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種職場禮儀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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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場:十二種職場禮儀禁忌,你犯了幾種?

十二種職場禮儀禁忌

    職場禮儀在職場文化中佔據著非常重要的一塊,初入職場的你,是否會因此對職場禮儀感到迷茫?是否不經意間就觸動這顆地雷呢?

    職場新人難免會缺乏職場中必要的知識,有時候我們應該換位思考一下,我們的做法會不會引起老闆或同事的反感?
 

     1.直呼老闆名字
  
  直呼老闆中文或英文名字的人,有時是跟老闆情誼特殊的資深主管,有時是認識很久的老友。除非老闆自己說:“別拘束,你可以叫我某某某”,否則下屬應該以“尊稱”稱呼老闆,例如:“郭副總”、“李董事長”等等。
  
  2.以“高分貝”講私人電話
  
  在公司講私人電話已經很不應該,要是還肆無忌憚高談闊論,更會讓老闆抓狂,也影響同事工作。
  
  3.開會不關手機
  
  “開會關機或轉為震動”是基本的職場禮儀。當臺上有人做簡報或布達事情,底下手機鈴聲響起,會議必定會受到干擾,不但對臺上的人,對其他參與會議的人也不尊重。
  
  4.讓老闆提重物
  
  跟老闆出門洽商時,提物等動作你要儘量代勞,讓老闆也跟你一起提一半的東西,是很不禮貌的。另外,男同事跟女同事一起出門,男士們若能表現紳士風範,幫女士提提東西,開關車門,這項貼心的舉手之勞,將會為你贏得更多人緣。
  
  5.稱呼自己為“某先生/某小姐”
  
  打電話找某人的時候,留言時千萬別說:“請告訴他,我是某先生/某小姐。”正確說法應該先講自己的姓名,再留下職稱,比如:“你好,敝姓王,是OO公司的營銷主任,請某某聽到留言,回我電話好嗎?我的電話號碼是XXXXXXX,謝謝你的轉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