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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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篇)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

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國小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專案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程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 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 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採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 各企業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第十四條 要加強對臨時僱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並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 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並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 各集團應建立幹部安全生產聯絡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絡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範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並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 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並按照規定統計。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許可權,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並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燬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 發生事故後,應按照分管許可權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詢設施裝置、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並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彙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 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 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並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 第三十一條 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 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係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係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係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並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並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 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並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並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於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1、為確保檢維修的安全,必須按指定的範圍、方法、步驟進行,不得隨意超越、更改或遺漏。

2、不論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須集中指揮、統籌安排、統一排程、嚴格紀律。

3、堅決貫徹執行各項制度,認真操作,保證質量,加強現場的監督和檢查。

4、為保證檢維修的`安全,檢維修前必須準備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檢維修中,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無故離崗、逗鬧嬉笑、任意拋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點,每次上班前,先要檢視工程進度和環境情況,有無異常。

7、檢修負責人應在班前開碰頭會佈置安全檢維修事項。

8、如在檢維修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加強聯絡,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檢修,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第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安全裝置、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裝置;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裝置正常執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第四、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一、安全生產工作實行逐級檢查、考核。

二、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層簽訂責任書,每月將責任書落實情況逐級上報,對安全事故不瞞報。

三、公司對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檢查,部門對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工作檢查,安全班組對成員每天進行考核。

四、公司對部門及部門對班組考核以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和交付任務完成情況為依據。

五、檢查、考核情況以書面形式彙總於公司,並在安全生產會議上公佈。

六、每半年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結以此為依據開展考核。

七、檢查考核結果與安全獎懲制度對應並在當月或年終獎中體現。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員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公司安全教育。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保衛處等其他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教育內容有:黨和國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公司的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分部情況及注意事項;一般安全知識和公司安全工作總則。

3、部門安全教育。由部門經理主管負責,教育內容有:商城基本概況;重點部位、特殊裝置、特殊工種及防護措施;各部門安全制度規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訓和危害。

4、班組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負責進行,教育內容是:本部門運營工作及安全規章制度,各種安全事故案例的經驗和教訓。

5、安全教育時間:公司安全教育一般為一週,部門安全教育為一天。

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由物業部組織實施。

二、全員教育

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組每天晨會時教育內容要緊密結合本崗位工作的具體情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崗位存在的問題及產生根源,擬定採取措施;上級安全運營檔案、典型事故經驗教訓等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各自實際需要,不定期的進行。

三、日常教育

對職工進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貫徹營運權過程的經常性工作,由各部門、班組根據各自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結合營運工作等不同的階段和任務的輕重緩急,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變化,工作環境及人員變化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培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防範素質。

四、重大節假教育

公司每逢節假同期間,由各部門、班組負責人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出節假同期間的安全保護方案,確保營運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

凡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範圍內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參加當地安全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複審。根據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門組織,對各種特種作業人員不定期的進行專業技術教育、培訓、稽核。

六、對商戶的安全教育

對商戶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識由物業部門負責,市管人員必須對商戶進行安全教育,做好防護措施。

七、事故教育

對發生事故和事故苗頭的責任人由其部門、班組負責,暫停其工作,對其進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訓),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場物業部門組織各級領導班子進行安全專項培訓,加強各級安全責任人的安全意識。

九、公司結合市消防支隊在進行大型的滅火應急疏散演練,並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通過授課、觀看火災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培訓,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由物業部和人事部(總經辦)共同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檔案,每次教育培訓必須要有記錄,並妥善儲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服從公司安全保衛處的管理,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經營的關係,確保給商戶提供一個安全經營的良好環境。

二、嚴格遵守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條款,各部門的簽約責任人即為各部門的安全責任人,對經營區的安全經營切實負起責任。對本單位的員工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於一次,並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公司應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負責,制訂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經營的責任落實到人。

