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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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防工程事故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防工程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人防工程事故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提高人防工程施工發生生產事故的應急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減少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提高全省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的綜合應變能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省人防辦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設立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應急省級指揮部,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快速、有效、妥善地統一指揮全省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2、分級管理原則

各市發生的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由市人防辦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會同當地有關部門設立市級指揮部,負責組織處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並接受省指揮部的指揮。

3、資訊共享原則

各部門之間應當互相通報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施工資訊,實行資訊聯網,保證資訊共享,並對應急突發事故進行響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預防和救援。

4、分工協作原則

參與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應急處置的單位要盡職盡責,在保證完成本部門承擔的應急救援任務的基礎上,加強與協作單位的配合,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5、保證安全原則

發生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後,參與現場搶險救援的人員,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和安排,防止出現人身傷亡和造成財產損失。

(三)本預案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

6、《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

7、《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

8、《人民防空工程戰術技術要求》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人防工程建設專案。根據工程類別和事故危害程度,將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劃分為a、b二級。

a級:施工現場大面積坍塌或區域性嚴重坍塌、造成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和群眾死亡、嚴重危及周圍建築物安全、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b級:施工現場區域性坍塌、造成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和群眾受傷、有危及周圍建築物安全的可能、造成財產損失。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省人防辦設立省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省人防辦主任、副主任及計劃處、平戰處、財務處、指揮處、通訊處、質量監督站等部門組成,地點設在省人防辦指揮控制中心。

總指揮:省人防辦主任

副總指揮:省人防辦主管副主任

省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處置全省範圍內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領導、指揮市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的工作;決定採取處置事故的重大措施;確定新聞報道的原則,指導新聞釋出工作;協調省直相關部門參與事故救援工作;組織專家組,進行技術鑑定及提供技術服務。

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

2、市人防辦設立市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由市人防辦主任、副主任及計劃(處)科、工程(處)科、平戰(處)科、指揮(處)科、通訊(處)科等部門組成,地點設在市人防辦指揮控制中心。

總指揮:市人防辦主任

副總指揮:市人防辦主管副主任

市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現場指揮部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決定採取處置事故的具體措施;負責貫徹執行省指揮部的各項指示和命令;向省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置情況,提出合理的處置建議;必要時可先要求現場指揮部採取緊急措施,後向省指揮部報告;經省指揮部同意,負責對外發布新聞。

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決策和指令。

3、現場指揮部:由工程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單位組成。

現場總指揮:工程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

現場副總指揮: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單位法定代表人。

現場指揮部下設:通訊聯絡組、引導疏散組、治安交通組、搶險救護組、資訊保障組、綜合組。

職責與許可權

現場指揮部:執行上級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現場各項具體工作,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彙報現場工作情況,領導下設各部門的具體工作。

通訊聯絡組:發生險情後,立即向“119”、“120”、“110”等部門報警,並向上級部門報告,負責現場指揮部與各職能部門之間的通訊暢通。

引導疏散組:根據現場指揮部命令,組織引導人群安全、快速、有序撤離事故現場,負責引導各救援部門到達事故現場。

治安交通組: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暢通,維持事故現場治安,保證通道、出入口的暢通。

搶險救護組:負責將事故中受傷人員迅速搶救出現場,立即送往醫療救護單位,及時搶救重要物資。

資訊保障組:負責事故處理的資訊收集、彙總和綜合,並及時將有關資訊向現場指揮部和省、市指揮部報告。

綜合組: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提供工程建設各種相關資料,為各部門提供後勤保障。

(二)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資訊:為了預防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的發生,人防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參與單位應當及時收集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資訊,特別是容易造成工程事故的各類風險資訊,及時發現,及時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

(二)預防預警行動:人防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並採取措施進行處置。

(三)預警支援系統:各部門要建立預警服務系統,及時提供相關技術支援和資金保障,保證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程式:發生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後,立即啟動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各級指揮部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立即開展搶險救援處置工作,救援行動分為預案啟動、救援實施和救援終止三個階段:

1、預案啟動: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和有關報警、急救中心報告,現場指揮部接到報警資訊後,及時向上級指揮部報告,市、省指揮部收到事故報警資訊,立即開展應急指揮工作。

2、救援實施:現場指揮部接到報警資訊,立即組織六個職能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處置工作,並與應急保障隊伍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積極採取有力措施,控制險情繼續擴大,保障臨近建築物和周圍群眾安全,搶救被困人員及物資。採用多種方式對事故現場進行監測和勘察,掌握事故處置的最新情況,為上級指揮部有效決策提供可靠依據,保證事故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3、救援終止:市指揮部根據現場指揮部的綜合評估確認事故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並對遇險人員和物資搶救完畢的情況下,向省指揮部提出終止救援的建議。省指揮部在全面分析事故救援的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後,做出應急救援工作終止的決定。

