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範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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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範文(通用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範文(通用7篇)

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為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範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維護學校穩定,加強我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廣東省教育廳<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及《韶關市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是我校處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式依據。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本預案立即啟動。

(三)在我校管轄的範圍如發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重大火災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設施及教學裝置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處室和每一位幹部職工教師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責任和義務。

(五)各處室、年級和部門應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實施預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處理到位。

二、工作機構: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指揮領導小組),由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黃葉亭擔任指揮;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副校長劉天虹擔任副指揮,組員由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組成。

2、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事故調查組。

3、辦公室掛靠在教導處,辦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張哲勇;救援行動組組長仵利星;疏散引導組組長劉國鋒;安全防護組組長亢廣生;事故調查組組長劉敏。

三、工作職責:

(一)指揮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當遇到突發事件,及時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重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工作,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組織召開處理突發事故工作會議,確定救援方案;

3、檢查督促有關處室、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活和教學秩序的工作;

4、檢查督促各部門責任人做好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二)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及時瞭解事故情況,向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報告,並將指揮領導小組領導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絡,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3、協調各應急部門之間的關係;

4、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處理的資訊。

(三)救援行動組的主要職責

1、救援行動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實施救援行動。

2、組織指揮有關責任部門開展人員救護、疏散和學校財產保護工作,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指揮水電工等有關人員提供必要的供電供水,確保應急燈、消防設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導組的主要職責

1、疏散引導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

2、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五)安全防護組的主要職責

1、安全防護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醫護人員搶救、運送傷員;

(六)事故調查組的主要職責

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根據事故的性質,依據國家有關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應急救援程式:

1、事故發生部門要及時將事發情況準確報告指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

2、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指揮事故的處理工作;各行動組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現場具體情況,提出事故救援行動方案,辦公室根據指揮領導小組指令協調好各組的行動,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現場保護等工作。

五、本預案自發文公佈之日起實施。

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2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製本專案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專案部設定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專案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資訊,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專案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專案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專案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資料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現場事故評估;

③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控制緊急情況;

⑤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絡;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總指揮由專案經理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專案副經理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專案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後勤供應組、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專案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專案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絡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裝置、車輛等落實

專案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後正式實施。

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3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縣教育局《關於印發〈高淳縣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範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校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校舍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鍋爐和特種裝置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在校長室統一領導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相關處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成立高淳縣實驗國小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校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副校長代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相關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教科室、幼兒園、少總部、工會、勤工辦等負責人組成。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下設下列辦公室: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負責安全事故發生後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下設若干個專門辦公室,由相關牽頭處室負責。

1、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牽頭負責,辦公室同時負責教工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教學活動、興趣班活動等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內,由教務處牽頭負責。

3、教育活動(學生的各項集體活動、課外活動、課間活動)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設在德育處內,由德育處牽頭負責。

4、建築質量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危險品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總務處內,由總務處牽頭負責。

5、電教裝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教科室內,由教科室牽頭負責。

6、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附幼園長室,由園長室牽頭負責。

7、校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勤工辦,由勤工辦牽頭負責。

8、飲食衛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校醫務室,由醫務室牽頭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各處室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3、在本校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救援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救援意見公佈於眾;

8、辦理救援現場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室,並且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教育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救援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學校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迅速上報教育局辦公室,請求參與搶救或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人員必須嚴格保護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動作,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報教育局辦公室。

(二)事故發生後,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四)事故發生初期,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六、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各專門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網路及相關職責;

2、事故發生後迅速奔赴現場的保證手段及時間要求;

3、到達現場後緊急處置的具體措施:

(1)現場保護;

(2)維持秩序;

(3)處置險情;

(4)搶救傷員。

4、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物資(含裝置、設施)保障;

5、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醫療保障。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學校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適當的救援決策。

(二)學校各處室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各處室應根據預案的要求,結合本校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本處室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學校辦公室備案。

(五)各相關責任處室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4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裝置的及時排程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排程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群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裝置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並按程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並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範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裝置(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程序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5

為高效、有序地組織實施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全縣煤礦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和事故劃分

(一)全縣煤礦基本情況

全縣共有各類煤礦101個,年生產原煤120萬噸,全縣101個為礦主要頒在全縣5個鄉鎮,其中,茅坪場鎮和河口鄉共有煤礦個,年生產煤炭約90萬噸,屬無煙煤區;花林寺鎮、舊縣鎮和洋坪鎮共有煤礦個,年生產煤炭約30萬噸,屬煙煤區。全縣各類事故中,尤以瓦斯、火災、水災、頂板和運輸災害事故危害最大,加之煤礦是井下作業,受客觀條件的限制,其事故搶險難度最為困難。

(二)全縣煤礦救護情況

全縣煤礦共有專業礦山救隊1個,專業救護隊員9人,礦山輔助自救隊個,指戰人員人。

(三)應急救遙遠服務區域劃分

xx縣礦山救護隊承擔全縣煤礦事故及全縣非煤礦山事故搶險救遙遠的機動性任務。礦山輔助救護隊主要服務於本礦區的煤礦。

(四)事故劃分

煤礦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事故所在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參與應急救遙遠工作的指揮和組織實施,縣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

二、應急救援職能劃分

根據《xx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明確“重特大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施救組由縣安監局牽頭負責”的要求,明確牽頭部門的主要職責:

1、全面指導、協調縣直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2、對事故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和總是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改、補充意見。

3、幫助縣直有關部門、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和人員。

4、根據完善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指導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隊伍

1、應急救援領導機構

設xx縣重特大煤礦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商務局、公安局、衛生局、國土局)

成員:

