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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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通用8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按照要求設立獨立的防疫物資儲備室。以“集中統籌、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的原則,指定專人專庫進行統一管理。

防疫物資儲備室必須實行專人專管,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各項防疫物資的使用標準及範圍。負責出庫入庫、領取登記、盤點採購等相關工作,並建立疫情防控物資管理檔案,每日登記物資儲備、領取情況。

疫情防疫物資主要包括防護用品、消殺用品、補給用品等用於疫情防控所需物品。普通防疫物資(口罩、一次性手套、測溫儀、及消殺物品等);專業性防控物資(隔離衣、防護服、護目鏡等)由物資管理員根據疫情需要實施採購和儲備。

物資儲備室應嚴格做到防盜、防火、防有害物資、防汙染等措施;充分了解防疫物資的特性,做好安全有效分類管理。

每日上下班前,物資儲備室管理人員要對門窗、電源進行檢查,對所有儲備物資進行清點檢查。

儲備物資入庫時必須認真驗收貨物,填寫入庫記錄表,並要求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儲備物資出庫時管理員必須瞭解使用途徑,確認無誤後經領用人及管理員雙方簽字方可出庫。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學校有關要求,加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的管理,暢通需求與保障渠道,全力保證疫情期間防控物資有效供給,確保緊缺防控物資能真正有效用於疫情防控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疫情防控物資內容

本辦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資主要包括防護口罩、消毒類(公共區域和個人消毒品)、人體測溫儀器、消毒器械等物資。

二、疫情防控物資採購

1.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衛保障組根據政府要求和學校疫情物資需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預測學校疫情防控物資需求品種和數量,編制學校疫情防控物資需求計劃。

2.資產與基建處據此實施緊急採購,組織落實貨源、催交催運和到貨驗收,每天向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衛保障組反饋疫情防控物資採購進展及庫存情況。

三、疫情防控物資發放程式

(一)口罩

各學院、各部門按照上崗人數進行統計,原則按照每人每天配備1只一次性醫用口罩進行發放。口罩每天由各學院、各部門安排專人到資產處倉庫進行領取,每次領取數量需各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並經人事處進行核實確認。

注:正式開學前口罩領用請到黨政辦領取,開學後到資產處倉庫領取。

(二)消毒用品

1.次氯酸鈉。該消毒劑由後勤處統一領取和使用,主要用於室外環境和公共衛生間的消毒。

2.抑菌噴霧劑。抑菌噴霧劑可用於手、面板消毒。各學院、各部門按照上崗人數進行統計,每人發放一瓶。領取地點:黨政辦。

3.75%酒精。75%酒精可用於桌椅、滑鼠鍵盤、門把手擦拭消毒。每間辦公室配備一瓶(500ml)。請各單位安排專人到資產處倉庫進行領取,每次領取數量需各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三)晨午檢物品

1.紅外線額溫槍。後勤處根據全校防控需要,統一到資產處倉庫領取。領取後根據學校確定的防控點安排發放。

2.水銀體溫計。學工處安排專人到資產倉庫領取。按照每個學生宿舍一個體溫計數量進行發放,同時提供足量的75%酒精棉球,並做好體溫計使用和消毒方法宣教,避免交叉感染。

3.消毒器械。包括:移動式紫外線消毒裝置、醫療廢物專用包裝袋、嘔吐物應急處置包、廢棄口罩專用的收集桶。以上消毒器械由後勤處統一安排專人負責到資產處倉庫領取和使用。

四、相關要求

1.各學院、各部門按照“重點區域、重點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則,優先保障一線工作人員及重點風險崗位防控物資配備到位。

2.各學院、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統一負責與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醫衛保障組進行工作銜接,做好防疫物資領用、發放、登記等管理工作。

3.各學院、各部門要建立單獨收發臺賬,針對口罩等防控物資,使用人員實名制簽收。相關收發臺賬及簽收表應存檔儲存,以備核查。

4.各學院、各部門要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防控物資用於辦公教學、服務經營。

5.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各學院、各部門疫情防控物資發放及消耗管理工作納入督導範圍,對發現的問題嚴肅問責。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使用管理,切實發揮防控物資在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現就應急防控物資使用管理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應急防控物資的概念

