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範文(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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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責任書,責任書是一項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時,寫明責任範圍、職責的文書。大家知道責任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範文(通用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範文(通用8篇)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1

為了貫徹落實XX縣教育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切實加強我校教師安全教育職責,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患與末然,學校與在崗教師簽訂安全教育責任書。

一、教師要及時按學校要求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經常對學生進行遊泳、交通、用電、防火、防盜、意外傷害、食品衛生,防震,逃生自救等日常生活安全知識和自護自救教育;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加強對學生交通規則知識教育和堅持每天到校、放學清點人數整隊放學制度,禁止教師隨意責令學生本人請家長,有事須留學生,教師應通知其家長留學生事由及回家時間,並由該教師負責其安全。

三、學校禁止教職工體罰、變相體罰、侮辱學生。若體罰、變相體罰、侮辱學生等,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學生不聽教師的正當教育自行曠課、逃學出走,教師知情後應立即通知其家長。

四、在學校課表規定的時間內,全校教師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課堂安全由代課教師負責,代課教師由於工作失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代課教師自己負責和承擔。

五、各班要認真開展校園安全主題教育活動。嚴禁邪教、壞書、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嚴禁學生攀高爬低,做危險遊戲和打架鬥毆。

六、各班主任老師要建立本班安全教育制度和措施,除班會、隊會外,要隨時隨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務必做好學生在學校期間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講。否則,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將按照誰的責任誰負的原則,嚴肅查處。

七、對疏於管理,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重特大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教師要加強自身安全防範,上下班和工作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自己承擔。

九、此責任書由學校蓋章,學校與各位教師簽字後生效。教師在本校工作期間有效。

  責任人

  年月日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2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市、區教育局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精神,特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認真參加值日(周)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3、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4、重視做好學困生、德困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5、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6、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7、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

9、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0、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1、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依法追究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安全領導小組和教師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人如有更換,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

  年月日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3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關係學校穩定和發展的大事。全體教師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我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廣大師生人生安全、財產安全。經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制定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希遵照執行:

1、改變教育教學觀念,強化安全意識。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和安全工作無小事的思想,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度。

2、強化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要把消防、交通、衛生、治安安全納入教學,很好發與課堂教學相結合,從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護和自救能力。

3、要善於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學生中可能出現安全事故的行為及時制止,進行教育,對於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

4、嚴禁學生下河、堰、塘、引水渠。每個教師都有教育、管理學生的義務,發現問題應立即採取措施,堅決制止,並交相關人員處理。

5、嚴禁學生打架鬥毆。教師要了解、關心學生,發現有類似事件應及時調解、教育並交相關人員處理。

6、教育學生注意交通安全,宣傳交通規則,嚴禁搭乘農用車和違規營運車輛,嚴禁騎自行車上學,嚴禁自行車搭人。

7、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8、體育教師要加強對教學環節的管理,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9、實驗教師要加強對有毒物品的管理,注意實驗操作方法,確保物品的管理、使用安全。

10、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有害於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活動,教師要切實負起安全責任。

1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嚴禁學生在無教師或家長指導下私自更換、操作或使用各種電器裝置。

12、每堂課上課前一定要清點學生人數,對於缺勤學生一定要向班主任或相關人員彙報,並配合班主任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

13、嚴禁教師(學校教職員工)下河、堰、塘、引水渠洗澡、游泳(救人例外)。

14、堅持排隊放學,落實教師路隊護送制度,要求將學生安全護送到指定地點。

若出現安全事故,當事人為第一責任人,情況嚴重的追究其行政責任。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教師、學校各執一份。

  責任人

  年月日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4

為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文龍中心 國小特制定本責任書,與全體教師簽定安全協議,以明確職責,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1、班主任對班內學生的安全事故負管理責任。班主任必須利用各種機會向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消防、游泳、防盜、防騙、防拐的教育和自救互救常識教育;負責班內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教育和管理,尤其對校園追逐、奔跑、攀爬欄杆、亂動電源開關、開關門窗、玩不正當遊戲、等危險行為進行監督和控制。

