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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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管理制度範本(通用9篇)

企業管理制度1

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遭受生產、工作事故傷害後及時獲得醫療救治,妥善處理善後,並明確事故部門應承擔的責任,預防工傷事故再度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根據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1、公司對職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車間(部門)領導應立即組織送往醫院救治,並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2、事故部門領導應及時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填寫工傷事故認定表,並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同時幫助工傷者處理醫療事項。

3、公司(企業管理部)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根據工傷認定資料,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和工傷保險待遇申報。

4、工傷職工的治療費用和工傷津貼,由公司先墊付。醫療終結後,由企業向社保機構統一結算。

5、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內,領取工傷津貼,企業停發工資。

6、工傷造成傷殘或死亡的,其有關待遇依據杭州市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7、公司財務會計部會同企業管理部負責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費)的繳納(認購)工作。負責工傷發生的費用墊付和向社會保險機構統一結算的工作。

8、對於因主觀原因致使工傷的發生,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賠償後),主要責任部門和領導以及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①對因違章指揮(操作)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與工傷事故負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20%。

②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領導,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③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④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班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⑤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作業小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注:不設班組和作業小組的車間(部門)由車間(部門)承擔班組和作業小組的經濟責任。因不可預見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責任由公司承擔。

9、工傷職工無故拒絕治療、檢查、誇大或隱瞞重要情節影響事故調查或勞動鑑定結論的、或多領工傷保險待遇而損害公司利益或信譽的,公司在其工傷治癒後視情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10、本實施辦法中未予明確的,依從杭州市政府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11、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在公司企業管理部。

企業管理制度2

一、存貨管理的範圍

包括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產品和產成品的入出庫及庫存的管理。

二、入庫管理

1、外購時,首先由用料部門提出用料計劃,由分管領導和委派會計稽核,交財務部門納入收支計劃,並通過單位內部支付款項,再由供應部門負責實施採購。

2、購回時,由物資質檢部門按質按量組織驗收,按實際質量認真填寫“入庫單”,對“入庫單”的外購地、入庫時間、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人、承包人和驗收入庫等應逐一填寫,不得漏項,對無隨貨同行發票的貨物金額應由交貨人提供採購價,財務據此入賬核算,待發票到後再按實際價格調整。

3、運費結算必須在運輸發票後附有一次複寫的“入庫單”的“運費結算聯”,如無運費,應將該聯連同“入庫單”的“財務聯”一起附於購貨發票後交財務入賬。

4、產成品入庫必須有質檢部門驗收的“合格證”,由保管員按規格、品種填寫成品“入庫單”,質檢員、保管員和當班生產負責人均應簽字。

5、對於外購物資數量短缺、品種質量不符合,由採購人負責更換,更換費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採購人個人承擔,生產產品因質量問題而返修,銷售退回所發生的損失由生產部門承擔。

三、出庫管理

1、生產用物資由生產部門按生產所需於材料會計處辦理“出庫單”手續,對非生產用物資領用人應持領用審批手續,辦理“出庫單”及相關手續,倉庫保管員憑“出庫單”據實發貨。

2、月末,已領用但尚未耗用的物資(包括殘餘料),應及時退回倉庫,便於財務如實核算成本。

3、材料會計在月底時,應將當月的`存貨出入庫按部門分專案彙總,與倉庫保管、生產部門核對一致後,報給成本會計。

四、庫存管理

1、保管員應設定各種存貨保管明細賬,並根據出入庫單進行賬簿登記,經常與財務核對賬目,實地盤點實物,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物資要堆放整齊,標籤清楚,存放安全,保管員對存貨的安全和完整負責。

2、對用量或金額較大,領用次數頻繁的物資應每月盤點一次,對於所有存貨至少要一年徹底清查一次。

3、盤點時,由供應、生產、倉庫、質檢、財務等部門組成財產清查小組,對存貨進行實地盤點,查詢盈虧、積壓等原因,編制盤存表,提出處理意見,參與清查的人員應在盤存表上簽字,以示負責。

企業管理制度3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車輛:公司新BV2719新QS0533

二、車輛管理

1、機負責維修、檢驗、保養、清潔等。

3、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

4、駕駛員辦完事後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車輛管理員說明原因。

三、車輛使用

1.車輛不得借予非本單位以外人員使用、不得將車輛給無駕駛執照的人員駕駛。

2.單位員工借用他人車輛或自帶車輛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費用後果均有責任人自行承擔,與公司無任何關係。

3、駕駛人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煞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5.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6.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經領導同意後方可使用。

7.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外觀良好,使用後並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8.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於扣除理賠額後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四、車輛使用費用管理

