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征文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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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跟徵文打過交道吧,藉助徵文人們可以反映客觀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傳遞知識資訊。那麼你知道一篇好的徵文該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徵文作文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征文作文3篇

徵文作文 篇1

法在我心中,再我耳畔,有句話時時響起:要遵紀守法1

有人曾經說過:“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的船,在船上行動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所以,關愛明天,我們要普法先行。

據我所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十七條標明: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

20xx年,由一貴陽市派出所抓獲入室盜竊團伙中,年齡最大隻有20歲,最小的11其中超16歲的有6人。

還有:20xx年8月底,在甘蔭塘派出所抓獲搶奪婦女首飾團伙中,年齡最大的竟17歲!

還有、、、、、、、、

這些案例,真是叫人寒心,都那麼小的孩子,竟然、、、、、、、、、

我國《交通法》規定,我國在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機動車司機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須系安全帶;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不闖紅燈,文明行駛、、、、、、

但是,有誰能好好的做到這些?就拿闖紅燈來說:正好在我家的西邊天橋下面剛建了紅路燈,那天橋是我每天上學,放學的必經之路,可每次過天橋我都發現,闖紅燈一點也不稀罕,尤其是計程車,為了掙錢,竟不惜安全闖紅燈!還有就是計程車,為了掙錢,經不惜安全闖紅燈!還有就是一些學生家長也闖紅燈,這不但是自身安全受到隱患,還孩子也會學習父母這種行為,都說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鏡子嘛。

21世紀是一個法治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嚴重性,普法先行。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光明展示,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嚴厲智者。所以,我們要做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青年。

徵文作文 篇2

沙沙沙,沙沙沙,這是春姑娘帶著第場春雨輕輕地走來了。

春雨唱著悅耳動聽的歌,挨家挨戶地叫醒植物,動物們。小草扭動著腰,睡眼朦朧地從土地裡鑽出來;樹木抽出了嫩綠的枝條,又從光禿禿的樣子變得綠意盈盈了。

叮咚,叮咚,是誰?哦,原來是溪水音樂家在演奏大自然精彩的樂章呢!春雨沙沙地唱,小花輕輕地應和,小曹歡快地扭動身子,小溪為他們伴奏。就這樣,春天變得萬物復甦,片生機勃勃的景象了。

瞧,,那個空中的黑點是什麼?黑點飛近了,春雨才看清楚,原來是從南方特意趕回來的小燕子呀!

春雨唱得更歡了,連沉睡的黑熊也被叫醒啦,筍芽兒也醒了,小兔,小鳥,桃樹等都被沙沙沙的歌聲喚醒了。

眼前的春天風景如畫,和寒冷的冬天不樣了。大地換下了雪白的'衣裳,穿上了光彩奪目的長裙,成了最靚麗的風景。這切難道不是春雨無私的奉獻換來的嗎?

春雨不論多疲勞,也要堅持不懈的叫醒沉睡的動植物,這種精神實在可嘉。

啊!春雨,是你給我們帶來了美好的春天,是你給我們的世界帶來新的氣象!

春雨,我喜歡你!喜歡你那活潑有生機,還 有那無私的奉獻!

徵文作文 篇3

總愛在夜深人靜時,和著柔柔的燈光,翻開薄薄的書頁,讓油墨的清香輕輕地沾染我的指尖、髮際,最後柔柔地浸染我的心尖……那時的我是幸福的,是的,閱讀的感覺真好啊!

幼時的我喜歡在晚上閱讀。卻是為了媽媽端上的那碗好吃的夜宵。清清的湯水,黃白色的煮蛋如小鴨子般上下浮動,輕輕地咬上一口,還有流動的蛋黃,或許是貪戀這齒間的溫暖,我總會很認真地看那些黑色的小字。在這小小貪念的驅使下,我讀完了《西遊記》、《愛的教育》……

當外在的誘惑對我漸漸失去吸引力以後,我又漸漸地學會了自我誘導。我曾經將一篇長文分成三部分,在自己面前擺上三四塊巧克力,我告訴自己,讀完一部分,就吃一塊巧克力來慰勞自己,全讀完了便可以吃兩塊,結果那篇長文很快就被搞定了。

然後,現在的我讀書再也不需要誘惑和誘導了。因為,我已愛上了閱讀,我認為閱讀是人生的一大樂趣,也是一大幸事,我只要一有時間,就會去“煮”書。我時常會跑去圖書館,帶著一支筆和一本本子,這是我去圖書館的必備之品,因為我時常會摘抄好詞妙句佳段。這樣,我在寫作時就可以用上它們,使文章更加精煉優美。

我常常會想:如果我早點兒發現讀書的樂趣,那麼我是不是能多學一些知識呢?我的視野會不會更開闊呢?所以,我一天到晚都如飢似渴地閱讀,但是我絕不會囫圇吞棗,因為我知道我是要找回那些年我錯過的知識,囫圇吞棗地讀書只會更加浪費我的時間。我每天晚上看書都要看到10點,這是我每天晚上必做的功課。媽媽看見我這麼努力學習,又喜又憂,喜的是我熱愛學習,憂的是擔心我的眼睛會更加近視。所以媽媽給我立了一條軍令狀,晚上看書、作業不得超過9點。所以,每每看到精彩之處又不得不去睡覺之時,我總是興奮得難以入眠。

不過,現在我上中學後,要上晚自習,便無多少時間看書了,但我對書籍的熱愛已成習慣了。所以,一旦放假了,我還是有時看書到晚上十一、十點,餵飽了自己才肯睡覺。

我讀書,不僅用“眼”去讀,而且還用“心”去讀,用“情”去讀,讀世界上的書,讀書中的世界。有一段時間,我讀《駱駝祥子》,很為祥子的遭遇感到不平。一次,和媽媽去商場購物,為了方便,媽媽叫了輛三輪車,到達目的地時,我隨手多給了車伕一塊錢,那位車失怔怔地看著我,媽媽也是不解地看著我,我愣是一句話也不說,拉著媽媽轉身大步流星地離開了。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我們攀上巨集偉人生頂峰的基石;書是良師也是益友,它既讓我找到了自信,又給我帶來了快樂。時光悄悄地從指間滑過,我對書的摯愛也與日俱增。撫摩著精緻的封面,心中湧起一股暖流。這時的我覺得:閱讀真好,閱讀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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