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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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通用6篇)

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目的。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嚴格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冷鏈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進一步規範和做好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堅決阻斷新冠病毒由物及人的傳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加強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等工作的緊急通知》(冀防領辦(20xx)213號)、《河北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轉發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印發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和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術指南的通知》(冀防領辦(20xx)233號)等。

(三)適用範圍。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冷鏈食品(含包裝物及環境,下同)生產、裝卸、運輸、貯存、銷售和餐飲各環節檢測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後的應對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工協作,快速處置,精準管控”的原則進行。

二、組織體系

(一)縣市場供應與監管組。在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統籌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分兵把守、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冷鏈食品新冠病毒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分工

1.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冷鏈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應急處置。加強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監管,督促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依法查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違法違規行為。發現被新冠病毒汙染的食品後,監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停售、封存相關貨物,對已售出的貨物追根溯源,及時通報相關部門,確保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2.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冷鏈物流運輸疫情防控應急處置。督促冷鏈物流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單證查驗、資訊登記、從業人員防護、運輸裝備消毒、操作規程等疫情防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3.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及處置,定期組織開展從業人員的核酸檢測工作,為處置人員防護、物品、環境和車輛清潔消毒等提供技術指導。

4.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含冷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的監督檢查。督促和指導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防控措施,提高疫情應急處置能力,在當地政府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避免疫情的傳播和擴散,維護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5.商務部門。充分發揮行業指導作用,督促農貿市場、海鮮市場、超市、餐飲業等冷鏈食品經營單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完善應急處置預案。發現冷鏈食品、人員、環境等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貨物封存、環境消殺、人員控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三、預案啟動

冷鏈食品檢測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強化各部門資訊共享,加強協調聯動,及時、科學、有效開展應對處置工作。按照預案要求立即停止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和裝卸運輸,全力開展流向排查,分類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檢測呈陽性的環境,立即全面管控和徹底消殺。對可能接觸陽性物品和環境的人員,及時進行核酸檢測和健康篩查。對檢測呈陽性的人員,及時進行隔離診治、流調追蹤,防止疫情傳播和擴散。

四、應急處置

(一)報告。在冷鏈食品中檢測到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樣品後,2小時內書面報告本級和上一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並通報本級衛生健康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

(二)流行病學調查及處置。縣(區)級疾控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當於24小時內完成初次流行病學調查,擴大事發場所內食品、環境核酸檢測範圍,對可能接觸檢測呈陽性物品的人員及時進行核酸檢測和健康篩查,對檢測呈陽性人員要及時隔離,並立即開展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傳播和擴散。發現病例或密切接觸者進入其他省份的,應當及時聯絡相關省份協查並採取管控措施。對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排查,及時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集中醫學觀察,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要按照規定報告。各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將檢出的陽性樣品及時送省疾控中心進行復核,再由省疾控中心將樣品送至中國疾控中心開展病毒分離培養、基因測序等分析工作。

(三)食品無害化處理。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和外包裝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浸泡消毒30分鐘後,裝入雙層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物品在未處理前,應當保持冰箱、冰櫃、冷庫等冷凍冷藏裝置正常執行,以防止物品腐敗變質及可能的汙染物擴散。

冷藏食品消毒處理前,需協調消防部門對冷庫、冰箱、冰櫃的電路電源進行安全檢測,確保不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由專業運輸車輛運送到指定地點,按照感染性廢物處理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可用壓力蒸汽滅菌或焚燒。

對汙染食品的同批次食品,應當在分析明確食品汙染來源後,根據汙染來源不同進行處理:

1.如為本地汙染,其他地區同批次食品無需處理。

2.如為食品源頭汙染,則同批次食品均需按照汙染食品處理。

3.如無法確定汙染來源,應當及時向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報告汙染食品批次及相關資訊,並通報外地相關部門,由被通報地根據實際情況,綜合研判後採取相應措施。可參考以下處理措施:

(1)加大對其他地區同批次食品的抽檢,按抽檢結果進行處理;

(2)同批次食品均按照汙染食品處理;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同批次食品加熱處理後限定使用,如在嚴格防護和規範操作的前提下做成熟食在規定場所使用等。

(四)環境消毒。食品清理後,應當及時對原存放環境進行消毒。有肉眼可見汙染物時,應當先完全清除汙染物後再消毒;無肉眼可見汙染物時,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酒消毒。冰箱、冷庫等低溫裝置設施,消毒前應當斷電恢復至室溫,再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或擦拭。

(五)人員防護。處置人員在轉運食品時,應當做好個人防護。建議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