應急防控物資是指學校管理的用於防控疫情的衛生防護、空氣淨化、藥品等防疫物資,不含物業公司購置的防疫物資。

二、應急防疫物資接收和管理

㈠應急防控物資的採購入庫

應急防控物資由國有資產管理與後勤服務中心根據防控需要負責市場採購。採購完成後,填寫入庫清單,經驗收後由醫務所統一入庫保管。所購物品管理要建立專賬,由專人管理。

㈡應急防控物資的管理

1.經檢驗合格的應急防疫物資,按照防疫物資的不同屬性,實行分割槽、分類存放。

2.應急物資應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醫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蝕、易燃的儲存和使用風險,要嚴格操作規程,切實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定期檢查防疫物資使用情況,防止應急防疫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

㈢加強應急防控物資儲備

立足應對最嚴峻疫情需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各項防控物資應急準備工作,加大防控物資儲備力度,確保緊急狀態下能調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資需求。

三、應急防疫物資發放使用

㈠發放使用原則

⑴厲行節約。在目前防疫物資緊缺的現狀下,各單位、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科學使用、厲行節約”的思想,儘可能發揮最佳防疫效果。

⑵確保一線防疫需求。根據“統一排程,滿足一線,先主後次”的原則進行,重點保障學校防疫一線工作人員防疫需求。

⑶嚴格使用範圍。應急防疫物資專項用於當前學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範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資。

㈡領取審批程式

⑴擬定計劃。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制定應急防控物資領取計劃,包括需求數量、品種和使用時間。

⑵計劃上報。各單位、各部門將應急防控物資領取計劃上報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控辦)。

⑶統籌調配。學校防控辦結合現有防疫物資實際存量,以及各單位、各部門防疫物資需求,確定防疫物資使用發放數量。

㈢應急防疫物資發放

1.嚴格發放程式。發放疫情防控物資要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要對發放情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專人負責管理使用情況。各單位、各部門指定專人憑《防疫物資領取單》領取、發放防疫物資。

2.發放標準和範圍

⑴一次性口罩面向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發放,每人每天限一個,由防控辦製表,衛生所發放,由各部門統一領取。

⑵機關處室每個部門配1個噴壺和1包84消毒片(100片),二級教學單位每10名教師配1個噴壺和1包84消毒片(100片),實驗實訓室按照每個專業配備1個噴壺和2包84消毒片(100片),由各單位領取後負責所屬辦公室及實訓室日常消殺工作。

⑶水銀溫度計按照每個學生宿舍1個進行配備。

3.嚴格回收管理。對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資(紅外線測溫儀、水銀溫度計等)在疫情結束後要進行清理消毒,及時組織回收,按照要求交至國有資產管理與後勤服務中心。

四、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學校防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篇4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宣城校區在學校和校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實施了一系列嚴格和規範的防控措施,校區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校區防控物資工作組在學校和校區黨委行政的直接領導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揮部的大力支援下,現已儲備了有限數量的疫情防控物資。為了充分發揮防控物資在校區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經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在開學第一階段時間內的疫情防控物資的發放工作出臺相應發放管理辦法,具體如下:

一、物資管理

所有來自各個渠道的防控物資由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管理、統籌調配、計劃發放,並由校區防控物資保障組具體實施。

二、物資儲存

單獨建庫建賬,特別是對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資必須儲存在避光陰涼通風之處,嚴禁煙火,確保物資安全。

三、發放原則

公開透明、統籌計劃、全面覆蓋、突出重點、運轉高效、保證供給,確保校區疫情防控實際需求。

四、發放範圍

凡屬開學第一階段在崗上班的單位和個人;同時考慮防控物資的實際有限擁有量,對校區服務承包單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給,僅在確有困難時適當予以補充。

五、發放物資種類

1、個人防護物資

⑴.室內工作人員(主要指機關工作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和室內空氣消毒)。(出於安全考慮,個人暫不提供75%醫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員

A.門衛工作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和室內空氣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僅限門衛人員)、噴壺;

B.環衛消毒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噴桶;

