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制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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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務管理制度(通用7篇)

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佔用的國有資產實行佔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准不得銷燬;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嚴禁資金體外迴圈。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

公司佔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併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並編制合併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專案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並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並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專案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佔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並按期考核;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並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並實施。

八、瞭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範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並負責實施。並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範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專案,資產轉讓、兼併、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佈的《關於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准後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後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註冊資本的企業,在徵得董事會同意後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佈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檔案,對檔案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檔案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檔案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賬戶印鑑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鑑。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賬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財務管理制度3

根據高縣教育局關於貫徹《教育經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校財會人員必須按章辦事,廉潔奉公,實事求是,不假公濟私,搞好學校財務工作;

二、一切原始憑證在合法的前提下經校長簽字報銷;

三、出納在付款前必須先審查原始憑證的合法性:

1、必須有接受憑證單位名稱;

2、憑證日期必須是近期;

3、有實物的數量、單價、金額且必須吻合;

4、必須加蓋簽發憑證單位的公章和經辦簽字;

5、購買實物必須有經辦人或實物驗收人簽字;

四、凡是購置物品,大金額的,購置前由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且有文字記錄,購買時有兩人及以上的經辦人,購買後同時作財產登記;未經領導批准,出納員不得私自購買;

五、凡是會議伙食和來客接待由領導指定專人聯絡,報銷時必須附件說明事由、人數,必須取得經營單位的合法憑證,自辦伙食必須有附件支出明細、經辦人和證明人的簽字;

六、凡屬1000元以上的修建或維修工程,開工前經校行政集體研究決定,並要有預算或合同,竣工後要有決算,並由具體經辦人員和驗收人員同時簽字有效;

七、出納取現金後,應開給對方合法的收款憑證,專案必須填寫完整;

八、出納員應建立日記帳,按教辦會計要求設立專案,按月向學校交收支報表,期末按專案給教師公佈帳;

九、出納員一律不得私自把公款借給外單位或個人;一經發現,公款應立即歸還,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付息給單位,並追究其責任;

十、出納員應按時把教師工資或補助發到教師手中,做到熱情服務,公正服務;

十一、學校預算內外經費帳由教辦會計管理,出納每月要按時上報報表和單據,做好月結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4

為規範我公司財務行為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運作資產、積極增收節支,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嚴格按公司法、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業務,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檔案、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稽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稽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儲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四)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稽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五)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儲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六)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七)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 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支出審批制度

支出相關部門稽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稽核。

二、費用審批及報銷流程。

各項費用開支,必須經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和財務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並按以下具體各項費用的報銷流程辦理:未通過

第二條 原始憑證有效性的規定:

(1)經辦人員在費用支出時,應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以下憑證視為合法憑證,准予報銷:

稅務機關批准的帶防偽水印底紋和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的稅務發票;

財政機關批准並統一監製的行政事業性收據;

郵政、銀行、鐵路系統的各類帶印戳的收據、支出證明單;

(2)經辦人員取得的合法憑證時,應按要求規範填寫,否則,視為無效憑證,不予報銷。

(3) 經辦人取得報銷憑證時,憑證內容應填寫完整;住宿發票填明起止日期及天數,否則不予報銷(除特殊情況外)。

(4)經辦人報銷支出費用時,報銷內容應符合報銷憑證的使用範圍及性質。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物件為公司全體人員。

一、各項費用的報銷制度

1、借款報銷及審批制度

第一條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或報銷,應據實認真填寫借款單,由各部門經理審籤,總經理助理確認以後,報公司財務部門稽核。借款清帳聯在報銷完畢後退還給借款人。

第二條 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註明借款事由,按規定程式審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第三條 借款人須在公務完畢後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結清借款,前款不清後款不予辦理借款手續。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借支的款項外其餘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或分次從工資中扣回。

2、公司內部採購報銷制度

第四條 各部門應該對生產需要的物資定期編寫採購計劃,交由該物流部負責人組織採購。採購發生的費用按照正式發票上顯示的金額實報實銷。

第五條 各部門對於生產急需的物資,由各部門負責人向公司物流部提供物資需求申請函,由系統負責人根據公司倉庫內相關物資的儲備情況決定,由物流部相關負責人持申請函、相關費用的正式發票依據報銷的程式進行報銷。

