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責任書,簽訂責任書有助於我們更好地履行職責。一般責任書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治安保衛目標責任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治安保衛目標責任書1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1號《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落實“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加強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維護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簽訂本責任書。
一、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目標
(一) 刑事案件發案率要控制在單位內部人員總數的萬分之十八以內。
單位內部人員是指:與單位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的各類人員。
(二) 單位內部人員犯罪率(勞教以上)要控制在人員總數的萬分之七以內。 單位內部人員犯罪:是指因刑事犯罪而受到勞動教養和各種刑事處罰。
(三) 單位內部人員違法率要控制在人員總數的萬分之二十以內。
單位內部人員違法:是指因違反治安管理法規而受到警告、罰款或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
(四) 單位內部人員重新犯罪率要控制在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不滿三年人員總的百分之五以內。
(五) 單位內部不發生重、特大治安災害事故,不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治安事件。
(六) 單位內部重點人口管理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七)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重要部位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八) 單位內部安全技術防範設施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九) 單位內部人治安防範宣傳教育率不低於百分之九十。
(十) 建立平安單位達標率不低於百分之九十,考核分數不低於90分。
二、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責任
單位及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之規定,做好本系統、本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和逐級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落實單位各項治安防洪措施,加強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並承擔相關公共安全防範職責,將治安保衛工作與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等活動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同獎懲。
三、公安機關主管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
公安機關主管部門應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之規定,對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履行指導、監督職責。
四、企業事業單位實現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目標,成績顯著的,公安機關給予表彰或建議
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企業事業單位未實現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目標,公安機關主管部門應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企業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如有變更,其繼任的主要負責人應與公安機關主管部門重新籤
訂本責任書。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由簽字雙方各持一份。
企業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公安機關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治安保衛目標責任書2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釋出的《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切實加強公司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提高公司綜合治理的水平,圓滿完成上級下六) 執行治安保衛檢查制度,對本部門的治安保衛工作進行檢查。 三、 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12月31日終止。 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儲存一份。
達的治安保衛工作目標和任務。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制定本 責任書。
一、 治安保衛工作目標:
一) 刑事案件發案率低於0;
二) 治安案件發案率低於0.5‰;
三) 職工違法率低於0.5‰;
四) 職工犯罪率低於0.3‰;
五) 重新犯罪率控制為0;
六) 不發生重大爆炸/破壞事故及其他重大治安事故;
七) 治安保衛責任制落實,各部門經理責任書籤約率達100%。
二、 治安保衛責任內容:
一) 各部門經理是本部門的治安保衛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部門的具體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
二) 執行《北京市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全面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 做好本部門的治安保衛工作。
三) 對本部門職工進行治安保衛工作意識教育。提高預防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四) 對要害部門、重點裝置要重點管理。
五) 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紀律處分。
安全主管 簽字:
部門經理 簽字:
治 安 保 衛 責 任 書
治安保衛目標責任書3
為落實內部安全保衛工作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單位正常經營秩序,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一)無責任性詐騙、盜竊、搶劫或造成人員傷亡的案件。
(二)無部室職工被司法機關查處的吸毒、販毒、“邪教”等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
(三)無違規使用安全防衛器械傷及他人的案件、事故。
(四)不發生因違規造成的重要票據、憑證、檔案、印章、貴重物品丟失及財物被盜案件。
(五)無事故性重大火災事故。
(六)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失密、洩密案件、事件。
(七)不發生影響政治穩定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
二、 考核內容及標準
(一)全員簽訂安全保衛責任書,保證制度的落實和執行。
(二)關心員工思想行為,切實做好員工的日常行為排查和重點人員梳理工作;與職工交心談心,及時化解職工之間、職工與鄰居之間的矛盾。
(三)庫房、檔案室、辦公室等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消防通道暢通,不得私拉亂接電源,防止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現金檢查。各部室對所轄對口分社庫存現金檢查,全年不少於1次;運管部每月對清算中心查庫1次。
三、獎懲措施
(一)收取保證金(併入案防保證金收取)。落實責任制和完成工作目標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獎勵;因違規發生案件、事故,依據規定追究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責任並扣收保證金;及時報告案件、事故情況,積極採取措施控制風險和避免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可視情況予以免責或部分免責。
(二)年末,納入案防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
四、其他
(一)考核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考核單位、責任單位各執一份。
考核單位:
責任人:
責任部室:
責任人:
20xx年1月1日
治安保衛目標責任書4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 《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 及省聯社有關安全保衛制度的規定,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進一步加強我社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維護單位內部的安全穩定和經營管理秩序,確保我社員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目標
1、不發生因違規造成的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涉槍案件。
2、不發生因違規造成的重要票據、憑證、檔案、貴重物品丟失及公私財物被盜案件。
3、營業場所、金庫等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設施符合有關規定,達標率為 100 %。
4、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給我行造成損失的失洩密案件、事件。
5、不發生因違規造成的火災、交通致人死亡和治安災害事故。
6、不發生影響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重大事件。不發生內部人員違法犯罪案件。
7、不發生內部人員違法犯罪案件。
二、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責任
1、支行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應將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沒,與經營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同獎懲。
2、加強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組織。對員工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培訓,不斷增強員工的防範意識、法制觀念和防範技能。
3、支行兼職保衛人員協助本單位第一負責人具體落實治安保衛責任制,履行工作職能。
4、建立健全落實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
5、按照規定報告發生在本單位內部案件、事故。
6 、加強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掌握要害崗位人員工作和思想情況。
7 、及時整改安全隱患,積極化解內部矛盾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內部安全穩定。
8 、自覺接受、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上級的監督、檢查及調查。
三、內部治安保衛實行“一票否決”制,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全年考核的內容之一。
落實責任制和完成工作目標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獎勵;因違規發生案件、事故,依據規定追究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報告案件、事故情況,並積極採取措施控制風險和避免
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的,可視情況予以免責或部分免責。
支行負責人: 支行員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