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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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精選6篇)

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1

一、校園規劃完善,佈局合理,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相對獨立。校園力求做到淨化、綠化和美化。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建立衛生包乾和檢查評比制度,教學、辦公、生活場所衛生責任到班、到人,定期檢查評比。校園環境整潔,無亂堆、亂放、亂建現象。校內排水通暢,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車輛停放整齊,地面無雜物,牆面無汙損,無衛生死角。

三、搞好校園綠化。種好管好樹木花草,無隨意攀摘、踐踏現象。校園綠化與建築佈局相適應,綠化覆蓋率達三分之一以上。

四、重視校園文化建設。環境佈置高雅大方,體現教育性;校門端莊,校牌得體,校訓上牆。按規定懸掛、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地圖、名人畫像、名言警句、師生書畫作品;校園內要張貼《中國小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黑板報、宣傳櫥窗及時更新,內容健康;大力推廣普通話,佈告、通知等用字用語規範。

五、淨化校園周邊環境。杜絕學校周圍有毒、有害和汙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學校周邊無電子遊戲機營業點、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200米內無網咖。

六、校內商店具有經營許可證,不強迫學生消費,不出售無保質期和過期的食品。

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2

1、組織成立主管體衛的領導和教師、學生的衛生領導小組,做到衛生工作佈置有檢查、有批評,使學院的衛生經常化、制度化,校園衛生管理。

2、全院衛生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劃分包乾區,各班級所管轄範圍要接受有關主管衛生的老師和值日學生的檢查和監督。

3、各班要建立每日有清掃,每週有大掃除制度,所負責的包乾區、教室範圍區域要包清潔衛生,每天進行全面檢查,保持無果皮、無紙屑、無塵土、無雜物。

4、加強對廁所、垃圾桶、下水道管理,廁所天天實行清潔,防止蚊蠅孽生,及時清運校園垃圾,管理制度《校園衛生管理》。

5、各處、室要保持整潔、乾淨,作業簿和教學用具要合理擺放,教室整潔衛生,門窗玻璃明淨,桌椅整齊,張貼美觀規範,嚴禁亂堆亂放雜物,桌、椅、牆上亂塗亂畫。

6、師生衣著裝束要整潔樸素大方,不留長頭髮,不穿奇裝異服,不塗口紅、指甲油,不帶戒指、項鍊、耳環,個人衛生良好。

7、嚴禁在校園內亂砍、亂攀和採摘花木,嚴禁往花壇及綠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汙水,垃圾統一倒入學院指定地點。

8、熄燈鈴響後,學生必須自行返回宿舍休息,並保持肅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9、進入校園單車、摩托車、汽車、統一停放整齊,不準停放在宿舍、教學樓的走道或校道,以免影響校容美觀。不得在球場、綠化區亂晒被服、拖把,掃把不得放在陽臺牆面上。

10、堅持每週清潔衛生流動紅旗評比制度,並將其作為學院每學期先進班級評選的重要依據。

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理條例》,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黨支部負責人、分管副校長、德育處、總務處、食堂等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和《江蘇省消理條例》,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時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保管室、圖書館、閱覽室、儀器室、電腦室、發電房、列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菸,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砂箱、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裝置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裡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

7、圖書、列印室的保管員開啟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裡,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4

一、保護學校的建築設施、愛護教學生活用品、文娛體育器材、勞動工具、交通工具、花草樹木。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

二、教室及其附設用品管理責任到班,課桌椅管理到人,弄髒、弄壞或遺失,由保管單位或個人賠償。

三、損壞公物及賠償辦法如下: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2—3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後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2—3倍賠償,免以紀律處分。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3—4倍賠償,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5、課桌椅號碼與登記號碼不相符;隨便調換宿舍房號、床號等,均參照以上有關條款執行。

四、舉報協助學校查獲,舉報損壞公物者,給予獎勵。

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5

一、騎自行車入校門一律下車,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車一律自覺停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校園內不準騎車。

三、講文明,講禮貌,室內要做到“三輕”(走路輕、說話輕、關門輕),不得到處亂寫亂畫。

四、要愛護校園的一切設施,要愛護花草樹木,不得踐踏與攀折。

五、保持校園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六、放學後學生一律不能在校園內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內停留。

七、嚴禁在校園內停放外單位的處理。

校園公共場所的管理制度6

1、全校師生應自覺愛護學校公物,維護校園環境的整潔美麗。

2、師生進入校園後,應主動服從學校各項管理,尊重學校各級工作人員,並服從工作人員的指導。

3、師生的自行車進入校園,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走廊、教室及辦公室前不得停放自行車。

4、各辦公室、教室及室外場地的維護保潔採用分割槽包乾的辦法,並建立相應的衛生保潔責任制,學校定期檢查。

5、課間休息及課外活動時,學生不得在教室內外走廊上追逐打鬧、大聲喧譁,不得隨便進入辦公室及其他教室。

6、對破壞學校公共財物的人,如在牆壁上亂寫亂畫者、私自啟動學校各種裝置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對破壞校園綠化者,按花木原價進行賠償。

7、對班級各種財物的損壞,按班級財產承包及賠償制度進行賠償,凡屬管理不善而造成損壞的,一律由班級賠償;凡由學生個人損壞的,一律由學生自己賠償;有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8、對實驗室、辦公室、圖書室內的各種裝置,工作人員沒有按章操作而造成損壞的,視情節由責任者按原價的50%--100%賠償;學生因故損壞上述裝置的,按原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