第六條 採取預付款方式的採購物資,由採購人員憑《採購合同》或供應商提供的報價單,填寫《借款單》,經財務部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辦理預付款手續。

第七條 採購人員在報銷時,需由主管部門經理稽核,經手人將手續齊全的“報銷單”及物資入庫單交財務部經理稽核並進行賬務處理,沖銷預付款項,並根據對方開具收據入賬。

第八條 同城採購要求採購人員自借款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報銷;異地採購要求自借款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報銷。

第九條 採購發生的運費,由經手人填寫報銷單,部門經理稽核,財務部經理稽核後,實報實銷。

3、員工本市交通費用報銷制度

第十條 凡市內辦理公務的業務經理及以下人員,特殊情況下需要乘坐計程車的,事先必須取得部門經理的批准,實行實報實銷。

第十一條 所有因公報銷出租車費用的員工,必須在出租車票背面註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

4、公司業務招待費用報銷制度

第十二條 各部門人員因公接待外單位人員,需要到外面宴請的,須事先取得部門經理、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銷。部門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須經部門經理申請、總經理批准,記入部門招待費。

第十三條 各部門人員因公出差確需應酬的,須事前電話請示部門經理同意,限額接待。

第十四條 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並說明招待事由。

5、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中未做出規定的,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

財務管理制度5

流動資金管理制度

1、酒店的流動資金既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按批准計劃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佔用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

2、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流動資金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物品,物料原材料的佔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

3、除經批准為特殊儲備者外,超儲物資商品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佔用流動資金。

4、嚴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動進行基建工程的規定,嚴格遵守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

5、使用的基本要求

(1)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酒店總經理室、總經理要求的前提下,加速資金週轉,擴大經營,以減少流動資金的佔用。

(2)加速委託銀行收款和應收款項的結算,減少對流動資金的佔用;

(3)各業務部門應辦理流動資金存貨的報批手續,並在每月上報經濟業務報表的同時,上報流動資金使用效率的實績,即流動資金周次數和流動資金週轉一次所需的天數。

(4)對商品資金的佔用,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儘量壓縮;

(5)儘量減少傢俱、用具的購置。

外匯管理制度

1、酒店營業收入中的外匯,收款員必須詳細記錄在營業收入日報表中,連同收費單據一起繳出納入庫。夜班的外匯收入存入會計部特殊保險櫃中,於第二天上午繳總出納入庫。

2、營業收入中的外匯轉賬憑證,從收到憑證的第二天即委託銀行轉賬。

3、必須在雙方協商下以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約束才能進行外匯結算辦理。訂立業務合同時,除摸清信譽和償付能力外,還必須事先預存一次業務往來所需費用,在酒店銀行賬戶內作為每次(項)業務的結算資金。

4、負責外匯結算工作的人員必須及時把對外結算單證按合同或協議辦理結算,並在委託銀行結算後的第六天核對是否要收,凡在上述的時期內未接獲銀行收款通知單的,應即通知銷售部工餐飲部協協助辦理催收,同時向財務務部經理彙報。

5、必須將當天的外匯現金送存銀行,一切營業收入的外匯現金不得坐支。外匯的收支必須通過銀行辦理。

6、使用外匯必須編制使用外匯計劃,除商品、食品、原材料外,要使用外匯購置的一切物料、包裝、備用品、裝置、工具、零配件、燃料、能源等必須經財務部審查,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購 置。

