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管理制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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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管理制度(精選8篇)

裝置管理制度1

一、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裝置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裝置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

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裝置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裝置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裝置型別,並按照裝置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裝置劃分為:重要裝置、主要裝置、一般裝置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裝置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裝置,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裝置,廠(礦)要負責在裝置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並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裝置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後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通過群眾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並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裝置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廠(礦)批准執行。缺陷消除後臨時規程作廢。

裝置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裝置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裝置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引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2.裝置交接使用的規定,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裝置,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裝置執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裝置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執行引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裝置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5.裝置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安全保護裝置等;

6.裝置執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裝置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裝置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2.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4.裝置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引數、週期(時間)、檢查人等;

5.執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裝置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

1.新裝置投入使用前,要由廠(礦)專業主管領導佈置貫徹執行裝置使用、維護規程,規程要發放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巡檢人員人手一冊,並做到堆積不離崗。

2.生產單位要組織裝置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裝置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3.裝置操作人員須經廠級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4.生產單位每週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領導及裝置管理人員,每月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核。

二、裝置管理內容

裝置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裝置按裝置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裝置和非完好裝置,並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裝置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裝置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裝置綜合完好率指標,並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裝置潤滑管理

(一)對裝置潤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裝置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裝置潤滑工作。

2.每臺裝置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並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裝置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裝置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裝置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潤滑“五定”圖表的制訂、執行和修改。

1.廠礦生產裝置潤滑“五定”圖表必‘須逐臺製訂,和使用維護規程同時發至崗位。

2.裝置潤滑“五定”圖表的內容是:

定點:規定潤滑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

定質:規定每個加油點潤滑油脂牌號;

定時:規定加、換油時間;

定量:規定每次加、換油數量;

定人:規定每個加、換油點的負責人。

3.崗位操作及維護人員要認真執行裝置潤滑“五定”圖表規定,並做好執行記錄。

4.潤滑專業人員要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潤滑“五定”圖表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隨時注意裝置各部潤滑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三)潤滑油脂的分析化驗管理。

裝置運轉過程中,由於受到機件本身及外界灰塵、水份、溫度等因素的影響,使潤滑油脂變質,為保證潤滑油的質量,需定期進行過濾分析和化驗工作,對不同裝置規定不同的取樣化驗時間。經化驗後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時要及時更換潤滑油脂。各廠礦對裝置潤滑油必須做到油具清潔,油路暢通。

(四)裝置潤滑新技術的應用與油品更新管理。

1.廠礦對生產裝置潤滑油跑、冒、滴、漏情況,要組織研究攻關,逐步解決。

2.油品的更新換代要列入廠礦的年度裝置工作計劃中,並經過試驗,保證安全方可加以實施,油品更新前必須對油具、油箱、管路進行清洗。

裝置缺陷的處理

1.裝置發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日誌中詳細記錄。

2.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裝置缺陷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注意缺陷發展。

3.未能及時排除的裝置缺陷,必須在每天生產排程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4.在安排處理每項缺陷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缺陷擴大。

裝置執行動態管理

裝置執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牢牢掌握住裝置的執行情況,依據裝置執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統的裝置巡檢標準。

各廠礦要對每臺裝置,依據其結構和執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裝置的具體執行特點,對裝置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為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二)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裝置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裝置的巡檢任務。各廠礦都要根據裝置的多少和複雜程度,確定設定專職巡檢工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工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裝置執行動態。

(三)資訊傳遞與反饋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裝置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排程,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裝置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資訊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並列出當日重點問題向廠礦機動科傳遞。

機動科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帳之外,還應及時輸入計算機,便於上級大公司機動部門的綜合管理。

(四)動態資料的應用

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專案,納入檢修計劃。

巡檢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廠礦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重要裝置的重大缺陷,由廠級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五)裝置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

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裝置薄弱環節:

1.執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執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裝置、部位;

3.執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裝置);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裝置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裝置。

(六)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各大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裝置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專案,提出改進方案;

廠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裝置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作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裝置檔案。

裝置管理制度2

1、要規範裝置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籤,資產編號統一,每學期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裝置應科學分類,根據裝置不同型別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放並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裝置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校電教裝置只能用於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它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裝置接收、散佈、錄放謠言,小道訊息或淫穢錄音、錄影。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並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裝置,並作好保養。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裝置效能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對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於非教育活動而致裝置損壞丟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於因不熟悉效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裝置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裝置,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鑑定,並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後,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裝置存放處的安全防範,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防火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彙報裝置管理和使用情況,並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裝置。