處理過程中應當加強手衛生,可選用速幹手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手部有明顯汙染物時,應當在流動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然後再進行手消毒;無明顯汙染物時,可直接用手消毒劑揉搓雙手。

(六)運輸車輛消毒。清理轉運後,用有效氯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對貨車等運輸工具進行噴灑消毒,達到消毒作用時間,用清水沖洗乾淨。

(七)注意事項。轉運過程中,應避免碰觸其他物品;轉運後,應及時對周圍環境進行清潔消毒。

選擇合法有效的消毒劑,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使用。消毒劑具有一定的腐蝕性,達到消毒時間後,應當用清水擦拭或沖洗。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組織領導,將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和處置工作作為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一項重要任務,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抓具體。要配強人員隊伍,配齊實驗室裝置,配足保障經費,確保冷鏈食品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協調聯動。強化協調聯動,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定期通報檢測情況、會商研判、解決問題,真正擰成一股繩,不斷增強防控工作的前瞻性、精準性和有效性,確保在關鍵情況下能夠共同出擊,合力攻堅。

(三)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是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兩個技術指南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斷完善各項制度措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五)強化督導問效。加強對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督導,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對有關部門、單位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謊報、知情不報,或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本級或上級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專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2

一、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人物並防”的戰略部署,加強我區冷鏈食品“物防”工作,通過建立健全冷鏈食品“物防”工作預防準備和應急處置等機制,進一步明確工作重點,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經濟秩序。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聯防聯控。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強化區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專班的執行,加強各鎮(街道)以及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資訊溝通等,共同做好冷鏈食品“物防”工作。

(二)預防為主,科學應對。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裝置等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冷鏈食品及時做好監測、分析和預警,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三)依法規範,果斷處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規範開展冷鏈食品新冠疫情應對工作,根據不同情況、不同場所等,運用有效手段,果斷進行處置,做到精準施策、科學防控。

三、編制依據

依據《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應急處置指南》《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處置指南》等。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指導本區行政區域內冷鏈食品“物防”工作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五、監測預警

(一)監測。加強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的日常執行,常態化開展冷鏈食品疫情監測。商務部門負責生鮮電商平臺、大型商超等行業管理,督促指導有關經營者使用“物防”資訊系統登記上傳資訊,提供有關基礎資料;市場監管、農水、文廣旅體、衛健等部門要共同負責加強重點場所、重點食品、直接接觸食品的貯存容器、工具、裝置及從業人員新冠病毒的日常監測和應急檢測;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運輸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各部門要做好冷鏈食品相關資料、監測資訊等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二)預警。在日常監測過程中,檢出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應立即向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立即逐級報告至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初篩陽性標本送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複核,開展病毒分離培養、基因測序等分析工作。同時,應立即在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內共享相關資訊,專班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立即採取相應措施。

(三)溯源倒查。在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複核結果確認前,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應快速開展溯源倒查。通過“浙冷鏈”系統檢索及現場核查的方式,對同批次涉事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予以核實確認。對相關接觸人員進行及時登記隔離,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尚有涉事產品庫存的應就地封存,相關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及時封鎖。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不在本轄區的,區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應向市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報告。在初篩陽性複核確認後,區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應立即將溯源倒查情況以及涉事產品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覆印件等材料報送市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同時,應立即組織力量開展確認檢測和後續處置工作。

(四)技術保障。加強浙冷鏈系統監測、預警等技術推廣應用,為冷鏈物防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大資料管理部門要加強推動相關部門之間的資料交換共享,對浙冷鏈系統應用提供技術支援。

六、核實處置

(一)核實確認。開展確認檢測時,工作人員應佩戴執法記錄儀或錄影裝置並做好自身疫情防護工作,要嚴格按照取樣有關技術指南進行操作,記錄確認產品包裝完整、開箱、取樣、送樣等全過程,確保不會造成交叉汙染,如果是進口冷鏈食品,還要確認入境檢驗檢疫證明與包裝標示資訊相符。相關操作應保留可經後續調閱的檔案材料,包括視訊、照片、原始記錄等,整個過程要確保真實、完整、規範。同時,核實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進貨查驗記錄時,應確保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貨物來源資訊與“浙冷鏈”系統記錄的資料一致。若記錄資料不一致,市場監管部門應立即開展調查,以案件調查報告形式將情況逐級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

(二)情況通報。對於確認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應將取樣和檢測情況連同確認產品包裝完整視訊記錄等材料一併逐級報送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

(三)應急處置。

1.接觸者管理。應立即向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送食品接觸者相關情況,對於密切接觸者應立即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按規定開展檢測;對於一般接觸者要做好登記,實施核酸檢測和居家隔離,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同時根據實際需要採取健康監測等措施。