(二)災難現狀與趨勢分析: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發生後,省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抽調有關工程建設專業技術專家組成事故分析評估專家組,具體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災難現狀和發展趨勢、事故損失情況、預防次生事故發生應採取的措施等,為指揮決策機構提供意見和建議。

(三)資訊報送和處理:事故發生後,各級組織指揮機構、職能部門及時收集有關資訊,建立本級資訊處理系統,並共享資訊資源。

(四)通訊:人防部門之間採用人防專用通訊頻道,其他部門之間採用辦公電話和手機聯絡。

(五)指揮和控制: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決策,負責指揮部內部及指揮部之間、與現場指揮部、其他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現場指揮部由工程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組織現場救援和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六)緊急處置:應急隊伍由市級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調派。

(七)救護和醫療:現場救護由現場搶險救護組與醫療機構負責。

(八)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施工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裝備由現場施工單位負責提供。

(九)群眾的安全防護:事故發生後,現場指揮部立即組織工程現場附近的群眾進行疏散。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由紀檢、監察、人防、公安、工會、建設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

(十一)新聞報道:省級指揮部門稽核釋出與突發事件相關的新聞報導時,協助宣傳報導部門提出對外報導的口徑,參與對外新聞釋出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應急期間由電信部門負責保障通訊暢通,郵政部門負責保障通訊順暢,建立通訊系統維護管理制度,保證資訊及時溝通和交流。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現場應急救援的裝置和物資由施工單位提供並負責維護,設專人管理。

2、應急隊伍保障: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建應急支援保障隊伍,包括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消防治安隊、防化防疫隊、通訊保障隊、交通運輸隊等專業隊伍,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趕到施工現場進行救援工作。

3、交通運輸保障:交通運輸工具由各組成部門分別承擔,並負責維護,由市指揮部統一呼叫。

4、物質保障和資金保障:處置應急救援所需要的物資和資金由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負責提供保障,並列入人防工程建設投資計劃和工程造價中。

(三)技術保障:由各級指揮機構組成專家組,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建立相應的資料庫。

(四)宣傳和培訓

1、公眾資訊交流:公佈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資訊、接警電話和部門,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預防救援的常識知識等。

2、培訓:各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加強對人防工程施工生產的監督管理,組織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

六、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由事故責任單位對事故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給予合理賠償,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清理和處理工作,及時保證工程正常施工。

(二)保險:保險公司對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員和財產損失進行理賠。

(三)社會救助

對在人防工程施工生產事故中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相關人員,採取措施進行社會救助,特別是對困難家庭和人員,可以採取發動群眾進行募捐、請求當地民政部門和社會慈善機構進行幫助等辦法。

(四)突發事件調查報告和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提出事故調查報告及對相關負責人的處理意見。

七、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由省人防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完善,並向省政府備案。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事故處理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加應急工作致病、致殘、致亡人員,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在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違法、失職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三)制訂與解釋部門: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人防工程事故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縣人防系統內恐怖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指導和規範各類恐怖、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護公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公眾的財產安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撤離,及時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和指揮原則。縣人防辦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在全縣人防系統開展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2、屬地管理原則。全縣發生在人防工程內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門協調公安、安全、消防部門組織處置,縣人防部門提供組織專家、技術支援。

3、重點部位重點保護原則。人防工程是國防設施,是戰時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依託,地下人防指揮所、地下通訊樞紐是防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點部位,平時做好防範工作,要做好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準備,向不發生或者避免發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發現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迅速處置。

4、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在人防工程內的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儘快恢復人防工程內秩序,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則。發現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後,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的人防部門人員,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和安排,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傷亡和給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黑龍江省處置恐怖事件總體預案》、《關於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合發生在我縣人防工程內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內利用生化製劑、化學毒劑進行襲擊或者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內以放火、決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盜竊、搶奪、搶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製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氣氛,有可能造成大範圍社會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內投放虛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性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有可能造成大範圍社會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內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內發生因電器、消防設施裝置故障和人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發重大火災的;

6、人防工程發生冒水和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築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區域性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區域性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盜竊、搶劫和聚眾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設立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為全縣人防系統防範、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協調機構。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工作。

2、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防辦。

3、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防辦主任、公安局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消防、建設、安監和防疫等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人防辦主任兼任。

4、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直接負責領導縣人防辦所屬的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協調、調動人防行業內反恐怖和社會安全事件各種資源,組織指導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4)新聞宣傳部門依有關規定開展對外新聞釋出工作。