裝置管理制度3

一、總則

本制度規定了裝置巡迴點檢的管理組織及工作內容等;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工藝線上的生產裝置管理;

二、管理組織

1、根據本公司裝置巡迴點檢的實際需要,建立以崗位人員為基礎,工段技術人員為關鍵,裝置管理部門巡迴點檢為督促檢查的三級管理網路。

2、生產裝置由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工段應建立健全定人定機制度。崗位操作人員堅持不離裝置,裝置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靈,把本崗位的裝置維護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或報告相關人員及時排除。

3、工段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要掌握好本工段裝置的執行情況,檢查各崗位工人對裝置的點檢及維護情況,隨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4、裝置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對全生產工藝線上的線上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不定期對主機裝置進行巡迴點檢,以便掌握全線裝置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工段,班組的裝置巡迴點檢工作,以達到生產裝置安全、高效運轉。並做好巡迴點檢記錄及問題處理記載,巡迴記錄要儲存齊全。

三、點檢的工作內容

1、裝置管理部門

⑴由裝置主管組織,各工段裝置段長或技術人員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月一次,對生產主機裝置定期點檢。

⑶點檢內容:

a、檢查各單位貫徹執行有關裝置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b、檢查日常點檢和巡迴點檢記錄。

c、檢查主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

d、對異常情況的裝置組織監測和提出解決措施。

2、工段級點檢:

⑴由工段裝置段長主持,技術人員班組長參加。

⑵點檢週期:每週一次。

⑶點檢內容:

a、按點檢標準書規定的專案進行,監督並複核崗位與維修班組的日常點檢記錄。

b、檢查主要裝置和重要裝置的執行情況和技術狀態,發現裝置異常,損壞和磨損情況應做好記錄以便確定修理部位,更換零件,修理的種類和時間,以此安排維修計劃。

c、檢修裝置測試、維護情況和裝置環境衛生。

⑷檢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對重要的裝置定期用檢查工具和儀器進行檢查、測定,做好記錄,便於準確掌握裝置的技術狀態。

3、班組崗位點檢:

⑴崗位點檢由崗位操作人員進行。

⑵點檢週期: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崗位點檢標準”規定的週期進行,負責點檢分管範圍的全部裝置。

⑶點檢內容:

a、裝置執行中的異音、震動。

b、潤滑系統工作情況(油溫、油壓、油位、冷卻水等)。

c、運轉件是否移位、竄位等。

d、目測部件是否開裂、變形、開焊。

e、裝置地腳螺栓、緊固螺栓是否鬆動。

f、檢查裝置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

g、檢查安全保護裝置。

h、檢查裝置跑、冒、滴、漏等現象。

i、變電站及各電氣控制等專業電氣裝置按裝置規定內容進行。

⑷點檢方法:

運用眼看、手摸、耳聽、鼻嗅等方法,結合裝置的儀表和訊號標誌。

四、考核

1、結合工段經濟考核責任制,納入工段考核。

2、對點檢工作不負責而造成不該發生的裝置事故,要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並按事故大小酌情處理。

附則:

1、各級點檢工作記錄,應記載在點檢標準書上,並存檔備查(填寫時一式兩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裝置管理部門一份)。

2、執行中崗位點檢也應使用點檢標準書,並簽名,對於執行中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做詳細記錄。

3、對於點檢中不能檢視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機後進行定查。

4、制定點檢考核細則。

裝置管理制度4

一、裝置基礎技術管理制度

加強裝置技術管理,為裝置管理提供管理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裝置的技術基礎管理主要包括裝置標準化、裝置管理定額、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臺帳圖紙資料等工作。

二、裝置標準

1.裝置標準包括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維護、檢修和報廢等環節,我廠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裝置技術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裝置操作規程、裝置維護保養規程裝置檢修規程、裝置製造工藝規程以及相應的安全技術等規程。裝置管理標準,應根據裝置管理工作內容制定工作程式,並根據各級責任制,制定相應的工作標準。我廠制定標準時,應該認真總結我廠工人,技術人員的實踐與吸收國內先進經驗相結合,經過充分討論,最後交厂部批准頒發實施。

