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器材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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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應急器材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應急器材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應急器材管理制度1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型別,合理設定分佈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型別、配置數量、設定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應急器材管理制度2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護全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校政教處統一佈局及全面監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政教處。

三、政教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及更換。並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後果者,報公安、消防機關按有關法規處理。

應急器材管理制度3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國小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型別,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於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裝置。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簷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菸和亂扔菸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裝置,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後,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誌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應急器材管理制度4

1、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辦公室人員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辦公室每季度對整廠檢查並複查追蹤提出改善。

3、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該填寫記錄、並按規定要求關人員在記錄本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刊號面的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隱患。

5、燃易爆物危險品應放置庫房內的指定專用位置、配備必須的滅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6、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處罰10—100元。

應急器材管理制度5

一、目的

規範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效能完好,齊全好用。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公司轄區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職責

1、安全消防部部長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2、消防主任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四、程式要點

1、登記入庫

(1)從採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效能、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範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資料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採購。

(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人庫登記。

2、領用與歸還

(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主任登記確認後,方可領出,用完後及時歸還。

(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主任領出。訓練完後統一送還倉庫保管。

(3)配置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監控員簽字確認,並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場所、電房、保安崗位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中心主管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並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時檢查。

(5)工程部、環維部或其他部門需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部長、經理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淨晾乾,由消防主任簽收後人庫保管,消防員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3、使用與維護

(1)戰鬥服、頭盔、戰鬥靴:

①戰鬥服、戰鬥靴和頭盔只能用於訓練和火場撲救;

②戰鬥服應刷洗乾淨,晾乾後摺疊放置於貨架上;

③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破損時申購調換;

④戰鬥靴不能用作便靴;

⑤應將戰鬥服、戰鬥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一放置,便於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2)水帶、水槍:

①水帶(含介面)和水槍應合理配置於轄區樓層的消防栓(箱)內;

②水帶、水槍只用於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③水帶用後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晾乾後卷放在貨架上或消防箱內;

④水帶介面相互連線時,應靈活、鬆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並連線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⑤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介面、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⑥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黴和腐爛、破損、生鏽,水帶、水槍應置於通風乾燥的地方。

(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①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於火場破折;

②消防斧應注意保養,防止生鏽、潮溼,存放於貨架上;

③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消防電話、對講機:

①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於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汙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②對講機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相關要點執行;

③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統一保管和發放;

(5)室外消防栓

①室外消防栓是連線市政供水的管網系統,應每月逐個出水試驗;

②消除閥塞啟閉杆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於杆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杆,加註潤滑油;

③用油紗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鏽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④開啟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在放淨鏽水後再關閉,並觀察有無漏水現象;

⑤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⑥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6)滅火器(“ABC”乾粉來火器):

①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備有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ABC”乾粉滅火器;

②滅火器應置於通風、乾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觸熱源或劇烈振動。懸掛地點環境適宜溫度為10℃-55℃;

③壓力錶指標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發現重量減輕10%,檢查後要及時灌裝);

④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定再充裝,並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⑤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鋼性連線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迴轉,並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誌。

⑥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器材保管

(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2)保管要求:

①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於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②必須保持乾淨、整潔、無積塵;

③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④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⑤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⑥存放的環境溫度適宜;

⑦配置在公共區域的消防器材由各班巡樓保安負責,並在交接班時移交清楚,出現丟失損壞由各班負責。

5、維修保養

(1)消防主任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現破損、漏氣、黴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

(2)安全消防部部長根據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3)一般維修由消防主任負責指導維修。

(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6、安全消防部部長監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主任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計表)並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儲存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