7、用外匯購進的商品、原材料、備用品、工具等,在出售、調撥調劑時,必須收回外匯。用外匯購進的上述物品不得以本幣出售或調撥,特殊情況需收取本幣的,須經總經理批准。

8 、嚴格執行外幣兌換制度,客人交外匯付賬單者,一律按當天的匯率折算本幣,嚴禁擅自變更匯率的比值,也不得取整舍零作匯率折算外匯。

9、客人付外幣者,一律按當天兌換現鈔的匯率減貼息折算本幣。

10 、使用信用卡籤付賬單者,一律按賬單實際金額填列“認購單”,並讓客人籤付,不另收手續費。

11、以記賬 或轉賬方式結付業務款項者,本幣與外幣的折算率按結賬當天的銀行彙總牌價的買賣中間價為結賬的折算率。

12、不準外單位或人個借用酒店及所屬部門在銀行開立的外匯賬戶來進行結算。

外幣結算管理制度

1、酒店在收到外幣時,應摺合成記賬本位幣全額入賬,公司全年外匯的記賬匯率是每年年初下發的通知中指明的匯率。

2、凡因經營需要調入和調出外匯及確定調劑匯率,均需經酒店總經理審定,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3、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的匯兌損益在購置期間計入資產的價值;提供各項服務、銷售商品與經營業務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或衝減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清算損益。

4、酒店收到投資者用外幣付出的投資,按投資當日的外匯牌價摺合成記賬本位幣。

5、酒店經評估後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因採用摺合匯率不同而產生的摺合記賬本位幣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6、酒店應嚴格遵守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按時報送外匯收支情況申報表。

前臺稽查操作制度

1、酒店各營業點的報表與收入要一致,報表左右要平衡,賬單齊全並蓋上會計處收款章,賬單要付款方式,如果客人要底單,底單要蓋上結算章。

2、收取外匯要按當天牌價折算,收旅行支票要扣除貼息。

3、房租折扣要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免費住房必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並簽名。

4、做報表要按訂單所指房間兩種類、天數,包括加床和餐費,報賬單位的報表一定要資料齊全(訂單、底單)。

5、數額減少要經主管簽名,而客人拒付則要有大堂副經理簽名認可。

6、輸單必須單據齊全,缺少單據要說明具體原因。

7、退款要按財務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一定要有主管簽名和客人簽名。

8、團體的房租一定要當天輸入電腦,如發現有團體未輸房租,要立刻通知收款處採取補救措施。

利潤管理制度

1、年初時總經理室下達各部門的利潤指標和經營指標,各部門必須按計劃完成。遇特殊情況影響任務完成時,必須說明原因,取得總經理批准後,才能核減指標。

2、經酒店平衡下達的.各部門費用開支額或費用水平,各部門務必用於擴大營業額,爭取資金週轉次數的增加來降低費用水平,不得突破酒店下達的費用額。

3、各部門使用的原材料和出售商品的購進,必須事前做出計劃,確定合理的庫存和購進適銷對路的商品,防止資金積壓。

4、各部門應繳酒店財務部的利潤,不得遲於月後十天。

5、各部門應負責利潤的明細核算,根據有關憑證,正確計算銷售收入、成本、費用、稅金及利潤。

營業收入、利潤及分配管理制度

1、確認營業收入,必須以酒店各項服務已經提供,同時已經收回相應的足額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合法證據為標誌。

2、營業收入按實際價款計算,發生的各種折扣、回扣衝減當期營業收入。各級領導應嚴格按規定的折扣許可權簽單。需對外付出佣金的,應由經辦部門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主管領導請示,經同意再報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支付,如需代領,代領人應由主管領導認定。

3、酒店的一切營業性收入均需經財務部收入賬核算,各收銀點當日收到現金、支票、信用卡消費單等票據經夜間核算員核准後,於次日上午應全部上交財務部;各營業部門預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在及時如數上交財務部。

4、營業收 入應按照配比的原則記賬,與同期發生的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稅金及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一起反映,預收的房租等應按預付期分期計入當期營業收入中。

5、嚴格按照國家法令計提各項稅金、基金,並按時納稅 。

6、酒店的利潤總額計算公為:

利潤=營業收入+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稅金-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彙總損失

(1)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和出售淨收益、罰款淨收入、禮品折價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及其他收入;

(2)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出售淨損失、賠償金、違約金、罰款、捐贈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公司規定,全年應上交的利潤按年計劃數分四個季度預交,到年終結算時經年審後,再多抵少補,保證全年計劃數。