2、值日、值周、值班、值操教師必須提前到校,做好校園巡視,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遊戲、做各種危險性活動;事故發生時值日、值周、值班、值操教師如果缺崗,追究安全責任。

3、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在學校組織活動和自己組織活動前必須進行好安全教育,教會學生保護自我,避免事故發生。發現學生生病,各班主任必須第一時間到學校送學生到醫院。如:班主任不到位出現事故班主任負責。

4、班主任要掌握班級學生的健康狀況,有義務向學校和其他科任教師通報班級有特殊體質的學生情況,避免學生在校內出現事故。

5、科任教師對上課期間出現的安全事故負責。科任教師要在課前對學生進行考勤,對缺課學生必須及時瞭解動向,確保學生安全。

6、全體教師尤其是班主任要充分關注學生在校表現,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或身體不適,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以防事故發生。

7、嚴禁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避免學生直接或間接造成學生致傷、致殘甚至致死等,因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教師負全部責任。

8、建立事故報告制度。班級學生如果長時間請假(3天以上),或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立刻報告學校領導;學生曠課、失蹤,班主任必須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絡。上述情況,責任教師必須及時向學校彙報。

9、學校杜絕教師賭博、酗酒鬧事、誤事等不良現象影響工作。若被上級黨政機關抓到,告知學校,一切責任自負。

10、學校教師若有自己組織其他教師外出活動、學校組織活動、來回途中自己乘車、開車、騎車若出現安全事故後果自負。

11、學校組織學生各種活動及勞動時,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必須跟班到位,精心組織學生開展活動及勞動,管理好本班學生的紀律,督促好學生勞動。若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在活動及勞動時跟班不到位,學生出現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師負責。

12、任何學生不徵得班主任同意,禁止下街、外出活動,若發生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責任人

  年月日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5

為了進一步規範教育教學行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保障師生安全,特與教師簽定此責任書。

一、班主任安全工作目標責任

1、班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警示教育,並及時作好記載。

2、班主任為各班安全工作第一目標責任人,要與學生和家長簽定《安全責任協議書》,明確學生、家長安全責任。

3、班主任應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欄杆、樹木和建築物,不在危險建築處和升旗臺上玩耍,上下樓梯不擁擠,自覺靠右行,不從扶手上往下滑,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

4、班主任應加強學生的校內外安全教育。

⑴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管理有關規定。

⑵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不在中途玩耍,不騎車上下學,要按時到校或回家,不與陌生人交往,不跟陌生人外出。

⑶教育學生不吃零食,更不能購買不衛生的食品。

⑷教育學生不私自到水塘、江河游泳、洗澡、捉魚等。

⑸教育學生不得用磚頭、石塊等擲砸車輛,更不得在路上設定路障。 ⑹教育學生不玩火、不玩電、不玩鞭炮、不玩銳刃鈍器等。 ⑺教育學生不攜帶火種,不在外野炊。

(8)教育學生不到池塘、公路、溝壩、建築工地、高壓線等危險的地方玩耍

5、班主任應加強教室電路電器、桌凳、及門窗等設施的監管,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和報告。

6、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要發現學生患病或有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時,要迅速送往醫院救治,並及時報告家長和學校。

7、班主任和科任教師應加強預防流行疾病知識教育,發現病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二、教師安全工作目標職責

1、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完成學校安排的`安全工作。

2、各任課教師有責任協助班主任抓好班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3、不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更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學生的課堂,不強求學生回家取東西。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

嚴重後果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4、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

5、學校實行““誰上課誰負責”制。從上課到下節課上課期間,任課教師要對學生的所有行為負起責任。

6、教師上課時要清點學生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詢問去向,弄清缺席原因作好記錄,及時告知班主任或學校。

7、、值周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課間安全巡視,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或報告,特別是要組織好課間操、放學、上下課等學生上下樓道、進出校門秩序,確保學生安全。

8、教學過程中所用教學儀器、電教裝置、實驗儀器、體育器材等要認真檢查,妥善放置,消除不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操作活動過程中要全程監控,確保安全。

