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學習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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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學習常規
學生在長期的學習生活中,形成了一整套怎樣才能學得最優的學法。即把學習過程歸納為制訂學習計劃→課前預習(重點難點)→精心聽講→課後複習→解決疑難→獨立作業→同學互考→系統小結或小考→課外學習等九個有機聯絡的學習環節,形成較為完整的“學法”體系。學生在掌握了“學法”後,就會得心應手地運用“學法”,達到“十會”,即:會看書,會抓要點、重點;會分析問題思路;會自己做筆記;會自己複習;會歸納學過的知識,形成新的知識結構;會自己歸納出解決某些問題的方法;會用工具書,找資料,列表格;會看參考書;會操作現代化教學工具、模型、做實驗。
(1)嘗試預習:即在大腦中先“過電影”想想前面的地理教材中,先論述什麼,後又寫了些什麼,本課教材將會學些什麼東西,內容結構會怎樣安排。依照概況、地形、氣候、河流(湖泊)、農業、工業、所轄的市、縣以及名勝等去嘗試設想。(2)學好教科書。教科書是課業學習的主要依據,教科書文字精練,結構嚴謹,論述深刻,學生在藉助於教科書時,瞭解到課本知識的內容、重點、難點和關鍵,通過分析、比較,學習書中內容。(3)整理好筆記。作到提綱醒目、中心突出、內容精練、便於編寫。(4)聯絡實際認識自然,把大自然的.現象和變化與課文內容相聯絡。(5)閱讀好參考書。提倡學生讀參考書,是因為參考書是擴大知識視野的“良師益友”。要把參考書和教科書有機地結合起來,無用的參考書往往會給學生增加不必要的課外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