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會考時間6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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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7年會考於6月25日至26日舉行,今年會考的考務管理規定比往年更加嚴格,嚴禁在校高中生替考,如由他人冒名替考的,取消全部學科考試成績。而且首次提出手錶不能帶入場,否則將扣除當科成績的50%。

2017海南會考時間6月25-26日

會考6月25日開考海口設定21個考點

21個考點分別是:海南華僑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第一中學(國中部)、海口實驗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第四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義龍中學、海口市第七中學、海口市第九中學、海口市第十中學、海口市第十四中學、海口海港學校、海口市金盤實驗學校、海口中學、海南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瓊山二中、海口市瓊山中學(國中部)、海口市府城中學、海南白駒學校、海口市靈山中學、海口市長流中學、海口市瓊山華僑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瓊山華僑中學(高中部)

海口考區的主考點設在海口市第一中學國中部。各考點實行主考負責制,若干副主考協助主考工作。考點設立“四組一室”,分設考務組、保密組、保衛組、後勤服務組和考點辦公室。

考生准考證號碼為10位阿拉伯數字,第一、二位為“17”,第三、四位為市縣程式碼,第五至六位為畢業學校程式碼,末四位為序列。如1710010005,准考證號由省教育廳統一隨機編排。

海口市中等學校招生考務保密工作暨中招志願填報工作會議現場。南海網記者陳望 攝

2.4萬考生參加八年級生地考設24個考點

2017年海南省八年級生地考查將於6月27日下午舉行,今年,海口參加八年級生地考查的考生共有24066人,全市設24個考點,共有813個考場。

這24個考點分別是:海南中學(國中部)、海南華僑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第一中學(國中部)、海口實驗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瓊山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第四中學(國中部)、海口市義龍中學、海口市第七中學、海口市第九中學、海口市第十中學、海口市第十四中學、海口海港學校、海口市金盤實驗學校、海口中學、海口市瓊山二中、海口市府城中學、海南白駒學校、海口市靈山學校、海口市長流中學、海口市瓊山華僑中學(國中部)、海口市大華中學、海口市永興中學、海口市龍泉中學、海口市三門坡學校。

會考要防暴雨雷電考點要準備雨具應急

海南省會考將與6月下旬舉行,期間正是暴雨雷電天氣高發時期。海口市招生辦釋出《2017年海口市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及八年級生地考查突發公關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各部門各考點做好值班工作機制等準備工作,對突發情況能夠及時處置。

據悉,雷電暴雨來臨時段,考點學校應當組織人員值班在學校各處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考點周邊道路如遇嚴重積水,考點學校要儘快協調交警、水務等部門在積水路段引導交通,避免因道路積水影響考生趕考。同時,各考點應根據實際情況,準備一定數量的雨具,為考生提供方便,在考點大門口安排專人引導遲到考生及時進入考場。

如考生在入場時,遇到強雷電、強暴雨等惡劣天氣,樓道硬體設施也不能為考生提供有效的避雨、避雷、避電條件的情況下,各考點主考可視具體情況,通知監考老師引導考生先進入考場。在英語聽力考試期間,各考點要加強雷雨天氣對英語聽力考試影響的預防,安排英語教師對聽力播放效果進行監聽,確保英語聽力播音清晰完整。

嚴禁在校高中生替考手錶不能帶入場

需要注意的是,檔案規定,在校高中生參與替考的,由其所在學校按照《海南省普通高階中學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當年參加大學聯考的會考替考者,由考試招生部門將其替考行為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並在高等學校招生時予以說明。其他人員參與替考的,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

今年考務管理工作與去年不同的是:一是今年要求列印彩色准考證,二是由他人冒名替考的,取消全部學科考試成績;三是嚴禁攜帶手機及其他無線通訊裝置、電子儲存裝置、計算器、手錶、字典、詞典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首次提出手錶不能帶入場,扣當科成績的50%。四是今年生地考查新增答題卡,在答題卡上作答;五是會考、生地考查的考生進考場時均要進行手持金屬探測器安檢。

檔案還規定,考點或考場紀律混亂,舞弊、抄襲嚴重,或一個考點有三分之一以上考場有雷同卷,取消此考點下一年度舉辦省級教育統一考試的資格,同時追究考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如招生工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全省統一考試的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丟失、洩密,或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內發生的重大事故的,按《保密法》有關規定處理。盜竊、損毀在保密期限內的試卷、答題卡、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考生答卷、考試成績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使用電子裝置取消當科成績冒名替考取消全部成績

根據海口中招辦制訂的違規行為處置標準,如果考生將會考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的;考試期間撕毀試卷或答題卡的;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考試時使用手機及其他無線通訊裝置、電子儲存裝置傳送、接收或查閱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對考試實行管理的;威脅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人身安全的;均將取消當科考試成績。

以虛報或偽造、塗改有關材料或其他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由他人冒名替考的;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等考試有關工作場所秩序的;均將取消全部學科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