三 裝置管理定額

1.裝置管理定額主要有裝置裝置檢修週期定額、檢修工期定額、檢修工時定額、維修費用定額,流動資金定額和備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貯備定額。我廠應保持定額的嚴肅性,定額的制定和修改需嚴格執行有關審批程式。

2.我廠應建設執行定額和嚴格考核定額標準制度。對執行結果應有記載並定期進行綜合分析。

四 裝置技術檔案

1.裝置技術動力科要有全廠主要裝置的技術的檔案,車間要有本車間全部的裝置技術檔案。裝置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目錄

(2)安裝使用說明書。裝置製造合格證及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書、裝置除錯記錄等。

(3)裝置履歷卡片。裝置編號、名稱、主要規格、安裝地點、投產日期、附屬裝置的名稱與規格、操作執行條件、裝置變動記錄等。

(4)裝置結構及易損件圖紙。

(5)裝置執行時間累計。

(6)裝置檢修、試驗與鑑定記錄。

(7)歷年裝置缺陷及裝置事故記錄。

(8)裝置評級記錄。

(9)裝置潤滑記錄。

2.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等專案投產後,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應歸入裝置技術檔案。

3.技術檔案必須齊全、整潔、規格化,及時整理填寫。

五 裝置技術臺帳

1.裝置維修車間應健全全廠裝置技術臺帳。裝置技術臺帳是全廠裝置的綜合技術資料,主要包括以下技術內容:

(1) 裝置主要技術狀況彙總表(裝置完好率,洩漏率和主要裝置缺陷)。

(2) 主要裝置運轉狀況彙總表(裝置運轉時間、停機時間<計劃檢修停機、事故停機、備用停機、停機待料>)。

(3) 裝置檢修狀況彙總表(大修專案、實際完成專案、計劃外專案、計劃檢修工時、維修費用支出等)。

(4) 裝置事故彙總表(事故次數、停機累計時間、停機損失等)。

(5) 備品配件、材料消耗彙總表。

(6) 主要裝置技術革新成果彙總表。

2.裝置維修車間應設專人負責裝置技術臺帳的彙總工作,並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報裝置動力工作季報。

六 圖紙資料保管

1.廠生產部負責保管和供應全廠裝置的圖紙。

2.維修車間負責保管複製和供應全廠裝置備品配件的圖紙。

3.裝置遷移,調撥時,其檔案 均應隨裝置調出,裝置報廢后檔案致於廠生產部存查。

4.基礎建設、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專案的裝置投產後,其竣工圖紙交 廠生產部保管。安裝試車記錄、說明書檢驗證、遮蔽工程、試驗記錄等技術檔案由維修車間或裝置所在車間保管。

5.維修車間還應複製鍋爐、壓力容器的有關圖紙、建立定期檢驗記錄。

裝置管理制度5

1.所有裝置執行定人定機,操作者必須瞭解裝置的結構、效能、潤滑及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正確使用裝置,保養裝置。

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故障,立即停車檢查報告,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知檢修。

3.操作者應認真按三級保養要求保養裝置:

(1)整齊: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線路、管道完整;

(2)清潔:裝置內外清潔,各滑動面和絲槓等處無油汙,無碰傷,無劃痕;

(3)潤滑:按時加油、換油、油質符合要求,油壺、油槍、油杯齊全,油氈、油線、油杯清潔,油路暢通;

4.愛護裝置,不得任意拆卸機床的零部件,機床床身、導軌及滑動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時,禁止猛擊機床,不運轉時,要關閉電機。工作完畢後,應切斷電源,關閉照明燈。

5.裝置的維修人員(電工、機修)應經常巡視、負責監督裝置的合理使用,有權提出意見,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使用。

6.在生產和實習工作中如果發生裝置或人員事故,首先應切斷電源,保持裝置現狀(如果有人員傷害情況發生,應即時對傷員進行相關處理或送醫院治療。相關處理辦法見工傷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心領導、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責任鑑定。

裝置管理制度6

1目的和範圍

為了加強公司系統電力建設施工企業施工機械裝置的管理和安全監督工作,提高企業技術裝備和施工機械化水平,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工程質量,提高綜合經濟效益和預防施工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系統電力建設施工企業施工機械裝置購置、租賃、安裝、拆卸、檢修、改造、使用和報廢全過程的管理工作,應當遵守本規定。公司系統非電力建設施工企業參照執行。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透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國務院國發[1987]68號文<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裝置管理條例>

