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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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檔案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檔案管理制度範本(精選5篇)

檔案管理制度1

機要檔案是傳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級較高的檔案,機要檔案的管理要做到及時、準確、安全、保密。

一、辦理程式

(一)機要檔案由機要人員簽收、啟封、核對、登記後,送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報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領導籤批,檔案應於當日處理,電報、急件隨到隨處理。

(二)按領導籤批的範圍進行傳閱。

(三)需辦理的,按局領導指示及時傳閱有關科室辦理。

(四)歸檔,交上級部門。

二、傳閱

(一)傳閱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按照檔案閱讀範圍進行傳閱。

(二)機要人員要隨時掌握檔案行蹤和傳閱進度,避免中途積壓、漏傳、橫傳。

(三)對局領導閱後所作的批示,要及時通知有關科室辦理,並做好機要檔案管理,防止檔案丟失。

三、保密

(一)機要人員要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嚴守保密規定,做到不該說的不說。

(二)對於機要檔案,要單獨存放,嚴加保管。

(三)借閱機密、祕密級檔案,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絕密級檔案一般不外借,確需借閱,需經分管領導批准。

(四)各級領導要嚴格執行領導保密規定,不得將涉密檔案留在辦公室過夜或帶回宿舍閱讀。

(五)涉密檔案,不得複製或摘抄。

四、歸檔

(一)傳閱和辦理完畢的檔案,應及時清理收回,分類整理,堅持整潔、清潔。

(二)凡參加會議帶回或其他途徑簽收到的涉密檔案,應及時送交機要室登記歸檔。

(三)幹部出差、調動工作或離退休時必須將自我使用或傳閱的機要檔案全部退回機要室。

(四)機要人員按上級要求及時將機要檔案收回。

檔案管理制度2

1、學校各部門對學校以上檔案的收發,傳遞,閱辦,保管,存檔要有專人,做到“三勤”:勤催辦,勤檢查,勤回收。各部門、年組取的檔案要有專人保管,並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發檔案有登記。收到上級檔案後,由專人拆封,認真核對份數,統一編號,及時登記;向下發文時,明確份數,嚴格履行發文登記(簽字)手續。

3、傳閱檔案有專夾。做到及時,準確,去向清楚;達到“三不”:批閱不積壓,承辦不橫傳,傳閱範圍不擴大。

4、借閱檔案有手續。借閱祕密檔案要嚴格履行領導籤批,本人(借閱者)簽字手續,閱後及時歸還。

5、繳毀檔案有清單。對清繳上來的檔案,按規定該存檔的存檔,該上繳的上繳,該銷燬的銷燬,無論是存檔,上交或是銷燬,都必須分類列出清單備查。

6、存放檔案有專櫃。需要繼續儲存的檔案,要設專櫃專人分類保管,存放檔案的室內要有晝夜值班人員,確保檔案管理安全。

7、祕密檔案不準與其它公文混存,更不準亂放損壞或丟失。丟失者要追查責任並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8、上級召開會議由領導帶回的檔案,一律交文祕人員登記,保管幹部調動工作,事先要把檔案交清。

檔案管理制度3

一、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具體由辦公室負責。

二、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登記。

三、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閱的可影印或借用。

四、凡正式檔案在經登記後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或急件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

五、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檔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檔案的起草、審查、審批、釋出、執行、修改、廢止和備案。

3定義

3.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3.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有效版本的檔案。

3.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3.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4.2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4.3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4.3.1各部門負責制定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制度檔案。

4.3.2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組織制定公司體系檔案、程式檔案、管理檔案。

4.3.3人事行政部為公司檔案規範化統籌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檔案立、改、廢的稽核(核稿)、釋出、彙總。

5檔案分級分類

5.1檔案分級

5.1.1一級檔案:公司戰略規劃具有長期指導性、規範組織行為的概述性檔案或制度彙編類檔案等的系統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員工手冊、經營管理規範等。