8、酒店每年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照旅遊財務制度的規定,依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金的滯納金、罰金和被沒收的財物損失;

(2)彌補上一年的虧損;

(3)按公司和酒店總經理室規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公益金;

(4)按公司規定的金額,上交 未分配利潤。

9、酒店的公益金只能用於職工住房的購建、集體福利設施支出等項開支,且預先應通過總經理批准。

收銀機使用制度

1、酒店商品櫃檯設定收銀機付款,記錄商品銷售金額,彙總商品銷售總金額,監督核對商品銷售情況;

2、出售的商品都必須將金額輸入收銀機,按日銷售彙總,總金額必須和“商品銷售日報表”的彙總金額相符;

3、每日繳款時,必須把日銷售總額打出,然後將記錄紙撕下連日報表統一交給繳款員。由專人負責核對“銷售日報表”明細賬是否和記錄紙上的相符,如果有差錯,要立即查清楚;

4、在使用收銀機時,不能將收銀機作為計算器使用,隨便其他數字輸入或做其他計算,如果由此造成記錄、彙總金額和日報表、明細賬不符,由當班營業員負責。

收銀處早班操作制度

1、主要處理酒店客人退房手續;

2、接到客人的房間鑰匙,認清房號,準確、清楚地電話通知管家部的樓層服務員該房退房,管家部員工接到電話後儘快檢查房間;

3、準備好客帳單,給客人查核是否正確,該步驟完成時,樓層服務員必須知會房間檢查結果,如有無客房酒吧消費、短缺物品等,為互相監督,收銀員應記下樓層服務員的工號記在客人登記表上,樓層服務員也記錄下收銀員的工號;

4、客人核對帳單無誤並在帳單上簽名確認後,收銀處方可收款,收款時做到認真、迅速、不錯收、不漏收;

5、付款、帳單附在登記表後面,以備日後查帳核對;

6、為避免走數,應核對當班單據是正確,以及時發現錯單、漏單;

7、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餘額報表,檢查客人押金餘額是否足夠,對押金不足的要列出名單以便中班追收押金。

收銀處中班操作制度

1、負責收取新入住客人的押金,注意客人登記表上的人住天數,保證收足押金;

2、追收早班列出欠款客人的押金,晚上10時仍未交押金的交大堂副經理協助追收;

3、檢查信用卡止付黑名單,發現黑名單或者信用卡賬戶上無款的客人,應及時通知客人改以其他方式付款,如不能解決則交給大堂副經理處理;

4、下班前打印出客人押金額,以備核查。

收銀處晚班操作制度

1、負責核對當天的所有單據是否正確,如有錯誤應立即改正。

2、應與接待處核對所有出租房間數、房號、房租。

3、製作報表:

(1)會計科目活動簡表

(2)會計科目明細報表

(3)房間出租報表

(4)夜間核數報表

4、製作繳款單,按單繳款,不得長款、短款。

5、夜間核對過房租、清洗電腦後,做好夜間核數。

6、每次交接班應該交接清楚款賬等事項,並在交接簿上作簡明的工作情況記錄,交辦本班未完之事。

收銀處結賬管理制度

1、應辨別收取現金的真偽,唱付唱收,防止出現不必要的爭執。

2、信用卡必須核對卡主簽名,簽名應與卡上原有的簽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應與卡上原有的簽名相同;信用卡上的名字應與身份證明的名字相同;身份證的相片應與持卡人相同。

3、收取支票應注意以下兩點:

(1)對好印鑑,印鑑不模糊,不過底線,並且有開戶行名稱;

(2)限額、簽發日期等。

收銀處員工管理制度

1、熱情有禮,吐字清晰,唱收唱付,將找款遞給顧客,不允許扔、摔、甩、丟等;

2、嚴禁套取外匯、外幣;

3、嚴禁向收銀處借款和未經財務部經理籤批將錢款外借他人;

4、嚴禁收半日租或全日租而不計入營業收入;

5、嚴禁打非工作電話,不準長時間接私人電話;

6、長、短款項要向上級反映、彙報及解釋原因;

7、不得以白條衝款賬;