C.發熱預檢分診醫務人員:配發一次性口罩(個人按正確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離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後噴灑,用於物體表面消毒)、75%醫用酒精(手消毒)、體溫槍(僅限門衛人員)、噴壺。

2、環境消毒物資

這裡所謂環境特指行政樓、醫院、食堂、超市、教師公寓(三棟)的大廳、內走廊、電梯等公用空間和地面。配發84消毒液、75%醫用酒精、噴桶。

六、發放數量

1、一次性口罩:原則上一人一天一隻,對需近距離接觸其他人員且連續工作超四個小時的特殊崗位(如,門衛、醫務人員、財務人員等)每天一人兩隻;

2、一次性手套: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和門衛從事體溫檢測人員);

3、眼罩:按每天實際上崗人員每人配發一個,取下後需經消毒後方可繼續使用(僅配發醫務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

4、體溫槍:門崗和發熱預檢分診相應位置發放置2-3把,每天使用後需經消毒之後方可繼續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門衛工作人員、財務人員);

6、一次性隔離衣:一個班次一副(僅配發醫務人員、門衛人員);

7、75%醫用酒精:環境消毒按實際面積和公用空間計算;

8、84消毒液:原則上每個辦公室暫配1-2瓶(250ml),環境消毒按實際面積和空間計算。

七、發放流程

1、校區內各單位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提交疫情防控物資申請,經校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領導審批同意後,由物資保障組工作人員建賬登記後簽發;

2、個人防護物資需求按上報校區黨政辦公室的值班表的實際在崗工作人員計算數量,同時,請各單位在提出需求時兼顧近期內確因工作需要返崗的人員;

3、環境消毒物資需求按實際工作在用樓宇計算數量。

上述發放管理辦法僅限開學第一階段(2月17日至3月22日)實施,並需視疫情防控情況隨時做出調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篇5

為切實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和市場供應工作,根據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精神,現對加強企業疫情防控物資應急採購管理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應急採購範圍

本通知所述疫情防控物資應急採購事項,是指區管企業用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所採購的疫情防控物資,分為醫用防疫物資和民用防疫物資兩類,具體目錄以區衛健委、區商務委要求為準。

二、應急採購依據

根據《招投標法》第66條、《區屬國有企業採購管理辦法》第25條等的規定,區屬企業疫情防控物資應急採購事項,可不適用於《區屬國有企業採購管理辦法》規定的採購方式及流程。

三、總體要求

1、各相關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應急採購的內控機制,根據區委區政府的決策指示,切實做到快速響應、急事急辦、特事特辦;要建立疫情防控應急物資採購專案檔案的專人專項管理制度;在確保採購時效的同時,嚴把產品入庫質量;在嚴格執行各項廉潔風險防控制度的同時,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2、各相關企業在疫情防控物資採購中,必須做到“四個監督”:

一是事前監督。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各類防護用品、防護裝置、消毒用品、消毒器具等物資的採購,應通過各種形式進行採購前詢價,如電話詢價、現場詢價等;組建疫情防控物資採購工作群,做到資訊互通、公開透明。

二是事中監督。在到物資採購現場後,應嚴格檢視供應商資質、物品名稱等資訊並索要採購清單、發票等資訊,採購基本程式應符合相關企業的採購管理流程。

三是事後監督。採購結束物資送達後,應認真做好監督核對物品種類、數量、規格等資訊。

四是防護監督。在疫情防控期間,各採購工作小組要切實提高防護意識,務必做好自我防護。

四、強化企業內控管理要求

1、明確應急採購物品目錄。各相關企業應根據區衛健委、區商務委的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醫用防疫物資和民用防疫物資的目錄,並根據相關要求及時調整。

2、完善應急採購管理制度。各相關企業應根據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重點在採購決策、採購流程、採購實施、合同管理、質量把控、違規責任追究等方面,制定符合應急採購事項、與區疫情防控物資採購政府保障管理辦法相適應的專項內控制度。

五、優化採購審批與資訊釋出

1、各相關企業應急採購的具體實施,可參照市財政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府採購活動的通知》,以及財政部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採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xx]23號)的規定執行。

