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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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5篇)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

一、目的和內容

為進一步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三、定義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後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區域性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四、職責

1、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公司性隱患自查帶頭工作,並簽發全公司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全公司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2、車間主任負責各自車間隱患自查工作;並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班組長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3、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公司隱患排查工作: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對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4、公司安全辦公室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5、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6、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於1次;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週不少於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並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辦公室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範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2、重點部位“十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等部位的安全執行狀況必查;

二是工藝技術管理、儀表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三是裝置維護保養、主體裝置、特種裝置等裝置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四是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五是裝置檢修作業、廠內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六是企業防雷、防汛、防構建築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七是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範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八是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必查;

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安全辦公室;企業每月25日前要向鄉鎮(街道)報送隱患自查自改情況表,企業當月排查和整改的較大隱患,應以書面形式上報。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六、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1、重大事故隱患申報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當地縣監局申報,由縣安監局公示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由省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

一、治理目的

通過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排查建築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採取有效地針對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標準規範,切實提高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制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吳蘭兵任組長,餘嵐、尤啟田、王勇、楊松、尤剛、萬海峰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三、專項治理重點

1、專案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並履行職責情況。

2、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

3、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裝置(包括塔吊、施工電梯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稽核、檢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和使用情況。

4、腳手架、高處作業、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批稽核和實施落實情況。

5、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按照《四川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檔案》的要求,臨時活動房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6、臨時設施搭設、臨時用電及驗收使用情況;用電設施裝置安全與管理情況;特別是施工作業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的隱患排查的情況。

7、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裝置配備及維護情況。

四、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和重點

(一)排查治理內容

1、建築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範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行落實;

5、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6、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及有關物資、裝置配備和維護。

7、建築施工企業、專案和班組的安全檢查和整改落實。8。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堅持與建築安全專項治理結合起來,解決影響建築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動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堅持與加強建築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築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三)排查治理重點

以防範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事故和規範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依據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圍繞以下四方面為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整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危險性性較大工程(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臨邊、洞口防護等。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業面距離墜落基準面30m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3、建築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

4、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採購、查驗、使用等。

五、實施步驟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制定方案:

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把專項治理目的、要求傳達到每個工程專案,每位專案經理、專職安全員。通過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專項治理的有利契機,開展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充分發揮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施工人員積極主動地參於施工安全排查隱患和整治。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制定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企業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全面排查各種施工安全隱患。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築施工安全隱患為工作主線,以現場施工專案為中心,以貫徹落實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執法檢查:

按照市建管站關於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九項內容和結合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骨幹力量對每個在建工程開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重點突出大型施工機械裝置、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檔案、整改落實記錄等的閉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隱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時要對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從源頭解決的方法和辦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設專案的安全施工特點和規律,確保施工安全。

(三)總結提高,“回頭看”再檢查

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要對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針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制定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

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要建立健全機構,成立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共同抓的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實責任,重點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親自下基層、下現場,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各施工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加以推進,並將本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印發至各施工現場,各施工現場專案經理、總監要保證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

開發區安監站要負責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現場的開展及落實情況。

(二)實施綜合治理,依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堅持市場監管和施工現場整頓同步。一是著力整頓並規範建築市場。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施工活動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等各個環節規範程式、嚴格管理。依法查處假招標、明招暗定、違法發包、違法轉包、無證施工、無資質施工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重點加大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具有管理職能主體的監管,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監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生產。二是著力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監管。安監站要加大對現場的監督管理力度,採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嚴格督促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按標準施工、按規範監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機械執行安全。切實加強對大型機械安全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重點加強對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監督,實施嚴格的管理。安監站對安裝、拆卸的專項方案、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要進行嚴格審查,做到資質證書與實際單位一致、個人證書與本人一致,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准予實施。安裝、拆卸活動開始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到場進行再次核實並現場監督,安監站要組織到現場抽查、巡查。