三、切實做好公司的安全防範工作,確保本單位無隱患事故,無火災事故。自覺做到不擠佔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捲簾下嚴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滅火器材落實專人維護、管理,確保處於完好狀態。員工要掌握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強防火工作,嚴格對火種的管理。餐飲單位要教育、督促廚房間員工在操作時要掌握火候,人離灶臺時必須關閉煤氣灶。餐飲單位必須每半年對油煙管道徹底清洗一次,確保不積油汙,以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廚房問油鍋必須配備滅火毯。

五、市場所有工作人員及商戶必須時刻注意消防安全,嚴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針對行業的特點,切實落實防火、防盜的責任制。

六、各單位嚴禁在禁菸區吸菸,不得亂拉亂接電源,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材。

七、嚴格對固體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設有專門倉庫儲存,專人負責,營業場所禁止存放。

八、經常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公司保衛處發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認真對待並限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檢查出屬本部門內部整改的隱患,由責任人負責落實“三定”原則,組織整改和驗收

二、檢查出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整改的隱患,有責任人直接與有關職能部門聯絡,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研究,及時予以答覆和安排整改。

三、檢查發現的隱患因受條件的限制不能馬上整改時,由責任人採取臨時安全措施,落實人員監控,進行跟蹤檢查。

四、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失職,發生事故負直接責任,並予以追究和嚴肅處理:

1、檢查發現隱患後,責任人不組織整改或無正當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員不按責任人的要求進行整改。

3、職能部門接到隱患通知後不研究、不答覆、不安排整改。

五、對於發現在短時間內即可發生重大事故的隱患,各級應立即報請領導批准,停止工作,進行整改。整改後應及時報請有關事故隱患主管負責人組織驗收。

六、對由於及時發現和報告重大隱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積極整改消除了重大隱患事故的,要給予部門或個人獎勵。對隱瞞事故隱患的,對重大事故隱患既不整改又不採取防範監控措施,導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視情況輕重,給予部門或個人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

1、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管理由專職安檢員負責,專職安檢員每日檢查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由專職消防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對市場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市管人員定期巡查各商戶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二、治安監控裝置

1、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按值班領導指示辦理。

2、對一般的裝置故障,能自己除錯解決的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3、保持裝置的清潔衛生,每週對外接的監控探頭進行清潔擦拭一次,確保監控圖象效果,對監控探頭內出現的不衛生等影響使用效果時,不可擅自拆卸擦拭,報請專業人員處理。

4、堅持每季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5、監控室內要設定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發生火情時,應立即斷掉電源開關,火勢較小時可使用滅火器,禁止使用水滅火,火勢較大失控時,通知消防部門滅火併及時撤離現場人員。

三、公司基礎設施

1、公司的電梯由省特種裝置年檢中心每年檢測一次,消除隱患,使裝置在正常狀態下執行。

2、公司所有電梯由廠家售後服務部負責同常的維護和保養,每月兩次定時維修保養,給裝置定期補給裝置所用“油、液’’

3、實行崗位操作持證上崗制度。

4、做好裝置各種維修記錄,按使用說明進行定期保養。

第九、財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並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壞,保證在自己的工作範圍內不發生火災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準確填寫列印各項收費單、帳單和發票,及時準確收妥商戶應付的費用,保證不錯收、漏收,做到不誤收jiǎ幣。

三、加強現金及內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隨意存放。錢箱抽屜要隨開隨關,交款時要裝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現金,及時存到銀行。

四、仔細檢視支票和使用者的有關證明,萬元以上金額須經銀行證實,防止詐騙事故。

五、每日營業中的業務要當面點清,做到票款與帳單核對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錯,必須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並如實彙報,不得以長補短。

六、按照正確方法使用收銀機、打字機、驗鈔機和電話等裝置,注意控制好電源,專用電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裝置、線路發生故障要及時報修。

七、嚴格執行消防規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親自清點現金、票證並送交到指定地點,離崗前要仔細檢查崗位環境,確保無火種,並保持必須電源,關掉其它無關電源,拔掉無用裝置的插銷。

第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特種工上崗須持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二、人事部對應聘特種工人員相關證件要驗明真偽,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特種工證件到期要按規定到相關部門稽核換證,嚴禁超期使用。

