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集合15篇)

才智咖 人氣:8.29K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宿舍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宿舍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宿舍管理制度1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裝置和各種傢俱。

(二) 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 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30時為原則,23:30時熄燈後,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檯燈。

(四) 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五) 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六) 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並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 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九) 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 凡外出員工必須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應拒絕任何人進入宿舍,因加班而遲歸的除外。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並於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 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 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 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 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 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 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 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 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 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宿舍管理制度2

一、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工作原則,一視同仁。

二、要關心、愛護、體貼學生,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做到不怕髒、不怕累、不怕麻煩。

三、堅守崗位,熟悉業務,不擅離職守,上班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四、堅決執行學校和上級部門領導的指示,認真完成上級佈置的工作任務。

五、要指導學生積極做好宿舍衛生、安全、紀律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務工作,勤檢查、勤評比、勤教育,做到管理育人。

六、管理人員做到值班室24小時有人值守。

七、管理員在每天上、放學時,學生進出宿舍大門高峰時,要站立在大門口維持秩序。

八、定期做好宿舍本樓層的水、電、床鋪、門窗玻璃等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對出現需要維修的水、電、木工等現象,應將反映情況詳細記錄,並及時報送總務處進行維修。

九、對進入宿舍的外來人員和持請假條進入宿舍的請假學生按要求做好登記記錄。

十、保管好宿舍大門和各宿舍的鑰匙,在上級檢查時能夠及時開關門。 十一、每天檢查各宿舍的衛生情況,並進行量化打分,把打分情況做好記錄,一式兩份,一份交宿管辦,一份留底,每週一彙總,以作為文明宿舍評比的依據。

十二、在週一至週五早6:00—6:40、中12:00-14:30、晚9:25-10:20,及時開關宿舍樓層的大門,週五下午把本樓層的衛生打掃乾淨、窗戶關嚴、廁所及水房衝淨,水龍頭擰緊。

十三、每週一上午8點—9點,對各宿舍嚴格檢查管制刀具,下午以書面形式把結果報宿管辦,無事報平安。

十四、搞好“三防”(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經常巡查本樓層的安全,遇到偶然、突發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須妥善處置,並及時向宿管辦、帶班校長及值班人員報告。

十五、每學期初協同宿舍管理辦公室調整好學生宿舍。建立學生入住登記花名冊及分配學生宿舍工作,張貼各個房間學生住宿名單。

十六、按照“宿舍管理人員量化細化評比制度”去做,並參加評比。

宿舍管理制度3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著“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稽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xxx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床,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床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床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菸、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為。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範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裡,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的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衛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裝置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稽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

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衛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衛生平均成績建立資料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 寢室衛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衛生專案為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衛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床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宿舍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裝置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絡維修並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宿舍管理制度5

1、地面:清潔,無痰跡、積水、汙跡、果殼、廢物等,無雜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乾淨,禁止水衝.

2、門窗、牆壁:室內牆壁、天花板、燈管無灰塵、蜘蛛網、汙損,牆壁整潔無塗畫;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貼物,牆壁無汙跡。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歸類擺放,整齊統一。小物品收放整齊,床下鞋子擺放整齊,鞋跟向外成一線,床下無雜物亂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疊放整齊(統一為方塊型)統一放在一頭;枕頭下面不要放雜物,放在床頭,方向一致;床單幹淨、平整,蚊帳掛起,整齊,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乾淨,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體效果:整體效果良好,室內乾淨、整潔、美觀、舒適,,物品擺放整齊。

以上宿舍衛生標準,由各宿舍長負責帶領本宿舍成員嚴格執行。衛生委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對於不合格的宿舍進行記錄並通報該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師將進行不定時檢查,如發現不合格寢室,按照相關班規進行處罰。

宿舍管理制度6

前言

為了員工宿舍能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使員工下班能獲得充分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員工申請入住宿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長期在辦事處的;

2、申請人平均每月出差不少於16天的;

3、申請人是被公司人才引進的;

4、申請人在本公司工作年滿3年以上者(包含3年);

5、申請人被評過公司年度優秀員工者;

