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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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範本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

一、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責任制規定了各級領導幹部、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本責任制適用全廠安全生產管理。

二、術語

“五同時”是指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過”是指在處理事故過程中,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末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三、各級行政領導安全生產職責

1、廠長、副廠長安全生產職責

(1)廠長的職責

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企業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負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②審批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規劃和計劃以及生產中的重大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國家規定保證所需的經費開支,有計劃她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③定期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④檢查指導副職及下屬各單位領導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重大事故的責任者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審定安全生產獎懲事項。

(2)生產副廠長的職責

①協助廠長抓好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②生產中認真貫徹“五同時”並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向題。

③定期組織全廠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定期檢查分廠廠長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安全環保處的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獎懲會議。

④組織制訂(審定)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和廠內標準,對規程、制度的完善情況負責。

⑤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險情事故,擬定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3)裝置副廠長的職責

①對全廠裝置、建(構)築物良好狀況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裝置、建(構)築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②定期組織裝置安全大檢查和儀表的標定,及時處理裝置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

③負責分管業務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4)基建副廠長的職責

①保證從更新改造資金申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專案的經費,不得挪用,組織安排安全措施專案的實施。②在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同時,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不留隱患,認真貫徹“四同時”的原則。

②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5)人事副廠長的職責

①負責審批全廠治安保衛、職工教育培訓、醫療衛生等工作計劃的同時,審批消防安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職業衛生的工作計劃,並保證實施。

②負責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衛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③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三總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1)總工程師的職責

①對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②在組織科研、技術攻關、改造、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條例、規程、規範和標準,認真組織職業安全衛生的科研和新技術的應用。

③組織審定本單位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標準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

④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鑑定並提出改進措施。

(2)總會計師的職責

①按審定的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費用,併合理開支。

②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行為不監不管,致使重大隱患得不到治理,對由此而發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3)總經濟師的職責

①按國家規定,提出合理設定安全工作機構和安全乾部的定編。

②在生產、經營中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並嚴格考核。

③工人、幹部晉級或浮動晉級,要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

3、分廠廠長(分公司經理、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所領導分廠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在組織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做到“五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個環節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廠的安全活動和進行一次全分廠安全生產檢查和評比,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本單位的規程、制度健全完善負責,針對分廠生產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檢查和發現的隱患和塵毒危害,及時安排力量解決,對本分廠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安排解決。

(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考核。

(5)發生傷亡事故時,要緊急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並查明原因,採取防範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和重複發生。

(6)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安全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4、工段長、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工段、班組工人在生產建設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政策,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經常教育和檢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確使用機器裝置、工具、原材料、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等,並注意是否處於良好狀態。

(4)經常檢查並保持工作地點的文明生產,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廢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日活動,開好班前班後會。

(6)有權拒絕上級違章指揮,遇有事故險情時,有權立即指揮人員撤離現場。

(7)發生傷亡事故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並如實提供事故發生的情況。

四、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職能部門在各自負責瞥理的業務範圍內,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規程、規定和標準。

2、廠長辦公室的職責

(1)在調研中,應把安全生產列為經常性的主要課題之一。

(2)起草有關檔案、工作總結、報告材料應將安全生產列為主要內容,督促協調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規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現場參觀時,負責組織人員介紹有關安全規定和注意事項,解決好防護用品,指定專人陪同,並對其安全負責。

(4)參與協助傷亡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3、計劃處(科)的職責

(1)編制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要列人安全生產的指標和措施,公佈各項生產經營指標的同時,公佈安全生產指標及措施落實情況。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資金時,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新建、改建、擴建計劃中,應有職工安全、衛生內容萬十劃下達前應徵求安全環保處(科)的意見。

4、總排程室(生產經營處)的職責

(1)堅持安全與生產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在指揮生產的過程中,如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時,應立即下達停產處理的指令,不得違章作業。

(3)及時掌握全廠安全生產動態,並通知有關部門,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時,下令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廠有關領導,通知安全環保處(科)和有關部門,同時派員直赴現場參與搶救、調查、處理,待現場勘察處理完畢,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組織恢復生產。

(4)排程會應首先彙報生產的安全情況,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和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出現的問題。

(5)在安排生產、施工程式時,必須考慮安全生產的需要,對因生產指揮不當造成的裝置事故和傷亡事故負責。

5、機動處(科)的職責

(1)對因裝置長期失修、裝置缺陷、備品備件不合格或因防護裝置不全造成的裝置事故和傷亡事故負責。

(2)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和工業建築物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要組織解決,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必須立即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並限期解決。

