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才智咖 人氣:7.84K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制度1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裝置、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專案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資訊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專案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專案技術部、市場行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檔案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制度2

1、局辦公室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

2、一般性發文由辦公室起草制發。業務性發文由具體負責該專案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辦公室負責稽核把關,登記編號後報局長或局長授權的主管副局長簽發。

3、列印的檔案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單位進行校對後,由辦公室印刷、裝訂、發放、存檔。

4、積極推行辦公自動化,除公文和較大型綜合材料、外,一般性簡單材料儘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擔。

5、凡需列印的材料,須經各業務主管局長同意,明確印製數量、完成時限後,交辦公室主任轉籤微機室工作人員辦理,並做好登記。微機室工作人員不直接接收需列印各種材料。

6、收到上級機關或交辦的公文,由辦公室提出擬辦意見,報局長批示,按照批示意見送有關領導或責任部門辦理。

7、辦公室負責催辦,做到緊急公文跟蹤催辦,重要公文重點催辦,一般公文定期催辦。

8、公文辦理完畢後,由辦公室根據《檔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整理(立卷)、歸檔、個人不得儲存應當歸檔的公文。

9、辦公室對上級機關和本機關下發的公文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建立督查制度。

10、文書人員在辦公室主任的具體領導下,全面負責文祕工作。業務工作同時接受政府辦、檔案局的監督、指導和檢查。

11、收受檔案後,一般性檔案由辦公室主任籤批,重要檔案由主管常務副局長籤批,然後按籤批順序傳遞、承辦。

12、檔案收受及傳閱要及時,一般性檔案兩天之內必須傳閱完畢,兩天之後檔案未傳完時,文書可直接向傳閱人催要。特殊急辦檔案,辦公室必須當時送達相關領導,及時落實。

13、日常檔案處理做到收、發、傳、歸及時準確科學有效。

14、嚴把印信使用關,發文時必須由分管局長同意,然後由局長籤批後才可列印並使用公章,平時使用公章,必須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務副局長簽字後方可使用,並做好公章使用登記,介紹信使用必須由辦公室主任籤批。

15、文書要嚴格執行借閱,保密等項規章制度。

16、除屬名信外,公務信件均由文書拆閱,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務的副局長籤轉。

17、一般業務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檔保管,重要檔案需送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要將重大活動、事件、獎勵等事宜主動進檔,統一管理。

18、年末檔案歸類做到科學、及時、有序、各類卷分類科學,有利用價值。

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於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影印件、學歷學位證影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範。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並及時登記於《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並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儲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影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鑑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儲存原則上三年後方可銷燬(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准後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後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影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閱登記,並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影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洩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燬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燬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銷燬。

4.3經批准銷燬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燬登記》和將要銷燬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儲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規範人事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人事檔案的執行管理。

三、職責

3.1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負責人事檔案的建立、歸檔、儲存、定期檢查核對、轉遞、保密、統計等工作。

3.2人事檔案管理:集團公司人事管理課(寧波地區)負責本地區所有分公司、直屬部門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由當地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工作。

3.3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的歸口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分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及落實執行工作。

3.4集團公司企業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審議及授權主管人籤核,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批准執行。

四、人事檔案管理的內容

4.1員工人事檔案歸檔及管理:新員工入職時將《員工應聘申請表》及相關證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各類技術認證證書)影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課,人事管理課根據《員工應聘申請表》建立員工人事檔案(內容包括:該員工的應聘、錄用、勞動合同、考核、薪資、福利、獎懲、培訓等相關資料)並及時歸檔。歸檔的流程為首先對新的員工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鑑別,其次按新員工的所在部門以及職務、性別等進行分類並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並且在目錄上補登新員工人事檔案材料的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員工的人事檔案材料歸檔。

4.1.1確立兩級檔案管理制度:一級員工人事檔案為員工入司隨轉的人事檔案材料。二級檔案為員工入司以後的'任職情況、培訓情況、工資調整情況、學歷及職稱變化情況、歷年考核情況及員工基本情況影印件備查材料等。

4.1.2員工人事檔案自員工到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門、職務歸類。員工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時,應將該員工人事檔案的材料歸入公司離職員工人事檔案類。

4.1.3員工合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員工離職通知單》上簽字,確認無遺留問題;員工相關檔案調入單位時,人力資源部核對檔案材料,密封該員工人事檔案,連同開具的《檔案材料轉移單》及其它有關材料,轉至調入單位並歸檔。相關手續《員工入職試工轉正辭退作業管理制度》。

