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已經發布,下面是章程的具體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檔案精神和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是經浙江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水利高等職業教育示範院校,全國文明單位。
第三條 學院經批准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生畢業後頒發具有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印鑑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學歷證書。國家電子註冊。
第四條 學院辦學地點位於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第五條 學院佔地總面積近千畝,校舍建築面積17.68萬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建有108個校內實訓場所及12個模擬實訓中心,403個聯絡緊密的校外實習基地,為培養學生職業能力提供了堅實的條件保障。
第三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科類
第六條 我院2017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計劃共573人。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 | 計劃 小計 | 普高生 (普通類) | 中職生 | 學制 | 學費 | |
計劃 | 類別 | |||||
水利工程 | 48 | 48 | 三年 | 7500元/年 | ||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 48 | 48 | 三年 | 7500元/年 | ||
水利水電工程管理 | 20 | 20 | 三年 | 6600元/年 | ||
工程測量技術 | 30 | 30 | 三年 | 6600元/年 | ||
設施農業與裝備 (農業物聯網技術) | 40 | 40 | 三年 | 免學費 | ||
建築工程技術 | 45 | 45 | 三年 | 7500元/年 | ||
建設工程管理 | 45 | 45 | 三年 | 6600元/年 | ||
市政工程技術 | 45 | 45 | 三年 | 6600元/年 | ||
環境藝術設計 | 36 | 36 | 三年 | 9000元/年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6 | 36 | 藝術類 (工藝美術) | 三年 | 9000元/年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45 | 45 | 三年 | 6600元/年 |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45 | 45 | 三年 | 6600元/年 | ||
移動商務 | 45 | 45 | 三年 | 6000元/年 | ||
工程造價 | 45 | 45 | 三年 | 7500元/年 | ||
合計 | 573 | 537 | 36 |
第四章 報名與綜合測評
第七條 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大學聯考或高職單獨考試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及高職單獨考試報名手續的高中或中職應屆畢業生,且在校期間無違紀處分記錄、身體條件滿足專業要求。
第八條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方式。
(一)考生申請報名
遵循本人自願的原則,採取網上報名方式。凡符合我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請於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28日16:00前,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提交報名資料。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志願和服從專業調劑志願;若考生未按規定填報志願,將以考生填報的第一志願為準,其他志願視為無效。
(二)確定入圍綜合測評考生名單
普高生根據高中學考成績折算總分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4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測評的名單;中職生根據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總分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4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測評的名單。當最後一名折算成績出現同分情況時,則同分考生全部進入測評環節。具體名單將在規定時間公佈在學院招生資訊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現場資格確認
學院對入圍綜合測評考生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確認合格者參加由學院組織綜合測評。已入圍綜合測評而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資格確認地點: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學生事務中心。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並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裝訂時以A4紙大小為標準。
(1)《2017年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須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2)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獨考試高職報名證》影印件;
(3)考生本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4)素質特長分證明材料影印件1份(僅中職生提供);
(5)誠信考試承諾書(本人簽名)。
入圍綜合測評的考生需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人,繳費方式將在學院招生資訊網上另行公佈。
身份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獨考試高職報名證》、素質特長分證明材料等要校驗原件,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
第九條 提前招生綜合測評分為職業適應性測試和文化素質測試兩種型別,由學院自主命題並組織考試,命題與閱卷工作由學院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自主組織或委託有資質的機構實施。測評內容、方式及分值如下:
(1)普高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300分
報考專業 | 專業基礎測試 | 面試 | |||||||
內容 | 形式 | 分值 | 測試時間 | 內容 | 形式 | 分值 | 測試時間 | ||
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工程測量技術、 設施農業與裝備(農業物聯網技術)、建築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術、工程造價 | 空間幾何體的三檢視和直觀圖繪製、幾何圖形的面積和空間幾何體的體積計算 | 筆試 | 200分 | 90分鐘 | 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現場反應、舉止儀態 | 無領導小組討論 | 100分 | 30分鐘/組 | |
電氣自動化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電路的基本概念、串並聯電路的基本電路分析計算,電壓、電流和電阻的測量方法 | ||||||||
移動商務 | 根據提供的商品資料,完成商品詳情頁製作(WORD圖文混排) | 上機 | 200分 | 90分鐘 | |||||
環境藝術設計 | 根據考試現場提供的靜物照片,創作素描作品。考生自行攜帶鉛筆、橡皮等素描繪畫工具,考試現場提供畫架、畫板和素描紙 | 素描 | 200分 | 150分鐘 | |||||
(2)中職生進行文化素質測試,滿分300分
測試內容為語文、數學和素質特長分。其中語文和數學的考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150分鐘,語文滿分分值160分,數學滿分分值120分,按浙江省2016年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語文、數學考試大綱標準命題。
素質特長分滿分分值20分:報考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的中職考生獲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計算機應用技術、動漫類等中等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計20分,獲二等獎的計10分,獲三等獎的計5分。同時符合多項計分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素質特長分。考生素質特長分經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後確認。