6、申請人為公司特殊情況人員。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入住公司宿舍:

1、申請人患有傳染病;

2、申請人有不良嗜好;

第三條 員工入住宿舍收費情況說明:

1、901室,面積約11平方,560元/2人

2、902室,面積約11平方,520元/2人

3、903室,面積約18平方,640元/4人

4、904室,面積約10平方,480元/2人

5、905室,面積約7平方,240元/2人

6、906室,面積約7平方,240元/1人

7、907室,面積約24平方,680元/4人

(1)、工程人員長期呆在辦事處的,回來開會及培訓人員;平均每月出差不少於16天的;免費入住。

(2)、一個月出差少於16天的,按照考勤出差天數,收取相應的費用。

(3)、房租費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繳納。(其中房租費裡面包含水費、電費、公攤電梯費、網路費、物業管理費;每個人使用水電費的標準為:夏季40元;冬季20元,超過的由大家平分)

(4)、長期住宿的員工棉被需自理。

第四條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等)時,其對宿舍的使用終止,應於離職起三日內遷離宿舍。

第五條 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由長期住宿舍的員工負責監督管理,其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宿舍水、電的管理;

2、負責監督宿舍的衛生;

3、維持宿舍秩序處理宿舍管理中的違規事件。

4、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第六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義務,未經行政部統一不得隨意改造或調換宿舍;

第七條 行政部定期檢查宿舍衛生,員工不得逃避檢查,並須聽從有關安排。

第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裝置(如網線、玻璃、衛浴裝置、燈、門窗、床鋪、空調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員工發現宿舍水、電出現問題應及時向行政部報修。

第九條 住宿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服從人力資源部的安排與監督;

2、室內禁止使用電飯煲、電熱杯、電爐、熱得快等電器,禁止一切形式的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行為;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藥、管制刀具、煤油爐、汽油等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後須摺疊整齊;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擺放整齊;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宿舍窗臺上不得晾晒衣物;

7、電視、收音機的聲音不得過大,以免打擾他人的休息和工作。

8、夜間原則上最遲應於23時就寢,每日23時後不得有影響他們睡眠的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借宿;

10、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由各自負責;

11、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2、員工不得在陽臺上漱口或往樓下倒水,汙穢物、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3、各房間的衛生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4、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水器不用的情況下,拔掉電源;

16、夏天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於26度,冬天不得高於20度,遙控器放置明顯處。

17、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18、住宿人員須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不得在浴室和洗漱間傾倒飯菜。

第十條 違反本制度第九條各款規定者,後勤部分將視情節對其處以一定罰款,並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並由人力資源部視情況處罰:

1、不服從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鬥毆及酗酒者;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4、擅自與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偷竊他們財物者。

第十二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物品,應經宿舍管理員檢查,方可離開。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並有修改權和廢止權。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執行。本規定自七月起初步實施。

宿舍管理制度7

為加強醫院員工宿舍安全,規範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一、住宿人員要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互相幫助,互相理解,求同存異,和睦相處,禮貌待人。

二、宿舍內的清潔工作由寢室長安排輪流打掃,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經常保持房間的整潔。

三、住宿人員每晚11點必須回寢室休息(醫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當晚不能回寢室的,必須向科室負責人請假,並向寢室長報告去向(寢室長不在時向宿舍管理員報告)。

四、住宿人員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確有特殊原因的,報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可入住。

五、宿舍內不得參與涉及黃、賭、毒等活動,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當行為;宿舍內禁止飼養寵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電安全: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禁止做飯,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插線板要遠離棉織物等易燃品,人離開時要拔掉電器插頭;使用燃氣熱水器時要保特室內通風。

七、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厲行節約,愛護公物,出門時關好門窗(房內無人時要將門反鎖)。

八、宿舍涉及原有裝置設施的正常維修經寢室長報告宿舍管理員後,由總務處負責維修,非正常維修費用由住宿人員負責。

九、自覺交納應分攤的水電氣等項費用,積極支援寢室長的工作。

十、員工離職時,應於離職3日內向院辦申報退宿,結清應分攤的費用並交還鑰匙後方可遷離,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醫院強制遷出。