四、特種工上崗要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五、特種工要按規定參加公司及相關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

第十一、叉車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執行安全。

二、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三、職責

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2、維修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新增、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

3、使用部門負責叉車工的排程、管理。

4、裝置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5、人力資源部負責叉車工的技能培訓工作。

四、程式

1、叉車工要求

(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3)叉車工不準酒後駕車。

(4)叉車工駕車要穿著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5)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幹私活、非規定工作範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2、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洩露。

(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後方可使用。

3、駕駛規定

(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叉車不得開出廠門。

(2)啟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於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於中位。

(3)啟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了之後再啟動,啟動後,立即鬆開點火鑰匙。再次啟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執行後,再開動叉車。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並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後退行駛並控制好車速。

(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門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駛或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或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嚴禁超載行駛、高速行駛,以保證行車安全。

(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並熄火後才能離開叉車。

4、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後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

(2)不要直接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易滑動之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3)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前傾。

(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才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

(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

(6)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後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並鎖定製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

6、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車工每週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具體參見附件&1t;叉車保養規範>

7、叉車工及相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每年對全體員工和商戶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二、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對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進行重點培訓,提高安全消防意識。

四、對專職消防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工作人員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六、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市場管理員每日對轄區內的商戶進行防火巡查。檢查由物業部經理、消防安全責任人、市場管理人員組成。消防安全重點商戶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物業部經理。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商戶下發消防安全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市場管理人員和被檢查商戶的門市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五、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線路是否有亂接亂掛現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營業結束或下班後,關閉電閘、清除菸頭、發熱源等雜物清況;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六、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和功能狀況;

5、消防工作人員的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四、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落實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控制室管理規定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於2人,並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並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1t;消防安全培訓證書>,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準在控制室抽菸、會客、脫崗、睡崗和酒後上崗,嚴禁中途離開出現無人監控狀態,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五、控制室內應設定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裝置所在位置的平面圖;制定火災發生後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裝置檢測、發生火災訊號處置、滅火操作裝置檢查和裝置執行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築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裝置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八、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施系統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系統執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九、對消防控制室通訊器材、監控裝置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協助技術人員做好維護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十、完成消防部門和上級領導佈置的工作任務,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市場和各家商戶的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應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整。加強日常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保證設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消防人員應每日對消防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場上的消防設施裝置,商戶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及公司辦公區的消防設施裝置統一由物業部進行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2、消防設施裝置、器材如有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及時補充。

3、商戶門市(庫房)內的滅火器材應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保證

滅火器材處於完好狀態。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業部組織對整個市場的滅火器材進行年檢,發現漏缺的滅火器及時增配。每月對室內外消火栓,消防井進行檢查、檢測、維護。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市場管理人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商戶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物業部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公司報告。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責令商戶停止經營,立即進行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商戶,並落實整改。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並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後,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構。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房屋裝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場商戶在重新裝修門市、倉庫之前,由門市負責人提前一週向物業部提出書面申請,並附帶設計好的裝修方案。

二、經物業部審批合格後,才可動工,同時簽訂“房屋裝修協議”,並且保證在不破壞房屋建築設施的基礎下裝修。交納裝修押金300元,如需動用明火,則需交納動用明火押金300元,兩項共計交納600元押金。裝修完畢後,由物業部驗收合格退還全部押金。

三、需要稽核的方面有:用電情況,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電氣裝置,裝修的位置是否對房屋的主體結構有影響,承重情況等進行檢查。

四、商戶裝修期間所產生的建築垃圾由商戶自行清理,否則扣除相應的垃圾處理費(所收費用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電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門市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填寫“動明火審批單”。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且自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物業部申請,經物業部稽核通過後才可動工,並交納300元動用明火押金。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物業部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四、對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戶,由電工和物業部市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並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營業期間施工。

五、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裝置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市場的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裝置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一、經營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戶應對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二、貯存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倉庫,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定期測溫檢查。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合格的證明,出入庫進行登記。

三、貯存危險物品應按照性質分類,分項儲存,並設定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徵、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應分庫存放。