2.食品相關管理。對核酸檢測呈陽性的食品,要在48小時之內處置到位,對食品存放場所進行消毒。

(1)食品無害化處理。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和外包裝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浸泡消毒30分鐘後,裝入雙層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廢物處理。對汙染食品的同批次食品,在分析明確食品汙染來源後,根據汙染來源不同進行處理:如為本地汙染,其他地區同批次食品無需處理;如為食品源頭汙染,同批次食品均按照汙染食品處理;如無法確定汙染來源,應當及時向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相關資訊,根據實際情況,綜合研判後採取相應措施。

(2)環境消毒。食品完全清理後,應及時對原存放環境進行消毒。可用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消毒。冰箱、冷庫等低溫裝置設施,消毒前應當斷電恢復至室溫,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或擦拭。

(3)人員防護。工作人員在轉運食品時,應當做好個人防護。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KN95/N95及以上顆粒物防護口罩或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罩或護目鏡、工作鞋或膠靴、防水靴套等。完成搬運作業後,應做好人員情況的登記,進行健康風險告知並進行14天健康狀況監測。

(4)運輸車輛消毒。清理轉運後,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劑對貨車等運輸工具進行噴灑消毒,達到消毒作用時間,用清水沖洗乾淨。

3.維護社會穩定。區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專班成員要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事發地社會治安管理,維護現場秩序,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對釋出不實疫情相關資訊的人員予以處置;必要時,協調相關媒體和網路平臺刪除不實訊息,並在顯著位置釋出澄清或闢謠資訊。

七、事件結束

當事件處置符合以下要求的,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宣佈事件結束:

1.核酸檢測呈陽性的食品已按規定處置;

2.環境已採取消殺等應急處置措施;

3.對接觸檢測陽性物品和環境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按規定核酸檢測均為陰性;

4.可能接觸檢測陽性物品和環境的人員的密切接觸者兩輪核酸檢測均為陰性。

八、責任追究

發生新冠疫情檢測呈陽性的相關食品單位存在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存在散佈不實言論,存在妨礙相關監管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等情況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瞞報、緩報、謊報和漏報新冠疫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規範處置核酸檢測呈陽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的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徽州區範圍內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後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應急情景時,立即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處置程式,確認新冠病毒汙染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外包裝,落實傳染源管控、切斷傳播途徑、易感人群保護等防控措施。本預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適時更新。

二、應急處置架構

本預案在徽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由區疫指辦冷鏈食品(物防)監管組牽頭協調,各股室按職責分工,迅速組織開展冷鏈食品溯源調查及“陽性物品”或疑似“陽性物品”的應急處置工作,各監管所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啟動

區疾控中心一旦發現核酸檢測初篩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及外包裝,我局立即啟動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並將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的生產經營者、食品名稱、進口來源國、批號、數量、運輸車輛等情況報告給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和黃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應急處置措施

(一)初篩陽性的處置

1.陽性複核。對進口冷鏈食品及外包裝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積極配合區疾控中心進行復核。

2.先行處置。屬地監管所要立即對可疑冷鏈食品開展以下先行處置工作:

(1)溯源調查。立即開展可疑冷鏈食品的溯源調查,通過“安徽省冷鏈食品追溯系統”檢索及現場核查方式,對同批次涉疫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進行核查。配合公安、交通運輸、疾控部門開展交通運輸、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傳播鏈和危險因素,全面排查陽性食品接觸者。

(2)食品及場所管控。根據溯源調查情況,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尚有涉及產品庫存的,應立即採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與檢出核酸陽性食品直接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立即關閉檢出核酸陽性產品所在場所(區域),同時根據流行病學調查情況可擴大關閉範圍,並做好預防性消殺工作。現場處置過程中,如不及時採取控制措施可能導致新冠病毒傳播的,可採取封存食品以及相關物品或者暫停銷售的臨時控制措施。

(3)接觸人員防控。配合疾控、公安等部門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開展現場處置,對直接接觸陽性食品及相關外環境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應急核酸檢測,管控相關接觸人員,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時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應急響應結束。根據複核檢測的陰性結果、專家組論

證結果和疾控部門認為不需要作疫情防控處置的,終止應急響應。

(二)複核陽性的處置

1.食品管控和溯源。疾控部門複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在先行處置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溯源調查範圍,視情況就地封存同場所、同冷庫、同批次產品。檢出陽性樣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會同公安、疾控、商務等部門依據防控工作需要,結合場所、產品情況進行分析,劃定重點場所和最小防控單元,必要時應封閉可能造成疫情擴散的場所。最小防控單元一般為出現涉及產品場所,如出現多個生產經營存放同一型別產品的場所陽性,防控單元可以考慮適當擴大,具體範圍根據現場調查結果確定。