8、由於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全額賠償;

9、下班時做好交接班工作。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

1、接收信用卡時,核對清楚信用卡是否是本商場可以使用的信用卡;

2、核查接受使用的信用卡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如果信用卡過期或未到期,應委婉告訴客人此卡不能接受使用;

3、核查接受的信用卡編號、髮卡銀行通告的“止付名單”號碼,如查出此碼在“止付名單”上,就要扣留此信用卡。並將該卡交回髮卡銀行;

4、注意金額的限制。每種信用卡都有最高使用限額。如果購買商品金額超過此信用卡的最高金額時必須聯絡髮卡中心,取回授權號碼;

5、核查完畢,按照各種信用卡的籤購單上的各個專案要求,填寫信用卡票據。填寫時一定要仔細看清各專案的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楚,做到準確無誤;

6、票據填寫完後,請持卡人簽名,認真核對持卡人簽名是否和信用卡上簽名一致如發果筆跡不一樣,可以請顧客出示護照(身份證明)核實。如果是冒充簽名使用信用卡,應扣留信用卡;

7、票據填寫完畢,將“持卡人留存”聯撕下交回顧客;

8、未按信用卡使用原則去做,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經手人負責。

旅行支票使用管理制度

1、客人到商場購買商品,可以使用旅行支票,但不接受私人支票。

2、檢查旅行支票:

(1)旅行支票具有一定面額;

(2)支票正同上方簽名處已留持票人的簽名;

(3)支票在燈光下有折光反映,票面有凹凸花紋。

3、接受前,請持票人當面在支票下方簽名,否則,支票無效,並與上方已留簽名核對是否相符。

4、如對簽名有疑義,可請持票人在支票背面再次簽名核對。

5、請客人出示護照,核對護照姓名與支票上簽名是否相符,並把護照國籍、號碼抄錄在支票北面。同時婉請客人留下地址。

6、對旅行支票真偽有懷疑,應請銀行兌換 處鑑定。

7、對於外幣旅行支票,銀行要收取貼息。

8、當支票實際價值不於所購商品價值時,應以現鈔退回差額。

9、請在“轉賬支票報表”上彙總旅行支票的繳款數,並註明何種貨幣和買入價。

核數操作制度

1、整理歸檔上一天的單據、報表等,落實上一天稽查出來的問題;

2、將經理核准的考核通知書送到有關部門簽收;

3、核對各收款點的營業報表,包括餐廳收款處、商務中心、電傳室、娛樂、洗衣、客房酒水等;

4、稽核人員應抽查餐單,核對點選單與賬單是否相符;

5、檢查當天到達的客人房租情況,檢查房租折扣是否符合規定,檢查前臺接待處交來的批條是否齊全;

6、檢查客人住宿登記卡是否齊全;

7、將各收款點營業額輸入電腦;

8、將輸入電腦的各收款點的現金總數以及信用卡數與營業日報表進行平衡後,應與營業報表總合計數一致;

9、檢查無誤後,將上列報表裝訂在一起,分送到各部門。

辦公用品財務處理制度

1、酒店各部門用於辦公所需的筆、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每季度編報領用計劃,統一由財務部購進,交倉庫保管,各部門按月領用;

2、酒店的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外,各部門不得自行採購和影印;

3、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必須填寫領用單一式二聯,並經領導批准;

4、領用人領取物品後,由倉管員簽名,領用部門取回一聯作為部門財務或文員記錄之用,另一聯由倉庫按月裝訂,作為便查簿,以備檢查;

5、倉庫保管員在收到辦公用品並經驗收無誤後,在進倉辦公用品的發票上簽收,並立即登記商品貨卡和便查簿,不必填進倉驗收單;

6、財務部對辦公用品的賬力結算,可憑採購員進貨交倉庫驗收後的原始發貨票,經審查票面品名、規格、數量、金額,以及倉管員驗收和經手人簽名,即准予辦理報賬;

7、辦公用品財務核算處理,直接攤入費用列支,即應以“管理費-辦公用品”科目列支,不必通過庫存物料科目的重複核算;

