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才智咖 人氣:2.74W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為了保障汛期災情發生後,我中心各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應對汛期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政府和區衛生局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汛期災害事件醫療救治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一、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紅旗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畢曉南主任任組長,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組長;李為君、賈方軍、劉昌明、張景勇、宋秀濤、沈洪岐、隋海博、綦遠林、趙之章、宋繼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我中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職責:

1、接到災情指令後,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排程各工作組開展緊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實防範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在區政府和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使汛期災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4、向區政府和區衛生局及時彙報有關資訊。

(二)疫情防控工作組:組長汪守文,副組長王世越、於國英,疾控科、檢驗科、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

疫情防控工作組工作職責:

1、制定汛期災害事件應急疫情防控預案,在接到應急指令後,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指揮排程各專業隊對災區的疫情防控工作。

2、組建消殺、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檢驗、後勤保障等相關專業隊伍,開展應急處理演練及消殺、衛生學調查和評價,並負責指揮、排程、協調、督促各專業小組完成疫情防控應急任務。

3、負責收集、分析並及時向區衛生局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辦公室報告有關資訊。

(三)醫療救治工作組:組長郭同春,副組長:蘭豔、劉冬月;成員:張景勇、沈春霞、李麗、趙國萍。

醫療救治工作組職責:

1、負責本單位汛期災害事件醫療救治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醫療救治應急隊伍。

2、負責對單位救治隊伍進行演練培訓,各科室主任要負責本科室業務技能的指導和培訓。

3、接到應急救治指令後,迅速啟動救治預案,組織協調、排程各救治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治指揮,開展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及時報告醫援資訊。

(四)衛生監督組:組長李為君,副組長崔明,張鳳芝、寧靜、劉昌明為成員,中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衛生監督組職責

主要負責制定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組建相關專業隊伍,開展應急處理演練培訓,開展本單位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做好資訊上報工作。

(五)宣傳教育組:組長許陽,宋繼龍、趙之章、陳晶為成員並宣傳教育組職責

主要負責救災防病宣傳健康教育工作。

 二、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及指揮

我中心救援應急隊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後要及時趕赴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1、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後治傷、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誌(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製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後續救治辨認或採取相應的措施。

2、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於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儘快將傷病員轉送並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症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後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並報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彙總。

(3)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在醫療倉內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並確保治療持續進行。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

3、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衛生監督組負責轄區內汛期災害事件後的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組織本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監督執法及消殺滅工作。採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災害後傳染病或疾病的發生或流行,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4、資訊報告

醫療救治組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應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醫療救治工作組總指揮和區衛生局應急辦公室。醫療救治工作組、承擔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區衛生局應急辦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

5、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的終止

汛期災害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區政府或區衛生局批准,醫療救治工作組可宣佈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並將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的資訊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三、醫療衛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堅持“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保證汛期災害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責任與獎懲

我中心的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組對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作出貢獻的優秀科室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團結協作,確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應急各工作組成員要在區委、區政府、本單位汛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團結協作,緊密配合,一旦發生洪水險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全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六、進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來提高我中心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從而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將突發事件帶來的危害降到最低。

紅旗社群衛生服務中心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

各行政村、企事業單位:

我鎮地處姚南山區,山高坡陡,地表易受颱風暴雨的侵害,因而防禦地質災害工作是事關我鎮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為進一步防治地質災害的發生,根據相關地質情況,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大嵐鎮防禦地質災害預案。

一、防禦地質災害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禦地質災害的首要任務,抗災保安全,防患於末然,充分發動群眾,從思想上、組織上、物資上、技術措施上做好防禦地質災害準備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把災情損失減到最低限度。

防禦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各村和企事業單位都要服從鎮黨委政府的統一指揮,統一排程,服從上級防禦地質災害部門的指揮排程。

防禦地質災害工作要講究團結協作,堅持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對在抗災搶險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要給予表彰獎勵。

