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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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寫一篇心得體會,記錄下來,這麼做能夠提升我們的書面表達能力。那麼好的心得體會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新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新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3篇

新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1

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後,個人體會有以下8點:

1、國家重視、體察民心

2、考慮全面、內容詳細

3、體制健全、分工明確

4、條款細緻、執法嚴明

5、告之清楚、鼓勵自律

6、責任到人、兼顧八面

7、事故處理、規範嚴謹

8、處罰有力、釋義詳盡

另外,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調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還應當查明負有監督管理和認證職責的監督管理部門、認證機構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情況。

個人工作體會是:這一條規定在嚴懲到監管或認證部門失職、瀆職人員的同時,不排除會嚴懲到工作積極肯幹、做事認真負責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這裡不討論,就拿食物中毒來說,每年全國要發生多少起?這裡僅看看衛生部通報的20xx年第二季度全國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高發季節是在夏秋季,也就是說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這樣的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了,很多情況並非是監管部門或人員失職、瀆職,但深究起來也可能靠得上。最後我的結論是:大政方針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這方面沒有失職、瀆職的界定標準。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可能根據第七十五條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監管責任時傷害到好人。《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條的出臺,預計未來2—3年內各相關職責部門及人員會受到不度的追查到責任。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後,個人體會有以下8點:

新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2

全國人大會20xx年8月31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新法正式公佈!我站在站安全領導小組的的帶領下對新《安全生產法》(簡稱新法)進行了認真、細緻、深入淺出的學習,並以各部門為單位對新法進行小組學習討論。

首先,新安全生產法,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擺位、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政府安全監管定位和加強基層執法力量、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等四個方面入手,著眼於安全生產現實問題和發展要求,補充完善了相關法律制度規定,通過這次集中與分散的學習,我站全體幹部職工對新法有了不同程度的掌握,有以下幾點深刻體會:一、堅持以人為本,推進安全發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方針和工作機制;三、強化“三個必須”,明確安全監管部門執法地位;四、明確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五、進一步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六、建立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制度;七、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八、推行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九、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十、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產法的修改在賦予監管強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一是擴大了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的查封扣押權,此舉對及時解決違法問題、恢復秩序意義重大。

二是為了保證監管的實效性,修改後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協同監管的具體措施,如對拒不執行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裝置等決定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採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決定得到執行。

再次,新出臺的《安全生產法》體現了在安全生產管理上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為主”的理念,進一步明確了只有有效地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最高的境界。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新《安全生產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為安全生產的核心意義得到了進一步詮釋,安全生產工作的本質得到了充分體現,也使得安全生產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進步!

通過這次對新法的認真學習,我站更加堅定了安全工作的.信念,安全生產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新的一年,我站將一如既往的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精神,緊抓安全生產工作不鬆懈,加大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力度,為__航道事業的開展保駕護航,努力把我站建成政治穩定、社會安定、治安平穩的和諧航道。

新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3

新《安全生產法》於20xx年12月1日開始施行,在新《安全生產法》下發之時,公司就組織進行了學習,此次管理人員複訓再次重新學習的產《安全生產法》,通過老師的細緻講解使用對新《安全生產法》又有了更深層的理解,進一步使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下是我個人的一點心得體會。

新《安全生產法》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實現“;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條紅線就是要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確處理重大險情和事故應急救援中“保財產”還是“保人命”的問題,所以就要求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才能生產。新法為促進和實現這個理念,從兩個方面進行了加強:一是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各級政府及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職責,工會的職責,中介機構的職責等;二是加大了對違法單位及人員的懲罰力度。

對新法的學習,我發現責任的明確,責任的落實,責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關注點。新法的責任體系是“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就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產的前提條件,不安全不生產;為此需要預防為主,包括消除事故隱患及事故應急救援隱患兩個方面;要實現上述要求就需要綜合治理,包括政府綜合有關力量和社會綜合有關方面對企業加以管理與監督,和企業內部各職能及各層次的安全管理與監督,並從技術上對人、機、環境生產三要素進行系統的治理。企業主體責任體現為從制度、規範、措施、實施程式、檢驗、責任等都得到落實。

作為一名煤礦的管理人員來說,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礦的薄弱環節,此次《安全生產法》修訂對於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各個方面及各類人員的職責,進行詳細明確的規定。這就要求我們現在安全管理人員改變觀念,從以前安全管理無計劃,無目的,粗放型向有計劃,有目的,精細型轉變,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先進的安全管理技術,做一個合格的安全管理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