4.2檢查核對: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要定期(每月25日)對員工的人事檔案進行檢查核對並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簽字,確保員工的人事檔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後,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後;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失之後,如發現材料變酶、發現蟲蛀等;檢查完畢後必須在《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上確認簽字。

4.3轉遞(員工異動):檔案轉遞過程如下,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取出要轉走的員工人事檔案並在檔案帳冊上登出該員工的人事檔案並填寫《轉遞人事檔案通知單》,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在轉遞過程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並且要求收檔單位在回執上簽字蓋章。

4.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課檔案管理員負責人事檔案管理。不得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公司人事管理課對接受員工原單位轉遞而來的認識檔案材料內容,一概不得加以刪除或銷燬,並且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擴散。

4.5統計:人事管理課每月25日須對員工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進行統計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

4.5.1人事檔案統計分類:履歷及相關證件材料、鑑定及考核材料、評聘及獎懲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參考資料。

4.5.2人事檔案統計資訊要及時更新,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流動情況每月25日必須將相關人事檔案的統計情況更新並填寫《員工人事檔案統計表》,提報人力資源部總監稽核。

五、員工人事檔案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

查閱員工人事檔案應經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總裁)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檔案管理人員和查閱者不得私自增刪、塗改、洩露檔案材料內容。

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制度5

一、為規範公司檔案管理,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委託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三、公司的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檔案室檔案管理員負責。

四、檔案管理員的職責:保證公司及各部門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公司的歸檔資料實行"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為公司檔案資料歸檔期。

2、在檔案資料歸檔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援。

3、凡應該及時歸檔的資料,由檔案管理員負責及時歸檔。

4、各部門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檔案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檔案必須把原件放入檔案室。

5、檔案管理員根據公司的《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實施檔案歸檔整理。

六、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1、公司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文書立卷歸檔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年一次,屬於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範圍內。

七、檔案的借閱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公司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個級別,絕密級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祕密級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祕密級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准。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託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託書的內容執行。

4、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塗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八、檔案的銷燬

1、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燬公司檔案資料。

2、當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司檔案資料銷燬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凡屬於密級的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銷燬;一般的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4、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公司檔案資料銷燬審批表》和將要銷燬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儲存。

5、在銷燬公司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燬。

第6篇:公司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1、員工原始檔案是指員工的正式人事資料。凡本企業錄用的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員工,其原始資料由本企業調入、保管。

2、凡本企業錄用的具有城鎮常住戶口的員工,自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後,按本企業調檔要求,將本人檔案調至人資行政部。因特殊情況不能再指定期限內完成調檔手續的,本人須向人資行政部提交詳細的書面說明材料,未經批准不調檔者或逾期未調檔者企業有權與期解除勞動合同。

3、原始人事檔案資料的驗收、補充、鑑別、歸檔和保管由人資行政部負責辦理。

4、查閱原始人事檔案管理規定:

(1)查閱員工原始人事檔案前必須填寫《查閱員工人事檔案申請單》,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由人資行政部統一辦理,其它任何部門無權查閱員工原始檔案。

(2)查閱員工原始人事檔案所獲資料,由人資行政部統一儲存或使用後統一銷燬。

(3)員工存檔卡由人資行政部負責統一保管,員工離職辦理完畢各種手續後,退回本人或由人資行政部負責辦理原始檔案調出手續。

(4)非本企業人員查閱原始檔案,原則上不予辦理,政府職能部門如查閱員工原始人事的檔案,按原始人事檔案查閱審批程式,人資行政部協調辦理。

(5)員工在本企業工作期間,如有些情況需存入其原始人事檔案中,需填寫《員工原始人事檔案補充資料申請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由人資行政部辦理。

5、員工業績、培訓檔案:

員工業績、培訓檔案是自員工上崗之日起建立的檔案資料,包括員工的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影印件,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各種培訓及對員工評價、考核等。

(1)人資行政部負責員工的培訓、業績檔案的整理歸檔及日常管理。

(2)員工培訓、業績檔案實行分級管理。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檔案單由人資行政部部長或其指定負責人進行日常管理。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培訓、業績檔由人事文員管理。

(3)部門部長可以調閱本部門員工的培訓、業績檔案。

(4)員工培訓、業績檔案按國家有關檔案管理規定記入員工的人事檔案。

(5)員工離職後,員工的培訓、業績檔案由人資行政部留存作為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