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田家庵區中國小學區劃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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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備受關注的《田家庵區2017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服務片區劃分方案》出爐。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田家庵區中國小學區劃分政策,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年田家庵區中國小學區劃分政策

工作原則

(一)“劃片、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國小招生根據《田家庵區2017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服務片區劃分方案》開展招生報名工作,嚴禁跨區域招生。國中招生根據國中招生規模及國小畢業生數,確定每一所公辦國中的招生指標。

(二)“公開透明、嚴格監督、違規必究”的原則。全面實行“陽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片區、招生計劃、招生辦法和報名材料等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三)“統一、規範、公平”的原則。各校要按規定的時間開展招生入學工作,杜絕違規招生。不得采取入學考試或者任何變相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得將考級證書和競賽成績等作為入學的依據;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的文化測試選拔學生;不得利用招生違規收費;不得擅自調整“陽光分班”結果。

工作重點

(一)大力推進均衡發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做好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著力縮小校際間教育質量的差距。均衡編班,防範產生新的大班額和大校額。通過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學區化管理、校長教師輪崗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創辦更多群眾認可的“家門口好學校”,努力滿足群眾“上好學”的需求。

(二)義務教育招生物件及條件

1.國小一年級招生

報名時間為7月5日-10日

凡年滿六週歲(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進入所在片區對應的國小接受義務教育。

新生進入公辦學校就讀,需按照“兩個一致”,即“入學兒童少年的戶籍與其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一致,戶籍地址與房產證登記地址一致”,學校方可報名。

符合以下情況的適齡兒童,在實際居住地學區所屬學校入學:出生時隨其父母落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處(即就學者戶口無轄區外遷移、變動記錄)的適齡兒童,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證、戶口簿,同時提供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其父母在本城區無房產的證明,經學校核實、公示無異議方可報名。

國小入學通知書全部由區招生辦統一發放,各校將學生名單通過公告欄進行公示。

2.國中七年級招生

嚴格按照《淮南市2017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淮教[2017]3號)中有關要求,根據我區國小畢業推薦方案,公示對口國小推薦升入國中的學生名單,並以公示名單辦理國中新生入籍。不在公示名單中的2017級國中入學新生,三年後將不得享受省示範高中招生指標分配資格。國小對口推薦要嚴格把關,不參與對口推薦的要報送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原則上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就讀國中,到外地就讀的須提供外地戶口本。嚴禁同城借讀。

(三)確保隨遷子女“零障礙”入學

全面落實《淮南市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教育管理辦法》,做到“三個一樣”,即一樣就讀、一樣升學、一樣免費。由區招生辦根據學校學位情況、家長實際居住地合理安排。若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的,採取“就近分流”的辦法,安排至相對就近的學校就讀。

確保每一位隨遷子女按時入學,入學時需向校方提供由社群開具的在田家庵區居住的證明;由單位開具的在田家庵區務工的證明;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

(四)政策照顧人員子女入學

政策照顧人員子女按照不同情況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和資料,由區招生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1.現役軍人子女入學的,需提供服役單位證明。

2.引進人才子女入學的,需提供市政府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人才引進證明。

(五)民辦學校招生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依法依規自主招生,招生計劃、方案、簡章、宣傳內容等,須報區教育局基教科稽核、備案,同意後方可實施。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嚴禁無計劃招生。嚴禁通過選拔性考試、測試招收學生,或以招收特長生名義將考級證書和競賽成績等作為入學的依據。學籍變動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程式操作執行。

民辦國中招收本市在籍學生的報名時間為7月2日-4日,7月14日前完成錄取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學籍管理

各校要加大學生電子學籍重要性的宣傳力度,嚴格實行“一生一籍、人在籍在、籍隨人走”,嚴禁虛設班級和人籍分離。規範辦理新生入學手續,將家長填寫的新生資訊確認材料影印存檔,作為學生紙質檔案。對無身份證號碼入學的學生材料予以嚴格稽核,確保資訊準確無誤。

學生入學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辦理轉學,實現“人籍一致”;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確實因為學區內適齡兒童人數多於招生計劃造成大班額的學校,在註冊學籍過程中要將入學學生的戶口本、房產證、居住證等入學證明材料掃描上傳至學籍系統,嚴禁招收擇校生。

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田家庵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基教科(電話2698029),全面負責中國小招生監督管理工作。一年級主要稽核“兩證”,七年級稽核招收新生是否為指定推薦國小畢業生及招生人數是否超過指標。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區招生辦公室統一發放入學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及國中招生超過招生檔案中招生指標的學生,一律不得發放錄取通知書,責任由招生學校自負。若有特殊情況,學校需書面報告區招生辦公室並附學生詳細材料。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傳力度,特別是把涉及國小和國中招生政策變化中的熱點、焦點問題,及時宣傳到每一個社群、每一個家庭、每一位家長。教育局將通過政府入口網站向社會公佈公辦學校學區劃分方案,接受社會監督。各校也要在學校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區域範圍。

(三)繼續實行“陽光分班”

不得以任何名義分重點班、快慢班、特長班、實驗班等。教育局按照推薦人陣列織各校進行“陽光分班”,於8月30日前公示名單(含身份證號碼)並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招生紀律及要求

(一)嚴格控制班額、學額,嚴禁擇校、借讀和違規收費

嚴禁以捐資助學、借讀、共建等名義變相擇校亂收費,堅決制止“以權擇校”和“以錢擇校”行為,堅決抵制不正之風,保障學生入學公平。不得招收擇校生和借讀生,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借讀費。嚴格控制校額班額,國小不得超過2000人/校、46人/班,國中不得超過3000人/校、50人/班,九年一貫制學校不得超過4000人/校。

(二)強化校長責任

學校校長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要成立招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採取“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積極穩妥的做好國小招生及小升中推薦工作。義務教育學校必須確保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政策規定。凡擅自超計劃招生、不按規定時間招生、招收不符合條件學生的學校,區招生辦公室一律不予錄入學籍。對相關責任人員和責任領導,將視情節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三)確保招生資訊公開

《田家庵區2017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辦法》擬定後將根據“六公開”(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式、錄取方式、錄取結果)的原則,在“田家庵之窗”等網站向社會公佈。各校要把招生及分班結果向社會和家長公佈,接受社會和學生家長的監督。

(四)加大監督和查處力度

區招生辦公室制定招生工作流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管,嚴格稽核新生入學條件,把好新生入籍關。加大處罰力度,嚴禁違規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