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才智咖 人氣:2.08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礦山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礦山安全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礦山安全管理制度1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範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幹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製度、裝置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發現違章作業、冒險蠻幹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會使用、維護裝置,並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裝置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工具和作業地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班組長彙報,在裝置檢查時要設定明顯的檢修標誌牌。

(6)認真做好機械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使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裝置執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後,應對裝置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裝置正常和現場環境良好後,向交班人瞭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裝置執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裝置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裝置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並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後,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後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後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範者,不準下井。

(4)下井後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

(7)作業前應瞭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範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誌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裝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現頂、幫鬆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並設定警戒和照明標誌。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譁、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裝置、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後,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物件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工作崗位或非連續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裝置狀況是否完好,環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絡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時,必須通過電話、訊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絡,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或裝置動作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訊號等標誌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後、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後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並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裝置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通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裝置上的儀表及訊號標誌(壓力錶、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裝置規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週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生,預防帶病作業,避免人員及裝置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通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後小結安全工作、每週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專刊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通過檢查,瞭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境等,以利採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週期根據礦山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裝置檢修,作業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標對季節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生事故的規律對易引發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於節假日(春節、元旦、國慶節、五一節等)前後,是事故多發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標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裝置、設施、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程”(即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裝置檢修規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裝置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裝置的安裝是否符合規範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程規定;電氣裸露裝置是否採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採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裝置、鍋爐、壓力容器裝置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裝置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安裝、裝置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執行、有無超負荷執行作業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定狀況,作業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固;通風裝置、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築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築施工場地是否按規定設定圍牆和鐵柵門,設定安全標誌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建築使用的起重機械裝置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後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線部位是否有鬆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溼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定安全防護欄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並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各級通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專案、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定,礦山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的標準,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六、裝置管理制度

裝置是礦山企業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必須制定詳細的裝置管理制度。裝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裝置的要求。

(2)新裝置的安裝規定。

(3)裝置操作規範。

(4)裝置使用期限。

(5)裝置的更新。

(6)裝置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對事故時有發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礦山安全管理制度2

壓力容器是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裝置,為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執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登出手續,並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彙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執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於1次,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並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並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礦山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明確公司的.消防管理重點、各部門的職責及日常管理要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的發生,避免因火災造成的人員、財產、環境的影響,保障廠區正常的生產秩序;規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使消防設施裝置、器材隨時處於完好狀態,特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各項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3、職責

3.1總經理總體負責消防安全的各事項及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配備、職責許可權的分工及監督執行情況。

3.2分管安環工作副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消防有關制度,規程,消防應急預案的啟動,落實公司與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消防的各項任務與措施。

3.3公司安環科負責礦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總經辦保衛組負責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

3.5安全員負責在全礦範圍內進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3.6每月組織一次全礦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

3.7每年組織一次全礦性消防講座,舉辦一次消防滅火實際操作演練。

4、各級部門負責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4.1各車間的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確定本單位的安全員和所屬部門、不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3每月組織一次本單位的消防檢查,及時配置、更換滅火器材。

5、各級消防管理制度

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通過檢查及時發現、消除隱患。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5.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佔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5.2安環科對消防裝置設施、器材專項管理,並根據生產環境危險性、裝置或燃料的特點合理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裝置設施或器材,並對公司內消防裝置設施建立臺帳。消防設施是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5.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裝置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5.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

5.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各消防栓採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5.6安環科定期對全公司消防裝置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並做好相應記錄。

5.7各部門、車間、倉庫負責管轄範圍內消防器材的日常清潔、保養及日常檢查工作,所有消防器材應保持乾淨、清潔、完好有效,嚴禁阻塞、圈埋、挪用、損壞。

5.8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範圍內滅火器、消防栓及配套器材出現損壞等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告公司生產部安環科進行維修。

5.9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範圍內的滅火器若出現空瓶、壓力低等需要更新的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請安環科購買、配備,並做好相應記錄。

5.10原材料,產品,工藝規範要符合消防要求,由總工負責。

5.11廠區消防通道,職工消防教育,和上級消防部門聯絡,由安環科負責。

5.12消防器材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總經辦保衛組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後方可入庫,並要有準確的臺帳。

5.13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負責人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建單位補發由所需單位書面申請報總經辦保衛組由總經辦保衛組根據實際情況、消防法規予以配置,領用單位簽字後方可領取。

5.14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並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