8、在各部門逐步確立為獨立核算後,辦公用品同財務部在管理費科目列支,但應分部門設立明細賬戶,以便按部門實際領用分攤費用。

將售品、贈品、樣品管理制度

1、將售品、贈品、樣品的範圍:

(1)獎售品:外單位推銷某項商品及物料,由該單位按其規定撥出所售商品、物料的一部分或小部分將給職工;

(2)贈品:外單位對酒店某部門或人個的酬謝物品;

(3)樣品:外單位推銷他們的商品、產品,免費送一些給酒店有關部門作為樣品。

2、獎售品、樣品、贈品經批准作出處理後的收入,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分配。

3、任何部門或人個均不得私自佔有獎售品、樣品和贈品,否則按所價值價格加倍罰款,並建議人事部作出扣發浮動工資的處理。

成本損耗、控制管理制度

1、原材物料、商品及備用品,屬供貨方因包裝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破損或數量不足而產生的損耗,應由運輸部門作出鑑定意見,酒店儲運部門協同業務部門填制“商品、原材物料損耗查詢報告書”,發往供貨方追索損失。在供貨方未償付損失金額前,所損耗數量、金額,列入“待處理損失”科目,收到供貨方賠償款項後,沖銷該科目的餘額;

2、原材物料、商品等在運輸中所發生的損耗,由有關部門報財務部加具意見呈總經理審批,經批准報損的金額在“壞賬損失”科目列支;

3、原材物料、商品等在運輸過程中,由於儲運部門裝卸不負責任造成破損或丟失所產生的損耗,應查明原因,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由經辦人員擔負經濟責任或擔負部分經濟責任,再由有關部門經理審查,會同財務部審批,報總經理審閱批示;

4、營業部門結合國家對旅遊部門規定的毛利率控制標準及當前實際情況,制定各部門、各營業專案的毛率指標,並按旬、按月逐期予以追蹤反映和分析考核;

5、對各職能部門可控的變動費用,按年計劃分解,建立費用責任中心,採用控制費用或其他有效形式,進行有效地控制。

財務管理制度6

1、為加強理學會公共財務及經費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會長、副會長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3、理學會的經費主要由會費撥給,經費管理由財務組專人負責。

4、理學會的公共財產(即固定資產)。包括宣傳室的桌、椅、佈置品、宣傳板等各種器材、日常辦公用品、題庫和會刊等財產均由財務處統一登記管理。理學會的固定資產僅限於理學會工作和各項活動中使用,且不得損壞、丟失,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況嚴重者須按價賠償。會長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5、理學會日常用品包括宣傳用品、辦公用品等的購買,須由各部門向會長或副會長申請,經會長或副會長簽字後方可購買,須經財務組組長核對、驗收、簽字後方可報銷。各部門若有特殊情況需購買物品,要爭的會長口頭同意。領取和借用物品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借用物品必須按時歸還,不得損壞。

6、各項活動要申請費用的,須做好活動經費預算,報理事會審批,活動經費由專人負責,活動結束後必須向會長、財務部上報經費使用情況,已備核查,超出預算100%者,多餘部分應寫報銷申請書,說明超支原因,方可報銷。

7、各部門舉行活動須向同學收費或拉贊助的,必須報財務組批准,指定專人負責財務,並向財務組上報具體情況,財務組有權對其進行核查。

8、小型開支經費低於十元的個人先墊,之後向財務組負責人申請報銷,報銷須及時,不要積壓,報銷要用正式發票(須蓋章),並寫明使用去向,經手人,否則不予報銷。

9、各組使用財務和經費時,必須實事求是,必須本著節約的原則,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

10、理學會成員若出現財務問題,經舉報核實無誤,將被開除理學會,且報送校社聯財務部門,交與校團委處理。

11、祕書組每個月須主動監督、詢問財務副組長社團財務的開銷狀況及餘額。財務組組長在每次開銷後,在qq群內公開;財務組副組長聯絡祕書組,給全體會員每一個月做一次簡訊開銷財務報告通知。每月底定我社的“財務透明日”。

