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宿舍管理制度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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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職員宿舍管理制度範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衛生間無汙物、汙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