2.食品無害化處理。做好被確認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3.環境及車輛消毒。食品清理後,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及時對涉疫場所的外環境、交通工具進行消毒。

4.應急響應終止。根據疾控部門的風險評估情況和區疫指辦應急響應終止意見。做好冷鏈食品疫情應對的總結和自評工作,對現場處理、溯源倒查、全面消殺等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提出改進建議。

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4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我縣可能出現的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導疫情應急處置和預防準備工作,加強進口冷鏈食品“全覆蓋、無遺漏”閉環管理,阻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風險,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根據《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應急處置指南》,結合實際,提出相應的防控策略和應急處置措施,進一步明確工作要點,實施精準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過冷鏈食品及其外包裝等物品由物到人傳播、擴散和蔓延,保障全縣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則

(一)加強監測,評估預警。密切關注各地冷鏈食品核酸檢測資訊釋出情況,跟蹤冷鏈食品物流動向,判斷是否流入我縣,在縣疫情防控辦統一領導下,市場監管、衛健、交通、公安、經商等部門加強資訊溝通,密切配合。

(二)準備到位,有備無患。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相關的技術要求,在人、財、物、機制規範等方面開展冷鏈食品疫情應急準備工作。

(三)及時響應,精準處置。針對不同來源,設定不同風險等級、採取高中低風險差異化處置,及時啟動和動態調整響應級別,做到精準、果斷處置。根據冷鏈食品核酸檢測結果,研判風險,在縣疫情防控辦統一指揮下啟動流行病學調查和人員管控應急預案。

(四)加強宣教,聯防聯動。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有關企業、社會公眾的自我防護能力和社會責任意識,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積極組織、動員企業參與配合冷鏈食品疫情應急準備和處置等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指導本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在縣疫情防控辦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聯防聯控,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應急指揮體系,強化監測預警、資訊溝通、應急準備、響應處置等方面的工作職責,及時啟動應急處置工作措施。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XX縣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專班成員名單和工作職責的通知》(政辦〔20XX〕84號)和《XX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健全完善縣指揮部工作體系的通知》(疫情防指【20XX】3號),調整後的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和專班各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組成人員名單:

總協調人:XXX,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組長:XXX,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副組長:XXX,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成員:

XXX,縣公安局食藥環大隊大隊長

XXX,縣財政局企業科副科長

XXX,縣交通運輸局交通運輸資訊中心副主任

XXX,縣經濟商務局國內貿易與市場科幹部

XXX,縣衛生健康局公共衛生科負責人

XXX,縣大資料發展中心資料資源科幹部

XXX,海關XX現場辦檢驗檢疫科幹部

聯絡員:

XXX,縣市場監管局食品科科長

各部門具體工作職責:

(一)縣市場監管局

為冷鏈食品物防專班牽頭部門,負責統籌全縣冷鏈食品物防工作;指導督促“冷鏈”系統應用;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對違反進口冷鏈食品管理有關規定的經營單位依法予以查處。

(二)縣經濟商務局

負責涉及職責範圍內食品冷鏈物流企業、冷庫、大型超市的行業管理,督促指導有關經營者使用“物防”資訊系統登記上傳資訊,提供有關基礎資料,協助開展新冠病毒抽樣檢測和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縣衛生健康局

負責消殺、核酸檢測、應急預案等規範標準制定、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對核酸檢測結果及時彙總分析,提出針對性措施。

(四)縣公安局

負責打擊冷鏈食品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五)縣財政局

負責冷鏈食品物防工作相關的資金保障。

(六)縣交通運輸局

負責查驗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車輛隨附的海關通關單證和消毒記錄,督促承運單位落實主體責任並實施相應疫情防控措施。

(七)縣大資料發展中心

負責相關部門之間的'資料交換和共享,系統資料採集和應用提供支援。

(八)海關現場辦

打通與“冷鏈”系統的資訊對接渠道,做好進口食品經營企業的日常管理。

五、應急響應處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陽性報告、市物防專班通報或縣疫情防控辦指令,縣物防專班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進入應急響應狀態,進行風險研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一)先期處置

接到縣疾控中心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報告後,立即分別報告至縣疫情防控辦、市物防專班,由衛健部門將初篩陽性標本送市疾控中心複核。在複核結果確認前,縣物防專班快速部署開展溯源倒查。通過“冷鏈”系統檢索及現場核查的方式,對同批次涉事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予以核實確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不在本轄區的,縣物防專班應立即向上級物防專班報告。