四、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庫)房等場所,嚴禁動用明火和帶入火種,電氣裝置、開關、燈具、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五、維修檢查裝置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裝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運輸危險物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質的專人押運,並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嚴禁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

配電室防火管理規定

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落實交接班制度,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重地。

二、線路、裝置的鋪設和安裝必須符合&1t;電氣設計技術規範>),嚴禁帶電維修作業和超負荷執行。

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定時檢查裝置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報告,並認真處理和做好記錄。

四、嚴禁在室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室內和變壓器周圍應保持清潔,嚴禁存放雜物。

五、室內應保持乾淨、清潔,夏天應有良好的通風散熱,並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設施。六、關好門窗,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動物飛禽闖入室內。

七、配足配齊相應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維護保養,保持完整好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基本上可分為兩大類:

(1)各種單項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安全生產教育制度、檢查制度、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廠區交通運輸管理制度、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它是各工種、各崗位操作工的具體操作規範。

工廠車間管理制度大概可以從以下內容開始:

1、車間8S管理規定: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安全、素養、節約、保密;

從8S開始入手,可以使車間管理更加有頭緒,整理、整頓、清掃、清潔這四個方面可以讓工作環境乾淨整潔,從這四個方面可以指定出車間清掃的標準、頻率、負責人、檢查人等;讓每一個員工都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安全:可以從各種標識的製作、張貼入手,讓員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機臺等,針對特殊崗位也要開展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課程,工廠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從機臺保養、目視管理、崗位說明書、培訓等方面入手,這樣就可以比較全面的建立起相對完善的體系。

素養:職業操守,貫徹公司企業文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管理條例,將這三塊內容進行宣傳、培訓,可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

節約:貫徹全員節省一分成本就是賺一分利潤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監督員工,貫徹技能減排工作。

保密:針對公司業務的保密、對工作技術、專利等保密,為企業長期發展保駕護航,人人簽訂保密協議書。

2、品質管理:建立品質管理體系,全面品管、全員品管,貫徹品質三不方針,不製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企業管理制度要根據自身的企業特點制定,8S管理、品質管理適合絕大多數生產型企業,根據富士康管理經驗要制定相應個表達,製作工作流程、管理就是:表單+流程。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歡迎交流。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並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範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裝置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

2)篩鬆、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週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髮隱於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杆。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裝置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溼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裝置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後、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裝置(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乾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檔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1、5廠區治安安全

1)門衛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並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裝置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儲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盛華

檔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2)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4、2、4班組培訓1)員工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裝置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訓方式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2)班前、班後會,例會、管理會議、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4、3安全生產管理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範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檔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4、3、5修理機械、電器裝置前,必須在動力開關前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3、6新安裝裝置、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選後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後,方可進行生產作業;

4、3、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並上報公司領導;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裝置缺陷和隱患,敢於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裝置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裝置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後,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並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3)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離時間內)出現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害;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鬥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後,不在24小時之內彙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鑑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並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5、2員工因工受傷,不夠評定傷殘的,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醫療期發內100%的基本工資。醫療期滿後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崗的員工,按曠工處理,連續超過三天曠工者,予以辭退;

4、5、3工傷員工工傷復發,經安全領導小組調研情況屬實,醫療期間發100%基本工資,不進行治療只是康復期發70%基本工資;

檔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傷員工受傷,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必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轉院單,本人申請,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方可轉外地治療;

4、5、5因打架鬥毆、喝酒,違反社會治安而造成的傷害,不發工資,醫藥費不予報銷;

4、5、6醫療費:員工受傷後醫療費由本人墊付,待康復後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共同分析事故的責任,按責任大小比例給予報銷,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下公司可以墊付,康復後按比例報銷後的差額部分從工資中扣除;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後,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華

檔案編號:sh—zh——02

檔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1)擬定修改、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總結、評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搶救、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採取措施建議;

