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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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關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

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和檢查

食品經營者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小食雜店進貨時收取符合規定的“一票通”票據做為進貨憑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食品批發者採取電子化手段對進銷情況進行記錄,實現可追溯。記錄儲存期限為該食品保質期滿後半年,無保質期食品儲存兩年。

二、日常檢查和召回

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範圍內主動召回。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註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三、消費者投訴處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得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資訊公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五、日常衛生管理

1.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汙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汙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汙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果殼、紙屑,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倒垃圾;經營場所每天最少清掃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掃,保持地面、門窗、牆壁、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不積蜘蛛網。

3.食品存放整齊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得與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4.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塵、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5.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禁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並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消毒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人員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

5.從業人員在經營場所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活動。

七、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兩份,一份交許可機關留存,一份由經營者張貼懸掛於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檔案。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檔案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貼上、電子文件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儲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後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範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後,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範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髮、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菸、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採購、儲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資訊記錄歸檔,並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裝置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3、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5、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式和操作規範。

6、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採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1、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裝置、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生要求。 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 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 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 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2、採購

應建立食品採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採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採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檔案,並存檔備案。採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誌。

3、運輸

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於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採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汙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採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並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並做好標識; 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4、銷售

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佈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裝置。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櫃)、冷凍(庫)櫃等設施裝置。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裝置。照明裝置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裝置。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裝置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複清洗和消毒的.材質製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櫃)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籤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溼度規定應及時採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併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後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燬,並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5、裝置與工具衛生要求

加工用裝置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於保證食品衛生、易於清洗消毒、易於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汙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汙染的物質滯留於裝置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裝置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裝置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汙垢等的聚積。 裝置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汙染。 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場所及設施裝置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建立加工操作裝置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裝置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裝置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6、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7、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8、用化學消毒的裝置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裝置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汙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12、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13、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公司嚴禁採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汙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籤、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2、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籤是否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3、採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注意生產日期或儲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採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的禁止採購的不合格食品。

4、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

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採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

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定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定。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有專門的食品庫房儲存食品,庫房周圍保證無汙染源。食品貯存場所應當防止食品汙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蟲、防塵等設施。庫房內的溫度、溼度應符合原輔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成品、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應分開貯存,整齊放置,防止交叉汙染。食品存放隔牆、離地距離均應在10釐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各類食品要按品種分開存放。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範圍要求。

6、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7、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範圍要求。

8、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9、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10、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廢棄物處置制度

1、與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服務企業簽訂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經營協議。

2、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4、禁止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5、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裝置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洩漏、撒落;

6、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7、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

8、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並定期向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報告。

9、發現餐飲服務環節違法違規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應第一時間向當地餐飲監督部門及環保部門舉報。

10、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的處置管理,並對處置行為負責。

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定期檢查所經營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發現不合格食品,要及時退市。對保質期不足一個月的食品,每週檢查一次;對保質期不足一週的食品,每日檢查一次。

設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專區,及時將不合格食品及有關部門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專區以待處理。

設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記臺帳,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如實記錄,對過期食品不得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要與上級批發商之間履行交接手續,由批發商或者生產者在退市登記臺帳中填寫有關內容並簽字。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報告。

3、保護現場,保留樣品。(立即停止銷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操作間。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留樣,以便有關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據)。

4. 負責組織將病人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病人的生命安全;並採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5、如實反映情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局執法人員到達後立即提取42小時的留樣並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進行調查;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6、事後應根據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消毒處理。

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銷售票據。並且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資訊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