9、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教師要求學生提早到校,或放學後滯留學生,老師必須在場,否則因教師不到位學生出現安全事故,教師承擔全部責任。

10、教師發現教室、辦公室以及校園內的其它任何地方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學校反映,情況緊急時必須果斷處理。

11、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其它活動由班主任負責。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及公益勞動時,其安全由帶隊教師或班主任負責;教師帶學生到校外參觀、訪問、春遊、秋遊以及社會實踐調查等必須報校長批准,並由領隊教師負責其安全。

以上18條,望班主任和教師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學校將按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對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對其主要責任人的考核、評優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 注意事項

1、本目標責任書時限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本目標責任書一式三份,由學校校長與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簽字後生效。

  責任人

  年月日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6

為進一步落實社會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推動全鎮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加強對各類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確職責,落實學校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確保全鎮政治穩定,淨化教書育人環境,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尚屯中心學校與 學校簽訂二00九年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各中國小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擺上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實行校長負責制,並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真抓實幹,加強學校治安防範機制,確保本單位社會政治穩定。

二、加強對學生安全其他各項工作的管理。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堅持學生整體、重大活動審批制度,凡需全校學生集體規模的重大活動,事先必需報經中心校審批。全年無嚴重、重大學生安全事故發生。

三、加強對學校飲食衛生工作的管理。學校要切實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專人負責,健全制度,措施具體,堅決落實責任追究制;學校要在教育局、中心校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對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體檢;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無明顯品行問題和心理、身體健康問題;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全部持有健康證和教育培訓合格證,無證人員不準上崗,學校食堂內和校內直接或間接從事學生食品加工、生產、銷售的攤點,必需有衛生許可證;學校定期檢查飲食衛生安全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及時消滅安全隱患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不得食用地上撿拾的一切有害食物,全年無學生飲食中毒事件發生。

四、加強對中國小學生的健康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和法治教育。在開展的"安全教育月"活動中,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措施,明確分工,責任到人。提高學生自我安全防護能力,教育學生非直系親屬不得隨其外出,或在有公路、電纜、電線、危房等不安全的場所滯留、玩耍。使學生非正常傷亡率控制到最低點。

五、積極增加經費投入,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危房比例不得超過校舍總面積的0。5%,且能隨時鑑定、停用和改造,杜絕因校舍倒塌而造成師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

六、與有關部門配合,取締學校200米以內的一切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歌廳、網咖、遊戲室等場所。徹底治理學校內部和周邊環境,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氛圍。

七、學校按照不同的季節上好安全教育課。如開學初,放假前,入冬時,夏季來臨時等。並將安全教育的內容整理歸檔。

八、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學校及周邊治安亂點得到有效治理,各類危害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及教學生活秩序的事件得到及時破獲並明顯減少。

九、廣大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普遍得到加強,校園保衛組織、規章制度健全,各項防範措施落實,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無賭博、賣*嫖*、吸食毒品等社會醜惡現象,列重大刑事案件發生。

十、學校師生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秩序基本滿意。

  責任人

  年月日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7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積極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不酗酒、不參與等不健康的活動,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2、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師要認真參加值日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如離崗或失職造成後果,追究其相應責任。

4、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5、任課教師上課前要清點班級人數,並做好記錄,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或值日領導,及時與家長聯絡並妥善處理。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值日領導彙報。

8、教師要嚴格執行落實學校各項安全制度,遇到突發事件,嚴禁私自離開,要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

9、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責任人

  年月日

國小教師安全責任書8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加強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此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1、學校每位教職工都是學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責任人,應依法按照學校各項安全教育規定、措施,履行對學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責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會、班隊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和教育,開展以安全教育為主的班隊活動,讓學生在活動中受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絡,增強家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識,家校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

4、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等,組織人要周密考慮各種安全因素和預見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做好防範工作,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5、重視做好“學困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

6、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7、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8、學生上學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特殊情況需有教師或家長陪同。

9、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安全離校。

10、放學後,若滯留學生,任課教師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11、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12、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及時彙報。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依法追究責任。

  責任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