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國務院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92令<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國家建設部166號令<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70令<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電力工業部電建[1996]381號文<電力建設施工機械裝置管理規定>

3總則

3、1企業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正確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規章制度;以科學管理方法進行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費用核算;適時更新改造,到達使裝置技術狀態好、安全運轉、使用壽命長、消耗低、利用率和生產效率高的目的。

3、2上海電建公司下屬各單位應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設定裝置管理部門和崗位,配備安全、技術、資料資訊、資產管理等崗位,以適應管理職能的要求,負責企業裝置管理的工作。

3、3各級裝置管理機構的.裝置管理人員應經培訓合格後上崗,其中專業技術人員應占總人數的50%以上。

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機械裝置是指企業構成固定資產的起重機械、施工機械、運輸裝置、生產維修和測試裝置(以下簡稱裝置)。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耐用期限超過一年;

2)單機原值超過2000元人民幣;

3)能獨立發揮功能作用。

4基礎管理

4、1凡屬於固定資產的裝置,務必從所購或調入之日起,按行業規定的編號規則,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檔。且每年年終要組織對裝置進行清查,發現帳物不相符時要查明原因,追查職責,報上級批准後,會同財務部門辦理盤虧(盤盈)手續。

4、2企業應制訂本企業的起重機械原始記錄、檢查表、統計報表、機械和相關人員臺賬、機械合同等標準資料格式,並對相關基礎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存檔。建立企業施工機械總檯賬和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並實施動態管理。

4、3裝置管理部門應會同企業有關部門編制企業技術裝備規劃,並負責編制和參與審定機械裝置購置計劃,負責企業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資質認證工作。

4、4裝置管理部門應負責或參與編制重要調裝置和起重機械裝置的選型、購置、大修、改造、報廢、租賃等方面的安全及技術經濟論證方案,組織對重要裝置和起重機械裝置的技術檢測和鑑定工作;辦理起重機械裝置使用登記手續和報廢登出手續。

4、5裝置管理部門應負責為施工專案部配置、租賃起重機械等裝置,並組織運輸、試驗、驗收,確認滿足施工要求。

4、6裝置管理部門應負責組織對新型或進口裝置的相關技術、先進管理經驗及方法的引進消化和推廣工作。

4、7裝置管理部門應負責對各施工專案部和裝置使用單位下達的技術經濟指標的完成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彙總,並組織評價、考核和獎罰。

4、8自制非標裝置或對原裝置進行技術改造,應事先進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設計或改造方案,由企業裝置管理部門審查,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實施。自制或改造後的裝置,要檢驗合格,進行工業性試用,實際作業達500小時以上再組織進行鑑定,鑑定合格後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國家已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4、9上海電建公司下屬各單位向外轉讓裝置,應根據其價值按有關規定上報審批。上海電建公司根據需要,在公司內部調配裝置時,調出單位應保證調出裝置完好,不許拆換原機零部件,並將原機附件、備件、工具及資料檔案等一齊移交。

4、10裝置報廢應事先進行經濟分析和嚴格的技術鑑定,屬於下列狀況之一者,可予報廢:

1)裝置磨損嚴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雖經大修但不能到達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修理費用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到達安全技術規範等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或者報廢條件,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或汙染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4)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

5)非標準專用裝置,因任務變更,本企業不適用,其他企業也不適用的。

4、11裝置報廢應填寫裝置報廢審批表,經企業裝置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分別進行技術、財務審定,企業領導簽章,根據裝置價值按規定上報審批。

裝置一經報廢,嚴禁繼續使用,也不得轉讓或出租。

5施工企業本部機械安全管理

5、1施工企業經理是本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職責人;企業應明確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為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起重機械的全過程安全管理。

5、2施工企業本部的裝置管理部門,對企業施工生產中的起重機械和一般機械、工器具、檢測裝置進行歸口管理;是起重機械專業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

5、3、施工企業裝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主要職責:

5、3、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起重機械管理的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並結合本企業特點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5、3、2負責建立企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機械崗位職責制和制定起重機械安全目標或安全指標;負責對各施工專案部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下達的安全指標的完成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彙總,並組織評價、考核和獎罰。