2、各相關企業應按照《區屬國有企業採購管理辦法》規定的管理要素,對相關應急採購專案進行專項檔案管理。

3、各相關企業應急採購活動,均可按照區衛健委、區商務委的要求,按照企業內部採購管理制度、應急採購內控制度執行。

4、各企業相關應急採購情況,均可在採購實施後,期後報備區國資委。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篇6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xx〕1號),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關於鼓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實施細則》,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深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深府規〔20xx〕1號),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深圳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府規〔20xx〕12號),結合《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規函〔20xx〕21號)有關要求,參照《深圳市技術改造倍增專項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19〕3號)相關原則條件,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深圳市工業和資訊化局組織實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專案,實行總量控制、企業自願申報、專項審計、社會公示、集體決策原則。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三條市工業和資訊化局、第三方專業機構和申報單位分別承擔以下主要職責:

(一)市工業和資訊化局主要負責編制、釋出申報通知,組織專案受理稽核、專項審計、資金資訊公開及異議處理,編制和下達資金計劃;辦理資助資金撥付、清算與回收;開展監督檢查、評價等職能範圍內的全流程專案管理工作。

(二)第三方專業機構主要負責對申報專案的相關投資進行專項審計,受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委託開展專案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等工作。

(三)申報單位主要負責按照申報通知和指南要求自行組織專案申報,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確保完成專案建設;配合完成專案專項審計、監督檢查、評價、調研統計等工作,承擔專項資金使用責任。

第三章支援領域、方式和標準

第四條根據《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規函〔20xx〕21號)要求,確定支援領域為:

(一)生產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隔離眼罩/醫用隔離面罩、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智慧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

(二)生產上述物資所需要的重要原輔料生產企業、重要裝置製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

具體產品類別將根據工業和資訊化部20xx年2月14日釋出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醫療應急)清單》及其後續視疫情防控需要動態調整情況確定。

第五條事後資助。對物資生產企業在20xx年2月1日-3月31日期間購買的、用於生產防疫重點物資的裝置,按不超過裝置實際投資的50%予以資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所獲各級政府資助不超過裝置的實際投資。優先支援參與國家、省、市、區政府物資調撥的`物資生產企業。

第六條裝置投資額為扣除可抵扣稅款的實際投入金額,根據裝置購置發票及付款情況核定,發票日期原則上須在支援期內。但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在有效時間內取得發票的,可提供期內有效付款憑證、裝置採購合同、產品參與調撥或銷售合同等佐證材料進行補充說明,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視實際情況予以採納。進口裝置以海關進口報關單為準。

第四章申報基本要求

第七條申報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報單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註冊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申報專案的實施地應在深圳市;

(三)申報單位需符合支援領域,生產的產品屬於工信部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清單中列明的終端產品或直接提供給重點防疫物資配套的原輔料或關鍵元器件,並在疫情防控中發揮作用;

(四)申報單位已取得相關生產資質,具有與所生產物資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生產場地、環境條件、生產裝置等主要條件,且生產的產品屬合格產品;

(五)申報單位在截至申報時的疫情防控期間已形成有效產能。

第五章申請和資助程式

第八條市工業和資訊化局通過網站釋出申報通知和申請指南,明確支援領域、支援方式、申報條件、受理時間、申報材料、審批流程等事項。

第九條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通知和指南要求在專項資金系統線上申報,待市工業和資訊化局預受理通過後申報單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予以受理。

第十條市工業和資訊化局組織開展對申報專案的合規性初審工作,重點稽核申報單位資質、材料齊備性、內容合規性等情況。

第十一條通過合規性初審的專案,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申報專案進行專項審計。

第十二條市工業和資訊化局進一步組織專案稽核,徵求各有關單位意見,核查申報單位是否屬於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聯合懲戒的物件、是否存在專案逾期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有無重複申報等情況。

第十三條市工業和資訊化局根據資金預算安排,結合專項審計結果、各單位反饋意見等專案綜合稽核情況,根據資助標準編制資金計劃,確定擬資助名單和金額。資助金額向下取整到萬位,資助金額小於1萬元的專案不予資助。