(二)科學確認檢測結果

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複核確認後,縣物防專班應立即將溯源倒查情況以及涉事產品的入境資訊材料報市物防專班。同時,應立即組織力量開展檢測、檢查工作。

(三)核實貨物資訊

開展確認檢測工作時,重點針對包裝完整、所取樣部位可排除在國內受到新冠病毒汙染的產品。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應佩戴執法記錄儀,記錄確認產品包裝完整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包裝標示資訊相符的全過程。核實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進貨查驗記錄時,應確保貨物來源資訊與“冷鏈”系統記錄的資料一致。若貨物來源資訊與“冷鏈”系統記錄的資料不一致的,縣市場監管局應立即開展調查,其他部門按規定各負其責,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四)確保取樣規範

衛健部門開展確認檢測工作時,應完整記錄開箱、取樣、送樣等過程,並確保不會造成交叉汙染。相關操作應保留可經後續調閱的檔案材料,包括視訊、照片、原始記錄等。整個過程要確保真實、完整、規範。

(五)確保結果準確

採集的樣本送市疾控中心進行檢測,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指南進行操作,確保結果準確、可靠。

六、事件報告

(一)應急處置單位應儘快調查清楚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縣物防專班,並按專班下達的指令做好事件處置工作。

(二)情況報告應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種、範圍、對同批次涉事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及相關產品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及進貨憑證、就地封存情況等初步調查核實基本情況,以及簡要案情、採取措施等處置情況。

七、資訊釋出

(一)對於確認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縣物防專班應將取樣和檢測情況連同確認產品包裝完整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包裝標示資訊相符的視訊記錄等材料一併報上級物防專班確認。

(二)省內發現陽性冷鏈食品,嚴格落實“五步走”流程:一是當地檢測新冠病毒初篩陽性,第一時間由縣、市物防專班逐級報告省級物防專班,線上線下同步開展產品流向追溯並及時控制;二是市、省疾控中心複核確認結果後,由省衛健委第一時間向省物防專班書面通報;三是省物防專班向省疫情防控辦報送涉事產品核查處置相關資訊;四是由省疫情防控辦統一發布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及後續處置資訊;五是由省疫情防控辦向省外通報,待省疫情防控辦釋出後,縣疫情防控辦再發布資訊公告。接到外省通報陽性冷鏈食品流入我縣資訊反饋,相關資訊通報由縣疫情防控辦統一發布。

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5

為進一步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及時、高效、依法、規範處置核酸檢測呈陽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斷進口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的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XX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區轄區範圍內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後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應急情景時,立即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處置程式,確認新冠病毒汙染的冷鏈食品及外包裝,落實傳染源管控、切斷傳播途徑、易感人群保護等防控措施。本預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和評估結果,適時更新。

二、應急處置架構

本預案在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控辦)的統一指揮下,由區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區物防專班)牽頭協調,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開展冷鏈食品溯源調查及“陽性物品”或疑似“陽性物品”的應急處置等工作。

成立XX市江北區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專班,由區政府姚傑副主任和江北區市場監管局任劍峰局長任組長,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徐建明、甬江海關副關長孫肖鵬任副組長,專班下設綜合協調組、消殺指導與評估組、溯源檢查組、監測處置組等4個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在專班統一領導下和各工作組具體職責共同開展工作。具體負責重大事件應對工作的決策指揮,研究決定應急工作重要事項。工作組設定與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聯絡員:XXX

工作職責:負責進口冷鏈食品“物防”工作組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物防”工作;負責會務組織、綜合文稿、資訊報送、檔案收發和印製工作;做好與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對接溝通聯絡工作;統籌做好冷鏈食品“物防”輿情應對工作;牽頭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承擔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消殺指導與評估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聯絡員:XXX

工作職責:負責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消毒技術規範開展消毒作業;組織開展對預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導評估和檢查工作。

(三)溯源檢查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聯絡員:XXX

工作職責:推動應用浙江省冷鏈食品閉環管理系統“浙冷鏈”,督促各類經營主體對進口冷鏈食品加貼“冷鏈食品溯原始碼”;負責做好現場檢查和索票索證工作,督促市場開辦者、食品生產經營者索取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證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銷售。負責組織對重要溯源倒查情形的核查;負責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對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依法進行查處。

(四)監測處置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聯絡員:XXX

工作職責:負責對重點場所環境、進口冷鏈食品、重點從業人員開展全覆蓋的新冠病毒日常監測及核酸檢測,負責彙總分析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對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傳播風險進行研判;負責指導“陽性物品”或疑似“陽性物品”處置工作。

(五)物防專班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區委宣傳部

組織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物防”新聞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組織做好冷鏈“物防”輿情監測、處置等相關工作,加強網路輿論引導。

