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範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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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為了加強對衛生保健室的管理,保證幼兒學習環境的乾淨衛生,都會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範本,希望你喜歡。

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範本5篇

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範本篇1

為了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傳染病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對傳染病的科學管理,特制定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

一、疫情報告制度:發現傳染病疫情,特別是學生群體性發病等情況,學校應指派校醫對疫情進行初步核實,確認後由專人按要求及時上報鄞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落實“四早”( 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早治療)措施,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

二、晨檢制度:在傳染病流行季節,加強晨檢工作。對患傳染病的學生,班主任老師應及時與家長聯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隔離治療,並對已發生傳染病班級的其它學生要在衛生部門指導下進行預防性服藥,如板蘭根、維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認真做好教室、專用教室消毒工作,對發生傳染病的班級和宿舍要重點消毒,勤洗晒衣被並用紫外線消毒車和含氯消毒液噴灑、揩擦消毒。

四、病癒後復課要求:根據不同的傳染病隔離時間來決定隔離期限,隔離時間未到的必須要有醫院傳染病科證明,並由校醫務室複檢後學生才能進教室上課,反之仍作為病未愈不能來校上課。

五、傳染病流行季節,加強這一內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學生勤洗手,及時做好學生的計劃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學生離校一個月以上或外出離本市返回時,應向家長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並要經過醫務人員重新檢查。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待檢疫期滿後方可回班。

六、對患傳染病的學生所在班和與傳染病患者接觸過的學生進行檢疫,隔離、觀察、不串班。檢疫期滿後無症狀者方可解除隔離。

七、工作人員家中及學生家長髮現傳染病人應報告學校領導,採取必要措施。

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範本篇2

一、加強入園前健康檢查。

二、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如飯前便後用肥皂流動水洗手,定期洗澡、理髮剪指(趾)甲,定期換洗衣褲被褥等。

三、定期檢查炊事人員,廚房炊具食品衛生情況,確保飲食衛生。

四、兒童活動室及臥室經常通風換氣,地面桌椅乾淨整齊,消滅四害,為兒童提供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

五、定期為兒童進行健康檢查。

六、認真落實托幼機構的有關各項制度。園所內一旦發生傳染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工作人員、兒童及家長的自我保健意識。

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範本篇3

為了及時有效地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的要求,特制定南金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的設定

園長為我園疫情報告管理第一責任人;副園長為具體負責人;各班班主任為疫情報告人,幼兒園其她教職員工、家長髮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疫情聯絡員提供情況。

二、疫情報告人職責

1、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園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工作;

2、具體負責人負責指導衛生保健工作和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定期對全園幼兒的晨檢、班級幼兒的出勤統計情況進行巡查;

3、各班班主任(疫情報告人)負責全園衛生保健工作,每天兩次對師生做好晨間檢查和全日觀察。晨間檢查時發現傳染病應立即隔離並報告;全日觀察中發現傳染病應立即隔離並報告園領導。凡發現法定傳染病(甲類、乙類、丙類)、新發傳染病和其他相關檔案要求報告的傳染病進行彙總後,向教育局、婦幼保健院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發現需要報告的傳染病時,應立即完整、清晰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並將報告卡送到同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幼兒(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對甲類傳染病和乙類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愛滋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質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在2小時內通知同安區疾控中心疫情報告人員。

5、乙類傳染病(除上述病種外),應在6小時內通過網路直報。

6、丙類及其他要求報告的'傳染病,在24小時內通過網路直報。

7、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幼兒園教職工如發現有傳染病疫情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報告,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

8、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教育局、婦幼保健院、區疾病防控中心報告。

五、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建立幼兒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班主任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記錄排查情況。

1、各班班主任要加強對本班幼兒的觀察詢問,如發現幼兒有發熱、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在幼兒請假時認真登記,並將存在有以上可疑症狀的幼兒及時告知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幼兒因病缺勤情況登記日誌上,傳染病流行時做到因病缺勤人數每天上報,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加強晨檢,由值班教師負責對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做到一看二摸三查四問,瞭解幼兒健康情況,對因漏檢的幼兒,各班教師應及時反饋給保健醫生。

4、如果幼兒在治療後返回幼兒園,教師應主動詢問患病情況和治療情況,如經正規醫療機構確診為患傳染病的幼兒,須查驗治癒證明,並報告給園長,確定無傳染性後方可入園。

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範本篇4

一、幼兒園應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兒園傳染病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幼兒園傳染病預防控制計劃和方案,落實校長負責制及各部門相應職責,規範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確保傳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內實施。

二、嚴格執行傳染病報告制度1、規定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報告程式,保證傳染病發病資訊獲取渠道通暢、及時。

2、幼兒園班主任老師承擔疫情責任報告人,主要負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收集、核實、登記、報告和分析工作。

3、幼兒園發生的各類傳染病應及時填寫報告,在法定傳染病報告時限內上報靖安鄉中心學校、甘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區教育局。

4、建立幼兒園傳染病登記專冊,做好傳染病病例的登記工作。

5、禁止瞞報、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

三、加強幼兒健康情況檢查工作1、開展每日幼兒晨午檢工作,掌握幼兒傳染病發病資訊,及時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檢工作登記專冊,做好每日晨午檢記錄並執行相關工作制度。

2、每週一次由班主任本班幼兒健康情況向全校師生進行通報,並做好記錄。

四、落實消毒隔離措施(1)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應採取及時、有效的隔離措施,並嚴格掌握患病返校幼兒傳染病的隔離期限,同時對密切接觸者加強醫學觀察和必要的干預措施,嚴格控制傳染病在校內傳播。

(2)按照上級要求,健全和執行幼兒園消毒管理制度,實施預防性消毒和傳染病終末消毒工作。

五、教師通過各種途徑對幼兒開展衛生健康教育,普及傳染病預防知識。

六、嚴格幼兒預防接種憑證入學制度,積極實施國家免疫規劃要求,配合衛生院保證幼兒完成各類疫苗預防接種,提高幼兒免疫水平。

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範本篇5

一、保健員負責園內傳染病報告,登記、統計、分析和傳染病管理工作。採取早預防、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等綜合措施。

二、發生傳染病後立即隔離傳染病患者,做好切斷傳播途徑和保護易感兒童工

作。

三、對患兒所在班級進行醫學觀察,在觀察期間不得並班、不升班、不收新幼兒、不轉託幼園。

四、對環境和各種物品做好傳染病終末消毒和醫學觀察期間的消毒工作。

五、配合防疫部門和兒保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疫點處理。

六、患兒臨床痊癒後需持有區或醫院痊癒證明才能返園。

七、離開園三個月以上或離開本市到外省的幼兒需經兒保所重新體檢,合格後才可返園。

八、保護易感兒童在傳染病理性季節加強晨檢及全日觀察採取必要預防措施。如:被動免疫或藥物預防。

九、托幼機構工作人員發生傳染病後應按要求作好傳染病管理。患者患病期間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痊癒後返園工作時,須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允許返園工作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