第十四條擬資助專案經市工業和資訊化局集體決策無異議的,在市工業和資訊化局入口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專案名稱、專案簡介及擬資助金額等,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市工業和資訊化局書面提出。對不予資助的向其單位反饋理由。

第十五條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工業和資訊化局根據批覆的部門預算下達資金計劃,專案單位按要求辦理請款手續後安排資金撥付。

第六章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第十六條市工業和資訊化局根據需要組織專家或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已獲資助專案和資金使用整體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七條市工業和資訊化局等部門應嚴格遵守專案受理、稽核、跟蹤檢查、績效評價過程中的各項規定,忠於職守、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建立健全責任倒查機制。

第十八條第三方機構應堅持第三方的立場和行為規範,確保專案申報材料稽核過程的獨立、客觀、公正。對在專案評審、評估、審計以及提供其他服務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與申報單位串通作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的,取消其對專案評審、評估、審計以及提供其他服務的資格,列入不誠信服務機構名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註冊會計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造成專項資金損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參與評審的專家利用評審機會以權謀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其在市工業和資訊化局的專家資格,並向社會公示和追究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申報單位應如實申報,嚴格按照專案實施方案組織專案建設,按照國家有關稅務、財務制度的規定進行稅收和賬務處理,並自覺接受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資料報送和績效評價等工作,切實履行各項職責。

第二十一條在專項資金扶持計劃專案申報、稽核、管理、驗收、績效評價等過程中,任何機構和個人存在弄虛作假、非法騙取、惡意串通、提成牟利、侵佔專項資金、惡意重複申報、阻撓或故意規避對專案實施監督管理及其他不良行為的,市工業和資訊化局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二條申報單位及申報專案存在以下情況的不予資助,已取得資金的,市工業和資訊化局督促專案單位退回全部財政資金。

(一)按照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申報單位被列為聯合懲戒物件,且在懲戒期內的;

(二)申報專案的同一投入已獲得國家、省、市級財政資金資助或屬於政府投資的(政策允許的除外);

(三)已獲國家、省、市專項資金資助的專案驗收不合格未滿3年或專案逾期未申請驗收達1年以上;

(四)申報單位或申報專案實際情況與專案申報承諾書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

(五)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相關檔案明確規定不予資助的其他情況。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實施細則由市工業和資訊化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篇7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學校春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xx年xxx市春季開學學生公寓管理與疫情防控實施細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請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一、學生管理

1.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學生公寓各項管理制度。

2.疫情管控期間,外來人員(含家長)不得進入學校。

3.所有寄宿生必須佩戴好口罩方可進入寢室。

4.毛巾實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並定期進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備紙巾上學。

5.使用過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鮮袋密封后,投入寢室配置的口罩回收專用垃圾桶。

6.進入寢室前先洗手,保持寢室環境清潔、衛生。

7.不串寢室,不邀請非寄宿生或其他寢室同學進寢室。

8.禁止校外就餐,禁止叫外賣,禁止將盒飯、小吃帶入寢室。

9.如有不適,第一時間報告生活老師。

二、宿舍門衛、生活老師管理

1.宿舍門衛、生活老師須經流行病學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

2.綜合學校疫情排查情況,進一步核實確認寄宿學生名單,掌握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建立學生健康臺賬。

3.在落實晨午檢制度、因病追蹤制度的基礎上,每天對寄宿學生進行回寢晚檢,瞭解學生健康狀況。

4.按規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實“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值班校醫。發現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學生,立即安排隔離,並啟動應急預案

5.利用廣播、宣傳欄、電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安排部署工作,減少不必要的學生會議和集體活動。

6.按規定做好學生公寓和公共區域清洗、消毒、通風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乳膠手套,長筒膠鞋等。消毒工作完畢,一次性口罩帽子噴灑消毒劑,充分溼潤後放入垃圾筒,其它可重複使用的防護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84消毒液和水比例為1:100)浸泡30分鐘後再清洗,乾燥後備用。

7.保持手的衛生。每次工作完畢,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的水下洗手或用75%醫用酒精擦拭雙手1-3分鐘。