(3)各種機電裝置、鍋爐、壓力容器的引進、製造、安裝、修理、改造和竣工驗收等,要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條例、規程和標準。

(4)新裝置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裝置,要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和監測儀器,使用前要制訂出技術操作規程,並分送有關部門。

(5)組織裝置大、申修要落實安全措施,並嚴格按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不準冒險作業。

6、總工程師辦公室(科技處)的職責

(1)組織新產品試製,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都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遵守有關安全衛生方面的規範與標準。

(2)積極引進推廣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新技術,重大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劃,要積極引進推廣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新技術。

(3)對新技術推廣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產負責。

7、基建處(科)的職責

(1)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對違背“三同時”造成的不良後果負責。

(2)組織基建、技術改造工程,必須督促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合同,制訂安全措施,對因無安全合同組織施工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3)組織審查設計方案和工程專案竣工驗收時,必須有安全環保處(科)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8、教育辦(教育科)職責

(1)對職工末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就上崗操作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2)制定教育培訓計劃時,應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計劃,並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3)按照職業安全衛生應知應會內容和繼續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組織領導及職工的崗位培訓。

9、醫院、職防部門的職責

(1)發生傷亡事故後要全力組織搶救,對因搶救不及時或因採取措施不當,誤診、誤治造成傷勢加重,甚致死亡的後果負責。

(2)負責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工種的職工進行體檢。

(3)對工傷、職業病人員的勞動能力和健康狀況,提出鑑定意見。

10、企管處(科)職責

(1)調研製訂專業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產列人主要內容。

(2)對各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評比時,應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內容。

11、勞資處(科)職責

(1)對因勞動組織嚴重不合理,人員分配不當或勞動紀律鬆馳又長期末予解決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2)負責督促檢查並及時調整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不適合所在崗位工作的年老體弱和各種疾病人員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職工到女職工禁忌的崗位作業。

(4)按勞動保護要求,合理配備崗位定員。

(5)把安全生產列為工人晉級的重點考核條件。

12、財務處(科)職責

(1)對不按計劃撥付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或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監不管,擅自核銷而發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2)按有關規定的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督。

13、保衛處(科)的職責

(1)對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管理不嚴造成的傷亡或不良後果負責。

(2)組織進行全廠防火工作的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並督促貫徹執行。

(3)參加安全生產的檢查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質量處(科)的職責

(1)在改進工藝、提高質量的各項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進廠原材料的質量檢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閉容器進人鍊鋼爐而發生爆炸事故。

15、物資供應處

(1)對因採購的工具、材料、防護用品等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負責。

(2)根據廠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組織貨源,保證質量,及時供應。

(3)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採購、搬運、儲存、發放應嚴格遵守國家頒發的各項安全規定,保證安全。

16、幹部處(人事科)的職責

(1)應把安全生產列人幹部的教育、考核內容。

(2)嚴格按編制定員配備、調整安全部門幹部,並保證人員素質。

(3)嚴格按有關規定辦理事故責任者的行政處分,對職責範圍內工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17、廠工會

(1)根據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例,認真貫徹執行和宣傳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健全規章制度,對行政和基層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配合行政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2)對職工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各種形式安全生產競賽和技術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3)檢查職代會通過的安全生產提案執行情況,組織基層工會抓好勞動保護工作。

(4)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參加重大不安全隱患整改及塵毒治理方案的討論。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制訂整改措施方案。

18、廠團委的職責

(1)經常對團員、青年進行安全法規、遵章守紀教育,組織開展團員身邊無事故活動,表彰先進。

(2)組織好青年監督崗,作好生產現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充分發揮共青團在安全生產中的積極作用,把監督崗和"無事故"活動作為評選先進團支部的重要條件。

五、安全技術專職機構的職責

1、安全環保處(科)的職責

(1)在總廠生產副廠長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是廠長、生產副廠長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負責督促、檢查、彙總情況,並做好協調工作。對職責範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程、標準和規章制度,經常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3)組織制訂、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定,負責編制、彙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4)組織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方案的審查及竣工驗收。

(5)參加重傷、傷亡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與處理,員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報告和建立傷亡事故資料庫的工作,督促檢查承包專案安全工作,督促檢查防護用品的質量和發放使用情況。