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侯成富副局長全面負責,領導小組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山救護指揮中心(縣安監局),處理日常事務,負責礦山救護的業務管理,救護隊員的培訓、考核、發證,發生事故時救護隊的調動和現場指揮等。

辦公室日常工由侯成富負責。

2、救護隊現場指揮機構

煤礦應急救遙遠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搶險救災救護隊指揮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3、應急救遙遠隊伍以專業救護隊為主要力量,輔助救護隊和煤礦其他工種協同、配合。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指揮部)及xx縣重特大煤礦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安監局)。並在24小時內寫出局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事故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單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估算;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救遙遠鼾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協助的有關事項;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現場物體的,應當通過拍照、繪製事故現場圖等方式對事故現場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書證特證等證據。

五、應急反應

(一)煤礦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和縣政府要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趕填現場,安排協調各方力量,迅速開展救遙遠處置工作。

(二)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需外援礦山救肪隊時,由縣人民政府(指揮部)負責人,向市、省安全應急救援救護中心報請礦山救護隊。

(三)縣安監局積極指導、幫助進行煤礦搶險並及時報告搶險救災情況。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面出發,服從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遙遠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高度,各司其職,盡職盡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救援處置工作。

六、其他工作

(一)根據國家有關“礦山救護隊實行有償服務”的規定,召請縣外礦山救護隊的單位按規定辦理支付費用。

(二)在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中,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和玩忽職守。對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及時組織救遙遠以及救遙遠中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嚴肅追究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對在應急救遙遠中表現突出有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

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6

針對本專案施工特點,橋樑眾多,多為高墩大跨橋樑,施工作業難度大,極易造成橋樑高空墜落等突發事故,為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科學,合理的處置各種橋樑突發事故,特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一、橋樑高空墜落事故

1、專案部成立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高處墜落事故的應急處理。

2、一旦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由安全員組織搶救傷員,打電話“120”給急救叫中心,由班組長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其他小組人員協助安全員做好現場救護工作,水、電工協助送傷員外部救護工作,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由安全員組織臨時搶救、包紮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候救護車輛。如事故嚴重,應立即上報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二、橋樑機械傷害事故

1、專案部成立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由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立即送外搶救,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上報省指揮部及在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三、物體打擊事故

1、專案部成立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物體打擊事故的應急處理。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後,由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立即送外搶救,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急救援預案。

四、橋樑其它事故

專案部應成立各種橋樑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合理分工,正確調配、快速處理橋樑事故的發生及應急救援,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請求協助,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事故救援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在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為了能及時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搶救人民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做好事故發生後的各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建設部《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指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是指我局管理範圍內發生的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

1、重特大建築工程質量事故;

2、重特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3、重特大城市道路、橋樑、隧道、涵洞等設施管理安全事故;

4、重特大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園、遊樂園安全事故;

5、重特大火災事故;

6、重特大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7、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和《建設部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建設部3號令)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組織領導

(一)建設系統及建築企業應急救援工作應在縣建設局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行動。

(二)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全域性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XXX兼任辦公室主任,XXX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直屬應急救援隊伍。某縣建築公司、某縣昆陽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廣民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城鄉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某縣建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縣鹽城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分別為重特大質量救援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支隊伍要在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下,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四)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救援工作需要,由發生事故單位的分管口副局長做應急處理,在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及有關責任分工

(一)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啟動應急系統,按照應急預案迅速展開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負責呼叫各種物資、裝置、人員、統一指揮搶險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及安撫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故情況、搶險情況、調查處理結果。

(二)總指揮:負責系統內安全問題重大決策和總指揮。

(三)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人員的具體行動,實施決策。

(四)總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總指揮工作,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問題。協調應急救援機構救援工作,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危險源的情況收集、彙總、報告工作,檢查各單位是否按規定製定事故應急預案,並進行模擬演習,分析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統一對外發布指揮部審定的事故資訊,負責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救援隊伍:事故發生後,在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下,要在最短時間內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六)各二級機構及各建築企業:主要負責組織制訂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並指揮演練,按局指揮部要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組織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搶險,保護證人、取證、監控危險物品,適時清除現場障礙,保證現場秩序。進行事故調查,適時上報事故損失,並及時提供有關技術情況資料。

(七)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實行總承包的專案,總承包單位應統一組織事故的搶救工作,要根據事故的情況按應預案或企業有關事故處理的制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分包單位要根據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各自的職責分工,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詳細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為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提供真實的證據。按需要負責恢復或關停被損壞的道路、房屋、給排水及其它壓力容器、管道和特種裝置;負責人員疏散和災民安置;研究落實應急措施並提供後勤保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

四、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後領導小組及有關單位的主要工作

(一)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單位小組全體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和有關專家研究制定啟動相關應急處理預案和救援措施,分別成立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醫療救護組、善後工作組、資訊新聞群組、事故調查組,各組應分工負責,立即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搶險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搶救人員、搶修設施、供水供電、暢通訊息、搶修物資運輸工作。

2、治安管理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等工作、確定傷亡人員情況。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4、後勤保障組: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5、善後工作組:負責傷亡家屬接待,處理善後事宜。

6、資訊新聞群組:負責事故(險情)的情況資料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釋出等。

7、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原因的鑑定、調查、處理。

(二)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根據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方式向總指揮部報告(並及時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各單位要服從總指揮部統一調遣,組織力量搶救,保衛要害部位,維護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做好災民安撫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事故報告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預案。

(二)各有關單位應各負其責,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搶險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事故調查處理

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工作,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八、其他事項和要求

(一)本《預案》是縣建設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時進行調整補充。

(二)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築企業要結合本單位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出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

(三)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築企業要不斷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內容,並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發生後,整個預案能夠及時啟動並正常執行,有條不紊地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