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幼兒園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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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責任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應該承擔的任務,有利於我們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什麼樣的責任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幼兒園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幼兒園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幼兒園安全責任書1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事故的發生,幼兒園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特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方針。

一、各班教師在幼兒園入園時起便對幼兒的安全負責,各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班幼兒出現安全問題,班主任負主要責任,班主任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教育,堅強安全管理,認真督促落實好班級的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課堂教學安全由代課教師負責,各教師必須重視每個幼兒,讓每個孩子在自己的安全視線之內,並及時清點各班人數。

三、各班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無卡決不讓家長接走幼兒,如果家長忘記帶卡,各班教師必須督促家長進行登記,否則,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四、戶外遊戲要確保幼兒安全,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指導幼兒活動,科學鍛鍊,保證幼兒安全。

五、幼兒教師要做好班級衛生,消毒、晨檢、午檢工作,隨時注意每位幼兒的變化情況,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

六、在工作中,如因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的情況下造成幼兒傷害,教師負全部責任。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發生幼兒傷害,教師負次要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有效。

幼兒園安全責任書2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事故的發生,中心幼兒園本著“安全工作,預防第一”的管理方針,特與村、校幼師簽訂2021年度安全責任書。

1、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園、離園,嚴格清查幼兒人數。

2、值班人員集中精力,認真組織幼兒活動,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帶領幼兒戶外活動時隨時清點人數,不得把幼兒單獨留在室內;在室內活動時,防止幼兒單獨外出,特別要防止新入園的幼兒離開班出園。

4、教育幼兒團結友愛,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陽臺欄杆,以免跌傷、碰傷。

5、不讓幼兒單獨到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去。

6、隨時檢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損壞及時修好。

7、隨時檢查幼兒口袋有無危險物:如小刀、釘子、小球、小瓶等,並注意不把這些東西帶到床上。

8、要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注意觀察幼兒的情緒,鼓勵幼兒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時告訴老師,發現病情報告醫務人員,不得擅自處理。

9、藥物、剪刀、針等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給幼兒吃藥時要仔細核對。

10、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11、戶外活動時檢查幼兒鞋帶是否鬆開,鬆開時及時繫好。

12、接送幼兒時家長與帶班老師要見面,不得丟失幼兒。

13、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幼兒,否則後果自負。認真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能指導保育員配合保育員管理幼兒一日生活和衛生保健工作,使各項工作達標。

14、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取消年內評優樹先資格,並給予相應處分。

幼兒園安全責任書3

親愛的幼兒家長:

你們好!作為一名家長,誰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將來成為有用之才,同時更希望自己的'孩子高高興興入園,平平安安回家,這就要求我們對幼兒工作不容忽視。幼兒園作為專家的學前教育機構,肩負著及其重大的責任和義務,而家長與之間的特殊關係,也使家長與幼兒的安全不容懈怠。為了使廣大幼兒健康快樂的成長,希望全體家長將幼兒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密切配合我園的安全工作,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

1、如果幼兒有特殊情況不能入園,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請假。

2、家長要經常在園外的時間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尤其是交通安全;嚴禁幼兒帶錢入園,不私自出校門;嚴禁穿拖鞋入園。

3、幼兒入園前,家長必須檢查幼兒是否帶有危險品及對身體有害的物品入園。

4、幼兒入園,必須由家長親自護送,交到班主任或值班老師手中方可,時間要嚴格按園內規定不允許幼兒獨自入園。

5、幼兒離園,班主任負責,必須有家長接,方可讓幼兒回家,否則不許離開。離園時間控制在15分鐘以內在規定時間後仍無人接,幼兒園將不再負責。

6、若家長不按規定接送幼兒,出現事故,完全由家長負責,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7、教師必須讓幼兒在自己的視力範圍內活動。

8、教師做好晨,午檢及幼兒來園接待工作。

9、家長做好手足口病預防與檢查工作,並及時與幼兒園聯絡。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到更換責任書前有效,望各位教師及全體家長依規定各負其責,確保廣大幼兒的人身安全。