2、分廠專(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1)在分廠廠長領導下,協助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務指導。

(2)負責組織新職工(含實習、代培、調轉、參觀人員等)迸人車間和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試,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測、考核、登記莉上報工作。

(3)負責組織分廠的安全例會、安全日活動,開展安全競賽及總結先進經驗等。

(4)協助領導開展定期的職業安全衛生自查和專業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並督促按期解決。

(5)協助領導修訂分廠安全管理細則、崗位安全操作細則、安全責認制和制定臨時性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等。

(6)經常檢查職工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於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範措施,負責傷亡事故和違章的統計上報。

(8)根據上級規定,督促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正確使用。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2

1、目的

明確各級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

2、範圍

適用於本集團各級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職責。

3、職責

3.1生產管理部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

3.2總裁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的批准。

4、工作過程和方法

4.1基本原則

4.1.1預防為主,安全第一。

4.1.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4.1.3誰主管,誰負責。

4.1.4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4.2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4.2.1總裁安全職責

(1)總裁是安全負責人,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對本集團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重視員工的勞動條件和集團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集團員工總數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安全人員的素質,穩定安全人員隊伍。

(4)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足夠的人、財、物等資源。

(5)批准、釋出本集團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5.2.2黨委書記安全職責

(1)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資格認定,並訂立施工安全協議或有關條款。

(2)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環境衛生要求。

(3)組織對外來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三同時”原則,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竣工、驗收和使用,保證安全生產。

(5)工業建築物、構築物的安全管理。

(6)員工職業衛生的安全管理。

(7)按季節特點組織開展防火、防洪、防凍、防暑等公共安全檢查,落實公共安全措施。

(8)參加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生產經營中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整改。

5.2.3生產副總裁安全職責

(1)在總裁的領導下,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檢查督促安全管理組織的落實。

(3)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推廣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管理活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5)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計劃,組織部署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7)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並認真考核。

(8)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工作和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

(9)總裁不在時,代理總裁履行安全責任。

5.2.4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在總裁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公司各項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協助總裁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採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稽核新裝置、新技術、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審批重大技術改造、大中檢修專案的安全措施計劃。

(5)組織重大技術、裝置事故的技術分析、處理、整改工作。

5.2.5生產管理部經理安全職責

(1)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程、崗位作業指導書,參與安全技術規程的修訂。

(2)在安排生產任務的同時,督導落實安全措施。

(3)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後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4)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制定事故防範措施。

5.2.6技術研發部經理安全職責

(1)組織編制或修訂<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和<物資安全技術規程>。

(2)負責對裝置動力裝置和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

(3)在計劃和佈置檢修任務的同時計劃和佈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4)開發新產品、引進新技術和新裝置前,必須先稽核技術和裝置的安全可靠性,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危害的設施。

(5)負責安排安全技術的科研工作,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疑難問題。

(6)制定新專案小試轉中試,中試轉工業生產的安全技術條件,在新專案竣工驗收的同時進行安全驗收。

(7)提供原輔料、產品(中間產品)、實驗試劑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

(8)負責裝置事故調查、統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

5.2.7品管科科長安全職責

(1)督導檢驗人員執行<檢驗儀器操作規程>和<物資安全技術規程>。

(2)管制好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檢驗試劑、揮發物和殘渣等物品。

(3)組織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它事故有關資料的分析和測定。

5.2.8專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和標準,協助上級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2)組織制訂或完善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員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並監督檢

(3)組織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組織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和演習。

(5)組織本單位的安全大檢查和考核,監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6)負責安全管制點的安全監察工作以及廠內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7)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稽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驗收安全裝置和設施。

(8)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等工業衛生工作。

(9)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並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1)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2)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整改和工傷鑑定工作。

5.2.9行政人事科科長安全職責

(1)貫徹和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政策、法規和制度,監督做好各項工業衛生工作。

(2)組織和健全勞動保護管理監督網路,協助開展安全教育。

(3)反映勞動保護工作中的問題,提出改進職業衛生、加強職業防護的建議。

(4)參加季節性的防火、防洪、防凍、防暑等安全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專案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6)組織安全生產競賽,評選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組織新進員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和考核,特殊崗位必須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8)執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種工時制度的規定和女工勞動保護的規定,並根據職業禁忌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臨時工錄用)和員工調配工作。

