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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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原因

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應急預案

1.1操作者缺乏安全教育或思想麻痺,在操作時精力不集中,或違章作業、疲勞操作導致操作失誤。

1.2安全裝置不全或失靈。

1.3無特殊工種上崗作業證開車(行車操作員應為通過當地勞動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特殊工種上崗作業證方可操作),非司機開車不熟練,不瞭解裝置的效能,一旦發生情況便會措手不及,很容易造成重大事故。

1.4機械發生故障,如軌道螺絲鬆動,軌道偏置使天車出軌,起重繩折斷等,都容易發生事故。

1.5工作現場混亂,無固定人員指揮。

1.6吊物捆綁不正確或不牢固。

2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現象

2.1吊物墜落砸傷、燒傷。

2.2機械擠傷。

2.3從高處墜下。

2.4觸電傷害。

2.5火災與爆炸。

3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危害性

3.1造成行車裝置損壞,影響正常的安全生產。

3.2被吊物品墜落損壞,造成生產損失。

3.3人員傷亡,發生人身事故。

4起重作業常見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4.1起重裝置屬A類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科學維護,檢查重點專案有:

①限位開關是否齊備、靈活;

②鋼絲繩磨損程度,是否鏽蝕;

③吊鉤是否有缺陷;

④行車道軌是否平行,固定螺栓是否鬆動;

⑤起吊重物時是否鉤牢、捆綁牢固;

⑥同時具備以上條件方可起吊作業。

4.2先鳴鈴,起車平穩,逐檔加速;

4.3在操作過程中按下列規定鳴鈴:

4.3.1起升落下貨物開動大小車時;

4.3.2行車從視線不清地方通過時;

4.3.3行車與另一行車接近時;

4.3.4吊運貨物接近人員時;

4.3.5其它緊急情況時。

4.4起吊貨物時,離地面0.5米然後放下,以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

4.5禁止超負荷執行,對於估計不清的吊物應用二檔試吊,二檔吊不起,再不得用高速檔直接起吊;

4.6禁止斜拉、歪吊,如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斜拉、歪吊時,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且要有專人指揮共同完成作業專案;

4.7禁止突然起吊,起升和下落都要保持平穩;

4.8禁止吊埋在地面裡或凝固在地面及車輛裝置相鉤連的貨物;

4.9執行過程中要保持鉤穩;

4.10禁止吊運貨物從人頭上越過,禁止貨物上站人,吊物不得低於地面或軌面1.5米;

4.11起重機正常運轉過程中,禁止使用緊急開關,打反車等手段停車;

4.12起重機在作業中禁止檢修;

4.13禁止起重機吊物在空中長期停留;

4.14在電壓顯著下降或中斷送電的情況下,必須斷開主開關,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歸回零位;

4.15起升機構制動器突然失靈時,在發出警告訊號的同時,打反車,把起升控制器打到適當的檔次,反覆利用這一手段把大小車開到安全地點,然後放下;如果起升機構也不能工作,應立即切斷司機室總開關,使制動器電磁鐵斷電,制動器抱閘;

4.16露天工作時當風力大於6級以上應停止工作;

4.17電氣裝置發生火警,要儘快切斷電源,以防火勢蔓延和滅火時觸電;

4.18滅火時要用黃沙、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滅火器等不導電滅火器材,不可用水或泡沬滅火器進行滅火。若用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既有觸電的危險,又會損壞電氣裝置;

4.19滅火時,不可使人員身體以及手持的滅火工具觸及導線和電氣裝置,以防觸電;

4.20發生裝置事故或人身事故後,要及時與廠排程和所屬車間領導取得聯絡;

4.21安全生產技術科到達現場後,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事故點及事故原因,視事故控制情況,做出停機決定,並對事故狀態進行跟蹤監測;

4.22搶險搶修隊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指令,迅速進行裝置搶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擴大化;

4.23當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兩個專門工作小組:

①在生產副廠長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裝置環保科、廠長辦公室、事故發生車間參加的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範措施及事故處理意見;

②在裝置副廠長指揮下,組成由安全生產技術科、裝置環保科、廠長辦公室、事故發生車間、二建公司參加的事故搶修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並立即組織搶修,儘早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