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1
一、提高認識,成立組織,作好一切準備
地質災害和其它自然災害一樣都對人們的生產、生活、生命財產造成嚴重的破壞,並且有突發性強,防範難度大的特點。地質災害與其它自然災害區別是有很大的隱蔽性,很多地質災害就發生在居民住地,由於沒有察覺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我們防治地質災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痺思想,要做好防大災,抗大害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設施準備。因此,縣政府決定在我縣成立地質災害指揮系統的基礎上成立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將原縣200人的快速撲火隊變為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大隊,下設四個分隊,由縣政府地質災害指揮系統指揮。
各單位要保證本單位隊員在野外宿營的裝備和帶足三天食品給養,建立通訊方式保證快速集結、快速反應。
交通部門要對我縣現有車輛調查登記,接報警後調動30臺車輛組成搶險車隊,保障縣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和搶險物資裝置快速及時到達現場。
各鄉鎮人民的政府,各有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在裝備、通訊、車輛給養上做好準備。特別是每個村屯都要組織搶險隊伍,保障受威脅的居民安全撤離和搶險救助。
各鄉鎮人民的政府各有關單位要迅速建立聯防體制,各鄉鎮與鄉鎮之間,各村屯與村屯之間,各鄉鎮政府與本地企事業單位、駐軍、武警部隊建立聯防網路,保障救援力量。縣政府也將與友鄰縣、林業局、駐軍、武警部隊取得聯絡,建立縣級聯防機制,做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二、災害發生後採取的措施
1、報警
地質災害發生後目擊公民都有報警的義務,誰先發現,誰向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有險情跡象的有地質災害巡視員,險情監測人員或看守值班人員發現情況立即報警。
報警人員在向當地受威脅人群報警的同時向村委會和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巡護、監測、看守值班人員,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群發出警報的同時向當地村委會、鄉鎮人民的政府報警,儘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當地村委會接報警後,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群發出警報的同時向鄉政府報警,儘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鄉鎮政府接報警後,向縣政府報警。
縣政府接報警後視災情情況按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警。
報警內容根據已知情況上報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型別,並儘可能說明災害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
2、撤離
災難發生後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到達災區後,首先組織受災群眾撤離、遠離危險區,有人力、物力條件的可同時組織、撤離和搶險。
村級搶險隊伍是在現場人員,接到報警後,除向上級報警外同時組織力量、組織群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沒有地質災害發生跡象的沒有發放明白卡可視情況確定安全方向、路線、地點撤離。
鄉鎮快速反應、應急隊伍是距離最近、最早到達的搶險隊伍,到達災區後首先組織受災群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同時對地質災害進行調查,上報情況提出應採取的對策和措施。
縣地質災害反應、應急大隊是重要的搶險救災力量,到達災區後本著先撤離後搶險原則,進行搶救工作。
3、搶救
地質災害發生後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相當大的破壞,在確保受威脅的群眾安全撤離的情況下,實施搶救。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首先搶救受害群眾的生命安全,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都要把搶救受害群眾的生命做為最重要的任務,盡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搶救傷員。
在特殊的情況下,現有人員、裝置搶救不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上級報告,請求專業人員、專門裝置進行搶救,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
在保證搶救受傷人員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時搶救受災財產,在保證搶險隊員安全的情況下,最大努力搶救受災財產,減少受災損失。
三、有關單位任務
在地質災害發生有跡象的監測責任單位必須設立監測巡視、值班專用電話,設專人守機。郵電部門優先傳遞防災資訊,為縣鄉及有關部門防災專用電話的安裝、維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為儘快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災後疫病發生與蔓延,醫療衛生部門要做好現場救護、傷員移送、接受住院治療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醫院建立醫療救護隊、建立有線、無線電話通訊網路,並派專人值班,救護隊員在崗待命。做好藥品、裝置各項準備,保障搶救、救治工作順利實施。
做好災區安全保衛工作。災情發生後,當地派出所要訊速到達現場,維護災區治安,公安部門要抽調足夠的警力,搞好安全保衛工作,要晝夜巡邏,對重點部位要加強保衛力量,防止壞人乘機搗亂和破壞。搞好交通疏導工作,保證道路暢通,必要時可實行路交通管制。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2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促進應急通訊指揮排程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滿足突發情況下通訊保障應急和通訊恢復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減輕災害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網路應急恢復總體預案》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甘肅行政區域內,下述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大保障和通訊恢復工作。水旱災害,颱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事件;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五、災害通訊恢復分級
根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和通訊恢復的實際需要,分為一般自然災害、重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通訊恢復。
(一)一般自然災害通訊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受災人口為全縣總人口20%以下,農作物受災面積為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下,轉移安置人口為全縣總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間以下(自然間)。
(二)重大自然災害通訊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2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上;轉移安置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間以下(自然間)。人員傷亡嚴重,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三)特大自然災害通訊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4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50%以上;轉移安置人員佔全縣總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間以上(自然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
六、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甘肅省電信傳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訊應急保障工作。成員組織有:執行維護部、財務部、綜合部、人力資源部、局工會、車輛管理中心、相關分局等部門。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訊應急搶通工作,宣佈啟動和結束應急預案。
2、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全省受災地區通訊恢復情況彙報。
3、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情,研究落實通訊恢復方案。