6)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對各類違紀現象實施處理或處罰。

4、7安全監督檢查員

陳濤劉兵

4、7、1安全監督檢查員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2)指導和督促本公司員工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檢查和維護本公司的安全設施,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臺帳,並負責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參加發生事故分析和處理的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安全防範事故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以上規定的,處以5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4、8、2對塗改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醫療診斷憑證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的,給予警告、行政記過、罰款及辭退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一、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火負第一責任;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負責制定學校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並負責落實;

4、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環境治理整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負責組織經常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校舍和運動器械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學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災;

7、制定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員緊急疏散和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二、支部書記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安全消防的方針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及安全防火起保證監督作用,並負有領導責任。

3、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和消防計劃的檢查執行情況。

4、加強對黨員的安全教育,組織黨員開展“黨員身邊無事故”活動。

5、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積極會同行政領導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三、教學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負責組織教導處、年級組長、班主任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課堂教學和課間活動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加強對教師、學生的安全培訓,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參加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在年級量化考核工作中將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評。

四、總務副校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協助校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安全法律、法規,開展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實施緊急情況疏散計劃,並在每學期初進行演練。

3、加強對體育器械、微機室、主控室、財務室、門衛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負責對教師和重點部室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並經常檢查提出消除事故隱患措施和改進意見。

5、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保養,保證器材設施完好,並負責培訓員工會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級組長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年級組長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年級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負責對本年級的教師和學生進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3、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年級教師執行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情況,對一切違犯安全規定和安全防火現象及時制止。

4、負責將本年級組內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並組織對受傷者進行救護,提出整改意見。

六、教師安全生產、防火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項制度,對本班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結合學科、班級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3、上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對無故不到者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課堂上教師不得中途離開教室。

4、課間要注意觀察學生行為動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5、在實驗室、微機室、電教室、語音室及教室上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防止學生觸控電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課要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全市各有關部門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標任務,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一、工作職責

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採取行政措施,促進本部門(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對所轄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包括企業)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

具體要求: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高度重視,貫徹迅速,及時落實到基層和企業。

2.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開一次由部門主要領導主持或委託分管領導主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決本部門內安全生產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每次會議要有記錄。會議確定的事項要督促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按時完成。

3.根據本部門(行業)經濟發展規劃,實施“十一五”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解決本部門(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發改、財政、建設、水利、通訊部門要積極推進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消防通訊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落實各項消防經費。工商、文化、建設、規劃、房產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頒發有關證照時要依法審查消防安全手續;民政、農業、綜治部門要將農村和社群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控體系,對社群和農村消防建設進行監督和指導。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

4.建立健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本部門(行業)所管理的企業制訂和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本責任書確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制定本單位的具體指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及“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層層簽訂責任狀,並分解落實到基層和企業,同時制訂配套的考核獎懲辦法以確保落實。定期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實施獎懲考核,把安全生產實績作為部門工作與幹部考核內容。

5.加強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做到機構、職責、人員、經費四落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應當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企業達到100%。

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部門(行業)所管理的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者及分管安全領導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80%以上;中層以上安全管理幹部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90%以上;安全員和特殊工種培訓率達到100%。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按照上級的部署,在本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有序進行,佈置的工作任務能按規定完成,幹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得到提高。要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年至少組織開展4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或專項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易於發生事故的場所進行嚴格檢查和隱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落實應急預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並落實資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開展非煤礦山、道路交通運輸、水上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築施工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負有專項整治任務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監、公安、經委、消防、建委等部門要做到有組織、有方案、有計劃、有目標、有經費保證,完成各階段整治任務要有總結(每季度、半年、全年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治理;本轄區、本部門合法企業基本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點。對容易發生事故的單位、設施、場所(包括學校、體育場館、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點、集市、工業企業等)加強安全管理,嚴防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9.列入市級及本部門(行業)分級管理的各類重大事故隱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為自治區級和市級本年度計劃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的隱患整治本年度達到90%以上。對重大事故隱患要有計劃地進行治理,視情況採取關、停等措施。

10.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機構,指導督促轄區內所有企業包括規模以下的小企業,認真、全面、徹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隱患,企業單位隱患自糾率達100%。