十一、醫院保衛科將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罰款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宿舍管理制度8

1、(1)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2、宿舍作息時間早6:50起床,7:10離寢。中午無特殊情況不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為上課時間。晚上20:10就寢。

3、學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寢室。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寢室,要到門衛室進行登記。

4、

(1)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待衛生小組檢查合格後方可鎖門離開,並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2)寢室鑰匙在副校長值班室。

(3)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

(4)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5)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6)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8)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電褥子、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9)嚴格遵(文章轉自實用文件頻道_09)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後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0)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譁、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1)宿舍內禁止進行娛樂活動。

(12)宿舍內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將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內務規範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水杯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宿舍管理制度9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僱請民工,受僱民工務必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專案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僱民工在上崗前務必由僱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僱請民工的單位務必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僱民工務必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務必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務必在群眾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務必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務必持續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嚴禁亂丟菸頭;

8、民工要聽從僱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築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群眾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務必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貼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於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於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於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須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菸頭並設定吸菸灰桶收集菸頭。

宿舍管理制度10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 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 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 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登出,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 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床.

⑸ 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責任.

⑹ 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 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

⑻ 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丟擲窗外.

⑼ 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⑽ 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損壞床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違者罰款處理.

⑾ 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汙染和環境保護.

⑿ 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床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⒀ 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 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後外來人員必須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 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⒃ 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品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 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具、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 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⒆ 將社會公德,宿舍裡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僱.

⒇ 保持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 119 匪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3. 員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 嚴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雜物,保障通道暢通.

⑵ 人人知道消防滅火器的位置,嚴禁隨意挪放.

⑶ 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 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⑸ 嚴禁宿舍員工做飯,並使用明火照明.

⑹ 人人做到人走燈關.

⑺ 工程部定期維修、保養宿舍電源開關裝置.

⑻ 宿舍管理人員每隔3小時,檢視一次宿舍情況.

宿舍管理制度11

1、禁止在宿舍記憶體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鍊、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2、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10倍罰款並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20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宿舍管理制度12

1、尊敬師長,舉止文明,服從管理,嚴守時間。在宿舍做到“三輕”即:動作輕、說話輕、開關門輕,不做與休息無關的事,不影響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紳士風度,女生講淑女風範。

2、值班室要嚴格把好入門關,非睡覺時間嚴格控制學生進入宿舍(特殊情況有班主任批條或校醫證明),進入公寓一律要問明情況, 詳細登記。嚴禁在校外住宿,不準留宿他人(含家長),兩睡期間嚴禁異性人員進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覺,不準串宿舍、合鋪或隨意調換床位。

3、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控制與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同學生病、摔傷、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電停水、學生鬥毆、物品丟失等情況都要及時及時處理報告。做到9不準:

1)不準學生帶刀、剪刀、鉗、錘、鋸、繩子等制傷性工具到宿舍。

2)不準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準學生帶手機等貴重物品、現金、不健康書籍進宿舍。

4)不亂串房間,不準下棋打牌,不準將球類帶到宿舍,嚴禁吃帶零食。

5)不準師生私接電源,使用家用電器,動用、安裝、拆卸、破壞各種電設施。

6)不準私自開空調,不準師生進入配電間,不準學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準學生攀爬樓梯扶手,不準學生跳躍樓梯臺階,私自上頂樓。

8)不準翻越陽臺、窗戶防護網和護欄,不準學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裝紗窗。

9)不準私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準學生追逐打鬧或開不正當玩笑。

4、節約用電、用水,努力養成節約的好習慣。愛護學校公物,不在牆壁上亂

塗亂畫,無意損壞公物要及時上報並自覺規定價格賠償,有意損壞公物除紀律處罰外還要加倍賠償。

河南巨集力學校國中生活處

宿舍管理制度13

(一)住宿須知

1、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經員工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探訪時間:8:00時至22:00時。

8、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9、離館退床時,必須到庫房辦理手續,退回賓館所發的一切物品,遺失則照價賠償。