 二、全鎮防禦地質災害形勢和準備工作

(一)防禦地質災害形勢

由於是山區,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襲,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匯流快。個別山體地質較差,土壤揉和力較差,可能發生泥石流或山體滑坡等災害。

(二)防禦地質災害準備工作

根據我鎮的實際,防禦地質災害主要以防山體滑坡為主,按區域的不同,把全鎮分為3個組,14個小組,以聯村幹部會同各村幹部具體落實各村的防禦地質災害工作,落實搶險和安全轉移等工作,接受鎮防禦地質災害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指揮。鎮要求各村落實防禦地質災害管理員,做到到崗到位,對有隱患的地質點,分別進行全面檢查,落實防禦地質災害工作預案。

1、查明強颱風、暴雨襲擊下可能出現的危險地段。

2、查明各村村莊在臺風暴雨襲擊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預先落實好轉移到安全地點的計劃。

3、對老弱病殘的農戶,根據他們的居住狀況,預先作出安排。

4、對易出現滑坡的地段,預先安排人員轉移。

(三)防禦地質災害重點

本鎮已發現重點地質災害點是新嵐村甘竹。

三、組織、領導、職責

1、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2、各村安全責任人及職責

(1)、安全責任人:各村村主任為本村第一責任人。

(2)、安全責任人職責:落實本村的防禦地質災害專職管理人員,督促管理人員加強對危險地段的巡查,準確、及時掌握本村基本情況,及時上報本村的地質變動情況,做好本村防禦地質災害物資的落實,人員的到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並組織以民兵、黨團員為骨幹的防禦地質災害隊伍,出現險情及時組織搶險

(3)、報警員職責: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點情況,準確、迅速彙報險情。

(4)、應急隊伍指揮員職責:服從鎮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及時組織應急隊伍到崗到位,準確及時組織隊伍搶險,協助各村組織群眾轉移。

(5)、應急隊伍職責:根據指令,應急隊伍迅速趕到現場,在現場指揮長的指揮下,全力投入抗禦地質災害搶險鬥爭:①儘快組織群眾轉移;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力量,搶險工程,儘可能避免災情擴大;③隨時向鎮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④協助處理善後工作。

 四、鎮應急指揮系統

1、鎮防禦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鎮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在上級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統一指揮鎮的防禦地質災害工作,加強值班,及時瞭解掌握情況,督促各村、各部門做好抗禦地質災害的各項工作,及時向上級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彙報本鎮的情況。

2、鎮應急小分隊

 五、報警聯絡方法

報警聯絡由各行政村及時向鎮防禦地質指揮部彙報,做到即現即報,報警員由各村主任擔任,聯絡方法採用電話聯絡。

 六、質情

1、釋出颱風、暴雨訊息階段:市氣象臺釋出颱風訊息,在臺風到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積極防範,有備無患。

(1)、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動向,做好颱風資訊的收聽、記錄工作。

(2)、加強檢查,要求各村對轄區內的地質危險地段作全面巡查

(3)、時刻與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保持密切的聯絡,掌握颱風的動向。

2、釋出颱風警報階段,市氣象臺己釋出颱風警報,颱風正向我市逼近。

鎮政府領導及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立即到崗到位值班,根據實際,部署抗禦地質危害的各項工作。同時,下村檢查各村的防禦地質災害的準備工作。

3、釋出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市氣象臺己釋出颱風緊急警報,在臺風到來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資。

(1)、郵電所、變電所落實搶險人員,一旦發生供應中斷,迅速組織搶修,保證供電和通訊暢通。

(2)、當出現電力、電信、交通中斷嚴重狀態時,以村為單位,採取果斷措施,動員各村幹部、黨員擔當本單位的防颱、防質工作,儘量減少事故發生,做好安全轉移等工作。

七、撤離路線、及責任人

由於是山區鄉鎮,多數村莊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幾個村莊遇大洪水時需撤離,一旦發生地質險情,立即組織人員往安全地帶撤離,由各村組織人員實施,負責人為村主任和村民小組長。