第十條 總分分值:滿分600分
第一類:普高生總分=全省學業水平考試(學考)成績+學院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普高生學業水平考試(學考)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歷史、技術六門科目成績折算,滿分為300分,換算如下表:
高中學考 | 等級 | A等 | B等 | C等 | D等 |
折算分數 | 50 | 40 | 30 | 20 |
第二類:中職生總分=全省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學院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第十一條 成績查詢和複核:學院招生資訊網將在規定時間內開通成績查詢功能,考生可憑報名時設定的密碼進入系統查詢成績。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提出核分申請,以書面形式傳真至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學院將以書面傳真件為準進行核分,申請核分的考生請註明准考證、身份證、姓名、聯絡方式等基本資訊。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院負責的體制,學院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能滿足專業要求;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報考環境藝術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的考生要求無色盲。
第十四條 根據考生成績的總分,各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專業計劃數1:2 確定“擬錄取”、“備錄取”考生名單,其中前100%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名單,順延100%的考生為“備錄取”名單。
第十五條 當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生依次按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基礎測試、學考語文、學考數學、學考英語、學考技術的`成績排序錄取;中職生依次按素質特長分、職業技能考試、文化素質測試、語文、數學的成績排序錄取。若仍相同,可根據考生普高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擇優錄取,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六條 各專業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120%的情況,則按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80%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小數點四捨五入計算),不遞補備錄取考生。
第十七條 擬錄取考生登陸浙江省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選擇一所院校作為錄取結果。備錄取考生根據錄取程序、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後方可登陸平臺進行錄取選擇。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並在學院招生資訊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同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稽核、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八條 凡被我院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未被錄取的則可參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正常錄取。
第十九條 學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六章 實施程序安排
第二十條 程序安排如下:
2017年3月1日至3月28日16:00 | 考生網上報名 |
2017年3月29日至3月31日 | 初審報名資訊並確定參加綜合測評考生名單 |
2017年4月1日 | 公佈參加綜合測評考生名單 |
2017年4月2日至4月11日 | 入圍綜合測評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繳費方式將在學院招生資訊網上另行公佈 |
2017年4月14日(9:00—16:00) | 入圍考生本人到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進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領取准考證 |
2017年4月15日(9:00—) | 學院組織綜合測評 |
2017年4月19日至4月21日 | 考生在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資訊網查詢分數,如對成績有疑問,可致電登記核分 |
2017年5月7日(8:30—17:30) | 擬錄取、備錄和未錄取名單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 |
2017年5月8日 | 擬錄取和備錄名單在學院招生資訊網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同時進行公佈。 |
2017年5月9日(8:30—17:30) | 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檢視錄取結果,並進行選擇確認 |
2017年5月10日(8:30—17:30)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 |
2017年5月11日(8:30—17:30) | 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檢視錄取結果,遞補後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2017年5月12日(8:30—17:30)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 |
2017年5月13日(8:30—17:30) | 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招生服務平臺檢視錄取結果,遞補後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2017年5月14日(8:30—17:30)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2017年5月16日 | 結束網上錄取 |
2017年5月17日至5月30日 | 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並在學院招生資訊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同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稽核、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
2017年5月31日 | 完成錄取工作,辦理錄取手續併發放通知書 |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一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1-83864106。
第二十二條 招生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三條 採用全封閉形式,相關部門和涉密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考試現場實行手機訊號遮蔽,利益相關人員實行迴避原則。
第二十四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 委參與、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測評有面試環節的,考評專家、考生及所在考場以抽籤形式隨機匹配,全程錄影或錄音,保留記錄備查。
第二十五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交報考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資訊,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考試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六條 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招生諮詢及查詢
通訊地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郵政編碼:311231
諮詢電話:0571-83863688
傳真電話:0571-8386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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