2.區發改局

督促指導相關儲備企業和單位,按照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預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3.區經信局

負責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管理,督促企業按照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預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負責消殺、檢測、防護所需的各類物資的.供應和儲備保障工作。

4.公安江北分局

負責加強人員管控及排查等工作。

5.生態環境江北分局

負責協助做好被確認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6.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

負責督促指導進口冷鏈食品承運單位落實運輸環節的主體責任並實施相應消毒處理措施,在國內運輸段嚴格查驗進口冷鏈食品海關通關單證,落實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工具消毒、一線工作人員個人防護等措施,配合檢查進口冷鏈食品倒箱過車(從進口集裝箱換裝至國內運輸車輛)過程中的消毒處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7.區農業農村局

負責畜禽屠宰檢疫、屠宰環節肉品品質檢驗等的監督管理,督促屠宰企業做好屠宰場所(含屠宰場冷庫)的消殺等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8.區商務局

督促指導生鮮電商平臺、大中型商超等企業,按照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冠病毒防控技術指南、預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有關商貿企業使用“物防”資訊系統登記上傳資訊,提供有關基礎資料。

9.區衛生健康局

負責開展預防性全面消毒措施的指導評估和檢查工作;負責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新冠病毒防控的技術指導;負責對重點場所、重點食品、直接接觸食品的貯存容器、工具、裝置及從業人員開展新冠病毒日常監測和應急檢測;負責指導“陽性物品”或疑似“陽性物品”的處置工作;負責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10.區市場監管局

負責推動使用浙江省冷鏈食品閉環管理系統“浙冷鏈”,強化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進口冷鏈食品的追溯管理,對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依法進行查處;負責做好現場檢查和索票索證工作,督促市場開辦者、食品生產經營者索取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負責督促農貿市場按照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新型病毒防控技術指南、預防性全面消毒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參與制定江北區冷鏈食品陽性樣本應急預案。

11.區大資料中心

負責相關部門之間的資料交換共享,對“物防”相關資訊系統開發及應用提供支援。

12.甬江海關

負責按規定開展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監測工作,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商、收貨人等經營主體的核查,組織指導做好進口冷鏈食品貨物外包裝的預防性全面消毒處理工作。

13.屬地街道(鎮)

負責落實屬地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防疫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進口冷鏈食品防疫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區冷鏈食品物防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和聯絡員資訊表見附件1。

三、應急處置啟動

相關檢測機構一旦發現有核酸檢測初篩呈陽性的冷鏈食品,區物防專班應提請區防控辦立即啟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並立即報告市物防專班。經省疾控中心複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由市物防專班提請市防控辦立即啟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

四、應急處置措施

(一)初篩陽性的處置

1.陽性複核。對食品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取樣機構應立即將樣本運送至市疾控中心進行復核,並送省疾控中心開展陽性複核、病毒分離培養、基因測序等分析工作。同時,區防控辦應將冷鏈食品檢出新冠病毒核酸初篩陽性的情況立即逐級報告至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控辦)。

2.先行處置。區物防專班協調相關成員單位立即對可疑冷鏈食品開展以下先行處置工作:

(1)溯源調查。區市場監管部門立即開展可疑冷鏈食品的溯源調查,通過“浙冷鏈”系統檢索及現場核查方式,對同批次涉事產品的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進行核查。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協同開展車輛運輸等調查工作。衛健部門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傳播鏈和危險因素,排查陽性食品接觸者。

(2)食品及場所管控。根據溯源調查情況,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尚有涉事產品庫存的應立即採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檢出核酸陽性食品直接相關的生產經營活動,關閉檢出核酸陽性產品所在場所(區域),根據流行病學調查情況可擴大關閉範圍,同時做好預防性消殺工作。現場處置過程中,如不及時採取控制措施可能導致新冠病毒傳播的,衛健部門在屬地防控辦的統一指揮下,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採取封存食品以及相關物品或者暫停銷售的臨時控制措施。

(3)接觸人員防控。衛健部門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立即組織專業人員開展現場處置,對直接接觸陽性冷鏈食品及相關外環境人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應急核酸檢測,相關接觸人員應立即停止相關活動,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3.應急響應結束。根據省疾控中心複核檢測的陰性結果、省級專家組論證結果,區物防專班提請屬地防控辦及時終止本起事件應急響應。

(二)複核陽性的處置

1.資訊確認和報告。衛健部門負責跟蹤陽性樣本複核情況,省疾控中心複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及時報告區物防專班。區物防專班應立即向區防控辦進行報告,同時將溯源調查情況以及涉事產品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覆印件等材料報市物防專班,進一步開展溯源調查工作。