11.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安全設施、特種裝置和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依法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1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嚴格執行建設專案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 “三同時”規定,安全設施經費依法納入專案概算;組織推行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督促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13.各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道路行車安全和鄉鎮船舶安全動態管理。加強建立平安暢通縣區、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群、交通安全文明單位學校和農機安全村工作。加強渡口渡船和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落實工作責任。

14.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本部門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督促企業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並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經費。

15.發生安全事故時,按國家和自治區事故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情況,並迅速組織事故搶救。屬於本級許可權處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查處,事故按時限結案率達到100%。

16.應當履行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二、控制目標

(一)總目標。有效預防傷亡事故,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年度總控制指標以內,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數和人數均比上年有效減少。

(二)具體目標。20xx年全市各類死亡人數控制指標總數為93人,其中各部門和各行業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道路交通71人,工礦商貿企業9人,鐵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築企業2人,火災1人,農機1人;其他(漁業)3人。沒有控制指標的部門(行業),年內無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

三、工作報告

各責任單位要將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以下要求和時限一式二份分別向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提交履職報告。

(一)各責任單位要將履行上述工作職責的情況每半年填寫一份《安全生產履職報告書》,分別於當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負責人簽署後報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根據要求將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整改情況,按時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四、履職考核

(一)各責任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績的考核內容。

(二)考核實行“季度自查、半年檢查,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

五、考核時間

考核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簽字人:

簽章時間:20xx年 月 日

責任單位:

簽字人:

簽章時間:20xx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

報 告

單 位

(簽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負責人

(簽名)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裝置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裝置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裝置。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稽核和批准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範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並懸掛相應的警示標識,明確現場監護人員職責。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彙報,加強聯絡,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臺帳的標準化、規範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及下屬各安全生產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臺帳。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安全事故記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製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安全管理檔案彙編、其它共八類。具體要求為:

(一)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臺賬

按要求填寫會議時間、地點、會議名稱、參加人員、主持人、記錄人等內容,做好到會人員的簽到記錄,摘錄記錄會議主要內容。

(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記錄臺帳

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如實填寫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人員、檢查物件、檢查內容、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意見、限期整改時間,並讓受檢單位責任人簽字

(三)安全事故記錄臺帳

按照有關的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記錄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經過(包括傷亡和損失、接到報告時間和上報時間及採取的措施等應報告的內容),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填寫事故處理意見。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臺帳,包括與上級或下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及與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的其他材料。

(五)安全生產製度臺帳,包括安全生產機構設定、事故應急預案、崗位責任、操作規程等材料。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與培訓臺帳

按要求記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的名稱、時間、地點、物件、人數、教育培訓的相關內容情況。

(七)安全管理檔案彙編臺帳

包括本單位下發和接收上級各有關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記錄檔案的標題、收發文號及收發文時間。

(八)其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類臺帳。

第三條

臺帳要求書寫規範、字跡清晰、儲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現象發生,嚴禁弄虛作假。

第四條

臺帳的歸檔要及時,局各責任科室,在每次安全生產活動(如安全生產會議、安全檢查活動等)結束後3天內,必須將有關的臺帳整理好,報局專職臺帳管理員處歸檔。

第五條

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臺帳的記錄、收集和整理,如人員工作調動,要認真做好臺帳的交接清點工作,臺帳資料應按年度妥善歸檔保管。

第六條

本制度自檔案下發之日起施行,局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執行本制度。若因臺帳整理不完整、歸檔不及時,造成不良後果的,各相關責任科室要承擔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第一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解除安裝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後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從事集裝箱運輸或是其他型別的運輸,則需按實際的情況編制這一章節。(此為註釋性內容,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不需此內容)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資訊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資訊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資訊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專案,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專案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效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一、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裝置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裝置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裝置停止運轉後方可進行。

3、各裝置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裝置安全培訓,並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裝置;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後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長頭髮要紮起來,不準披髮,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料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裝置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 料保溫時例外。