5、3、3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查本企業所用施工機械和起重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審定起重機械安拆、大修改造作業方案,參與編制或審查專案施工組織設計中機械配置和大型吊裝方案。

5、3、4負責組織企業層面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維修、運輸、試驗等過程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編制,並對作業過程中的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督和指導。

5、3、5負責組織編制企業起重機械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審查和指導施工專案部起重機械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和演練。

5、3、6按有關規定負責單純機械事故和機械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並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並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5、3、7負責對各施工專案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狀況和管理狀況進行定期或專項檢查、評價和考核,並指導、跟蹤、督查缺陷整改狀況。

5、3、8配合組織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培訓及考核取證;建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臺賬,並進行動態管理。

5、3、9參與工程專案分包合同審查,重點審查分包單位自帶起重機械的數量與安全狀況,以及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職責方面的條款。

5、3、10負責組織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競賽評比表彰,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管理經驗。

5、4公司系統施工企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至少應包括以下幾項制度:

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與使用制度;

2)租用與分包工程自帶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3)起重機械維修制度;

4)起重機械安裝維修隊伍管理制度;

5)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編制、審查與執行制度;

6)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管理與考核制度;

7)起重機械檢驗儀器、工器具管理制度;

8)機械裝置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9)對施工專案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評價考核制度;

10)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裝置管理制度7

一、新增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裝置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裝置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專案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裝置。

第三條 為保證裝置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裝置管理部門人員對裝置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裝置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裝置專案確定或裝置購進後,裝置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裝置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裝置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裝置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裝置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裝置動力科考核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執行記錄。

第九條 裝置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工作考核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裝置管理規定

第十條 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裝置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裝置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裝置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裝置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裝置到位後、舊裝置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裝置由生產管理部、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裝置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裝置事故,裝置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裝置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裝置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裝置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裝置檔案。

第二十條 人為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許可權,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 屬裝置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裝置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裝置主管人員編制裝置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裝置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稽核批覆。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部經理稽核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裝置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裝置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裝置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裝置管理制度8

一、總則

裝置是企業生產的重要因素,為科學地進行裝置管理,做到合理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安全生產、適時改造和更新,保證裝置長週期穩定執行的同時不斷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術裝備水平,為公司的發展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內容包括:裝置前期管理、裝置的使用、維護、裝置檢修、裝置檔案管理、裝置的停用及報廢等。

二、裝置的前期管理

1、裝置定購。裝置購置申請的批准程式:全公司所有裝置(包括低值易耗裝置)的購置,均應有批准依據,新增裝置和更新裝置按年度計劃執行,零星購置的裝置由使用單位填寫裝置新增或更新申請表,報常務副經理同意,經總經理批准後購買。

1)申報,首先分公司先向總公司提出新增(或更新)所需裝置申請,其中包括所需裝置新增(或更新)原因、所需大體費用(包括裝置價格、裝置安裝費用、防腐保溫、新增管材費用、土建費用、吊裝費用等)。待總公司批覆後可按相關程式辦理。

2)各分公司首先提供出所需裝置滿足生產所需的各種工藝引數,然後總公司根據引數選擇製造質量可靠,售後服務好的2-3個供應商對他們的裝置技術性能和投資費用進一步比從選定(裝置的選擇要遵循技術先進、經濟效益高、生產適用、維修方便等原則)。

3)裝置採購合同的簽訂,裝置供應商確定後可簽訂採購合同並建立裝置臺帳,發現有未落實的專案,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補充完善,簽訂合同後應隨時瞭解裝置製做進度並按時進行催交和組織到廠,保證新裝置早日到廠安裝投產使用。

4)裝置到廠後,由各分公司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按照訂貨合同,檢查到貨數量、裝置名稱、規格型號,裝箱質量驗收合格證後辦理入庫手續,及時建立健全各種裝置臺帳(如固定資產和壓力容器臺帳)。若驗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關程式進行處理。

2、新裝置安裝及驗收。

1)由總公司負責組織,分公司具體實施,基礎驗收合格後,進行裝置安裝就位、除錯,總公司同時需負責安裝技術指導。

2)安裝除錯結束後,可由總公司組織分公司相關人員進行驗收,經驗收人員簽字後,正式移交給使用單位(各車間)。車間對該裝置按照本車間裝置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3)隨機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門的操作者保管,隨機備、配件由備件庫負責保管,技術檔案由各分公司生產科統一整理歸檔。