八、撤離順序

接到撤離的命令後,由村應急小分隊維護撤離秩序,先安排婦女、老人、幼兒先行,青壯年後撤,做到快而穩,年紀較大行動不便的,由青壯年協助往撤離。

九、撤離要求

若接到撤離命令,以避免人員傷亡為原則,按統一指揮,首先照顧老人、小孩先行,由應急小分隊和部分壯年村民共同維護撤離隊伍秩序,不得搶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災後恢復工作

1、災害過後,由鎮政府組織人員,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全力搶救,對遇難的人員妥善處理,迅速安置災民生活。

2、在上級幫助支援下,突擊搶修本鎮範圍內損壞的交通、電力、通訊、供水等設施,為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創造條件。同時,組織廣大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後,進行廣泛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特別是預案中的有關工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告之他們的工作職責,認真做好鎮防禦地質災害指揮部分派的各項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3

為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未雨綢繆,有備無患”的原則。本預案適用於xx縣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領導小組(同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技術諮詢組、應急指揮部。

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參加辦公室的工作。

技術諮詢組由國土資源局組織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專家組,專家組在領導小組辦公室管理下,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的技術諮詢。

應急指揮部由縣領導小組副組長或組長任總指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緊急搶險救災組,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治安、交通和通訊組,基本生活保障組,資訊報送和處理組,應急資金保障組。

(二)職責任務

領導小組職責任務是統一領導全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建立健全全縣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負責報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指導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災害資訊,向領導小組報告;傳達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協調有關部門的應急工作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地質災害應急對策和措施;負責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資訊釋出。

技術諮詢組根據我縣地質條件和氣象預測資料,結合實際,進行年度地質災害趨勢預測;現場核查已出現地質災害的具體地點,確定危害程度;對出現地質災害提出具體防治建議;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應急評估、趨勢預測的技術諮詢工作。

應急指揮部執行上級領導小組下達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指揮、協調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資訊

建立以預防為主的監測預警體系。國土資源、水務和氣象部門協調聯動,及時傳送、釋出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氣象和汛情資訊。預報資訊要立即通知有關鄉鎮和村莊,及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做好防災各項準備工作。

充分發揮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路的作用,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定危險區警示標誌,確定預警訊號和撤離路線,依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後6小時內,出現大型地質災害後12小時內,出現中型地質災害後24小時內,縣級領導小組辦公室速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越級速報省級和國家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後,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縣政府和市領導小組報告。

災情速報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災害型別、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於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內容應包括傷亡和失蹤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後,縣立即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急相應開始。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在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警示標誌,宣佈進入地質災害應急期。

應急指揮部各小組分工如下:

1、辦公室

主要任務是根據總指揮的命令,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具體組織實施搶險工作;協調並督促、檢查、落實應急指揮部各工作組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及時向總指揮彙報搶險工作進展情況;按照指揮部指令,協調各工作組依據應急預案的分工,有效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2、緊急搶險救災組

由公安、建設、水務、電力、旅遊等部門組成,必要時安排武警參加。由公安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險情出現時組織動員受災害威脅的群眾疏散,並轉移到安全地帶,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免遭損毀;負責旅遊資源的保護和排險。災情發生時組織搶險隊伍搶救壓埋人員;組織動員受災害威脅的居民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免遭損壞;負責旅遊資源的保護和排險。

3、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組

由國土資源、水務、氣象部門組成。國土資源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組織應急調查和險情監測工作,並對險情和災情的發

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搶險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隊伍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搶險,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資訊,對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負責水情和汛情監測。

4、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

由衛生、藥監等部門組成。衛生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做好急救準備工作,包括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安全監測裝置的準備等。

5、治安、交通和通訊組

由公安、交通、通訊部門組成。公安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維護社會治安,打擊蓄意擴大傳播險情的違法活動;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幹線及通訊設施的安全,確保道路和通訊暢通。

