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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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精選5篇)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環保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予以監督。

第二條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生產過程安全控制,輔導工地完善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各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各措施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具針對性的,提出完善意見

第三條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定期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的檢查監督和宣傳教育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狀況,並提出建議意見。

第四條負責工程專案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解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令作業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事後向領導報告。

第五條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有權責令工地和個人暫停生產,迅速報告上級領導處理。

第六條負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與培訓,指導下級安全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第七條負責現場環境保護、噪聲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八條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鑑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九條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獎勵基金,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獎罰。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第十一條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事故處理的初步意見。

專案處

第一條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第二條檢查工程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三條同裝置物資處、安全辦一起共同稽核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第六條推廣採用新技術、新工藝、革新專案和合理化建議時,都要會同安全部門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無保證安全措施專案,一律不得采納和推行。

第七條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八條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進行技術鑑定,提出改進措施。

質量處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總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主持總公司所建工程專案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條組織或參加制定總公司安全技術措施,並保證其可行性和針對性,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第三條協助領導對總公司下屬各分公司、專案部的技術、安全等部門職責的編制,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准後執行。

第四條組織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條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鑑定和技術資料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

第六條專案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負責及時上報,經上級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組織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技術性的驗收工作,並做出結論性意見,嚴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裝置進入施工現場投入使用。

第八條組織或參加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消除隱患,配合參加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裝置物資處

第一條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裝置、電氣裝置、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條監督檢查各專案經理部購置的各種機電裝置、腳手架、新型建築材料等或直接用於安全防護的用具及裝置,必須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必須有產品介紹或說明的資料,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必要時做抽樣試驗,回收後必須檢修。

第三條監督檢查採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

第四條監督檢查機、電、起重裝置、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執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第五條對裝置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裝置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條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後的裝置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驗收。

第七條採取必要措施妥善保護和保管主要或關鍵裝置出廠、使用過程的鑑定、檢修、保養記錄,保證裝置在安全狀態下進行。

第八條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從裝置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政工處

第一條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必須包括安全培訓教育計劃,並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第二條協同安全部門組織各種安全培訓班。

第三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四條負責組織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工種變換人員)上崗前的培訓教育,組織技術培訓及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認真做好女工五期保護(即孕期、產期、哺乳期、經期、更年期)適當分配工作。

第六條勞動用品應按總公司計劃標準進行採購或報廢,由總公司政工處進行計劃審批和控制。

第七條員工晉級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凡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本人負傷或他人重傷、死亡及裝置、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一律不得在該次考核期間晉級。

第八條協助各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財務處

第一條按有關規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並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二條凡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有醫院證明、安全技術部簽署意見後方能報銷。

第三條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四條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第五條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

辦公室

第一條負責購買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條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條做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等文明、衛生管理。

第四條及時傳達、分發上級有關部門關於安全的檔案和指示等。

第五條經常進行辦公地點的防火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

第六條負責安全資料的歸檔工作。

專案部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專案部負責人必須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三條專案部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班組長都應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第四條專案部必須加強專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同時專職安全員又必須協助專案負責人按照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條例組織生產,在生產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條專案部都應設有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在安全生產中以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協助專案部領導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和法規。

第六條專案部職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且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裝置、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第七條根據本專案部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並設有專人負責。

第八條組織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對專案工程的安全檢查工作,並負責派人員積極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2

第一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關係到公司長遠利益,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的責任,保障職工在生產建設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級領導在各項工作中要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第一位,實行安全管理第一領導責任制。

第三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職工都必須在各自工作崗位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章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各級領導在各自工作範圍和管理許可權內,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法規和規定。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總經理的職責:

一、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按許可權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保證公司安全經費開支,有計劃的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三、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工作會議,每季度至少組織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響應作出決策,組織實施。

四、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五、檢查指導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

七、按許可權主持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八、按許可權審定安全生產的表揚、獎勵和處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並積極開展工作。

第六條生產副總的職責:

一、協助總經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對因生產指揮不當造成的傷亡事故,負指揮失誤責任。

二、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等。

三、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

四、按許可權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問題。

五、檢查指導下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按許可權稽核安全生產的表揚、獎勵和處分。

第七條基建部經理職責:

一、基建工程生產動工前,必須組織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制訂安全措施,確保施工生產安全,對因無安全協議組織施工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二、技術改造工程必須按批准的設計施工,工程進度、質量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危機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組織進行與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提升等特種設施有關的'工程專案時,必須同持有專門許可證的單位施工。竣工驗收時,必須通知綜合管理部及國家指定機構參加檢驗,簽署意見,並取得使用許可證後,才能使用。

四、保證從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專案的經費,不得挪用,組織安排安全措施專案的實施。

五、在稽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同時,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不留隱患,認真貫徹“三同時”(即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並投入使用)原則。

六、負責施工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經理職責:

一、根據公司編制,配齊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二、在編寫各種考核制度時,應將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內容列為主要內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適在某特定崗位工作的人員上崗。不得分配職工到有害女工保護的崗位作業,已在有害崗位作業的,應調離並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職工晉升、晉級應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考核條件。

五、負責審批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保證實施。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入廠後的三級安全教育。

七、協助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衛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八、對傷亡事故處理的各種爭議負責調解,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複議建議。

第九條綜合管理部經理職責:

一、負責公司治安保衛工作,稽核消防安全、職業衛生工作計劃,並保證實施。

二、負責與當地消防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聯絡,並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負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報公司審批後組織實施。

四、負責充實消防器材,指導消防工作。

五、負責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娛樂室、鍋爐房、辦公樓等公共場所的安全工作。

六、負責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衛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總工程師的職責:

一、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二、在組織科研、技術公關、改造、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規程和標準,認真組織行業安全、衛生的科研和新技術的應用。

三、組織審定本公司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標準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

四、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含傷亡事故、裝置事故、險肇事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鑑定,並提出整改措施。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3

1、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必須進行“三同時”審查,不經過“三同時”審查的專案不準施工。

2、企業進行新、改、擴建設專案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並做出專案可研報告,由有資質的評價部門做出預評價報告,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後,由資質部門做出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並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審查合格,給予批覆後,准許組織施工建設。

3、企業要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有施工記錄,並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部門進行施工監理。

4、建設工程竣工後,要由資質評價機構,進行驗收評價出具驗收評價報告,還要由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評價合格後,准予試執行生產,生產正常後提供有關資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後方可正常生產。

5、嚴格履行新、改、擴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手續,違反規定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職能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企業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

㈠、公司經理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⒉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並貫徹實施。

⒊定期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⒋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和各部門、專案部的職工做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⒌組織、主持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落實防範措施。

⒍按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安全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幹部,支援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㈡、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⒈貫徹實施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⒉領導和支援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檢查本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執行情況。

⒊領導安全檢查工作和安全生產活動。

⒋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⒍主持工傷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督促實施。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㈢、公司總工程師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為準,結合本公司技術狀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對本公司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總的技術責任。

⒉領導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確定工程建設專案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⒊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研究專案和實施措施,在研究、攻關過程中嚴格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操作工藝要求。

⒋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⒌參加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責任人簽字: 日期:

㈣、專案經理(工地)的職責:

⒈在生產中,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所管的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⒉組織落實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裝置驗收使用的有關規定。

⒊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⒋經常組織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專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並組織實施。

⒌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並組織本專案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提出事故處理報告,總結事故經驗教訓。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5

一、目的

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要求,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三、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 (以下簡稱“責任制”) 。

3.2 到位標準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行為和活動的具體要求。

3.3 引用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4.1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簽發本企業各級責任制,對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2 企業其他負責人負責對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3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責任制制訂的具體實施工作,以及各崗位員工的履職評估。

4.4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企業及各部門領導責任制的編制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編制、溝通與評估。

4.6 各班(站)長負責本班組員工崗位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五、管理要求

5.1 責任制的制訂與釋出

5.1.1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需要,作出責任制制訂的決定。

5.1.2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

5.1.3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

收集彙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於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徵求工作。

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於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並上報安全環保辦公室。

5.1.5 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

安全生產職責;

到位標準;

許可權與義務。

5.1.6 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

貫徹、落實政策法規的行動;

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

執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查;

參與風險評估研究;

參與體系的內審;

對評估發現問題的處置;

對糾正行為的實施進行回顧;

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

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回顧;

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

5.1.7 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彙總各部門(工段)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並傳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複審及修改工作,並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1.9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

5.1.10審定後的責任制,應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檔案形式進行釋出。

5.2 責任制的溝通

5.2.1 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

5.2.2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幹部,確保其理解並接受。

5.2.3 企業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工段)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幹部,確保其理解並接受。

5.2.4 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班(站)長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副職、專責、班長,確保其理解並接受。

5.2.5 班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班組人員進行責任制溝通。特別關注新上崗、轉崗的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理解、接受並履行其責任制。

5.2.6 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並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解釋。各級人員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

5.3 責任制的培訓

5.3.1 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

5.3.3 安全環保辦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5.4 責任制的執行與評估

5.4.1 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5.4.2 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年應對企業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並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業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工段)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並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門(工段)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彙總本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長每年應對班組員工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並將評估情況報送部門負責人。

5.4.6 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評估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

5.5 責任制的修訂

5.5.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

5.5.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提出責任制修訂建議,並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組織修訂和更新。

5.6 責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環保辦公室結合崗位履職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5.6.2 各級崗位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儲存3年。

六、相關記錄

6.1 《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 《安全績效考核表》

6.3 《培訓記錄》

6.4 《檔案評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