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培訓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培訓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體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培訓教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公司領導、管理人員、全體員工及進入公司的外來施工、參觀、實習等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
第二條全員安全培訓、教育目標和要求:
通過實施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公司領導和基層管理人員具備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違章指揮;員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業規程、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違章作業;外來人員在公司活動期間能提高安全意識,瞭解現場風險,服從現場管理,實現人身安全。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督促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並提供安全培訓教育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支援,負責稽核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督促落實。
(一)安全環保處
1、負責每年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新入廠員工公司級的安全教育、組織實施公司領導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組織開展公司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重新上崗人員、外來人員的安全培訓。
3、負責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估,並記錄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情況。
4、負責對各單位開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動的檢查考核。
5、負責建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建立領導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臺賬,建立外來學習、承包商等培訓管理臺賬、檔案。
(二)人力資源處
負責定期識別安全技能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作業技能培訓計劃,負責組織對員工的安全作業技能培訓和對各單位開展經常性安全作業技能
培訓的監督考核。
(三)總排程室
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藝安全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工藝安全培訓,教育員工瞭解工藝系統危害,採用正確的工作方式避免工藝傷害發生。當工藝技術、工藝裝置發生變更時,對操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變更內容的培訓。
(四)各車間(部門)
1、負責依據國家、地方及行業規定和崗位需要,制定安全教育培訓目標和要求。根據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和培訓目標,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並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2、組織安全教育培訓,保證安全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設施。當教育培訓計劃變更時,負責記錄變更情況。
3、負責對新入廠、轉崗人員的二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負責對班組級安全教育的管理。
4、負責建立本車間(部門)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第三章培訓方式和內容
第四條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分管生產安全副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由安全環保處負責協助當地安全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接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管理培訓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並按規定參加每年再培訓。培訓內容有: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範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業知識;
(三)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範、應急管理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的有關規定;
(四)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
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第五條其它副經理、管理部門負責人和基層單位負責人、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有:
(一)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安全規章、規程、規範和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
(三)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政策;
(四)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五)事故現場勘驗技術及應急處理措施;
(六)應急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七)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八)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九)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十)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十一)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的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第六條班組長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培訓主要內容有: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及職業健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班組三基管理及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本班組和有關崗位的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四)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預案等;
(五)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六)在崗的班組長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第七條公司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再培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八條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一)新入廠員工(以調入、招收、分配、復轉等形式進入公司的新員工和實習培訓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
(二)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環保處負責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公司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定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2、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消防知識和氣體防護常識等;
3、公司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企業生產的性質、安全生產的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4、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作業紀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新員工經公司級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車間或其它部門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
(三)車間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任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車間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車間的安全生產概況;
2、本車間的職責範圍、應知應會;
3、本車間的安全生產職責;
4、本車間的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作用和操作方法,個人防護用品、消防、氣防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訓;
6、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新員工經車間級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四)班組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班組級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
1、詳細培訓本崗位的生產原理、介質特性、流程;
2、崗位生產的安全注意事項;
3、生產控制的主要指標;
4、生產控制的要點;
5、事故防範措施等;
6、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班組培訓考核不合格,不能分配到崗位,必須重新接受教育至培訓合格。