6、職工消防教育

6.1所有員工應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正確掌握消防裝置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識,愛護消防裝置設施。

6.2教育時間要保證,崗前教育,消防安全內容。

6.3教育內容要保證,應當讓職工瞭解火災原因,滅火原理,各個崗位火災危險性,如何報警,如何滅火,各個滅火器具如何使用,如何防止二次災害,廠區火災的滅火預案,以及善後工作等。

6.4要進行滅火演練,讓職工有實際感受和練習機會。

7、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7.2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7.3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接線頭不得裸露、保持用電開關、插座完好,線路老化應及時更換。

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負責人批准,報安環科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7.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安環科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7.5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7.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溼、防晒。

7.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7.8庫區應按要求設定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兼職消防員必須做好滅火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建立消防檔案。

7.9材料倉庫要有兼職消防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7.10各種物料、材料應分類庫存、嚴禁混存混放。危險物品應單獨立庫存放,並設定警示牌。

8、高低壓配電室及主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本站所室崗位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2變(配)電室是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8.3在崗人員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4發生電氣裝置火災事故,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邊補救、邊報警,禁止在斷電前用水撲救。

8.5所轄範圍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設施、搞好維護保養,使之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崗位人員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確保所屬部位的安全。

8.6如是高壓配電室,室內照明必須是防爆燈具。

8.7嚴禁煙火,卻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9、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9.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9.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採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牆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後,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9.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餘壓氣體。

9.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採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於5米。

9.6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溫。

10、生活區場所消防管理規定

10.1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插座、開關,不得一線多用。

10.2宿舍不得兼作廚房,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液化氣等電氣裝置煮菜燒飯。10.3嚴禁用紙做燈罩、用電熱器(小太陽燈)等烤火取暖、烤衣服、宿舍應做到人走電斷燈熄。

10.4宿舍內嚴禁貯存汽油、柴油、煙花爆竹、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11、處罰規定

凡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單位,安環科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對該單位及有關人員按照《安全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如釀成火災構成危害觸犯刑律的,相關責任人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礦山安全管理制度4

鋼水罐是吊運高溫金屬熔液的容器,在運轉過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制訂本規定:

(1)罐耳軸與吊車鉤板應保持有潤滑油(納基黃幹油或二硫化鉬潤滑脂),嚴禁幹磨。

(2)鋼水罐裝高溫金屬熔液時,不能裝得過滿(距罐沿約400mm),以免熔液溢位燒壞罐體及耳軸。

(3)嚴禁在罐體或耳軸上亂[割亂焊,嚴禁用重錘或其它重物在罐體、耳軸上碰撞或敲打。

(4)罐體或耳軸表面有裂紋和明顯傷痕以及耳軸磨損超過名義直徑的9%(35mm)者,該罐應立即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掛鋼、掛渣。

(6)罐皮厚度燒損超過50%者應更換。

(7)經常檢查罐耳軸周圍的焊縫,有無裂紋及開焊情況。

(8)鋼水罐由澆鋼車間負責,並對罐耳軸及吊車板鉤抹油;發現罐體及耳軸變形、裂紋、開焊等應立即報裝置科鑑定處理。

(9)裝置科每季度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罐及耳軸的全面檢查,每年聯絡鋼研院做一次耳軸超聲波探傷。

礦山安全管理制度5

1.凡在回採過程中瓦斯湧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採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採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採工作面引數、預計瓦斯湧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鑽孔數量、引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岩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裝置、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定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執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執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迴圈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並及環境瓦斯濃度、裝置供電狀態、裝置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引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並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於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使用者設定。

F、系統對採集到的資料進行實時分析處理、螢幕查詢顯示和列印,並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資料,儲存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礦山安全管理制度6

一、要害場所入口處必須懸掛“非工作人員靜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

二、要害場所內必須懸掛與實際相符的供電系統圖。

三、有高壓電氣裝置時,要害場所的入口處和要害場所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高壓危險”字樣警示牌。

四、採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並有值班人員巡迴檢查。

四、要害場所內的裝置,必須分別編號,標明用途,並有停送電的標誌。

五、值班(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六、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熟知變(配)電所執行有關規程及標準,《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七、必須熟悉變(配)電所供電系統圖和裝置分佈,瞭解系統電源情況和各配出開關的負荷性質、容量和執行方式。熟知變(配)電所變配電裝置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掌握操作方法,能獨立工作。

八、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嚴格遵守有關規程規章的規定。

九、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及工作終結制度等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