三、裝置使用管理

1、各分公司應根據裝置的效能引數和生產工藝的要求,制訂正確使用方法,並納入操作規程,並對操作工進行培訓,

2、操作者必須經專業培訓,持有操作證(特殊裝置,須由國家特定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操作證),持證上崗。凡新上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必須在持有操作證的操作者的指導下方可操作。 3、裝置的使用管理要實行定人定機方式。對於由多人操作的裝置和生產線,實行班(組)制,由班(組)長負責,並由班(組)長包機到人。

4、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裝置的操作規程(特別是開停車需注意的問題,如油位是否合適、盤車是否靈活、連線螺栓是否鬆動、油溫是否正常等),嚴禁裝置超負荷和帶故障運轉。

5、裝置操作人員要按時填寫裝置執行記錄,並保證裝置執行記錄的連續性。

四、 裝置維護保養

1、裝置的維護保養主要由維修工的日常維護保養為主,各分公司根據裝置情況制定包機責任人,並針對裝置本身特性和正常使用情況規定具體維護保養內容,由於保養不當造成的裝置損失或事故,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裝置維修人員對裝置必須做到“四懂”,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裝置故障。

3、裝置包機人員必須每天按時巡檢,不能流於形式,在搞裝置衛生的同時,要切實通過“看”“聽”“摸”,發現裝置存在問題,並針對問題果斷採取措施進行解決,對馬上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並給出解決方案,做好監護執行準備。同時包機人員要做好巡迴檢查記錄,真正做到對裝置瞭如指掌。各車間裝置主任根據包機人員的反饋及自己的日常檢查要做好裝置隱患排查整改臺帳(將裝置存在問題、需準備的材料、檢修工時,需檢修人員及工器具落實到位),以準備好隨時停車檢修而不慌亂。

4、裝置包機人員要嚴格按照潤滑週期表執行加油潤滑,落實 “五定” (指定時、定點、定量、定質、定人)管理,防止裝置因缺油而發生裝置故障影響裝置正常執行。

5、各分公司生產科應定期組織各車間幹部管理員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下整改單要求車間按要求進行整改,對未按時整改或不整改的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 裝置的維修

1、裝置的小修(或臨時修理)

1)各分公司應根據裝置執行情況對裝置易損件(如軸承、機械密封、多級泵平衡盤和平衡套等)規定小修週期,對執行到期的裝置應倒過進行檢查,通過檢測資料,如果要要求範

圍內可繼續使用,如果超標則更換新配件。檢修時一定通過科學手段進行檢查,用資料說話,而不能靠經驗來裁定。

2)裝置突然發生故障後,分公司應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分析原因,並定製定檢修方案,組織維修人員按檢修方案進行檢修,如果是主要運轉裝置或大型裝置,需報總公司生產質量處(主要運轉裝置或大型裝置),要求派技術人員協同解決。

3)對於公司現有技術力量無法完成的裝置檢修,應由分公司填寫外協修理申請單,經總公司批准稽核後,進行外協修理。外協修理申請單應詳細註明維修裝置的名稱、故障原因、外協廠家和預計費用。

4)在維修完成以後,各分公司必須及時填寫裝置檢修記錄,同時做好裝置事故臺帳,對發生事故原因認真剖析,並從根本上做好防範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對主要裝置的還需及時完善裝置技術檔案。

2、 裝置大修、中修的檢查驗收

1)裝置大修、中修完工驗收必須嚴格按說明書或大、中修計劃書中規定的各項檢修內容、技術標準要求進行。

2)對無法修復到出廠標準的老、舊裝置,原製造有嚴重缺陷的裝置,經過兩次以上大修的裝置,嚴重損壞過的裝置,在保證生產工藝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精度標準,或根據工藝要求另行制訂大修的標準。凡降低修理專案精度標準的裝置,必須在大修、中修任務書中註明。

3)裝置大修、中修後應及時進行內、外部檢查,空運轉試驗,升壓、升溫試驗,負荷執行試驗,試生產等必要的技術性能試驗,必須達到裝置出廠標準和符合原安裝的生產工藝要求。