(9)執行勞逸結合的原則,控制加班、加點。

(10)保健食品、清涼飲料、勞保用品的供應發放。

(11)搞好辦公樓、浴室、食堂的安全衛生和防火工作。

(12)管理好單位公務車和司機,督促車輛的年審和維護保養,處理交通事故。

(13)搞好員工體檢、職業病防治和健康監護工作,對職業病患者妥善安置、及時醫療。

(14)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工傷鑑定,提出鑑定依據,分析和善後處理工作。

5.2.10供應中心經理安全職責

(1)採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制度,並對數量、質量負責。

(2)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採購時必須瞭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

(3)嚴格執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搞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氣瓶和貯運設施的管理工作。

(4)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做好車輛檢審和維護保養工作。

5.2.11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3)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4)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組織,領導並支援車間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5)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並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並進行考核。

(6)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裝置、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採取臨時安全措施,及時向厂部書面報告。

(7)組織開展各班組的安全生產競賽等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8)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5.2.12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班組級員工安全教育和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3)搞好本班組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做好裝置和安全設施的巡迴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4)搞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班組的正常生產秩序。

(5)組織或參加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範和整改措施。

(6)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參與事故的救護等善後工作。

5.2.13車間安全員職責

(1)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並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活動計劃,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員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4)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裝置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5)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請領導處理。

(6)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7)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5.2.14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2)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3)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4)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參與事故的救護等善後工作。

5.2.15員工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3)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4)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5)做好裝置一級維護保養,保持作業場所清潔,發現裝置缺陷及時報告,並做好記錄。

(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村、消防器材。

(7)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8)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參與事故的救護等善後工作。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3

一、施工組織設計與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由公司工程部、單位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等有關人員進行。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稽核、審批工作,由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審批。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意義和原則

施工組織設計是指導施工準備、組織施工的全面性的技術、經濟檔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貫徹的原則是:統籌規劃,科學地組織施工,建立正常的生產秩序,充分利用空間,爭取縮短時間,推廣採用先進施工技術,制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財力取得優良的工程質量和最佳的經濟效果。

2、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組織設計一般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結構特點和技術繁簡程度及施工條件,編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組織總設計和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設專案和建築群體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小型專案和一般工程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大面積加固工程、重要的擴建、改建工程,應視工程繁簡編制相應的施工組織設計。

(3)工業裝置安裝和機械化施工,應單獨編制專業施工組織設計。

(4)較大規模的拆除工程,疑難結構的拆除分項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本要求

(1)貫徹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施工程式,根據合同精神和計劃要求,科學地安排施工。

(2)貫徹施工技術規程,操作規程,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勞動生產率。

(3)運用科學方法,組織立體交叉,平行流水作業,運用網路技術,確定最好的施工組織方案。

(4)落實季節性施工措施,確保全年連續施工。

(5)儘量利用正式工程、現場、原有建築物、就近已有的設施,減少現場臨時設施搭設工程量。

(6)按實際條件,作人力,物力的綜合平衡,組織均衡施工,儘量利用當地資源,減少物資運輸量,節約能源。

(7)精心地進行施工總平面佈置,節約施工用地,力爭不佔、少佔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許可權。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稽核和審批,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編制,公司技術負責人稽核和審批。

5、施工組織設計檔案發放和管理。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質安部、材料裝置部、專案經理、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檔。

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是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者,在安排檢查施工計劃,組織施工活動時,必須嚴格按設計部署執行。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執行制度

為了防止工傷、爆炸事故的發生,創造良好的勞動條件所採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1、參加編制、審查、批准安全技術措施的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所編、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的施工技術責任,根據工程專案的劃分,逐級編制,逐級上報審批,經審定批准安全技術措施(連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報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批,工程部質安部備案。工程部不得下達無安全技術措施的生產計劃或工程專案。

2、各專案部應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質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由公司質安部負責彙總。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根據工程特點,施工季節及施工條件編制,要有針對性,能真正起到指導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的作用。

4、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承包專案部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編制,由專案經理負責稽核,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批准,報質安部備案。

5、單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編制,由技術負責人審定,公司經理批准,由質安部門備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機械裝置的技術設計中,必須同時提出製作及用時的安全技術措施。報技術負責人審定,經理批准。

