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巡查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

才智咖 人氣:6.98K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值班巡查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值班巡查管理制度範本(通用7篇)

值班巡查管理制度1

1、學校成立安全巡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校園巡查工作方案和切實可行的巡查工作監管機制。

2、值日教師在值班時間必須經常巡視學校各處,特別晨間、午間、放學清校前要加強巡視和巡邏,提示學生注意安全。發現問題自己能解決的設法解決,無法解決的須及時報告值周領導。

3、晚間8:00----清晨6:00門衛人員要巡查一次,並重點檢查學校的重點部位技防設施開啟。

4、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學校值班教師要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不受周邊環境的影響。

6、值班巡查人員認真做好巡查情況的記載,建立完備的.安全工作資料。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並督促進行整改。

7、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對晚間巡查進行抽查,行政值日人員對每天值日的教師進行檢查和考勤。

值班巡查管理制度2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日和寒暑假期,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性消防安全大檢查。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五、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六、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七、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八、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值班巡查管理制度3

一、學校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指派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巡查的情況要作詳細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

二、重點部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其它部門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明確巡查的人員、內容和部位,做到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促進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

三、巡查內容要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第二十五條的第六項規定內容進行。

四、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及時糾正,妥善處置,無法當場處置的,要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要立即報警並及時組織撲救。

五、重點部位的巡查記錄必須每月上報保衛處(科),其它部門也應做好防火巡查記錄,並妥善保管,隨時備查。

六、保衛處(科)應將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巡查工作納入消防安全檢查的內容,並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防火巡查檔案,確保重點部位消防安全。

七、保衛處(科)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加強對學校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各部門及個人應積極配合保衛處(科)的防火檢查工作,不得阻礙和推諉防火檢查工作,對阻礙檢查者,依法由公安消防機構處理。

值班巡查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防範,確保學生寢室穩定,打造平安校園,同時促進參與學生寢室安全穩定管理的深入性,將統一組織寢室管理員對學生寢室作了以公共安全、寢室衛生為主題的夜巡查。

1.巡夜工作以寢室管理員為主,值周老師為輔。為確保徹夜巡查制度的落實到位,將由學校行政領導督察巡夜情況。

2.每晚由寢室管理員不定時對每個寢室逐一檢查並做好登記。巡查內容包括瞭解學生外宿、晚歸現象;瞭解學生去向不明或不請假離校的情況;瞭解學生是否有打架鬥毆。

3、寄宿生不要把貴重物品放在宿舍,寢室管理員負責檢查宿舍門窗是否關好,確保宿舍安全。

4、值日教師夜間要巡視宿舍1-2次,加強防範發現問題及時採取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確保宿舍安全。

5、值日教師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處理(學生生病、打架等),並作好值日記錄。

值班巡查管理制度5

我校為了保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以下門衛、巡邏制度:

一、門崗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認真作好外來聯絡工作人員的登記。晚上作好上級來電記錄,如有重要訊息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二、在學校上課期間,嚴禁學生擅自或獨自離開校園,如教師單獨帶學生出校,也必須取得園領導的同意後方可實施。

三、學生在入校期間,若生急病需要到醫院,必須經校領導允許後,由教師或家長帶領方可離校。

四、門崗工作人員,夜間要不定期進行巡邏,若發生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作好記錄,並及時上報學校的負責人。根據情況的重要程度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嚴禁與學校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學校,在值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離開值班崗位。如果在值班人員離開崗位期間,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將追究該值班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值班人員注意交接班工作,在交接時應及時交待值班情況,接班教師及時檢視值班記錄。

值班巡查管理制度6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

1、值日教師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課前學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嚴禁學生在校園內騎自行車,並巡視學生課間活動。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遊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

2、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並與值日學生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3、按學校要求做好學校大門的開鎖與上鎖。非本校人員未經學校領導批准後一律不得入內。

4、當日值班教師負責好“一日文明檢查”活動。

5、值日領導安排好課間巡視範圍(a、學校操場。b、校園內)。

6、對校舍及操場裝置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並做好其他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遠離有危險的活動範圍)。

7、向值日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8、值日結束後由帶班領導簽字並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領導、值日教師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值班巡查管理制度7

為加強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各時段、各崗位安全責任,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校園安全巡查堅持常態化,保證各時段各部位安全巡查全方位、全天候進行。

2、各時段、各部位安全巡查必須做到無縫隙對接,確保教學樓、部室、學生公寓、辦公樓、餐廳、校園等處及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安全、順利開展。

3、值班巡查人員必須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不得遲到、提前離崗或脫崗。

4、遇緊急突發事件,相關部位巡查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妥善處置,並報告值周領導,防止事態擴大、事件升級,力爭將損失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5、值班巡查人員若有事請假,必須交接本人各時段及相關部位安全巡查管理工作,防止出現空崗現象。凡是不交接安全巡查工作,視為曠職和失職。

6、值班巡查期間,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推諉扯皮,認真履行職責。

7、校園安全巡查管理實行責任追究制,相關考核納入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