5.1.2二級檔案:規範各專業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管理等方面的檔案。

5.1.3三級檔案:各職能管理、服務規範等具體實施的作業指導流程及相關技術檔案、操作規定、規範、專案管理檔案、公文等,包括具體的作業方法和標準。

5.1.4四級檔案:表格、表單類檔案,凡記錄作業結果所用的表格等。

6檔案編號、標識與控制

6.1檔案編號:[Microsof1]公司名稱+部門代號+檔名稱+檔案順序號+時間

注:各部門代號

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部門程式碼

6.2檔案的標識與控制

檔案分受控與非受控兩種,在管理體系執行的有關場所應用的檔案及提供給稽核機構的檔案為受控檔案,以編號為受控標識;如因其他目的提供給客戶的檔案為非受控檔案,不作標識;

長期有效的檔案予以編號和標識,控制其發放,回收作廢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時間有效的檔案過期自然失效,以其標題、日期作為標識,不必跟蹤回收其過期版本。

7檔案編制、稽核、批准和釋出

7.1行政檔案與管理性檔案的編制與審批

(1)公司級行政性檔案: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經營管理、技術、生產、薪資福利、獎懲等重要決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編制。

(2)公司級管理性檔案: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由各部門依本制度4.3條負責編制。

(3)各部門行政性檔案:各部門因部門管理及工作開展所需求釋出的通知/通告,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編制。

(4)公司及各部門所有行政性檔案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公司內部業務便籤》,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5)公司及各部門所有管理性檔案的稽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寫《檔案審閱簽發單》,部門負責人稽核,常務副總批准、審閱和簽發。

7.2檔案歸檔、發放、保管

7.2.1檔案歸檔

(1)經審批後的檔案,人事行政部負責填寫“檔案/記錄目錄”,並且將電子檔和紙張檔案同時歸檔。

(2)各部門收到的檔案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保管。各部門的“檔案/記錄目錄”應定期予以更新,並將影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編制/更新公司《受控檔案清單》。

7.2.2檔案發放

公司受控檔案、記錄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按以下範圍發放:

(1)管理手冊、程式檔案和公司管理檔案下發至各部門;

(2)作業檔案、記錄下發至使用檔案的相關部門;

(3)各個部門都要使用相應檔案、記錄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時收回作廢檔案;行政辦公室擬定《檔案發放登記表》按上述規定範圍發放檔案,並註明發放數量,填寫發放編號,並由領用者簽名。

(4)檔案接收部門應指定人員接收檔案,收文者要在《檔案發放登記表》中籤名。

7.2.3檔案保管與借閱

(1)檔案保管:所有經批准釋出的檔案皆應登記編目並歸檔保存於檔案的歸口部門,檔案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並確保檔案清晰易於識別。

a、行政檔案正本、管理檔案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術檔案正本按檔案歸口存放於檔案產生的技術部門。

c、外來檔案正本依檔案分類存放於檔案室及相應的檔案接收部門。

(2)各部門需要借閱檔案時可向檔案歸口部門辦理借閱手續,各部門檔案管理人員應建立“檔案借閱登記表”,管理檔案的借出和歸還。

(3)存放與硬碟和軟盤的檔案應有備份,並作出版本標識,採用密碼進行保護,限定查閱及使用範圍,由授權使用的人員進行操作。

(4)檔案的持有者若跨部門調動或離職,應辦理檔案交接、歸還手續。

7.3檔案的更改與回收作廢

7.3.1檔案更改

(1)當檔案不適應需要更改時,由檔案歸口部門提出,並實施具體更改工作,檔案更改必須符合統一性、協調性,必要時相關的檔案應進行同步更改。

(2)檔案更改的起草、稽核、批准由原檔案起草、稽核、批准部門/人員按負責填寫《檔案更改/評審單》並實施更改。

(3)檔案修改內容較少時,可以採用劃改、換頁的方式進行更改;單檔案更改超過三次或更改較大或公司組織結構、管理體系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進行換版。