12、關於財務的其他管理內容,必須遵守社聯的《財務管理辦法》。(詳見附件)

13、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理學會財務組。

附件一:財務管理中的幾點注意點

附件二: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財務管理辦法

理學會

附件一:財務管理中的幾點注意點(在活動中仍需繼續總結經驗)

1.每次活動有經費開銷時,比如說:長期活動,對於斷斷續續的小型開支經費,財務組須確定一個人作為經手人,然後由其做好開支記錄,等活動結束後統一到財務組開銷,以確保活動能高效、流暢地舉行。原則上,報銷時間不得積壓超過五天。

2.對於超過5元的經費開銷,經手人須向店主索要發票;少於5元的可以只收收據。但無論是發票或是收據必須有店家的親自蓋章。

3.每次活動後,財務組須及時儲存關於活動開支的word文件和手寫稿各一份,以便會長、社聯、會員檢查。

附件二: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會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淮海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實行資金統一監管、調撥的財務制度。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部資金(包括團委撥款、活動收入、贊助資金等),由主席團統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項由主席團統一調撥。

第二條設立學生社團聯合會備用金總帳。所有帳目、現金及報銷憑證由主席團委派專人登記、儲存。

第三條各部門所需日常辦公經費由祕書長統一劃撥,從備用金列支。

第四條各部門申請專項活動經費應提前五天向主席團提交書面預算報告,經主席團批准後從備用金列支。

第五條備用金列支滿1000元,辦公室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交祕書長統一報銷。發票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日常工作中不報銷出租車費、通訊費及工作餐費。

第六條各部門通過舉辦活動的勞務收入交辦公室統一管理,勞務收入可用於舉辦社團聯合會機關內部活動。勞務收入設專門賬戶,資金使用需經主席團會議批准。

第七條公關部對外籌集的社會團體捐助資金和企業贊助資金只能用於舉辦社團活動。提供捐助和贊助的社會團體、企業應填寫《捐助、贊助資金登記表》。

第八條院團委劃撥的辦公傢俱、裝置等資產由辦公室統一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和使用。未經主席團批准,不得擅自轉借、挪用。幹部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第九條各會員社團辦公經費和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各會員社團經費來源主要有:團委撥款、掛靠部門撥款、社團成員勞務收入、會費收入、社會團體捐助和企業贊助。

第十條各會員社團經費獨立核算,社團聯合會定期審計、統一監管。

(一)各會員社團應設立資金總帳。所有帳目、現金及報銷憑證由專人登記、儲存。

(二)各會員社團負責人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

(三)各會員社團可以對外籌集社會團體捐助資金和企業贊助資金,提供捐助和贊助的社會團體、企業應填寫《捐助、贊助資金登記表》。捐助、贊助資金只能用於舉辦社團活動,列支辦公經費。

(四)各會員社團每學期只能收取會費一次,會費收取標準經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核准後方可收取,會費總額的80%須用於舉辦社團內部活動,辦公經費支出不得超過會費總額的20%。

(五)團委或掛靠部門的撥款資金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報銷。發票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不報銷出租車費、通訊費及工作餐費。

(六)各會員社團自管資金(會費、勞務收入、捐助和贊助資金)憑有效報銷憑證(發票或收據)記入自管資金賬目。發票(收據)背面或正面應註明詳細用途、經手人、開支日期。

(七)各會員社團自管資金(會費、勞務收入、捐助和贊助資金)收支賬目每學期期末向全體成員公佈,接受監督。

(八)社團聯合會財務部不定期審計各會員社團財務收支情況,並向社團成員公佈審計結果。

(九)院團委或掛靠單位劃撥的辦公傢俱、裝置等資產由各會員社團統一造冊登記、統一管理和使用。不得擅自轉借、挪用。負責人換屆改選期間應做好交接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7

一、管理原則

機關財務管理實行“兩統兩分”的原則,即統一管理、分類記賬、分級把關、統一審批。凡財政撥付的經費、專項資金以及各項預算內外資金一律納入機關賬戶,由機關財務統一管理。並按照不同的資金來源,進行分類記賬,區別資金性質用途分別支出,按制度規定的職責許可權進行分級把關,最後由局領導統一簽批。