8.服從學校安排,自覺做好體溫檢測和個人防護。

9.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離崗、脫崗。

三、公寓管理

在開學前對學生寢室、公共區域清掃消毒的基礎上,以日常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對學生公寓隨時進行清潔消毒。

1.公共衛生區域應配備洗手龍頭、洗手液、學生自備紙巾。

2.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實行小寢室長負責制,每天早晨、下午、傍晚離開寢室時要做好室內的開窗通風,保證室內長時間的通風換氣,改善室內空氣質量,有效降低室內空氣中微生物的數量和密度,減少與病原體接觸的機會。

3.樓道的窗戶保持開啟狀態。樓梯、公共衛生間的地面、洗手檯面、走道、室內地面及物體表面採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84消毒液和水比例是1:50)或75%的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時間不少於30分鐘,人員出入低峰時,消毒頻次為每天兩次。

4.樓梯扶手、各類開關、門窗把手、水龍頭等物體表面採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84消毒液和水比例為1:100)或75%的醫用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時間不少於30分鐘,人員出入低峰時,消毒頻次為每天兩次。

5.垃圾及時清理下樓。生活垃圾採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噴灑或澆灑垃圾至完全溼潤,然後紮緊塑料袋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處理。每天定時收集,集中消毒後清運,日產日清。垃圾收集桶、清運點、運輸車輛、垃圾站必須隨時消毒和每天終末消毒。

6.在學生公寓樓附近垃圾投放點設定專用廢棄口罩收集桶,並在桶上貼上明確標識,引導師生定點投放,規範廢棄口罩分類處置,防止二次感染。

⑴廢棄口罩要日產日清,每日收集運輸不少於兩次。建立完整的廢棄口罩清運、消毒臺賬備查。

⑵普通師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幹垃圾處置,將口罩密封后投入專用口罩垃圾桶。在轉運前用84消毒液消毒處理後轉運。

⑶感染者、疑似感染者、發熱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醫療垃圾桶,存醫務室處置間,由醫療廢物處置公司上門收集,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

7.學生公寓室內用紫外線燈照射進行空氣消毒。

8.消毒注意事項:

⑴84消毒液(標識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和水的比例為1:100稀釋。

⑵每天進行一次消毒,早晨出寢室前,由寢室長負責組織,用配置好的84消毒液對本寢室及所負責的公共區進行消毒,生活老師巡視並指導。

⑶消毒工作應在無學生在場的條件下進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面板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學生入內前應開啟門窗通風至少20分鐘。

9.每棟公寓樓一樓設定隔離室,配備感應龍頭,手消毒劑、手套、體溫計、紙巾或幹手機等。隔離室內,空氣,地面,傢俱等均應嚴格消毒並通風換氣。隨手關門,避免各個房間之間的空氣對流,門窗關閉,張掛明顯標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管理制度 篇8

為了有力地保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發展,維護學校穩定,結合當前疫情,將新冠肺炎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納入科學、規範、有序的軌道,形成工作常規,根據省、市、縣有關加強學校新冠肺炎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鐘和晚自習下課前30分鐘測量宿管人員的體溫,確認沒有異常後准許上崗,並做好記錄,所有參與宿舍管理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上崗。

2.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進入人員實行體溫監測和健康管理、實名登記驗證並須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謝絕外人來訪。

3.發現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狀、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防控人員進行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對與其接觸人員測試體溫並進行醫學觀察。

4.到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接觸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高危人員的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經14天隔離觀察無後方可上崗。

5.宿管人員夜間全部入住學生宿舍樓,實行統一封閉管理,不得脫崗或隨意找人頂崗,嚴禁在宿舍樓內飲酒。

二、場所清潔消毒

1.每天對學生宿舍內外環境衛生進行全方位的清潔消毒,特別是樓梯扶手,門窗,樓梯等使用頻率高的區域,並定期對學生宿舍室內進行消毒..2.宿舍內部定期開窗通風,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時以上,保持空氣流通。

3.設立“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廢棄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時對垃圾投放點進行消殺。

三、防護物資配備

1.給宿管人員配備數量充足的紅外、水銀測溫計。

2.有條件的學校在宿舍配備移動紫外消毒燈,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儲備一定數量供學生應急的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