2、堅持企業監管和人員監督同步。結合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動態監管,在排查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切實加強對企業和相關“三類人員”的動態管理。一是注重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複查。在各類監督檢查中,把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提高到企業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定條件的高度,對不符合條件、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限期責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二是注重對相關“三類人員”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專案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監理人員的管理,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必要時對其上崗資格進行處罰。

3、堅持設施監管和行為規範同步。一是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監督檢查。施工專案部要結合工程特點,確定重大危險源,並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規定配備和設定安全防護設施,做到預防在先、預防為主。二是規範各方行為。安監站要在強化現場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在當前階段,著力規範企業的用工行為。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強化對企業用工情況的檢查;堅決遏止專案部、班組私招濫僱,堅決遏止小包頭臨時招人,層層轉包;嚴肅持證上崗制度,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堅決予以制止。

(三)按計劃、有重點地分階段推進排查治理工作

1、在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要建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隱患排查治理的時間、範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發布,並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召開動員大會,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網路、報刊和安全畫冊等方式,確保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每個施工企業、每個專案管理人員,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2、在全面排查階段,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對本單位所有工程專案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要圍繞汛期、夏季高溫季節安全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隱患整改工作。在“安全生產月”活動中,要集中組織好宣傳教育活動,突出“隱患治理,防範事故”的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時,要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及專案部加強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暫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落實責任、資金和監控手段,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對排查情況進行分類建檔。開發區安監站要做好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認定情況,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認真梳理重大隱患,公佈重大隱患治理單位名單,落實督辦單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檢查整改階段,各單位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 任,限期整改,隱患未消除的不得進行施工。開發區安監站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執法力度,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應進行嚴厲查處。期間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對不落實和不重視的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將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各施工現場要結合實際,研究辦法,分階段、有重點地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是安全監督機構實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開發區安監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階段、有重點地對轄區內在建工程實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並做好記錄。要發揮一線安全監督人員的作用,提高安全監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安全監督人員要每月對負責監管的專案進行不少於一次的隨機抽查,發現問題的及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實施企業月檢制度。各施工(監理)企業,要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每月組織對所有施工(監理)的工程專案進行一次檢查。對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由企業領導帶隊並作好檢查記錄並簽字,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督促專案進行整改,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始終做到有序、規範,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三是實施專案周檢制度。每個在建工程均實行班組安全員巡檢、專案安全員日檢、專案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聯合周檢制度。要履行檢查人員簽字手續,對檢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負責。所有檢查均應作好書面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在督查驗收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檢查驗收組,對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詢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辦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力度,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援、人人蔘與“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貫穿於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過程,大力開展建築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作業人員全面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形成全行業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五)及時報送資訊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資訊統計報送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道、報送活動動態資訊和有關統計資料。各單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相關內容上報開發區安監站。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3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並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彙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裝置。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誌。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並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4

1、施工前,副隊長、小隊長對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

2、當班排查的隱患,必須及時處理,隱患處理不徹底不得開工。當班處理不了的隱患要及時彙報隊領導。

3、當班處理不完的隱患,副隊長、小隊長必須在現場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隱患原因、處理情況,採取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項。

4、發現隱患,副隊長和小隊長應積極組織人員,定人定員定措施,由於隱患處理不及時、不到位而發生事故,將追究副隊長和小隊長的責任。

5、處理隱患時,副隊長、小隊長必須做好現場的安全監督、監護工作隱患處理要徹底,不留後患。

6、隱患排查包括:裝置、頂板、安全措施、運輸狀況等。

7、隱患排查、處理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作業標準。

8、出現較大的隱患,應及時向領導和有關單位彙報。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現特制定我礦專項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認真落實水害防治責任

增強做好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水害防治工作職責。各相關科室、部門要針對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查出的煤礦水害隱患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情況,提出措施,對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險。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要承擔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技術責任。要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配備水文地質技術人員,設立專門的煤礦防治水機構、建立健全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配備齊全的探放水裝置和專業隊伍等,不斷促進礦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二、加強煤礦防治水基礎工作