二、審批程式

機關的正常經費開支,按下列程式審批:經辦人簽字,辦公室財務人員票據稽核,主任把關,分管財務的局領導稽核,主要領導籤批。屬專項開支的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把關後,再按上述程式逐級審批;屬於購置大額固定資產開支或非正常開支,須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批准。

三、借款規定

因公外出借款,1000元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批准;1000元以上由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

四、經費開支

(一)差旅費開支

嚴格因公外出告知報告程式。局長外出要告知辦公室;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要報告局長;科長(主任)外出要報告主管局長;副科長、科員外出要報告科長(主任),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否則機關財務一律不予報銷費用。特殊情況,事後要主動彙報。國內出差需乘飛機者,須經局長批准。

(二)辦公用品購置與管理

機關購置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辦理。由辦公室行政管理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列出計劃,填寫《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購置審批單》,經辦公室主任把關,主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後,方可購買。大項物品購置,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須經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凡各科室未經批准自行購買辦公用品,財務一律不予報銷。所購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交保管人員查收後,雙方在購置發票和入庫清單上簽字,按審批程式報賬。嚴格辦公用品發放領用制度。建立實物庫存賬,實行辦公用品領用簽字手續,每半年清倉查庫一次,並公佈辦公用品購置、發放情況。

(三)文印費開支

各科室起的文稿原則上由起草科室自己列印,特急情況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可由打字員幫助或外出列印。影印資料須在辦公室統一登記後方可到影印室影印。

(四)招待費開支

機關一切公務接待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嚴格經分管機關的局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按照對口陪餐、統一標準的原則,統一安排。凡未經批准自行接待的,辦公室一律不負責結算。

(五)電話費開支

本著“節約開支,不影響工作”的原則,根據工作業務量的大小,核實各科室的話費定額。節餘留用,超支自負。機關所有辦公電話話費結算,

由辦公室統一辦理。對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住宅電話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實行定額補貼。

(六)機關車輛費用支出

1、車輛在市內實行定點憑辦公室開據的加油卡,實行“三聯單”,分別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司機和加油站三方簽字,每月累計耗油,由辦公室稽核,分管財務的局領導籤批結賬。單車耗油量每月公佈一次。

2、車輛保險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分管財務的局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3、車輛維修:車輛一律實行定點維修。報1000元以下的小修須報主管局長審批。車輛大修必須由修理廠做出預算,報局長研究批准。汽車維修費發票連同用料清單,由修車方和司機簽字,經辦公室主管主任稽核後,再按程式審批。

(七)其他開支

1、由辦公室提出意見,經主管財務的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辦理。

2、本局幹部職工因病住院或直系親屬去世,按規定由辦公室統一辦理慰問品,並組織有關人員表示慰問。

(八)物業管理

1、基建維修。投資3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報主管財務的局領導批准後實施。凡投資3000元以上的基建維修、裝修專案,先由辦公室提出方案,經局長辦公會批准後方可施工。1萬元以上的基建、維修等大項開支,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按公開招標程式確定中標者,簽定合同,按合同辦理。

2、國有資產的出租、轉移、變賣處理,由辦公室提出方案,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按相關規定辦理,其收入按相關財務制度處理。

3、資產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帳,對辦公、桌椅、檔案櫃、空調、彩電、音響固定資產,逐人逐室全面清查登記、造冊建帳,帳物相符。對給各房間配備的辦公用品,填寫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由辦公室存檔,一份由使用人簽字,誰使用誰負責,行政管理人員定期進行檢查,丟失由使用人賠償。

五、財務預算和財務公開

每年年初、年末,辦公室財務人員要編制出全年的財務預、決算表,並定期寫出財務分析報送有關領導。為使局領導及時瞭解機關財務收支狀況,增加財務工作透明度,實行機關財務月報制度,由辦公室財務每月初將上月經費支出情況報送局長和分管局長。每半年向領導班子通報一次機關財務收支情況。並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定期按指定的方式和範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