6、基本生活保障組

由民政、財政、商務等部門及保險公司組成,民政部門牽頭。

主要任務:及時設定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做好避險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險人員的生活;做好保險理賠準備工作。

7、資訊報送和處理組

由國土資源局、民政局、建設局、水務局、交通局、氣象局、安監局組成。國土資源局牽頭。

主要任務:調查、核實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位置、規模、潛在的威脅和影響範圍及誘發因素;組織險情監測;實行掌握險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險情災情發展趨勢,隨時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範的對策、措施並報告應急指揮部,及時指導險情災情應急工作進展。

8、應急資金保障組

由財政、發改、國土資源、民政、建設、交通、水務等部門組成,財政局牽頭。

主要任務:負責應急搶險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搶險資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經技術諮詢組鑑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應急指揮部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宣佈險情或災情應急期結束,應急相應結束,並予以公告。

四、應急保障

加強通訊與資訊傳遞機構、人員和裝備的建設,確保資訊暢通。

應急隊伍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確保應急處理及時到位。

各相關部門要儲備好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到位。

因搶險救災需要,臨時呼叫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裝置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災害應急期結束後要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要給予適當的補償。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項

1、本預案將根據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由縣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進行修訂。

2、本預案經縣政府批准後實施。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4

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災和搶險救災體系,進一步提高全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採取的不同於正常工作程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是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並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危急狀態。

(三)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後,進入臨災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後,進入災害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四)地質災害災情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元)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

(五)地質災害險情按照受威脅的人數,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受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不含1億元)的;

2、大型:受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

3、中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

4、小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或出現重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執行《四川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或出現較大級臨災險情時,市人民政府應成立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搶險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指揮長由負責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長,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於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或出現一般級臨災險情時,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參加,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市、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報告後,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對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的小型地質災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型別,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包括死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1、緊急搶險組:由市武警支隊牽頭,廣安軍分割槽、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搶險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洩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將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組織強行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的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開展監測工作。根據災情發展實際,調集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補充調查人員力量,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3、醫療救護與生活保障組:由市衛生局、市民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及保險公司參加,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災民臨時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難者的善後、保險理賠等工作。

4、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災物資,災區人員和財產以及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訊、電力、供水、供氣、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及災民住房重建,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

6、應急資金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落實由市政府安排的搶險救災資金,負責指導、監督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應急調查隊伍。

由地質災害防治和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對已經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災害險情的地方進行調查、會商,儘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影響範圍等情況,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減輕和控制災情。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依據前兆特徵判斷危險程度、激發條件,採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準備

(一)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要求,做好應急救災所需裝置、交通工具、救災物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準備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組織落實應急隊伍和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學習掌握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應對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四)市、縣(市區)、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水務、交通、環保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應當對公眾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對地質災害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同時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二)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較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災情,並密切跟蹤其變化情況,提出應急搶險方案,建議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啟動並組織實施本預案,成立指揮部,各工作機構趕赴現場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市政府視災情和險情的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請求指導和支援。

(三)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小型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響應,按程式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較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中型以上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在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搶險救災工作;災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情的變化情況及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四)臨災應急響應。

1、組織專家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型別、規模、影響範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定危險區警示標誌;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預警訊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五)災害應急響應。

1、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及時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和防範。

2、迅速查明災害型別、影響範圍及誘發因素,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

3、劃定受災群眾安置區域,組織救濟物資供應,搭建臨時住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4、指導當地政府組織搶修通訊、供電、供水、交通等設施,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教學秩序。

(六)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組織收集、整理資訊,按規定將險情、災情、災害發展趨勢和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爭取指導和支援。

(七)按照有關規定,經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批准,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向社會發布災情。

(八)災情、險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應當宣佈結束災害應急期,撤銷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組織實施。

(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和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五、附則

(一)因地震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