(5)根據需要,依照法律、法規和程式協調調動公安和武警部隊,維護、保護現場。

(6)組織相關反恐怖和安全工作專家組,積極開展現場研討、評估,為領導決策提供專家建議和決策依據。

人防工程設定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事發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單位法人任現場總指揮,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設在當地人防指揮中心和公安指揮中心,以公安指揮中心為主,並確定備用指揮地點,也可以在事發地視情確定指揮位置。其主要職責是: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反恐怖、社會安全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

(2)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提出處置建議,負責總指揮部下達各項指示和任務的組織落實。

(3)負責指揮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4)特殊情況下,可先行採取緊急措施,後向領導小組報告。

(5)平時現場指揮部下設成立五個組(通訊聯絡組、引導疏散組、消防滅火自救組、搶險救護組、待命組),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用各組,迅速轉入臨戰狀態,進行有效處置。

三、組織體系運作和處置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後,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及屬地人防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行動,整個處置行動分為啟動預案,處置實施和行動終止三個階段:

1、啟動預案

接到上級通報和平時收集掌握的情況,適時判斷事件的真實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後,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並說明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資訊,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19、110、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並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並說明疫情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資訊,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20急救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並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築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屬地人防部門接到報告後,認真研究查詢相關圖紙和資料,判斷人防工程歸屬,醞釀提出處置意見。

2、處置實施

從報警到現場專業組到達各自崗位以後為處置實施階段,該階段行動主要內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後,現場指揮部及現場的五個職能組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門到來後,積極配合四個部門開展行動。

(1)有關部門到現場後,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和指揮下,按照任務分工,採取固定、移動方式對現場監測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要提供事發前後有關情況,為領導小組確定有效的處置行動提供決策依據。公安、消防迅速撲滅火災,實施工程搶險,排除險情,封鎖受汙染區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積極協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態發展。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法律規定,實施區域性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時關閉、封鎖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部指揮,服從命令,採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再次發生。

(2)對發生在人防工程內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在屬地衛生防疫專業隊伍到來之前,要保持鎮定,啟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制定的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置預案,待專業隊伍到來後,人防業餘專業隊協助衛生防疫專業隊進行搶救。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倒灌、坍塌屬於單位建設的人防工程,由屬地所在單位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地人防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必要時可提供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屬於人防部門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屬地人防部門匯同相關部門解決,事後報上級人防部門備案。

3、行動終止

從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專業力量回撤,指揮部終止工作為行動終止階段。該階段行動的主要內容:

(1)確立終止條件,適時做出決策

現場指揮部經綜合評估並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處置行動建議。領導小組在全面分析處置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後,做出終止處置行動的決策。

(2)評估事件後果,妥善安排善後工作

參加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部門、各單位對現場環境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行動終止意見,履行相關的手續後,現場指揮部根據上述單位意見抓好落實。屬地政府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認真做好各項善後工作,切實保障公眾生活,努力消除公眾的心理恐慌,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四、應急行動保障措施

1、資訊與通訊要順暢。為確保處置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資訊與通訊渠道的暢通,保證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組織度現有人防通訊手段,做好應急通訊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時的通訊需要,屬地人防部門、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通訊裝置,保證通訊聯絡的暢通。

2、消防設施裝置保證完好。現有的消防裝置必須達到消防部門標準,取得合格證,採取日檢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證消防設施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3、物資器材準備要齊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必須備有足夠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裝置、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輻射器材。

4、後勤支援及時。屬地人防辦和工程使用單位要儲備一定工程維護資金,上級人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提供部分搶險救災的經費保障。

5、培訓與演練要常抓不懈。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特別對在地下工作的人員每年要進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識、反恐怖和社會安全知識培訓,每年不得少於四次全員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練,掊養一批訓練有素,對消防安全、反恐怖、社會安全基本熟悉的業餘專業隊伍。

6、日常防範要經常。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加強對反恐怖、社會安全方面情報資訊的蒐集工作,要充分發動並依靠群眾,加強專門人力情報工作,發揮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綜合性的情報資訊,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五、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後,現場指揮部成立善後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在突發事件後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遺留事宜,包括人員安置,經濟補償,受損失後重建,清理與處理現場等工作。

2、社會救助

對在突發事件後遭受損失和損害的相關人員,通過調查瞭解掌握基本情況,採取各種措施實施救助,針對每個人的不同情況,開展靈活多樣的救助活動,發動新聞媒體進行社會救助,民政和社會慈善組織開展捐贈救助活動。

3、認真總結

突發事件結束後,善後工作處理領導小組要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總結在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