7、安全技術措施費,由公司工程部會同質安部審查,財務科統一平衡,報主管經理批准後列入計劃,經費來源按照國家規定辦理。

8、安全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工程部、質量安全部負責檢查與考核。在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所屬專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若發現不按本標準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時,將根據公司制定的獎罰條例進行經濟處罰。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對不同作業部位,不同作業內容,進行分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定期交底,並要有交底人簽字。

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針對性,又要簡單明瞭。

三、班組長每天的班前會根據當天的施工任務、特點,做好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並要有書面記錄。

四、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四、架體、裝置安裝驗收制度

1、構成架體的各種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裝置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產品。

2、施工裝置安裝後由專案部自檢,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後掛牌使用。

3、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專案均應有結論,資料量化。

4、架體、裝置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其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5、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記錄在案。

6、驗收資料中應有各種準用證與合格證,裝置試運轉記錄,用電裝置有電阻測試記錄,塔吊驗收資料中還應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影印件。

五、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維修制度

1、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有廠家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或當地建築安全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準入場。

2、施工機具安裝後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3、日常檢查:機械裝置每次執行都要進行逐點檢查,主要由操作人員進行,可與日常保養結合起來,如果發現較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及時組織修理。

4、定期檢查:由專業的維修工人負責,操作工人蔘與檢查,按計劃規定的時間,全面檢查裝置的效能及實際磨損程度,以確定修理的時間及修理的種類。

5、對於施工機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現場施工隊建立維修組,全面負責各施工工地的機械裝置的維修工作,對於技術複雜的大修理工作由專業的機修部門負責。

6、每次的檢查情況及修理情況均應做好記錄,並有檢查或維修人員簽字。

六、安全檢查制度

1、公司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xx)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專案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組一週不少於一次。對特殊施工專案,煙囪、水塔、樑、基礎、大型砼、預製構件吊裝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部門要經常深入現場巡迴檢查。

2、各種安全檢查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資金全面整改。

3、施工員和安全員應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合格後才可繼續施工。一時難以整改的,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並進行復查。

4、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的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專案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術規範,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各專案部根據如下原則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市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並向安全部門或主管部門通報情況;認真落實國家和市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並監督實施情況;

2、專案部建立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規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調換新工種,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種行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及發證。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對新進場工人必須進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識、安全紀律和操作規程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級安全教育由工程處會同質安部門對新入公司的人員進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和遵章守紀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二級安全教育由專案部負責,對經過教育的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結合施工性質進行安全規章制度、高空作業、現場安全用電、事故報告、勞動紀律教育,時間累計為15學時。

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教育內容是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的效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時間累計為20學時。

職工“三項”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並將考核內容列為工人考工、評級內容之一,並附考試卷;

3、特殊工種培訓:

電工、電焊工、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塔吊司機、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由培訓中心(或培訓班)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上述特殊作業人員都必須經市勞動部門考試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按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罰款;

4、採用新的施工(生產)方法、新裝置、新材料時,各專案部要組織制訂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崗位安全知識教育。

5、調換新工種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本工種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效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識的教育。

6、本制度由專案部實施,公司質安部負責解釋。

八、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部頒安全生產驗評標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確保職工人身和集體財物的安全,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現場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一、獎勵

參照公司20xx年度對工程質量獲得優質獎的獎勵辦法。

二、處罰

1、開工前,工地必須向公司送報安全組織設計和持證人員履歷表及證件,經公司稽核後方可開工,如不執行規定擅自開工,按下列規定罰款。

為了加強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須配備執證專職人員。如發現沒有配備持證專職安全員或專職安全員不到位,處以100元罰款。專案部必須在半個月內調有證安全員到位,如專案部無法抽調有證專職安全員,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調有證專職安全員到工地工作,工資由工地負責。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發現缺一名持證人員或持證人員不到位,處以500元罰款,同時工地必須設法在半個月內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如工地拒不執行,由公司派人員去有關單位培訓,培訓結業後到工地工作,除培訓費由工地負責加罰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員工資由工地負責。

2、工地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接受公司的指導。如工地貫徹不力,經公司月度安全檢查評定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見限期整改外,按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處以0、50元罰款;如不執行公司意見進行整改,公司有權調人買料進行安全裝置整改,達到合格標準。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負責外,按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處以1、00元罰款。

3、平時公司工作人員到工地檢查工作,如發現腳手架、施工用電、電氣裝置、四口防護、施工機械及起重裝置、施工機具等的分項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處以200元到1000元的罰款。其中:

