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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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責任書有助於落實責任。那麼什麼樣的責任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精選6篇)

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1

隨著夏季到來,我國進入了高溫、強降水、雷擊、颱風等自然災害的高發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發期。到目前為止,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幼兒園)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為了保證您孩子的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積極做好防患工作,我園與各位幼兒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各位家長要明確自己是幼兒安全第一監護人,切實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認真履行監護和教育管理責任。

一、家長加強對幼兒的防溺水知識教育,落實以下監管責任。

1、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護送幼兒入園、按時接幼兒回家。

2、嚴禁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到河邊玩耍或同意幼兒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兒獨自到和邊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下,準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後,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幼兒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校或推遲到校,可在家長幫助下電話向老師請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雨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預防雷擊事故發生。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幼兒無家長接送獨自入園或離園(家長接出幼兒園後讓孩子獨自回家)途中發生的;

2、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到校發生的;

3、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

幼兒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到河邊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險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兒在我園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

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2

在每年發生的中國小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學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各班級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多方面加強學生不良行為的監管和教育,嚴防事故的發生。為落實責任,特簽訂班主任管理防溺水工作責任書。

1、落實竹教安【20xx】15號《大竹縣教育局關於轉發<達州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檔案精神,積極開展預防溺水事故教育宣傳活動和開展“四不一會”教育。(不在無監護人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到無安全保障或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學途中下河或溝塘戲水玩耍,學會基本的自救、自護方法。)

2、加強學生自習、上課、午睡等出勤管理,明確專人點名彙報,及時掌握缺勤學生資訊,對請假學生採取追蹤調查,瞭解缺勤和請假學生的去向。不明去向的學生要最短時間內聯絡學生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3、利用安全課、班會和黑板報宣傳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切實通過教育提高學生的防溺水意識,使學生能自覺抵制游泳或玩水。

4、通過告家長書、召開家長會、上門家訪、電話聯絡等多種方式,加強家、班聯絡。安全教育、家訪活動要有記錄。

5、發揮班幹部的骨幹作用,最大限度地調動學生幹部的積極性,教育他們自己不下河洗澡的同時,宣傳下河的危害性,幫助身邊的學生提高認識,及時瞭解班級情況和學生動態,建立班級資訊員聯絡制度,班主任應及時向他們瞭解學生下和動向,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制止。

6、深入學生,瞭解班級學生的狀況,發現有游泳動向的學生,及時談心引導,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使學生切實提高認識,從源頭上杜絕學生下河游泳。

7、教育學生遇到溺水現象,要理智,不擅自施救,最好大聲吆喝成年人施救。

8、班主任將防溺水教育覆蓋到每一位學生,有教育計劃,並詳實記錄班級安全(管理與教育)日誌。

9、學校定期對班級防溺水管理與教育工作進行考核,對玩忽職守或工作不力視情節予以責任追究。

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3

在每年發生的中國小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國小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國小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了高發期,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特簽訂以下防溺水安全目標責任書:

1、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

3、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4、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

6、不到水邊玩耍嬉戲。

7、不盲目下水施救。

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做好預防溺水事故的家庭教育,根據孩子的身心特點,選擇正確的家庭教育方式,時時提醒孩子,做到“四不”: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的陪同下游泳;不到無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通過經常性教育,讓孩子養成一種珍愛生命、遠離危險水域的自覺性。

為了學生的安全,學校和家長必須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確保學生無溺水事故發生。

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4

為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我保證做到:

1、積極參加以“預防溺水、珍愛生命”為主題的班會等多種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提高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自救自護的能力。

2、不私自或結伴到河、溏、池、沼、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捉魚,釣蝦等。

3、任何時間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4、遵守學校路隊管理制度和上下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在來往學校途中逗留玩耍,經過河、溝、塘、橋或低窪地帶時特別注意安全。

5、遇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盡量不在路上通行,及時採取安全措施躲藏,儘量與同學結伴而行。大雨過後不到有積水的地方玩耍,不走有水的道路。

6、到校園後不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7、和家長學習學校下發的《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將此保證書交給老師。

8、樹立“私自游泳危險,檢舉揭發光榮”的良好風氣。發現有同學違反學校規定私自玩水的,及時進行勸止並報告老師。

9、萬一發現有人不幸落水,不盲目進行施救,而採取大聲呼喊向路人求救或想法撥打110、120或其它緊急電話求救。

10、在家要外出活動或娛樂,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以上保證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家長的嚴厲懲罰和老師的嚴肅處理。

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5

隨著夏季的來臨,學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了高發期,為了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增強防溺水意識,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縣政府學安辦[20XX]2號檔案要求,特簽訂此《預防學生溺水工作責任書》。

1、成立組織,明確責任。各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其他行政負責人及各班主任為成員的防溺水工作領導組。要把學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總負責,所有行政負責人、班主任分工包班。學校與班主任、班級與學生及家長層層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明確防溺水工作的各自責任,確保學校預防溺水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2、加強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各校要進一步依法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堅決預防事故的發生。各學校要利用板報、廣播、主題班隊會、電教設施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並使這項工作制度化、常規化、經常化,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切實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發生率。

3、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學校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規範、強化學校的安全工作。要求學生做到: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邊嬉水;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4、健全學校預防學生溺水安全預警機制,嚴防實行安全管理值日和報告制度。各校要制定《預防學生溺水工作方案》,明確指導思想,成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制定具體措施,做好工作安排;要建立、完善《突發學生溺水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事故發生後即啟動應急預案,對溺水師生實施救治,並根據《學校安全管理值日和報告制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不瞞報、遲報。

5、加強與社會聯絡,發揮社群、家長的作用。要進一步加強學校與家長、社群(村)的聯絡,共同做好中國小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訪、家長會等形式,加強學校與家長的溝通和聯絡,取得家長的支援和配合,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使家長在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節假日期間等脫離學校和老師監管的時段,切實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對孩子進行教育與監管。學校要與社群(村)加強聯絡,建議並督促社群(村)在江(河)邊、湖邊、塘邊等設立安全警示牌,懸掛安全警示標語,在事故多發地設立義務監督管理員,及時消除學生下水游泳、嬉水、玩耍的念頭,確保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防溺水事故的責任書6

學生的安全工作重於泰山,面對即將來臨的炎熱夏季和暑假,學生的安全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夏季和暑假期間學生的安全,學校特與幼兒園簽定本責任書。

一、注重預防,加強教育,提高學生防溺水安全意識和保護能力。

提高認識,注重預防。各幼兒園要切實提高加強對學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將安全工作重心切實轉移到預防上來。

加強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各幼兒園應嚴格貫徹執行防溺水的各項規定和要求,進一步依法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堅決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幼兒園要利用發放防溺水安全宣傳材料、展板、家長會、家訪、電話等多種形式,對學生深入開展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讓學生牢記預防溺水“四不一會”,並使這項工作制度化、常規化、經常化,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切實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發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確責任,不斷增強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實效性。

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規範、強化幼兒園的安全工作。要求學生做到:上學、放學家長接送,按時回家;不準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邊嬉水;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別向學生強調,汛期來臨,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邊玩耍,更不得下河下灣,對於違犯以上規定的學生及時進行教育批評。

三、私立幼兒園辦學者對幼兒在園和上、放學途中負安全管理和教育責任,如因教育不當,或管理不到位,學生髮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兒園全權負責。

四、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幼兒園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