(4)公司檔案更改狀態按版本號為A版(B、C、D等)/修改狀態為0(1、2、3、4等)依此編號。版本號與更改狀態之間的關係為:每版檔案同一版本內可以允許修改10次,即修改狀態號最高是10,當超過10次時,檔案換版,即由A版升為B版,以此類推。特殊情況下,換版不受此限制。

(5)檔案更改內容必須及時到達檔案使用場所,對檔案的宣貫、實施情況有檔案歸口部門進行檢查,並確認更改效果。

(6)公司鼓勵各部門及人員在使用檔案時及時發現檔案的問題,提出檔案更改意見。

7.4檔案的作廢與銷燬

(1)各部門使用中的檔案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檔案釋出時,原檔案應作廢收回,作廢的原版檔案由人事行政部按原發放數量回收,並登記標明回收日期。

(2)檔案作廢或換頁換版時,對已回收的作廢檔案由行政辦公室及時銷燬,並記錄在《檔案銷燬(留用)記錄表》中,若需保留作廢檔案時要在檔案上標註“作廢”字樣。

(3)各類檔案的儲存期按《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7.5外來檔案管理

7.5.1外來檔案接收與歸口

(1)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制度、規定等外來檔案,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收集管理,並建立《外來檔案清單》。

(2)外來檔案由接收部門或形成檔案部門歸口管理。

(3)外來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執行的檔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相關部門傳閱執行,履行完畢後,由執行部門記錄執行情況,交檔案室備檔。

7.6保密檔案的管理

7.6.1保密檔案及保密資訊在形成後、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祕密資訊以載體形式歸檔後,交由檔案室負責管理。

7.6.2保密檔案的發放、傳閱、披露應遵守以下原則:

檔案密級發放、傳閱範圍

絕密公司核心領導、絕對資訊形成部門的負責人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機密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機密資訊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祕密公司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祕密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物件

檔案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提高公司檔案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檔案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釋出、歸檔等檔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和外來檔案的管理。

3職責

3.1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檔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3.2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檔案、法律法規檔案、政府相關外來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3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檔案有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4檔案編制、審批、釋出的權責

3.4.1總經辦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其他基礎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發文(通知、通告)等檔案。

3.4.2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檔案。

3.4.3客服部負責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檔案。

3.4.4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檔案。

3.4.5質檢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體系檔案、產品認證檔案,並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檢驗規程、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檔案。

3.4.6設計部負責制定公司公司技術管理規範、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設計開發輸出檔案(設計圖樣、產品bom、檢驗標準、規範測試)等檔案。

3.4.7工廠負責制定產品bom、產品工藝檔案、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檔案(由打樣工廠負責)。

3.4.8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制定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編制,公司副總或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

3.4.9公司及各部門檔案分發布前,應向總經辦提交電子/紙張檔案稽核備案,並獲得檔案號。

3.5質量體系檔案的編制、稽核、批准、釋出,依《質量手冊》和《檔案控制程式》的規定執行。

4.定義

4.1檔案:公司檔案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4.2受控檔案:需要對檔案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檔案,

4.3非受控檔案: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檔案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檔案持有人。

4.4外來檔案: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檔案。(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5.工作程式

5.1檔案的分類

5.1.1檔案屬性分類

(1)質量體系檔案: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手冊、質量體系程式檔案、質量計劃及質量體系執行過程中形成的檔案。

(2)行政性檔案:公司的公告、通知、通報、報告、申請、傳真等。

(3)管理性檔案: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規範/規定等,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等。

(4)技術性檔案:產品標準、設計圖樣、工藝檔案、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

(5)外來檔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供應商/客戶提供檔案、裝置文件等。

5.1.2檔案階層分類

(1)一階檔案:公司章程、公司經營規劃/計劃、質量手冊。

(2)二階檔案: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開展所有過程控制的程式檔案。

(3)三階檔案:管理制度、規範/規定、設計檔案、技術規程、作業指導書、外來檔案等。

(4)四階檔案:各記錄表單、報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