腳手架的立杆基礎:立杆間距、小橫杆間距、大橫杆間距、杆件搭接、拉結、防護欄杆、踢腳杆、腳手板鋪設、腳手架材質、驗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50元到100元罰款。

施工用電:電器裝置、離高壓線距離支線架設、現場照明、低壓幹線架設、變配電裝置、開關箱、漏電保安器(採取三級防護)、熔斷絲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四口”防護:樓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陽臺口等有一處沒防護設施的,處以20元到50元罰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險裝置、路基與路軌、塔吊與輸電線路距離、夾軌鉗的通擋驗收、電纜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龍門架、井字架、限位保險、纜風繩、卸料平臺、吊籃操作棚、避雷、驗收等有一項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以20元到50元的罰款。

施工機具:平刨、電鋸、手持電動工具、鋼筋機械電焊機、拌和機、乙炔發生器、氣瓶、潛水泵等有一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30元到50元的罰款。

4、當地安全部檢查評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區有關部門處罰外,再處以單位工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元罰款。

5、工地發生傷亡事故,除按規定向公司報告外,作如下規定。如隱瞞不報,加倍處罰。

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地違章指揮,要求工人冒險作業或工地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而造成的,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罰款;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追究領導責任,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進行刑事處分。

工地傷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屬工人違章作業造成,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6、工地開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對全體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以後新增工人要上報公司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補課。如發現未經三級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崗作業,一人罰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並做好記錄。如發現未經交底而參加作業,每人罰款10元。

8、“三寶”的使用,工地必須按規定懸掛安全網。如工地在臨街處或人行道通道處不掛安全網,處以1000元處罰,並採取措施做好防護。高空作業按規定繫好安全帶。如發現不繫安全帶而進行高空作業,每人罰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帶,工人不繫者,罰款由個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罰款10元。

9、工地必須懸掛五牌一圖,如發現缺一塊,罰款300元。

10、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而且要有針對性,發現安全資料不全,缺一項罰款100元。

11、上述各條款規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九、傷亡事故快報制度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不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蓋章認可。

2、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首先組織力量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公司按事故輕重,通告和報告有關部門,按國務院(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程)調查登記,分析、統計。

3、對事故應按<浙江省查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規定>,查明事實原因,分清事故性質和責任。確定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作出處理。

4、要對事故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提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措施不放過),通過調查、分析、處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十、衛生保潔制度

1、生活區場地必須做硬地坪,有排水溝,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

2、設定盥洗池,二層以上宿舍要有給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設定。

3、設定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蓋加鎖,有專人負責清運垃圾及茶水供給。

4、宿舍明亮通風,東西物品堆放整齊,室內清潔,有衛生負責人和輪流值日清掃制度,保持室內整潔。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4

一、董事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3、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4、切實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

二、總經

1、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機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企業員工按職責範圍開展安全工作。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和職業衛生工作。

4、在實行生產任務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承包安全生產。

5、在安排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專案時,安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6、負責處理重大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員工。

7、積極改善企業勞動條件,消除環境汙染,提倡文明生產。

8、保證本企業產品符合國家有關的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

三、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直接領導、監督檢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處理好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在安排年、季、月度生產計劃時,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五同時”的原則。

3、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及時發現並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向總經理彙報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彙報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主持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杜絕類似事故重複發生,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組織制定、審批安全措施計劃,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7、檢查督促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8、注意貫徹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作好女員工的“四期”保護工作。

四、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法令,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負安全技術方面的責任。

2、教育工程技術人員遵守並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技術規程,勞動保護法規和標準,以及本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

3、在制定、審定和批准新產品設計方面,新技術新工藝方案,技術改造專案設計和科學研究方案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勞動保護“三同時”,使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

4、組織技術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據生產工藝過程,組織制定消除不安全隱患的技術措施,並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6、發生重大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五、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對本部門分管的員工教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編制教育計劃組織業務培訓時,應把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組織對新進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才能上崗。

3、合理安排勞動力和配備專業幹部,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臨時用工協議中必須有安全方面的條款,並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執行。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開展職業病與職業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組織對高溫、有害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5、對工傷、中毒採取急救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因工傷殘程度與職業病危害程度做出結論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工傷、財產保險理賠工作。

6、加強對公司機動車輛的管理,教育駕駛員嚴格車輛保養制度,執行交通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制度,保證車況處於良好狀態,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行車。

