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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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地下停車場管理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地下停車場管理制度範本

地下停車場管理制度1

1、所有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的秩序。

2、地下停車場停放車輛管理採取一車一卡制,進時取車卡,出時交車卡。如無車卡,小區安管員有權不予放行。(車輛停放期間,車主若不遵守管理規定,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自行承擔,後果自負)

3、車輛在駛入停車場時應該慢速行駛,5公里/小時以下,不得搶行或高速行使,下雨、下雪天更應小心慢行。

4、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停車卡指定車位停放,不得異區、異位停放,不得阻塞通道、車道及妨礙其他車輛停放,否則,本停車場有權將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輛拖至適當地點,並由其車主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5、送貨員提貨車輛在進入停車場時,必須提前通知門衛保安人員,並遵守停車場的限高標誌,貨車在載貨、卸貨時,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載貨、卸貨完畢後應立即駛離卸貨區,以免阻礙交通。

6、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停車卡等有效證件及車內貴重物品務必隨身攜帶,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否則,車主將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8、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士駕駛或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檢查,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駕駛人員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9、使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使用人,應對其引起的本停車場內的建築物、裝置、設施的損壞或損失負責;並在指定的時間內交付被損壞、損失物件的賠償費、維修費、安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0、本停車場只向使用停車場停車的機動車輛提供車位的使用權,因本小區、本停車場的實際設施和狀況,為了避免和減少由於意外事故對車輛造成的損失,停放於停車場的車輛,車主須為車輛購買“車輛綜合保險”,如發生碰撞、劃傷等以外事故,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對未辦理“車輛綜合保險”的車輛,本車場不予停放保管。

11、停車場使用人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告知的一切合法條例和規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菸等,違反者將按規定處以罰款。

12、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使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13、停車卡為一車一證制,只限指定車輛使用,不得轉借,塗改,偽造。否則,將收回停車卡,拒絕停放。

14、入場車輛應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洗車或修車,不得將車內的垃圾廢物任意擺放,應放入垃圾桶內。

15、租用固定泊位的車住應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協議,所有車輛均應按照停車場現時有效的收費標準繳費,按照租賃合同上所填的日期計算,每月車位租金必須於5日以前繳納,如不按時繳納,我公司有權自動解除該協議,其優先權將給予其他車輛。

地下停車場管理制度2

為加強地下車庫管理,規範車輛停放。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保障地下車庫車位擁有人及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條、所有出入地下車庫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辦法,服從物業管理公司工作人員的管理,愛護車庫設施裝置。

第二條、車輛憑門禁智慧IC卡刷卡出入車庫,通過門禁道閘系統時應關閉遠光燈,禁止鳴笛,限速5公里/時。

第三條、業主在領取車輛門禁智慧IC卡時,請提供車輛完整資訊,在使用過程中如車輛資訊發生變化,請及時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變更,以便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物業公司能夠及時聯絡車主。

第四條、車輛應停放在業主所認購車庫內,不得佔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車位。

第五條、地下車庫僅供停放業主車輛,業主不得隨意改變車位的用途,不能佔用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停放車輛,嚴禁在車位上搭建安裝原有設施以外的設施,嚴禁在車位上擺放雜物或堆放物品。非機動車請停放於物管公司指定位置。

第六條、車輛進出車庫時要嚴格按車庫規定路線行駛,應按照幹道先行的原則禮讓行車,不得堵擋道路和車庫出入口。

第七條、車主自負車輛安全及車內物品的安全,車主須妥善保管車鑰匙,車輛證件,門禁IC卡、車內請勿放置現金和貴重物品。離開時應關好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及車鎖同時開啟車輛防盜裝置、

第八條、人員及非機動車進入車庫時應注意自身安全。

第九條、未成年兒童不得單獨進入地下車庫,家長應承擔教育監管責任,如因未成年兒童進入車庫而發生傷害及至他人車輛或公共設施裝置損壞的,由家長承擔責任。

第十條、不按規定停車,物管公司有權將違規車輛拖離,拖離費用由違章車輛車主承擔。

第十一條、車庫車位設計停放的車輛為家用、商用小型車輛,車輛高度不得超過2米。禁止超長超高大型車輛及貨運卡車進入車庫。

第十二條、業主應自覺保持車庫衛生,防止漏油和嚴重汙染車輛汙染車庫。

第十三條、地下車庫禁止洗車、修車、學車、練車和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第十四條、車庫內不允許有危害公共衛生的行為,禁止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嚴格控制噪聲。

第十五條、車庫內嚴禁煙火,進入車庫不得攜帶易燃易暴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

第十六條、由於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車庫內車輛損毀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本管理規定為暫行規定,解釋權歸金信翰林苑業主委員會所有。管理規定在實施過程中有不妥或需調整,請廣大業主積極給予我們建議及意見,我們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修改。

地下停車場管理制度3

一、所有在停車場進出或存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車場管理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車場內的秩序;

二、入場車輛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衛生,本停車場有權禁止車容不整車輛入內停放;

三、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停車證或停車卡指定車位停放,不得異區、異位停放。否則,除對違規停放車輛加收雙倍停車費外,違規車輛司機必須對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四、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檔案、貴重物品本停車場不負保管責任,車主停好車輛後,請勿在他人車輛旁逗留;

五、車輛進場、離場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車況進行管理,檢查。進場車輛司機必須配合履行相應的驗車手續後方可離開,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進場車輛司機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六、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加油、修車、洗車、試車、練車,嚴禁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七、出場車輛司機發動車輛後,出現的任何事故均由司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八、使用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使用人,應對由其引起的本停車場內的建築物、裝置、設施的損壞或損失負責;並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壞、損失的物件的賠償費、維修費、安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九、停車場使用人員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告知的一切合法條例和規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菸等;

十、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十一、小區停車場實行刷卡進出,停車卡如有遺失,須立即向中凱集團財務部報失並支付停車卡的工本費,不得轉借、塗改、偽造。否則,中凱集團財務部有權收回停車卡,如事件行為有違法性質,將送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