(五)公司新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培訓教育考核情況,應留存相關培訓記錄。
第九條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教育
從事電氣作業、金屬焊接、起重吊裝、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壓力容器操作、氣瓶充裝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特殊安全技術培訓,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並定期參加複審培訓。具體執行公司《關於規範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意見》。
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員、押運人員,必須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管理臺賬。
第十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部門要編制相應安全操作規程(法),對有關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十一條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各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第十二條日常安全教育:
(一)安全環保處根據年度計劃組織分解制定安全月度活動計劃,各單位(部門)、車間、班組應按照月度安全活動計劃開展安全活動和基本功訓練。
(二)管理部門安全活動每月不少於1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於2學時。
(三)班組安全活動
1、每月不少於2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於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應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企業負責人應每月至少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各基層單位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應每月至少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
安全培訓制度2
前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防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使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穩定的生產、工作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必須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教育,特制定制度。
本制度根據《消防安全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由xx歸口。
本制度起草單位: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於20xx年x月x日首次釋出,於20xx年x月x日實施。
1、入廠安全教育
1、1凡新入廠的職工和實習代培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廠級教育(不少於一天);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基本安全知識(“三不傷害”即: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遵章守紀,反“三違”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
(2)車間教育(不少於一天)
a車間生產特點,勞動紀律和注意事項。
b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c車間歷年發生的安全事故教訓。
(3)班組教育(不少於一天)
a崗位操作規程及安全責任。
b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的措施。
c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及注意事項等。
1.2三級安全教育不少於三天,方可進入現場或崗位工作。新工人到崗後仍應在老職工帶領下上崗操作,技術熟練後方可獨立操作。
1.3來參觀學習人員,應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注意事項教育。
1.4調換工種或因故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人員,返崗後仍需進行安全教育。
1.5班組安全‘三級安全教育’回執單送回車間安全員處存檔。
2.0特殊教育
2.1特殊作業人員(電氣、起重、電氣焊、行吊,車輛駕駛等)必須進行專業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後,方可從事作業。
2.2在進行裝置重點大修專案及進行危險作業前,對檢修人員、施工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否則不準施工。
3.0日常教育
3.1各生產單元利用班前班後會的時間,堅持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3.2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活動分析會,總結前段時間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今後改進措施。
3.3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要分別進行安全教育或離崗安全學習。
4.0“四新”安全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入使用前,必須對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5.0外來人員安全教育
5.1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施工作業前,必需要經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和車間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5.2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前,必須要經綜合辦和企管部相關人員進行生產現場安全事項預先告知教育後,方可進入生產區域。
安全培訓制度3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必須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裝置效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能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後,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必須進過專業考核後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物件,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必須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必須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複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範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才准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必須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並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後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採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後;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物件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裝置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後;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並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檔案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情況,特別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內容。通過檢視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情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必須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後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安全培訓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崗前培訓的目標是使新進人員瞭解本公司情況及規章制度,便於新進人員能更快勝任未來工作遵守規定。
第二條凡新進人員必須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其具體實施辦法依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崗前培訓的內容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創業史;
2、公司業務;
3、公司組織機構;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擔任業務工作情況、業務知識。
第四條凡新進人員先進行三至五天培訓,每隔一月舉行一次。
第五條新人員的培訓,人事部門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計劃表,培訓進度記錄及工作技能評定標準表。
第二章培訓階段
第六條對於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按工作環境與程式可分為三個階段:
1、公司總部的培訓;
2、主管部門的.培訓;
3、實地訓練。
第七條公司總部的培訓須重點進行以下各項:
1、公司狀況;
2、參觀公司的各部門及其本人未來的工作崗位環境;
3、介紹其崗位特徵及如何與其他部門配合;
4、熟悉公司性質及主要從事的建設專案;
5、公司近年來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對各專業施工負責人進行專業知識培訓。
第八條各部門的教育培訓負責必須是新進人員的未來主管和實地訓練負責人。
第九條各部門教育培訓的重點在於實際操作技術的培訓,其要點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臨時性施工工作;
