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才智咖 人氣:1.42W

導讀:2016年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公佈,章程包括了錄取規則、學費及獎助貸學金等內容,具體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年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2016年有關招生工作檔案精神,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考試管理中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第三條 學院名稱: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學院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南川西路96號。

郵政編碼:810012

第二章 辦學性質

第四條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設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職責包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規定及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和諮詢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院情況和錄取規則;根據國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處理本院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錄取條件

第六條 必須是在相應批次報考我院專業且政審合格、體檢合格、大學聯考成績符合所在省劃定錄取分數線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

1.總原則為根據考生志願及本院招生計劃、省招辦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後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3.對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學院將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願。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4.對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考生,按省招委會規定執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對招生專業計劃進行調整。

6.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新生複查:新生入校後,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嚴格複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學費及獎助貸學金

第八條 各專業學費標準嚴格按青海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標準執行。收費如有變動,依據當年省發改委物價核定標準為準。

1.普通高職(專科)建築類和通訊類專業學費3200元/人、學年。

2.五年制高職各專業學費2900元/人、學年。

3.住宿費按不同條件,收費標準分別為600-1200元/人、學年。

第九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較為完善的助學體系:

1.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獎勵額為每人每年8000元。

2.學院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額為每人每年5000元。

3.學院設有“小島獎學金”獎勵額為每人每年500元。

4.學院設有“國家助學金”,對高職(專科)學生分三個檔次,資助額分別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中職學生資助額為每人每年1500元。

5.學院設有優秀學生學期獎學金,分甲、乙等,獎勵面佔班級人數的15%,甲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300元,乙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200元。

6.學院有貧困學生月補助,對貧困學生每月給予適當困難補助。

7.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8.學院對中職學生實行減免學費政策。

9.針對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實行求職補貼政策,每人一次性補貼900元。

第十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一條 聯絡方式: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網址:

學院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0971—6256346

傳真電話:0971—6256322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於2006年開始實施,適用於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自通過之日起執行,後逐年修訂,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