(二)宿舍房內衛生管理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1、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

2、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3、各人床鋪應擺放整齊。

4、辦公室每週檢查、評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會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學生宿舍紀律

1、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準私自配房間鑰匙。

2、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學院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床,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學生宿舍每晚23:00關大門,23:30熄燈,星期五、六及節日延長1小時。宿舍大門關閉後,晚歸者須憑證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和打架鬥毆。

1、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裡大聲喧譁與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

2、不準在宿舍門口、樓道亂放物品與踢球。

二、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履行登記手續,禁止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宿舍內留宿異性及進行經商活動。

3、在正常作息時間以外進出宿舍的學生,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出示學生證和有關證明,並主動接受管理人員的查詢。

4、不準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5、注意防火。嚴禁在宿舍內生火煮飯、點蠟燭、焚燒紙物或燃放鞭炮,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熱器具。

6、提高防盜意識。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和房門鑰匙,數量較大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外出時關好門窗,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

7、不準高空拋物,危害他人安全。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

1、保持環境衛生,禁止亂寫、亂貼,保持學生宿舍的整潔、清新與舒適。

2、講衛生、愛清潔。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亂倒髒水飯菜,不準隨地吐痰及往牆上蹬腳印,不準在傢俱上塗寫刻劃,不準從宿舍樓向外面摔砸瓶子或雜物,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和隨意亂丟菸頭。

3、室內用具要擺放整齊、衛生要自覺清掃。髒物垃圾須倒入樓道內固定桶裡,不得隨意掃入樓道。

4、各宿舍對室外衛生責任區要實行包乾負責。

5、自覺接受衛生檢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四、學生宿舍物資裝置管理

1、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準將寢室內的傢俱與裝置搬動、調換或拆作它用。

2、愛護公物。發現門鎖失靈、水管破裂、水籠頭失控、下水道堵塞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新生入住學生宿舍使用傢俱及房間設施時,需與學院後勤簽訂住宿協議,按照清單接收本室的財產數量和質量(新或舊)。以後學生對傢俱及房間設施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有關維修費用由責任者承擔,丟失傢俱裝置要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從嚴處理。

五、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1、學生宿舍用電實行“限額管理、超用收費”制度以及用水原則,具體標準如下:

(1)公寓宿舍以每個宿舍每月18度電的限額指標分配到各宿舍。超過部分,按供電部門制訂的標準收費。所有學生宿舍每年按10個月(即2、8月除外,下同)計算指標。

(2)所有公寓的學生使用自來水實行按時按點供應原則。公用水房嚴禁長流水,做到隨手關水,學生洗衣服不得同時開啟多個水龍頭,一經發現,對其批評教育,如勸告無效將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

2、逾期不繳納電費的宿舍,宿舍將自動停電,直至該宿舍履行交費手續為止。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源、電源及任意拆卸、調換和破壞水電設施者,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額免費使用的權利,實行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並報學院予以處理。

3、嚴禁在宿舍裡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熱杯、電水壺、電飯煲、電熨斗、電熱毯、等電器,嚴禁擅自啟用消防水,違者,除沒收電器、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外,並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為節約用電,防止事故發生,嚴禁在室內外的電線、燈頭、開關、插座等電器裝置上拴掛物品,嚴禁擅自在宿舍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並要做到人離電源關,包括關掉燈、收音機、充電器、復讀機、電腦等學習必用電器的電源。

5、由於夏季天氣較熱,學生公寓將給予24小時供電,學生公寓實行自覺關燈制度,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報系、院處理。

6、宿舍內飲用桶裝水,其費用由入住人員共同負擔。

六、宿舍來訪制度

1、來訪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

2、來訪人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在來登記表上如實填寫。

3、來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非探訪地段。

4、來訪時間:8:00至22:00。

七、寒暑假學生留校住宿規定

1、寒暑假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請在規定放假時間前一週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以便管理。

