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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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電氣防火制度

(1)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核發給電工證後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裝置,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後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裝置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牆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並採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裝置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2、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菸、閒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裝置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並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著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採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正確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xxxx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3、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菸。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xxxx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4、總機房防火制度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菸,閒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後方可作業。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懂得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5、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嚴禁吸菸使用明火,並設明顯的標誌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財務部現金、賬冊、電腦軟體及其他貴重物品由專人在安保部人員保護下撤離。

(9)人員撤離後,消防人員、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經理應再次檢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帶後,要集中客人,由總檯、客房部、保安部派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利元勝總經理

副組長:彭小豔經理、賀強保安隊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企業各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産裝置、企業財産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企業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各公司及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

總部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公司防火責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級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産、經營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部門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産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條各公司在生産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佈的有關防火條例,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産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廠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産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裝置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後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稽核,報行政管理部總監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行政管理部總監稽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准後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機關報警,並積極投入叄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一)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産者;

(二)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於同違章行為作鬥爭,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險,勇於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四)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五)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附:火災防護

1、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菸及攜帶引火物品。

2、生産車間工作時間大門不得下鎖。

3、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4、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5、滅火裝置應照規定設定,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悉使用方法。

6、電線不得接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7、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

8、電器裝置應經常檢查,大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9、爐灶、煙囪、鍋爐等易燃易爆的裝置應經常檢查。

10、使用電器裝置或增接電器裝置均應請示上級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11、首先發現起火的人,應立即呼救,並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刻協同滅火。

12、發現火災應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

13、火災發生時主管人員應一面叄加搶救,一面沈著指揮救火,並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必要時應通知本地消防隊協同搶救,同時通知其他單位戒備。

14、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主管人員應一面指揮救火,一面指揮搶救人員及物品。

15、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滅火。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3)先救人,後搶物。搶救物品時,應先搶救帳冊、憑證及重要檔案或貴重物品。

(4)在煙火中搶救,應用溼手巾掩著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視窗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四、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五、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七、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八、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九、建立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並明確用火、動火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範圍、程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十、建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明確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二、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製作、使用、更新及銷燬的要求。

十三、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開展消防演練。

十四、火災發生後,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建築內所有人員,實施初期火災撲救,並報火警。應保護火災現場,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教訓,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於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於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於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並採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專案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並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並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於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型別,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燬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燬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築物的空地,並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餘燼完全熄滅後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裝置。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菸和亂扔菸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裝置,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裝置,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