2、從事款來工作的技能及從事工作的方法;
3、時間運籌和時間管理;
4、工作任務達成率;
5、綜合評估。
第十條各部門教育培訓負責人必須有豐富的經驗,並掌握相應的工作技術,必須強調與實地訓練密切結合。
第十一條實地訓練即在一位專業人員指導下,嘗試從事即將開展的工作。指導者應協助受培訓者完成工作,並隨時指出注意事項和應改進的地方。
第十二條對於從事指導培訓的人員,公司視情況發給相應的獎金,要求必須精益求精,圓滿完成指導培訓工作。
第十三條為有效達到教育培訓的目標,應酌情安排、靈活制訂上述教育培訓階段的計劃,並嚴格予以實施。
安全培訓制度5
安全教育與培訓是保證安全生產的基礎工怍。是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專業人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公司級負責人的培訓:
公司級負責人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都必須輪流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經考核獲得安全資格證後上崗。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和工程技術人員與行政管理幹部,他們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訓著重解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的關係;學習和掌握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知識;工作中以身作則。在教育過程中要借鑑國內外現代化管理理論和方法,結合具體實際,對幹部進行教育培訓,提高幹部的全面素質和安全素質。
3、特種作業人員專業培訓:
(1)特種作業是國家認定的,對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圍人員及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非煤礦山包括以下工種: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和礦內工程機械司機。凡分配到特種作業崗位的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安監部門)對其進行行專門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2)凡已取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按一定時間要求參加專業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訓
新進公司的作業職業,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40小時,考試合格後,對新工人要安排老崗位工帶領,進行現場操作,學習3個月後,新工人方可上崗獨立作業。
5、全員安全教育:
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接受在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子20小時。
6、換崗工人安全教育:
調換工種以後工人對所從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對操作規程和技術不瞭解,為了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必須對他們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所有新崗位的責任、制度及操作規程。
7、“四新”安全教育:
當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進行生產時,必須對從事該工作的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點教授操作規程、安全措施、防護裝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內容、使工人能夠獨立操作、安全生產。
安全培訓制度6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總則
2.安全教育的形式及內容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及培訓、複審
4.“轉崗”、“復崗”、“四新”安全教育
5.企業各層次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6.經常性安全教育
7.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
二、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三、員工培訓記錄表(樣表)
四、公司各部門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彙總表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總則
1.1.使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化、規範化,提高安全教育培訓質量和增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恩施興州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結合公司的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包括思想教育、知識教育、技能教育、法制教育等四個方面。教育培訓的範圍為:全員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複審;“轉崗、復工、調崗、四新”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及民工、臨時工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等。
2.安全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2.1.安全教育內容
1)安全技能教育
a)本崗位使用的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效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b)處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緊急自救、互救技能;
c)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識教育
a)本企業一般生產技術知識;
b)一般安全技術知識;
c)專業安全技術知識。
3)安全法規教育。
a)國家安全生產法律;
b)行業安全生產法規,相關強制性標準;
c)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思想教育
a)思想教育;
b)紀律教育。
2.2.安全教育形式和層次
1)全員安全教育每年組織對全體職工進行兩次全員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生產知識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常識等,
並組織進行考試,要求合格率達100%。
2)三級安全教育對新入廠的工人、大中專畢業生、復轉軍人、實習人員、臨時工以及其它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公司級、專案部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
3)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主管經理負責,施工安全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本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遵章守紀教育,本公司的生產概況與特點,歷年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與教訓等,由施工安全部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後轉送到公司或專案部進行教育。
4)專案部級安全教育由專案經理負責,專案安全員組織實施,主要內容包括:本公司勞動生產特點,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本公司發生的事故案例和案例分析、教訓及注意事項及應如何加強自我保護技能等,由專案部安全員負責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寫後轉入班組進行教育。
5)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教育內容為:本班組生產作業特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操作標準,遵章守紀文明生產教育,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教訓,消防知識等,培訓後由班組長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填寫後轉入公司施工安全部存檔。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及培訓、複審
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和湖北省勞動人事廳頒發的《湖北省五種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考核管理的意見》規定,公司凡從事電工、起重作業、金屬焊接(氣割)、壓力容器操作、施工區域機動車輛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除機動車輛駕駛外,以上所指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均由公司施工安全部負責組織進行。
3.2.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後,必須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者,方準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發現一次扣5分。
3.3.凡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定期複審,複審不合格和不參加複審者,收繳其操作證,並對其進行扣分處罰,扣5-10分。
3.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未持證上崗的特種作業人員,公司施工安全部有權停止其作業。
4.“轉崗”、“復崗”、“四新”安全教育
4.1.非公司內部調動、從外單位調入人員,調換工種人員,必須重新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培訓合格,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方可上崗。由一般工種改換為特種作業的,要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規定。
4.2.脫崗6個月以上覆工者,必須由分公司、班組對其進行復工返崗安全教育,方可復工上崗。
4.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使用前,要對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除此之外,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否則,不得投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