礦井要按照“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認真開展防治水工作。採用適合本礦井的物探、鑽探、化探等先進適用技術,查明礦井或採區水文地質情況;定期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及相鄰煤礦的廢棄老窯情況,編制《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等基礎圖紙和資料,準確掌握礦井水患危險的情況,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型別等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和處理水害的針對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礦企業要認真排查治理礦井及其周邊受威脅的水害隱患,特別是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水害隱患,要分類定級,建立檔案,按規定向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同時要制定專門治理計劃,做到人員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嚴禁超層越界等違法非法開採,嚴禁採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嚴重水患而未採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四、認真落實防治水措施

煤礦企業要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礦井開拓巷道過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地帶時,必須探水前進。礦井如受底板承壓水威脅時,要進行疏水降壓,保證安全開採;無法保證安全開採時,必須進行底板加固注漿。水體下采煤必須按設計進行試採,確保安全。

礦井受老空水威脅時,要分析查明老窯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並準確填繪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編制探放水措施,堅持先探後掘;探放水要由專業人員使用專用探放水鑽機進行施工,保證探放水鑽孔的超前距離,探放水鑽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人員,並採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後方可繼續施工。

五、加強煤礦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

礦井要結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強對職工水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制定並不斷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使職工掌握逃生的路線。特別是要讓職工牢記:當發現井下有突水徵兆時,必須停止作業,立即撤到安全地點,並及時報告排程室。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崗位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

六、建立完善水害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相關科室、部門要制訂完善水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區域搶險排水基地建設和執行機制,增置排水裝置,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保證裝置完好,以提高搶險救災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礦企業要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和裝置,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併發揮作用。

煤礦企業發生透水後,要立即啟動《礦井水害應急預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七、進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監管監察力度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對煤礦水害的日常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煤礦的監督檢查力度。礦井必須配備地質或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探放水裝置和隊伍,制定落實防治水措施,開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定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對發生水害事故的礦井,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防範措施。

八、加強礦井水害預防的有關措施。

1、加強礦井排水系統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裝置執行可靠。必須杜絕由於排水系統故障造成採空區積水無法排出而導致礦井水災的情況。

2、每年在洪水季節來臨前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並聯執行試驗,在礦井水量突然增大時具備較強的排放能力,以延緩礦井水災,為災變時人員安全撤離提供儘可能多的時間。

3、加強對周邊小煤礦的監測,取得準確的資料,為礦井後期開採的礦井水防治提供依據。

4、加強對礦井周邊及井田範圍內已經關閉的老窯採空區的提防。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在掘進工作面提前進行探放水。情況不明時,嚴禁採掘作業。

5、在本礦井掘進巷道貫穿相鄰採空區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貫穿措施內編制專門的探放水內容。

6、採掘工作面過鑽孔時,必須進行探放,在採掘工作面揭露出鑽孔後必須及時進行封堵。

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檢查,對礦井五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的`設定及其是否暢通等均要作系統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

8、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後自己的行動要求。

9、對掘進工進行探放水技術培訓,提高對老窯水危害的認識,在接近老窯採空區和本礦井採空區時提高警覺,遇到異常情況(煤、巖鬆軟、溼潤,或鑽孔內有水滲出)不能慌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鑽桿固定在孔內,將人員撤退到大巷內,向排程站彙報並聽從排程站安排。如果水沿鑽孔潰出,無法控制,則立即啟動救災程式,按發生礦井水災處理。

10、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在預計可能出現礦井水害的區域,必須認真調查研究,及時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11、礦井防治水領導組要定期牽頭組織有關科室、單位參加礦井防洪設施的檢查,檢查資料報礦有關領導和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對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

13、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供電裝置要在雷雨季節前停電檢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應補充齊全,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14、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掌握較為準確的水文地質資料,要按期對礦井湧水量進行測定,並將資料報生產技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