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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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地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建築工地員工宿舍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建築工地員工宿舍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規定。

二、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集體宿舍員工。

三、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各部門、各單位負責所屬員工的住宿申請及有關配合工作;

3、宿舍長負責宿舍管理;

4、宿舍只提供單身員工個人住宿。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宿舍管理人員的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男員工不準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員工不準在男生宿舍留住;

4、入住員工不許帶非公司人員入內,更不準留宿;

5、辭職、辭退、解聘人員必須在辦理手續後當日內在相關人員的監督下退出宿舍,不準繼續留住;

6、員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從事活動,影響他人休息;

7、員工晚間23:30後禁止嬉鬧、開音響、看電視、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8、宿舍內每位員工均需輪流打掃清潔衛生(輪值表貼於門後),宿舍長每天對值日人員進行督導;

9、嚴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違者視為偷竊行為。

10、入住的員工,一般應在23:00之前回寢室就寢,如需延遲迴宿舍或不入住的,必須向宿舍長請假;

11、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12、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

13、換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積地上;

14、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5、每間宿舍公開、民主推選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值日安排及衛生紀律的監督;

16、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並選出最佳寢室與最差寢室,對最佳寢室給予適當獎勵,對最差寢室給予一定處罰。

17、有下列條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傳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81、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指揮者;

18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鬥毆、吸毒、行騙及酗酒;

18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184、宿舍內接待異性人員或留宿外人親友者;

18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18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187、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住宿者。

五、安全管理

1、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宿舍內人員、財產安全;

2、保護自己的個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自覺愛護公司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對於嚴重違章現象,宿舍長可先予以干預,控制事態;然後上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等待處理;

5、對於緊急事件,宿舍長電話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時電話請求相關特殊服務機關實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衛生管理

1、入住人員自覺遵守宿舍衛生要求,愛護環境,嚴禁亂扔垃圾,隨處大小便;

2、宿舍及走道內嚴禁開伙做飯,不得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具;

3、自覺清理宿舍內及宿舍門口衛生,保持室內衛生;

4、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人員每天值日,負責檢查室內衛生,管理、提供衛生器具,要求入住人員清理、清掃衛生;

5、不得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垃圾和從陽臺、視窗向下拋物;

七、費用管理

1、入住人員不收取住宿費;

2、水電費按實際支出情況由入住人員共同分攤;

3、宿舍長每人每月補助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