2、家住本市的同學原則上寒暑假不予留校住宿,確實需要住宿的,需由家人或其直系親屬開具證明。

3、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作息時間裡,憑學生證出入宿舍。

4、從安全出發,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在一棟宿舍樓住宿的原則。其餘宿舍樓由宿管部門採取封樓的辦法進行管理,封樓後,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需本人書面申請,經樓棟管理員核實簽字後方可由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5、學生寒暑假留校住宿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八、住宿學生離校管理

1、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宿管部門,宿管部門做出驗收傢俱的時間安排,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還手續。

2、畢業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後的三天時間裡辦理完離校手續。

3、畢業生個人使用的宿舍傢俱裝置,待有關人員按清單檢查驗收完好無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如有丟失損壞,按採購價格酌情予以賠償。

4、學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後,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裡即視作違規住宿,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5、先離校學生交還的傢俱裝置,經查驗後由後走的室友負責保管。

6、禁止在員工宿舍範圍內燃放煙花鞭炮。

7、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

九、集體宿舍出入規定

1、未經批准的外來人員或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大院。

2、進入宿舍大院的人員、車輛必須出示有效證件,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

3、帶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門的員工須自覺接受管理員的檢查。

4、凡外出的員工必須在22時前回宿舍。

5、來訪者,需憑證登記,經驗證核實後方可進入。

宿舍管理制度14

一、宿舍員工的進出登記。

二、宿舍用品的申購與驗收。

三、宿舍內電器用品的檢查與維護。

四、宿舍水、電錶的記錄與統計。

五、宿舍環境衛生清潔的檢查與維護。

六、宿舍區康樂設施的維護。

七、員工在宿舍中遇到的問題應幫助解決。

宿舍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給公司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住宿環境,同時提高公司宿舍的使用效益,優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提供給員工居住,並由公司統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負責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並指定人員作為宿舍管理員。

第二章 分配物件及申請流程

第三條 公司宿舍分配物件:

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申請宿舍的流程:申請人填寫《員工宿舍分配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批總經理審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條 申請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後,到行政部領取鑰匙並於7天內入住,逾期未入住視為棄權。

第三章 宿舍管理

第六條 公司宿舍定位為單身宿舍,限一人一床位,住宿人員未經行政部主管書面許可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不允許擅自帶入外來人員,若因外來人員過錯引發任何賠償事項,帶入外來人員的員工應負連帶責任,公司有權視情況向其追償。

第七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時,應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後隨即遷出宿舍。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宿舍內的公司財產物品,調換房間必須到行政部申請。

第九條 宿舍的水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由入住人員按單套入住人數平攤繳納。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長組織收取費用及繳費工作。員工拒絕繳納應繳費用的,公司有權直接在該員工工資中予以扣除。

第十條 宿舍內提供的熱水器、空調、洗衣機、電視機等裝置在交房時已確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員工故意損毀傢俱、設施的,由員工個人賠償,若不能查出是誰損壞的,由所住宿舍人員平攤維修費。

第十一條 房租費用由員工平攤,公司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公司按月給予員工住房補貼:試用期員工300元;轉正員工500-1000元具體按轉正級別補貼(不住不補貼)。

第十二條 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衛生,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裝置和各種傢俱。

(二)宿舍的清潔工作由宿舍長制訂計劃,每天安排值日人員輪流打掃,並在值日表上簽名確認,以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

(三)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四)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五)宿舍內不得出現任何違反國家及相關部門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入住人員離開宿舍時,務必關窗鎖門,關閉所有用電裝置。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行政部將給予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若涉及違法行為,公司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當發生以下情形時,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①因入住員工或外來人員的過錯(如未及時報告更換門鎖或傢俱、電器、地板溼滑等人為因素),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②因員工在宿舍發生違法行為,導致任何賠償責任的;

③因入室盜竊、員工財物遺失等,導致財產損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過錯導致賠償責任的情形。

第十五條 為有效執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員,須通過互相推選,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日常自治、安全、衛生、紀律等管理,宿舍長應到行政部進行登記,並保持與行政部的溝通。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謹慎對待、妥善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請及時報告行政部及公安機關。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本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及公司《員工守則》的附件,適用人員應遵照實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於釋出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