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公衛人員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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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衛生院公衛人員獎懲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衛生院公衛人員獎懲制度

一、 目的 :

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衛科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

光華鄉衛生院公衛科全體人員。

三、 考勤辦法 :

實行簽到,簽退考勤辦法。

四、 考勤規定 :

全體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均需親自簽到,

簽到時間:早上 8 點簽到, 11:50 簽退,

下午 2:30 簽到, 5:50 簽退

請假:無論-公事私事要離院均需履行請假制度,私事填寫請假條,公事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科員由公衛院長簽字,公衛院長由院長簽字,特殊情況應電話通知相關領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五、 獎懲制度 :

全勤獎 :每月 50 元,以考勤為準(當月未出現遲到早退,請假,脫崗,曠工者)。

遲到早退 :上班 30 分鐘以內到達視為遲到,下班提前 30 分鐘以內為早退,每個月遲到,早退超過 2 次以上者,每次扣 10 元。

脫崗 :工作時間內不在崗 30 分鐘以上脫崗,每月從第二次開始每次扣 10 元,脫崗 1 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曠工 :未經請假說明情況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 1 日除扣發日均工資外再處罰 100 元 / 日,連續曠工超過 3 日者,臨時工予以辭退,在編人員報衛生局處理。

六、每月二十一日由武卓彙總考勤制度結果報會計處,作為核發工資依據

七、本制度自宣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八、附請假條、外勤工作表、考勤表

衛生人員工資待遇標準落實相關問題

針對我縣基層公共衛生人員待遇難落實、隊伍不穩定的突出問題,為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在我縣順利實施,改善工作環境,提高人員待遇,充分調動基層公共衛生人員工作積極性,打造一支“能打仗、打勝仗”強有力公共衛生管理與服務隊伍。特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資薪酬

1、正式人員。

每月出勤滿26天並完成相應工作量的保證領取全額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生活補貼)。我縣生活補貼標準現階段為1446元/人/月。

2、臨時人員。

按照學歷和職稱進行測算。醫學類中專學歷1300元,大專學歷1350元,本科學歷1400元,取得助理以上職稱加100元,取得執業以上職稱加200元,從事公共衛生工作之日起每年工資上調10元,試用期期間最低工資標準不得少於855元。

二、績效考核。

30%績效工資及補助部分,與本人實際工作情況及績效考核掛鉤,每月底由本院公衛院長組織對所有公共衛生人員進行工作績效考評,考評合格與基本工資補助一起全額發放。考評不合格,可視情節分四個考核檔次按70%、50%、30%或不發。在年中或年終專案全面考核中,本人(包括公衛院長)所負責專案或工作考核不合格,從下月工資補助中扣除已發30%績效工資和補助部分50%。正式人員兩次考核不合格調離崗位,臨時人員兩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辭退。對於考核成績突出的鄉鎮集體(公衛科)和個人於以獎勵。

三、下鄉生活補貼

重點人群體檢下鄉每天每人生活補助20-30元。公衛人員平時督導下鄉,每人每天生活補助5元,由公衛院長對公衛人員下鄉情況進行核實、登記,每月造冊報院長簽發。

四、公衛用車

各單位要確保公共衛生下鄉考核督導用車。配備專職司機,確保用車安全。

五、組織監督

(1)各單位基本公共衛生專案經費首先保障公共衛生管理人員工資補助,其次為專案開展必要費用,嚴禁胡支亂列或挪作它用。

(2)縣衛生局將把公共衛生人員及薪資報酬納入各單位年度公共衛生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之中,考核不合格將扣減相應專案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