2.二次取樣檢測。區物防專班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按照以下要求組織開展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檢測複核陽性的確認檢測工作:

(1)確認貨物來源。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前,首先核對確認產品包裝完整,產品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檔案與包裝標示資訊相符,並登記產品的進出口商資訊及一級經銷商資訊,並對索票索證進行核查,確保貨物來源資訊準確、登記詳實,排除所取樣的部位在國內受到新冠病毒的汙染。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現場檢查時按規範要求佩戴執法記錄儀。

(2)確保取樣規範。衛健部門指導取樣機構完整記錄開箱、取樣、送樣等過程,並確保不會造成交叉汙染。相關操作應保留可經後續調閱的檔案材料,包括視訊、照片、原始記錄等。整個過程要確保真實、完整、規範。

(3)確保結果準確。取樣機構將採集的樣本送市或省疾控中心進行檢測,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指南進行操作,確保結果準確、可靠。

3.汙染源確認和通報。衛健部門對確認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將取樣和檢測情況連同確認產品包裝完整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與包裝標示資訊相符的視訊記錄等材料報區物防專班,並由區防控辦將上述材料報市防控辦,由市防控辦報省防控辦確認,省防控辦將組織專家對報送的檢測結果及相關資訊進行論證。

同時,根據溯源調查情況,陽性樣本同批次產品來源或流向涉及區外其他地區的,區物防專班提請區防控辦通報相關地區疫情防控辦並報市物防專班。

4.食品及場所管控。在先行處置的基礎上,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擴大溯源調查範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在衛健部門的指導下視情就地封存同場所、同冷庫、同批次產品。檢出陽性樣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衛健部門會同公安、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依據防控工作需要,結合場所、產品情況進行分析,劃定重點場所和最小防控單元,必要時應封閉可能造成疫情擴散的場所。最小防控單元一般為出現涉疫產品場所,如出現多個生產經營存放同一型別產品的場所陽性,防控單元可以考慮適當擴大,具體範圍根據現場調查結果決定。

5.接觸人員防控。相關接觸人員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達到解除隔離醫學觀察標準後才能返回工作崗位。相關接觸人員在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症狀,由120救護車立即送轄區定點醫院排查診治,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的,要按照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開展應急處置。

6.食品無害化處理。衛健部門迅速組織專業力量對同批(箱)次食品進行一次徹底的消毒,可採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過氧化氫、2000mg/L複合季銨鹽、500mg/L二氧化氯)噴灑(擦拭),作用時間不少於30分鐘,消毒完成後裝入雙層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由專業運輸車輛運送至指定地點,按照感染性廢物以焚燒等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置。生態環境部門協助做好被確認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7.環境及車輛消毒。食品清理後,在疾控部門的指導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督促企業及時對涉疫場所的外環境、交通工具、融冰與汙水進行終末消毒,物體表面可採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過氧化氫、2000mg/L複合季銨鹽、500mg/L二氧化氯)噴灑(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清水去除殘留,融冰與汙水可採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劑量達到最終有效氯濃度不低於10mg/L,作用30分鐘後清水沖洗和排放。車輛等運輸工具完成清理轉運後,駕駛室應加強開窗通風,可採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過氧化氫、2000mg/L複合季銨鹽、500mg/L二氧化氯)噴灑(擦拭)車輛內把手、方向盤等內表面,作用30分鐘後清水去殘留。車輛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汙染風險時使用上述方法進行消毒。

消毒效果評價可參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附件7《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後取樣的消毒效果進行評價。以消毒前後自然菌的殺滅率≥90.00%為消毒合格。

8.醫療機構應急監測。在開展相關接觸人員隔離醫學觀察的基礎上,同時在涉疫產品冷鏈物流環節生產經營者附近的醫療機構調查發熱門診、門急診病例就診情況,分析近期發熱、咳嗽病例就診趨勢,詢問有無冷鏈物流環節生產經營者從業人員就診。

五、處置效果評估

衛健部門(疾控部門)根據疫情發展態勢、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時開展處置效果評估,指導現場調查、人群監測、場所管控等工作實施,適時組織專家根據疫情發展態勢,評判疫情防控效果。市物防專班各成員單位將根據相關人員、產品、場所核酸監測狀況以及涉事產品排查、追溯、處置情況,指導我區開展相關工作。

六、應急響應終止

疫點或疫情處置區內上述措施均已落實,陽性物品完成處置,病例已隔離治療,汙染場所經終末消毒,經過一個最長潛伏期(14天)無新增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區物防專班根據衛健部門的風險評估情況提請區防控辦宣佈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終止。屬地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做好冷鏈食品疫情應對的總結和自評工作,對現場處理、溯源倒查、接觸者隔離觀察、醫療救治、全面消殺等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和提出改進建議。