4)裝置大修、中修驗收由生產車間、總公司相關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參加,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單,一式三份,生產車間、總公司技術部、財務各一份。

5)驗收後各分公司生產科應將大修、中修資料收集、整理、存檔。

6)對於國家有特殊規定的特種裝置如壓力容器、鍋爐、超重機械等,各分公司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進行維修、保養、檢修和報檢。

六、 裝置改造與更新

1、各分公司可結合工藝改進和裝置技術狀況制訂裝置改造和更新計劃。

1)裝置改造與更新方案的審批

2)一般裝置的改造與更新,由各分公司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中應寫明改造原因、改造部位及詳細改造方案、改造費用、效益分析及收回成本年限),報總部審批。

3)凡納入新建或技改專案中的重大裝置改造與更新,應由總公司組織技術經濟分析論證後,各分公司立項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裝置技術改造應結合大修進行。裝置更新原則上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裝置,更換技術性能落後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裝置。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更新。

1)經過多次大修,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2)技術性能落後,經濟效果很差的。

3)通過修理、改造雖恢復效能但不經濟的。

4)耗能大或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不經濟的。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裝置。

七、 裝置的閒置與報廢

1、裝置閒置

1)閒置裝置是指由於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產裝置,裝置閒置在半年以上的應進行封存管理。

2)裝置封存程式

A封存由各分公司進行,封存要有明顯的標識。

B裝置封存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並採取防塵、防鏽和防潮措施。

C所有封存裝置都要達到完好裝置的要求,並列入裝置檢查範圍

3)因生產結構或技術原因長期不用,連續停用一年以上的閒置裝置,應積極組織外調、出租或轉讓,以提高裝置的利用率。

4)裝置的封存和啟用需填寫裝置封存和啟用表,並報總公司同意。

2、裝置報廢

1)裝置報廢條件

A因意外事故或災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結構嚴重損壞而無法使用的裝置。

B製造質量低劣,達不到最低工藝要求的裝置。

C生產使用造成損壞、無修復價值的裝置。

D機器陳舊,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且無法改造的裝置。

E耗能高,嚴重汙染環境的裝置。

F超過使用年限的裝置。

2)報損、報廢裝置的處理方法

A按現有價值整件或整機出售。

B拆卸、轉讓可利用的零部件。

C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廢料處理。

3)固定資產報廢程式

裝置報廢申請由各分公司使用單位提出(寫明使用年限及報廢原因),經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報總公司生產質量處進行專業審查,然後經計財處、常務副總審批後,報總經理審批。

八、 備品備件的管理

備品配件是指裝置維修所用的替換零部件,常用的備品備件應保持一定的庫存。短缺時由各分公司裝置管理人員提出採購申請,報總公司審批後進行購買。

1、備品備件的申報

非急需要的裝置配件,可按月計劃申報程式由各車間裝置主任根據各維修人員提出的採購計劃於每月20日前經各分公司經理簽字後報總公司,經逐級審批後購買。

急需要購買的裝置配件,可填寫裝置配件計劃表,走急件報批程式,經分公司經理同意後,直接報總公司,經總經理簽字後購買。 

2、備品配件的驗收

配件到各分公司後,可由各分公司組織各車間裝置負責人進行驗收,需測量的必須進行檢測,然後按照供貨單檢查到貨數量、規格型號等,質量驗收合格證後辦理入庫手續,並建立好裝置配件明細臺帳。若驗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關程式進行處理。

3、保管員應根據維修人員提供配件最少備用數量,確定最低儲備量,做好備品配件定額儲備管理,確保裝置維修需要。

4、備品備件由維修人員提出領用申請,保管員按領料單發放。

5、裝置配件的使用,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需調整間隙的安裝時應運用檢測工具進行測量,並記錄好檢測資料。

九、 裝置的基礎管理

1、各分公司應對各車間的所有裝置按照規定逐臺進行統一編號,建立裝置卡片和臺賬,建立裝置檔案(裝置臺帳建立要將運轉裝置和靜止裝置分開),做到隨機附件和技術資料齊全。進口裝置的技術資料應及時全套翻譯入檔。

2、財務部門應至少每年對所有裝置進行一次複查核實,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物相符。

3、 裝置的調撥

1)裝置的調撥必須由總公司統一進行,各部門不得私自進行調撥。

2)調撥出的裝置必須隨帶原有輔機、附件和技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