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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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係、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3、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於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後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臺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資訊,經直接主管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後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後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准並於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後每次扣除當月績效xxx元;(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後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4、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後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0天;已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5天;

(2)員工帶薪年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每天8小時折算天數);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4)當年入職並且試用期後方可享受年假,當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職天數比例折算,11月份之後入職的則不可享受當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資格享受帶薪年假的員工離職時帶薪年假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如果員工實際休假天數已超過計算天數,超過的天數按事假日工資標準從結算工資中扣除;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願放棄;

(8)員工申請帶薪年假需填寫《請假單》,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員工須提前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無論年假是否被批准請假單均應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願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2)病假超過3天的員工須在修完病假後提交醫院證明(診斷證明),無醫院證明的病假按事假處理;

(3)請病假達5天(含)的,應出具掛號單據、病歷及三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包含建議休假時間),必要時須在人力資源部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開具休假證明;

(4)當年累計休病假30天以內(含)病假工資為正常工資50%發放;當年累計病假30天以上者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1)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手續者可享受婚假,申請婚假時須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結婚證等證明;

(2)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1)公司嚴格根據《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休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後2個月內應告知上級主管並應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公司男員工配偶生產的,給予男員工連續7天的陪產假,陪產假需在配偶生產前後10天內一次性休完否則過期作廢;

(4)女員工有不滿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餵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併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5)在規定的產假期間女員工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和公司共同承擔(按照國家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生育津貼屬於員工生育期間國家發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間<包括休晚育假期在內>公司照常發工資的屬於提前向女員工預支生育津貼,員工申請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後公司代為扣除),沒有生育保險的按實際工資發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貼處理:晚育由女員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員工如果公司照常發放工資,晚育津貼必須從我公司申請(如果女員工沒有申請晚育津貼公司將在女員工上班後第1個月開始扣除晚育假期給發的工資);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2)員工沒有剩餘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准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5、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後及時統計員工考勤資訊,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資訊並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6、違紀處理

1、代人考勤、考勤資訊變相處理、偽造編造和篡改考勤記錄等行為,視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公司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嚴肅處理;

2、員工考勤異常資訊沒有及時處理:年度只警告一次之後開始計次,第一次發現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資訊: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後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型別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40小時,一週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准,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週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於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後,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並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後,月薪不低於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並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於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託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並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准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准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並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彙總後於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行動電話製造部、行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資料網路事業部、寬頻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3

為了規範員工的行為和職業道德,增強組織紀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結合管理區和本局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貫徹執行。

一、考勤內容

1、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職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必須遵守管理區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職工按規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未按規定時間打卡,視為遲到或早退。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論處。

(4)因偶發事件遲到經辦公室查明屬實可准予補辦請假。

(5)對遲到或早退者,處罰款50元,每次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並按處罰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打卡考勤。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8:00)前,上午下班時間(中午12:00)後,下午上班時間(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時間(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後準時打卡,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2、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論。

3、因公出差或下鄉,應於出差或下鄉前到辦公室辦理出差下鄉手續。

三、請消假

1、每年職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休假前需經主要領導批准,如因特殊情況需請假超過3天需要經過管理區主管領導批准,全年事假超過15天,扣除請假當天工資。

2、病假經醫療單位證明後,根據實際情況,由主要領導或管理區主管領導審批。

3、職工休國家規定的假期,如帶薪休假、婚喪假、探親假、計劃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領導批准,辦公室備案。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4

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後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後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並經學校領導批准,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後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週,由學校安排課時;一週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後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後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後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週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週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並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並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後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5

為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秩序,特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學生在校上課、自習、集體活動都要嚴格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准,或超過假期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認真填好每節課的《班級日記》中出勤情況表

2、各班設立考勤班長一人,協助教師做好考勤工作,負責本班學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記錄,並將本班考勤情況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和任課教師,任課教師應予記錄備案。

3、政教處每月進行一次學生考勤彙總。

二、請假規定

1、學生在校期間,因故不能出勤的應由本人事先與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學生請假應說明理由,填寫請假單,無論請假天數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關,並在假條下簽字後到政教處審批。

2、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檢查證明及家長簽字證明。先由家長書面申請,三日內可由班主任批准,超過三日由政教處審批。

3、因病不能上大課間操的必須親自向政教處請假,由政教處主任開具假條,值周檢查如沒有假條的按曠課處理。

4、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課間遲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原因,未經同意不準私自離開課堂。同時向班主任請假允許後開具假條到政教處審批並進行登記,門衛見到班主任和政教處主任的簽字假條方可放行。

5、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者本人填寫請假條,逐級審批,口頭請假無效。請假期滿後必須到政教處消假,學生確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事先及時來電話與政教處、班主任聯絡,說明情況徵得同意方可請假,事後辦理補假手續,不補辦手續或補假未批准者均按曠課處理。

三、缺勤處理規定

1、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2、病假累計達一學期正課的二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復學時應辦理復學手續,由學校視程度予以編班上課。

3、曠課處理

(1)學期內有曠課行為者,不能評為文明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降等,取消各類先進評選。

(2)學期內累計曠課達到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相應處分。

考勤休假管理制度6

1、學校實行坐班考勤班制,教職工應按時上下班,班主任提前半小時到校。值日教師提前1小時到校,放學後等學生全部離校後方可離校。

2、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校。

3、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獲准後方可離校。事假一學期一般不超過3天。

4、教職工因病請假持就診醫院醫療證明和請假報告辦理請假手續。

5、不得未經請假或雖經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校。

6、教師必須如實填寫校日誌,值日教師提醒、監督並及時完善校日誌。

7、在上班時間內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辦公時間內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8、預備鈴響後,教師應離開辦公室到班準備上課,上課鈴響應按時上課,不得拖延。上課時教師不得中途離開課堂另做他事。下課鈴響後,不得拖堂。

9、早讀、寫字堂班主任應坐班督促學生讀書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