七、資訊報送與釋出

區物防專班應及時向區防控辦和市物防專班報告冷鏈食品應急處置進展和相關材料。區防控辦及各部門要遵守工作紀律,在市防控辦的統一指揮下視情向社會發布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相關情況,加強輿情正面引導,積極迴應社會關切,提高群眾健康素養,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疫情冷鏈食品應急預案6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委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我鎮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四川省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四川省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關規定,最大限度阻斷冷鏈食品儲存、加工、銷售環節的疫情傳播風險,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進口冷鏈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倉儲運輸、餐飲服務等環節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或外地通報核酸檢測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流入我鎮等情況的應急處置工作。發生應急情景時,立即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處置程式,落實傳染源管控、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群等防控措施。本預案將根據疫情形勢的變化,適時更新。

二、應急處置架構

本預案在鎮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由鎮級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有序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對處置措施

根據冷鏈食品疫情發現的不同情形,分雙流鎮內發現、雙流鎮外通報兩類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一)突發情況一:

本地冷鏈物流環節核酸檢測發現陽性產品。

1.啟動響應。相關檢測機構在我雙流鎮轄區內對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環節檢測出陽性產品後,立即將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和區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由區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並將處置情況逐級報送上級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響應措施

(1)衛生院對密切接觸陽性產品的人員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各單位按照區應急指揮部要求,開展產品布控、人員管控、溯源排查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協調督促涉及的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運輸車輛所在企業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啟動應急預案,做好配合工作。

(4)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督促指導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做好生產經營場所內外交通管制和人員管控,避免無關人員出入。

(5)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對涉及冷鏈食品開展溯源排查,檢查核實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質,通過“川冷鏈”系統檢索或現場檢查進貨票據、供貨商資質、檢驗報告等情況,查詢涉疫食品進銷以及入境報關等情況,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對涉疫食品進行下架、封存處理。同時,將溯源情況報告上級市場監管部門。

(6)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協同開展涉及運輸車輛、人員等調查工作,查明軌跡路線。

(7)衛生院配合相關檢測機構對生產經營場所內其他食品、從業人員、經營環境、運輸車輛採集樣本進行核酸檢測。如未發生病毒“物傳人”感染情形,衛生院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督促涉及的生產經營者對外環境、交通工具、融冰與汙水進行終末消毒,組織專業力量對同批次食品及貯存凍庫進行徹底消毒,做好所涉食品無害化處理。如已發生病毒“物傳人”感染情形,衛生院按照規定程式,迅速組織開展涉及人員排查、流調等綜合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8)各有關部門(單位)在開展現場處理、溯源倒查、接觸者隔離觀察、醫療救治等過程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移交查處,嚴厲打擊。

(二)突發情況二:

根據外地通報資訊,本地流入部分批次陽性冷鏈食品。

1.啟動響應。雙流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收到外地涉疫食品流入本地的資訊通報後,立即將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和區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疾控、物流、食品安全專家研判決定啟動應急響應,部署安排相關部門(單位)前往涉及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場所,開展產品布控、人員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

2.響應措施

(1)衛生院會同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配合上級部門按照程式組織檢測機構對涉及食品、從業人員、環境採集樣品開展核酸檢測。

(2)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依據“川冷鏈”系統檢索或現場檢查進貨票據、供貨商資質、檢驗報告等情況,瞭解涉疫食品進銷以及入境報關等情況,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來源、流向和進銷存情況,對涉及冷鏈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將涉疫食品名稱、批號、數量、銷售日期、銷售者及聯絡方式等通報上下游相關冷鏈食品、生產經營主體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實施封存、下架、召回處理,並視核酸檢測結果進行下一步處理。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公共事務服務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協同開展涉及運輸車輛、人員等調查工作,查明軌跡路線。

(4)根據核酸檢測報告結果,開展後續處理工作。如檢測報告呈陰性,終止應急響應;如檢測報告呈陽性,按照突發情況一的相關規定開展應急處置。

四、應急響應終止

疫點或疫情處置區內上述措施均已落實,陽性物品完成處置,病例已隔離治療,汙染場所經終末消毒,14天內無新增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根據上級應急指揮部指示,終止應急響應。

五、資訊報送與釋出

鎮級各單位及時向鎮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冷鏈食品應急處置進展和相關材料。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應及時向區物防專班和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冷鏈食品應急處置進展和相關材料。各部門要遵守工作紀律,在區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視情向社會發布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相關情況,加強輿情正面引導,積極迴應社會關切,提高群眾健康素養,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