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學生在校手機管理制度(精選5篇)

才智咖 人氣:2.99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年學生在校手機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1年學生在校手機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生在校手機管理制度1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做出承諾,經班主任同意,並經政教處稽核備案後方可帶入校園。

3.手機帶入學校後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於專用保管箱內,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二、學生手機校園內統一保管制度

1.學校為各班配備手機保管箱,由各班級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手機的統一保管。

2.手機必須通過班主任取用,任何學生不得私開保管箱取用手機,因私開保管箱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3.班主任向學生家長公佈學校辦公電話87200072和本人手機號碼,方便家長聯絡學生,同時學校三部共用電話免費供學生使用,遇突發狀況確保資訊通暢。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三、學生校內使用手機制度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4.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5.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班主任或其他課任教師聯絡。

7.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四、手機檢查制度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五、違規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個人書面檢討,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本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本學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六、定期開展學生手機管理教育引導工作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升旗儀式、班團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並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通過微信群、公眾號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路。

4.家長、老師及時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七、對手機佈置或完成作業管控

1.教師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的規定,規範班級微信群、QQ群、釘釘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級群只能用作學校教師和家長在教育教學方面的溝通和相關緊急事項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嚴禁老師在班級群佈置家庭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

2.不得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八、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和教師考核。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生在校手機管理制度2

為了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學生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依據中學生特點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對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做以下明確規定:

一、家校攜手,宣傳引導

1、學校利用家長會、網路平臺對“哈五中在校學生手機管理制度”進行宣傳,爭取得到家長的理解和支援,使家長承擔起履行教育的職責,協助學校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的合力。

2、學校利用升旗朝會、班團會、年級學生大會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使學生提高認識,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引導學生自覺形成在校內不攜帶和使用手機的良好行為習慣。

3、學生家長是學生手機管理第一責任人,家長應每日檢查學生是否存在未告知家長和教師私自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情況,並配合學校督促教育。

二、在校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1、原則上學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2、學校運動會、軍訓、學生會及社團等活動過程中,學生一律禁止攜帶手機。

3、學生如有極特殊情況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須由家長書面提出申請,由班主任、學年、學校批准,進校後將手機主動交由班主任統一妥善保管,不可自行帶入班級。學生放學後返還手機。

三、違反手機管理規定的處理措施

1、學校教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違規使用手機,有權將手機收繳至班主任或政教處處理;班主任發現本班學生在校園內違規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並及時通知家長處理。

2、學校、各年級不定期開展關於學生攜帶手機情況檢查活動,對違規攜帶手機的學生,予以統一保管並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並將情況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取消該生本學期所有評優選先資格。責令學生做出書面反思並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3、在教師收繳手機過程中如果學生不配合,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態度惡劣的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四、做好人文關懷、應急保障

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必要聯絡,學校各班級班主任電話及時公佈給全體學生家長。如有特殊應急情況,可以聯絡班主任。

本規定自20xx年3月3日起執行。

學生在校手機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貫徹教育部辦公廳和市區教委關於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淨化學生成長環境,保護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學習氛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永樂店中學學生手機管理制度》。

一、有限帶入校園。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並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批准後進行備案,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嚴禁將手機帶入課堂。校園內未經允許嚴禁使用手機。走讀生每天離校時可取走手機,住宿生每週離校時可取走手機。

二、對於暫時儲存的手機,由年級、班級安排保管。需儲存一週以上的手機,由年級協調房間和儲存櫃集中儲存。年級領導或年級組長負責監管年級手機存放情況。若學校組織外出活動確需學生帶手機的,則在班主任規定的時間內歸還,統一管理。

三、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私自攜帶手機入校或在校期間使用手機,均視為違紀。此項納入學生個人評優評先和班級量化管理。第一次發現,告知家長,家長在一週內取走手機,並與學校簽訂承諾書。第二次發現,告知家長,學校(或年級或班級)代為儲存,原則上學期末由家長親自取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若再發現,處分升級。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凡是被收繳的資料線、充電器、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領走,在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學校為學生、家長相互溝通提供便利條件。各年級組教師辦公室、學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機電話可供學生與家長日常溝通使用。每棟教學樓附近設定一部公用電話供學生與家長溝通使用。緊急情況下,學校全體教職工均可為學生提供電話使用。

五、若家長找學生,在不緊急的情況下,可給班主任發微信或簡訊留言。若特別著急的,可直接給班主任或年級領導打電話溝通。若學生在校有情況,班主任會第一時間與學生家長聯絡,不聯絡可視為平安,也請家長安心。

學生在校手機管理制度4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資訊,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在學校安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與遊戲,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大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絡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後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學生在校手機管理制度5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1.校園內禁止學生攜帶或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自律能力。

2.有特殊情況確需將手機帶入校園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嚴禁自己隨身攜帶。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或生活管理老師發現學生在宿舍內使用手機的,有權將學生手機收交至班主任處;班主任發現本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並及時聯絡家長,交由學生家長管理。

4.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學生可以借班主任手機與家長通話。

5.綜治辦、各年級不定期開展關於學生攜帶手機的檢查活動,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學年所有評優資格,並責令該學生寫出書面反思,計入個人綜合素質評價量化。同時,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6.如學生在各類考試期間攜帶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視為作弊行為,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並計個人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7.學生在校期間若有特殊情況,班主任和各年級要及時聯絡和告知學生家長。

8.各年級、各班根據《耒陽市實驗中學鐵路園分校學生手機管理規定(試行)》,討論制定出班級公約,督促本班學生自覺執行班級公約。

9.如學生報名參加學校組織的研學、社團等實踐活動,需根據相關活動具體要求禁止攜帶手機或者嚴格控制使用手機。

10.政教處、綜治辦、各年級、班主任及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生在校園內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信任和配合。

11.學生在家由家長監督引導學生正確合理使用,嚴禁利用手機傳播不良資訊、沉迷聊天和網路遊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