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聯合大學2017年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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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聯合大學是1985年經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屬綜合性大學,其前身是1978年北京市依靠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創辦的36所大學分校。2017年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北京聯合大學2017年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北京聯合大學2017年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檔案的規定以及《北京聯合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為規範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北京聯合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 學校概況

北京聯合大學是1985年經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屬綜合性大學,其前身是1978年北京市依靠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創辦的36所大學分校。經過30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的綜合實力顯著增強,形成了經、法、教、文、史、理、工、醫、管、藝等10個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以本科教育為主,研究生教育、高職教育、繼續教育和留學生教育協調發展的完備人才培養體系,是北京市重點建設的應用型人才培養基地,也是北京市規模最大的高校之一。

學校實施“學術立校、人才強校、開放興校”戰略,不斷推進內涵式發展,努力建設高水平、有特色、首都人民滿意的城市型、應用型大學。學校以培養適應國家,特別是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為己任,建校以來,為國家培養20萬餘名畢業生,他們活躍在國家經濟社會建設的各行各業,許多畢業生已成為政府部門、大型企業的領導和業務骨幹。

第三條 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

層次

學制

招生計劃

學費

英語

本科

4

師資本科,免收學費

漢語言文學

本科

5

師資本科,免收學費

電腦科學與技術

本科

5

師資本科,免收學費

烹調工藝與營養

高職

15

6000元/學年

第四條 招生物件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2017年試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並已取得北京市2017年高職單考單招報名資格的考生。

第五條 單招師資本科招生報考條件

(一)只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的中專、職業高中應屆畢業生;

(二)考生應具備做教師工作的基本素質;

(三)所報專業與在中等教育階段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四)體態正常,本人和家族無精神疾病病史,且大學聯考體檢資訊須符合《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試行)》的相關要求。

第二章 報名與考試

第六條 文化課報名與考試

單招師資本科及高職報名與統一大學聯考報名同時進行,考生登入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報志願與普通大學聯考填報本科志願同時進行。

第七條 專業課報名與考試

(一)單招師資本科

1.專業課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7月2日9:00-7月4日12:00;報名網址:;

2.專業課考試時間:2017年7月11日9:00-11:00,13:00-15:00;專業課考試地點:北京聯合大學北四環校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7號)。

(二)高職單考單招

1.專業課考試網上報名、認證時間:2017年7月2日9:00-7月4日12:00;報名網址:;

2.專業課考試時間:2017年7月10日13:00開始;專業課考試地點:北京聯合大學北四環校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7號);

3.專業課免試:學校對招生專業相應等級證書進行認定,有市局級(含)以上相關證書者可免考,認定時間與報名時間一致。

(三)網上報名流程

1.具體流程及時間要求

步驟

內容

時間要求

1

考生網上報名

2017年7月2日9:00-7月4日12:00

2

學校稽核材料

2017年7月2日9:00-7月4日12:00

3

材料稽核通過後考生網上繳費;稽核未通過的需在此時間段內按照提示完善報考材料,通過後進行繳費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

2017年7月5日8:00

4

學校分配考場

2017年7月5日-6日

5

考生列印准考證

(含高職認證確認單)

2017年7月7日-8日

6

考生按照時間要求

參加考試

以准考證公佈的時間為準

考生須嚴格按照上述時間執行,因未按照時間進行而無法參加報名與考試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2.網上報名需上傳的電子版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該項為所有考生必傳項;

(2)考生本人大學聯考准考證(正反面),該項為所有考生必傳項;

(3)市局級(含)以上相關專業等級證書(照片頁、成績頁、公章頁),該項為高職專業免試認證上傳項,參加考試的考生可不必上傳。

上傳電子版材料的相關要求及模板詳見報名系統。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錄取原則

(一)單招師資本科錄取原則

1.考生文化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單考單招師資本科分數線;

2.考生須通過學校相關專業單獨考試且成績合格;

3.按照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高職單招錄取原則

1.考生文化成績須達到北京市單考單招高職控制分數線;

2.考生須通過學校單獨專業考試或通過學校認證;

3.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相關政策規定的各類加分均記入錄取總分

第九條 同等條件錄取原則

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總分相同條件下,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條件下,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第十條 錄取通知書寄發

錄取結束後,由學校統一向錄取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 報到與後續管理

第十一條 報到

按郵寄的入學須知上規定的時間報到。

第十二條 入學資格複查

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報考條件複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者以及體檢覆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聯絡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97號

諮詢電話:010-64900915、64900013

網 址:

E—mail :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由北京聯合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