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職責方面
1、上級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2、本村委會制定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3、貫徹執行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情況。
4、落實各項監督制度和民主決策的情況。
5、貫徹落實減輕農民負擔各項規章制度情況。
6、遵守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的情況。
7、農民群眾要求說明的熱點、難點問題及處理解決情況。
8、有關農民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項。
二、遵守廉潔自律方面
1、有無違反規定買賣、轉讓、佔用集體土地等情況。
2、有無在集體土地徵用、承包,集體資產租賃、經營,集體工程專案發包,集體物品採購等過程中暗箱操作,優厚親友,為本人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3、有無違反規定擅自處置集體資產、資金、資源。
4、有無利用職權剋扣、挪用、拖欠、侵佔支農、扶貧、救災、徵地補償、農機補貼、低保金髮放、退耕還林補償、農村醫保等款物。
5、有無虛報浮誇、弄虛作假騙取榮譽和其他利益。
6、有無侵佔集體財物或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7、有無以村務或其他公務為由,利用公款吃喝或用公款相互宴請,公款旅遊。
8、有無挪用、借用公款逾期不還。
9、有無其它違紀違規和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