幼兒園安全責任書4

根據《湖北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條例》,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按照幼兒保育員職責和應盡的義務,特制定保育員工作安全責任如下:

1、對體弱兒童要特別護理、照顧,如幼兒有異常,應及時向保健醫報告、並及時通知家長,如延誤上報時間出現安全事故,當班教師負主要責任,並上報教育局。

2、如發現幼兒存在不安全因素未及時制止(如坐姿不正、幼兒相互間打鬧、推搡等),引起安全事故,由各時間段當班教師負主要責任。

3、嚴禁幼兒觸控電線、電燈、電扇、取暖器開關等危險物品。嚴禁保育員將私活帶入教室。嚴防出現各類事故發生,若因教師自身原因引起的事故,由教師負全部責任。

4、班上幼兒如出現一班抓傷、碰傷、摔傷事故,當班教師要妥善處理並報保健醫做好記載,並注入當月考評,如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當班教師負主要責任,幼兒所用醫藥費用承擔30%。如因瀆職引起的事故,當班教師負全部責任,並上報教育局。

5、做好幼兒進餐、午睡等常規工作,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如因瀆職引起安全事故,當班教師負全部責任。

6、班上玩具、教具、裝置以及各種保教用品如不按規範進行擺設,引起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7、幼兒外出活動,要整理好幼兒衣著、鞋帶等,並要求幼兒不掉隊、不隨便離隊,並隨時清點幼兒人數。若沒有做到這些引發事故,由當班人員負全部責任。

8、及時發現班級安全隱患,包括桌、椅、窗或高空墜物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或處理,若因不負責任引起事故,由班級人員負全部責任。

9、教師工作時段不留長指甲、不批長髮、不穿高跟鞋等,因自身原因引起事故,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10、傳染病發生期間,要嚴格執行上級部門及幼兒園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衛生隔離、消毒制度、晨檢制度,並對活動室、盥洗室的環境和所有物品進行消毒,並對所做的工作進行詳細記載。如因工作疏忽或不認真執行等引起安全事故,當班教師負主要責任,並上報教育局

11、保育員不能指使幼兒做不利於安全的事情(如拿書、送桶、取鑰匙、倒垃圾、拖地、抹窗子等),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2、保健醫要嚴格落實晨檢和全日觀察制度,發現異常問題應及時處理,並及時向分管園長彙報,採取必要的保健安全措施。對生活人員在衛生消毒、幼兒護理等業務知識方面進行指導,並每週為幼兒制定安全食譜。

13、保健醫對保健室內的藥品、消毒物品、治療器具等要分類擺放,定期檢查,及時更換過期、失效的衛生用品。對於有毒物品(如滅害靈、滅鼠藥等),單獨存放、妥善保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衛生室和藥品間。每週向家長出保健知識專刊。

14、本責任書的任期目標作為考核業績、評先、晉級、晉職的重要資料。

本責任書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簽訂本責任書任何一方調離本單位止。

幼兒園安全責任書5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各幼兒園必須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幼兒園園長或主辦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狀,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

二、加強園舍和裝置的安全管理。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定圍牆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衛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脫皮,防止漏電、觸電。

三、要加強食品衛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訂和落實食品採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點採購,要與供貨商簽訂供銷合同。嚴禁採購劣質和過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潔衛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用的餐具要經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用膳的幼兒園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

3、幼兒園食品貯藏間必須安全可靠,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上鎖,嚴防無關人員出入,防止人為投毒。

4、要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食堂人員必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身體檢查,並持有健康證件。

四、要加強接送車輛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兒任務的幼兒園,要確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車況一定符合客運運營標準,嚴禁使用報廢車輛、三輪車等不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的車輛要經過交警部門的安全檢測,司機和車輛辦了保險,證照齊全才可以用於接送幼兒。

3、嚴禁超員接送幼兒,車廂內必須有教師隨車監護。

4、使用非自家車輛接送的幼兒園,要與接送車輛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5、嚴禁接送幼兒車輛進入中國小校園,在校門外清點幼兒人數後上、下車。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戶外遊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並向所在中心國小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辦園者或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