4、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通訊恢復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執行維護部:牽頭制訂本預案,並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省通訊恢復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通訊恢復搶險,對主要幹線進行排程,配置資源。指導做好災後恢復和恢復重建。分析災情統計資料及對通訊產生的主要影響。組織、指導應急通訊恢復器材和材料的調撥。救災儲備建設和救災捐贈。
2、綜合部:負責通訊恢復情況報道和彙總、彙報。
3、財務部: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經費保障。
4、人力資源部:負責抗災救險人員的調派。
5、局工會:負責與相關捐助組織聯絡,並統計傳輸局捐助情況。
6、車輛管理中心:負責全省抗災救險通訊恢復中車輛的及時調派。
7、受災地區所在的分局:及時開展自救,報告災情,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四)領導分工一般災害救助工作由執行維護部牽頭負責,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具體負責,有關部門給予支援。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由傳輸局分管副局長指揮,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明確主要職責和相關人員,開展自然災害通行恢復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各維護單位要切實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嚴密監測並及時報告,落實防範措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各維護單位要掌握本維護單位維護光纜電路路由等情況,制訂應急排程預案,確保在災害來臨時能及時恢復縣以上光纜通訊。有計劃地組織基礎設施恢復和搶救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二)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備足各類應急通訊保障材料。備好應急通訊裝置及應急交通工具,以便災害來臨時緊急呼叫。六、應急反應災情發生後,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應當迅速做出反應,統一指揮轄區內的通訊恢復工作,按程式啟動本級通訊恢復應急預案。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在災害發生1小時內,向傳輸局運維部報告災情;傳輸局運維部等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2小時內,及時向省公司運維部上報災情核實情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按照災害發生情況,每天早上8點鐘以前向執行維護部等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實行零報告制度,待災情穩定後,在兩天時間內,將災情核實完畢,上報省公司和相關部門。同時,財務部安排應急款、執行維護部調撥其它為受災地區搶險隊伍趕赴災區進行搶險。
八、附則
(一)獎勵與責任。對在自然災害通訊恢復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在自然災害通訊恢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本預案由執行維護部牽頭制訂、跟蹤管理和修改完善,報省公司批准後實施。各維護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區自然災害通訊恢復應急預案,報執行維護部備案。
(三)本預案由執行維護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3
為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2、設定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成員及聯絡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儘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儘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絡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並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範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範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消防科聯絡電話62652882;安管處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後,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後,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4
一、可能發生的災害預測
今年我鄉仍有發生洪澇乾旱、山地滑坡、森林火災等災害的可能,而防洪災害主要發生地有綿溪河、洗布河、溪水庫及低窪地段,重點防洪區域在村。山地滑坡重點防範在村。以上各村為我鄉的重點防汛搶險施救重點區。
二、職責與任務
防災救災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鄉、村組幹部和黨員要明確自身的職責和任務,要有抗大洪防大災的思想準備,充分認識災害造成的危害。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搞好協調和調配,一旦發生災情,立即趕赴災區,快速查明災情,正確評估災情損失,迅速上報,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妥善轉移安置災民,處置善後事宜。
為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高效運轉,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協調一致,鄉政府成立抗旱救災相應工作組,下設搶險組和後勤組,實行行政首長指揮,各組分工負責。
(一)領導組(由書記、鄉長組成)
職責:對主要水文、氣象及災害資訊通報、協調、督促,檢查各組工作,保證統一、高效、組織力量,發出命令,組織協調村委會轉移災民。
(二)搶險救災組(由鄉武裝部、民政、村建、計生、農服中心、綜治、派出所、國土所、水利水保站等人員組成)。
職責:查核災情,及時上報縣民政局、縣府應急辦。制定救助計劃,組織實施災後救濟和轉移安置災民,擬定救災物資分配計劃,組織實施災後救濟和恢復災區重建工作。
後勤保障組(由黨政辦、財政所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救災物資籌集,管理儲備、劃撥和調運、通訊保障,組織救災贈款贈物等。
三、組織搶險及施救措施
(一)大災來臨,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搶險救災工作首要任務:救命第一,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原則,一旦災情發生,實現快速把受到威脅的人員轉移安全地點,千方百計不能死人,按照職責管理要求,快速高效開展救災工作。
(二)災情發生後,在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由書記、鄉長、副書記、副鄉長或在家鄉領導統一組織,抽調搶險救災組人員立即奔赴受災區域參與組織救援和檢查上報災情。
(三)鄉上組織10人以上救災應急小分隊,配備一套救災工具,如電筒、雨鞋、雨衣等,隨時準備投入各種災害的搶救工作。
(四)救災值班人員在規定的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上傳下達。當班領導要督促本班人員按時到位,凡脫崗、漏崗、延誤災情資訊傳遞,造成後果視情況作出嚴肅處理。
(五)保證車輛正常使用。後勤保障組要按要求組織和籌集救災款物,一旦災情發生,能在短時間內得到救助,保證災民有飯吃,有衣穿。
四、查災、核災、報災
一旦災情發生,搶險救災組和各村、單位要迅速到現場查實報告災情,特大災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重大災情2小時內上報,一般災情12小時內報縣民政局、縣府應急辦,特、重大災情速報速查,做到查災及時、準確,實事求是,不瞞報、虛報、漏報。
五、災後工作
突發性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民政辦要積極主動配合其他部門,在縣、鄉政府統一領導下,完善有關救助措施,恢復災後重建及其他工作,做到災民人心穩定、安居樂業、及時恢復生產,抗災自救。自然災害的收集上報人由各村文書負責,平時救災救濟工作,按常規程式進行。
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5
為了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電線等建築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易發自然災害事故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上下學。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資訊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訊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規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訊號後開啟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開啟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除外)、電源。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急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八、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