1、每次出車產生費用時,司機應及時附上報相關的憑證交給車輛管理員稽核整理。

2、車輛管理員應認真稽核並保管司機的行車記錄。

3、由於司機違章造成的費用,由司機全額承擔。

4、車輛管理員應每月核對車輛的實際行駛里程與《車輛行駛記錄表》的總里程,將誤差控制在5%以內。否則,應徹查原因並予以糾正。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車輛管理員負責對公司車輛的用油進行監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數必須相符。

2、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人從公司借支現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墊付,再憑相關票據到公司報銷。

3、駕駛員在加油後,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並按順序在《車輛行駛記錄表》上登記;否則造成加油資料無法確認的,車輛管理員有權對該駕駛員批評或處罰。

五、車輛保養

1.車輛應建立保養手冊錄保養時間、地點、保養內容、保養里程。

2.如由於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人負擔。

3.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應與車輛管理員聯絡請求批示。

企業管理制度4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後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採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絡,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並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並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准,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於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採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並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後發貨的程式發貨。嚴禁先出貨後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准,據以列賬,並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彙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採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餘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菸,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企業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加強採購計劃管理,規範採購工作,保障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採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外採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以下統稱為採購物品)。

三、職責許可權

1、總經理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審批;

2、分管副總、財務總監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稽核;

3、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採購管理制度的制定。

4、經營性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資)的採購由企管部負責;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採購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負責。

四、採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物品採購必須有三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後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並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採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採購人員須及時反饋資訊供申請部門更改請購單或作參與。如確因特定條件數量不能完全與請購單一致,經稽核後,差值不得超過請購量的5—10%。

3、低價搜尋原則:

採購人員隨時蒐集市場價格資訊,建立供應商資訊檔案庫,瞭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採購。

4、廉潔原則:

(1)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採購物品質量,降低採購成本。

(2)廉潔自律,不收禮,不受賄,不接受吃請,更不能向供應商伸手。

(3)嚴格按採購制度和程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4)加強學習,廣泛掌握與採購業務相關的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及市場資訊。

(5)工作認真仔細,不出差錯,不因自身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

5、招標採購原則:

凡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品,都應通過詢議價或招標的形式,由企管、財務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定出一段時間內(一年或半年)的供應商、價格,簽訂供貨協議,以簡化採購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對於價格隨市場變化較快的物品,除縮短招標間隔時限外,還應隨時掌握市場行情,調整採購價格。

6、審計監督原則:

採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或公司領導對採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對採購人員在採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企業管理制度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企業管理制度7

1、公司嚴禁採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汙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籤、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2、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籤是否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採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注意生產日期或儲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採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採購的不合格食品。

3、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採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企業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安全機構(人員)設定辦法

2、安全職責規定(領導職責、部門職責、崗位職責等)

3、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4、安全履職考核制度

5、安全獎懲制度

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安全資格(培訓)制度(含企業負責人、安全主任、特種作業人員等)

2、資格證書管理制度

3、一般性教育制度(崗前安全教育、日常“三級教育”)

4、專門性教育制度(新裝置、新工藝的專門培訓)

5、安全事項告知制度(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傷保險等)

三、安全投入制度

1、勞動保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投入辦法

2、培訓教育宣傳經費安排

3、安全裝置、設施、標誌等投入規定

4、工傷保險

四、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建設專案“三同時”制度

(二)安全評價制度

(三)危險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1、機械裝置防護裝置制度

2、電氣裝置防護措施制度

3、鍋爐壓力容器檢測制度

(四)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防護、報警裝置管理

2、安全標籤與技術說明書管理

3、使用登記制度

4、儲存保管制度

5、運輸裝卸制度

6、廢棄處理制度

(五)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危險作業的操作規程、作業審批和現場管理等。

(爆破、拆除、吊裝、危險搬運、登高架設、動火、臨時用電、電氣安裝、切割焊接、衝剪壓機械、鍋爐壓力容器等)

(六)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1、作業場所管理制度

2、倉庫管理制度

3、共同(或交叉)區域作業管理制度

4、員工集體宿舍管理制度

5、安全警示標誌管理制度

五、安全檢查制度

1、檢查方式(人員、時間、事項、範圍)

2、檢查記錄

3、整改制度

4、複查制度

六、事故處理制度

包括搶救、報告、現場保護、調查、處理責任人、損害賠償等。

七、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例會制度

2、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3、重大事故隱患備案制度

4、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制度

5、發包、出租管理制度(安全資質、責任劃分和協調管理等)

6、安全臺帳管理制度

7、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訂購、發放和使用等)

8、特殊保護制度(女工、未成年工)

9、工時管理制度(對超時加班的報批管理)

10、定期體檢和職業病管理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瞭解公司的安全狀態,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3.2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3.3各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並編寫會議記錄。

4、安全會議組織:

4.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資訊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4.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各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4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單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4.7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4.8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5、會議內容:

5.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並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5.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會議精神和指示。

5.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範措施。

5.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5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會議由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後,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並跟蹤瞭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