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才智咖 人氣:1.16W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本制度所設定考核分如下幾種:

(1)轉正考核;

(2)專業考核;

(3)晉升考核;

(4)月度績效考核;

(5)年終績效考核。

2、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整個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總結匯報及歸檔工作,並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負有監督、督促、檢查的責任。考核過程中公司行政人事部總經理負責接受各層員工的諮詢及投訴。

3、各級管理人員應熟悉接受自己考核之被考核人的業務和工作標準,熟悉考核制度和程式,掌握考核方式、技巧和方法。

4、所有人員應知悉考核制度與程式,積極、認真、務實、客觀地參與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則

1、要堅持嚴格、客觀、公正、公平、求實、合理的`原則。考核標準、考核程式、考核後的獎懲等均必須規範、明確、公開;

2、考核中應堅持用事實說話,要把被考核物件與既定的考核標準作比較;

3、考核中採取層層考核制,即考核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進行,間接上級對考核結果調整修正;

4、要充分發揚民主,把考核作為行之有效的上下級溝通方式,允許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提出異議;

5、考核後,考核結果一定要反饋給被考核者並存入本人在本公司的人事檔案。

三、各類考核內容及程式

(一)、轉正考核:

1、考核目的:瞭解新入職員工工作態度、能力能否達到崗位要求,以確定是否給予轉正。

2、考核物件:試用期內的員工。

3、考核人: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可據實調整考核結果。

4、考核內容:

a、管理者(主管及以上人員):工作態度、工作方法、管理監督能力、指導協調能力、工作績效等。

b、非管理者(主管以下人員):日常表現、工作表現和績效、崗位知識、接受能力等。

5、考核結果處理:成績優者可提前轉正;

成績中至良者可按期轉正;

成績僅合格者延長試用期;

成績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6、考核流程:

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參照考核要求逐條進行考核評定→公司行政人事部稽核→(主管以上管理人員)管線副總審定。

具體考核內容見《員工試用期績效評估表》。

(二)、專業考核:

1、考核目的:瞭解員工專業知識與技能水平情況,以便有目的地提高專業知識與技能,併為晉升考核、年終績效考核提供參考依據。

2、考核物件:行政管理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工程人員、銷售人員等各專業工作人員。

3、考核人:各部門負責人主考,行政人事部協助。

4、考核方式:閉卷考試或現場模擬操作。

5、考核內容:各專業的理論知識及實際應用技巧。考題由業務主管部門擬訂,分管領導審定,並送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6、結果處理:

a、作為晉升考核、年終績效考核的參考材料;

b、由考核人員將考核結果知會被考核人員,通過培訓、訓練協助其提高專業知識與業務技能。

7、考核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及需要每年不定時組織進行。

(三)、晉升考核:

1、考核目的:瞭解晉升候選人員的工作態度、能力、資歷等是否達到晉升職位的要求,以確定其晉升資格。

2、考核物件:擬晉升人員。

3、考核人:擬晉升崗位的上級領導、用人單位負責人、行政人事部。

4、考核標準:擬晉升崗位的工作職責及用人標準。

5、考核內容與依據:

考核內容包括員工個人的德、能、勤、績、潛力五方面,為使考核客觀準確,需提供如下考核依據:

a、新崗位的工作設想及建議;

b、該員工在職期間的歷次考核結果。

6、考核流程:

員工本人或所在部門單位推薦或上級領導提出建議→業務主管部門考核意見→公司行政人事部彙總擬晉升人歷次考核成績並出具鑑定意見→公司領導審批。

7、考核時間:每年3月及9月,由於工作調動及任命導致的晉升不包括其中。

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2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的作用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個人

工作績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與員工個人薪酬掛鉤;

2、是決定員工崗位職務升降的主要依據;

3、與員工福利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條附則

1、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辦法中各項條款由公司管委會負責解釋。凡條款需要修訂時,需報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