六、技術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制訂工藝檔案,工裝及專用裝置的設計和確定新車間工藝,在組織工藝佈局時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並經常督促檢查執行。

2、在編制設計規劃方案時,應有安全衛生專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範文篇。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在組織工藝試驗過程中,必須考慮安全措施,解決安全隱患。

3、在新產品開發,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中,必須提出安全技術要求。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廢氣、廢渣提出處理規劃並制訂實施措施,負責實施;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向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申請進行職業病危害予評價並提供評價報告。

4、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學習國家頒發的安全技術規程,在各自的業務範圍內,從設計、佈置、試驗到生產各個環節,把安全作為必不可少的內容。

5、組織本部門技術人員為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技術措施專案提供圖紙、工藝檔案及全套技術資料,不斷改革和完善各種工藝裝備、專用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並制定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

七、生產計劃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

2、組織好均衡生產,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3、編制年度生產計劃大綱時,通知有關部門,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後,列入月、季作業計劃,組織實施。

4、對本部門所管轄的一切機床與動力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保持正常執行,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5、建立健全裝置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嚴格執行裝置管理規章制度,以及特種裝置的登記工作,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6、組織對新進員工進行三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按上級勞動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取證驗證工作。

7、組織進行現場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應立即制止操作,提出處理意見,並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8、參於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9、參加新、改、擴建工程專案的設計審查,驗收及裝置的安裝、檢查、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工程專案和裝置,提出整改處理意見,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落實。

八、採購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加強對購入裝置、配件及有關原材料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產經營要求。對生產、試驗、研發所需的新化學物品,採購時必須瞭解其物理化學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儲運要求,並索取書面資料。

3、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及安全措施計劃所需材料的供應工作。採購的物資必須有驗收記錄,並對數量、質量負責。

4、負責彙總上報安全生產所需各種物資的用款計劃。

5、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工作。

6、對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車輛檢審和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安全行駛。

九、倉儲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經常對倉庫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儲存與發放,並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保管與發放工作。

十、財務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在編制年、季、月生產、技術、物資、財務計劃時,應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並按照公司實際需求,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3、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開支,保證生產經營安全生產實際需要的經費。

4、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防火防盜管理規定,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十一、市場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產品搬運和裝車時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的發生。

3、參與監督教育駕駛員及運輸人員認真做好車輛維修保養工作,執行交通安全的規定,確保安全行駛。

4、做好外出銷售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質保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對本部門所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

2、組織本部門人員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3、負責本部門檢測裝置、設施的安全使用及執行。

4、對新進檢測裝置,進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寫。

5、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三、行管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對本部門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教育,並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

3、負責組織企業防火、防爆安全常識的教育,經常檢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實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4、配合節假日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日常公司財產、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盜工作。

5、對火警、火災事故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十四、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領導本車間安全工作,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對新進員工進行車間級安全和職業衛生教育,使其瞭解本車間的生產情況,車間的有關規定,有害因素的分佈,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經常檢查班組執行情況。

3、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本車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立即解決的報公司有關部門處理,並對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性負責。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裝置操作保養規程。

5、保證本車間機電裝置、工藝裝備和運輸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執行,發現事故隱患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排除,不得違章指揮和允許工人冒險作業。

6、編制車間作業計劃時,應把安全措施作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對採用新工藝或新技術試驗時,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勞動保護措施。

7、督促檢查本車間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作業安全和身體健康。

8、對車間發生的傷亡事故,應立即上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並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和改進意見,堅持“三不放過”原則。

十五、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對新進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和職業衛生教育,瞭解本班組生產情況,危害因素及可能產生的健康危害,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方法,遇險時自救和互救知識。

3、組織本班組員工,對本班組的各種機電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協同車間及時排除。

4、督促、檢查本班組員工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制止違章和冒險作業。

5、認真檢查、監督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預防和杜絕職業病的發生。

6、發生工傷事故,立即報告車間領導及有關人員,參加車間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十六、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學習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知識,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同一切違章作業的現象作鬥爭。

2、操作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好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不準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褲,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質需要除外)從事工作。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必須符合要求和規定。

3、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4、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查詢原因,進行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決不可不負責任,輕舉妄動啟動裝置,造成事故。

5、遵守勞動紀律,精心維護裝置,搞好文明生產,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6、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發生事故和危險時,要對傷員及時搶救,並立即報告領導,保持事故現場,積極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隱瞞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