二、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a.開啟前安全門

b.取出產品和料杆

c.關閉前安全門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後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裝置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裝置範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裝置、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並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開啟;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後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後方可作業。

a.注塑機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機進行生產、除錯的人,可能是擋車工,頂崗人員,也可能是除錯人員。

b.異常動作:除第一條款列出的動作之外的動作。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裝置及裝置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溫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斗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後安全門,並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後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後才能執行該裝置。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執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線。

17、當射臺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斗裡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裝置。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麼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裝置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裝置生產。

22、生產高溫產品(模溫高於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溫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本機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線。

5、凡用於連線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 2 )。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製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線,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於本機(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溫,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控。另外,運轉後由於餘熱仍有高溫。在本機及配管溫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控。

8、不要用溼手觸控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著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四、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範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五、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溫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乾燥溫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溫,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溫度。

六、粉碎機安全生產須知:

1、在開機前確保料斗與網架關閉,安全螺絲必須擰緊。

2、轉動刀片極鋒利且能引起傷害,特別是在轉動時。

3、在開關料斗網架時,易發生事故。

4、該機電盒處高壓危險。

5、該機是由傳動帶傳動的,不要讓傳動帶碰到衣服、身體。

6、在機器維修保養時,必須關閉主開關和控制開關,等待刀片靜止不動。

7、不要去掉防護裝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還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機,因為重開機時,餘料會造成馬達過載。

七、行車安全生產須知:

1、電動單樑起重機(俗稱行車)須由專人操作,操作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2、開車前應進行試車,試車是在無載荷的情況下,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檢查吊鉤,吊索是否牢固,外觀無破損。

3、電動單樑起重機在起吊工件時,工件的重量應在吊鉤、吊索及電動單樑起重機允許的範圍內。

4、不得沿主樑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裝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以稍離地面為宜。

7、電動單樑起重機在吊運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下面嚴禁站人。

8、嚴禁將工件吊起後,操作人員離開操作現場,行車無人管制。

9、工作完畢,電動單樑起重機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切斷電源。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安全生產值守制度

鎮政府建立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保全天候電話暢通,並做好值班記錄。

(二)嚴格值班紀律,當班期間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監管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三)在重要時段、節假日、汛期和易發自然災害的季節,實行每天24小時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員(含帶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當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特殊情況確需離開的,須經請示值班領導審批,並指定相關人員代班。

(五)值班人員需切實履行值班職責,接到重大事故隱患、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區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二)適時組織相關人員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群、進家庭,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五進”活動,努力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

(三)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在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前、公眾聚集場所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在主要道路、街區等明顯位置設定永久性宣傳標牌,在企業生產車間出入口等處設定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牌,在生產經營場所設定危險、危害因素告知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四)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監管人員、有關職能部門、村(居)委安全生產資訊員和直屬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培訓班,培訓覆蓋面要達到90%以上。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培訓,持證上崗率要達到95%以上。指導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三級培訓”制度,積極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鎮政府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落實人員,明確職責,統一指揮。轄區相關單位必須主動配合、積極協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落實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每季度開展1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不斷修改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三)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發生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要及時進行預警。

(四)轄區內發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傷事故或較大涉險事故時,接報後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政府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迅速(一小時內)趕赴事故現場,並在事故處置過程中,每小時不少於1次續報。

(五)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決定啟動本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總則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於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係,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援、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援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各車間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並落實整改。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各部門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常化,並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並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採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於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後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裝置、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週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並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裝置、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專案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後,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並將整改、複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專案,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專案、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並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隱患,必須採取應急的防範措施,並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彙總並存檔。

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度

1、公司的安全裝置、特種裝置(包括行車等)由公司統一管理並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公司做好安全裝置、特種裝置的進場組織、安裝除錯、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裝置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裝置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安全裝置和特種裝置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安全裝置和特種裝置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安全裝置與特種裝置作業有關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公司應做好對現場安全裝置和特種裝置的日常安全管理,並對其安全執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藉口支援或強迫安全裝置和特種裝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5、公司應把對外租裝置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車間班組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停用的機械裝置必須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裝置。在潮溼、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4、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公司採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鑑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效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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