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人與代理人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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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保險與我們的生活聯絡已是越來越緊密,當你決定給你的家庭購買保險、做保險理財規劃時,你可能一天遇見好幾個保險公司的代理人,當你從報紙上看見又一家合資保險公司開業了,而在一天之內出現了好幾個保險新產品......
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越來越讓人眼花繚亂的產品,越來越多的代理人,當我們想要挑選比較適合自己的保險時卻發現絕大多數的代理人都說自家公司的產品好,我究竟怎樣選擇?難道就只有代理人這一條途徑嗎?
在國外已開發國家,一個成熟的保險市場是由保險人(即保險公司)、投保人以及為保險人和投保人最終達成保險合同而提供相關服務的保險中介人組成的。保險中介人一般包括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
保險經紀人是站在客戶的立場上,為客戶提供專業化的風險管理服務,設計投保方案、辦理投保手續並具有法人資格的中介機構。簡單地說,保險經紀人就是投保人的風險管理顧問。
目前,我國對保險經紀公司的設立與運作實行嚴格的准入和監管制度。《保險法》及《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中明確規定:保險經紀公司的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保險經紀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須具備任職資格條件,保險經紀公司須具備不少於15名持有保險經紀人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保險經紀公司須將其資本金的40%存放在保監會指定的帳戶上,作為營業保證金。
1.經紀人與代理人的區別:
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雖然都是保險中介人,但兩者之間有著根本的區別:
在德國,保險代理人被稱作是保險人"延長的手",而獨立保險經紀人則有被保險人的"同盟者"之稱!二者具體的區別有以下四點: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而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而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
3、服務的物件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戶主要是收入相對穩定的中高階消費人群及大中型企業和專案,保險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個人。
4、法律上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託與受託關係,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而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係,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
2.國際/國內經紀人發展狀況
國際上,現代保險經紀已有百年曆史,保險經紀在一些保險已開發國家是保險營銷的一種重要形式。通過觀察分析保險經紀在這些已開發國家的發展情況,對發展我國保險經紀可以有所借鑑。
英國:管理甚嚴
在國際保險市場上,英國的保險經紀制度影響最大,保險經紀人的力量最強。據統計,英國保險市場上有800多家保險公司,而保險經紀公司就超過3200家,共有保險經紀人員8萬多名。英國保險市場上60%以上的財險業務是由經紀人帶來的,"勞合社"的業務更是必須由保險經紀人來安排。
德國:個人參與
在德國保險市場上,保險經紀人作用顯著。在德國,保險代理人被稱作是保險人"延長的手",而獨立保險經紀人則有被保險人的"同盟者"之稱。目前,德國的保險經紀人總數為3000多人。
在德國,對保險經紀人的管理主要依據《民法》來進行。德國《民法》規定,保險經紀人在從事保險經紀活動過程中,因自身過錯造成委託人損失的,應單獨承擔民事法律責任。而且保險經紀人必須投保職業責任保險,以維護他們所服務物件的利益。
3.目前國內消費者選擇保險的困惑:
目前,儘管保險對我們每個家庭的意義重大,但是在目前的中國市場上,購買保險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在考慮購買保險的時候,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困惑:保險公司數量多,誰最好?保險產品種類繁多,該買什麼?代理人各說各話,該相信誰?保險條款複雜繁瑣,該如何解讀?產品費率計算複雜,怎麼買才合算?如何確定需要多少保障,怎麼計算?等等。
首先看保險公司。截至到2004年12月,中國壽險市場已經由1988年的一家壟斷局面,發展到擁有10家中資保險公司和27家外資保險公司。隨著政策監管制度的日趨放開,還有更多的外資保險公司正在排隊等待進入中國壽險市場。競爭的加劇提供給了消費者更多的挑選餘地,但同時也增加了消費者在選擇時的困難。
再來看壽險產品。我們將壽險產品劃分為六大需求類別:意外險、保障險、健康險、養老險、子女險和投資/儲蓄險,在六大需求類別下,根據產品的具體保障功能的差異,又可以進一步劃分為十三大產品類別。壽險產品種類繁多、功能價格千差萬別,條款繁瑣複雜、難以理解,使得消費者在選擇上存在困難。
最後,消費者對現有的代理人銷售隊伍存在著諸多不滿。絕大部分的代理人銷售隊伍平均只熟悉2-3個保險產品,專業素質的不足使代理人在銷售過程中存在一定的誤導和欺騙行為,採取利益驅動、產品導向的推銷方式,而不是客戶需求導向的銷售方式,這種做法使消費者產生了普遍的不滿和信任危機。
例如:在我們的市場調研中,一位來自北京的中高階客戶對給他推銷保險的業務員的評價是:“他也不管我怎麼想,翻來覆去就是講那個產品怎麼好,不停地讓我買,這讓我很反感”;另一位客戶說:“我找了幾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幫我比較,產品一樣,結論不一樣,我越比越胡塗,越比越不敢買”;而一位來自廣州的中高階客戶則說:“能夠真正站在我的角度為我考慮的業務員才是真正好的業務員”。
現有銷售隊伍的不專業性,同樣也給已經購買過保險的消費者帶來了很多困惑和疑問。舉一個例子:在明亞的客戶中,有一位高階客戶叫姚先生,他是IT公司的CEO,年收入過百萬,是三口之家的家庭支柱。姚先生是一位非常具有保險意識的優秀客戶,在認識明亞之前,他就曾經先後接觸過多家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並且先後購買了多達7個保險產品,年交保費數萬元。而當明亞的專業保險諮詢顧問對姚先生購買的保險進行診斷後,發現:首先是產品結構方面不合理,表現在重要保障額度不夠,同時產品之間保障功能重疊嚴重;另外具體的產品選擇方面也存在不合理,表現在產品的保障功能不滿足需要或者價效比不是最優。姚先生說:“我知道自己需要保險,所以找了不少業務員,也買了不少產品,可是到底買得好不好、夠不夠?我一直搞不清楚。現在看起來,我花了很多錢,但沒買到最需要、最適合自己的保險”。
總的來說,目前中國保險市場上存在的諸多問題,其實從根本上揭示了一個必然規律:壽險銷售方式必將從產品導向的推銷方式,變革為需求導向的諮詢服務方式,從而為消費者創造真正價值。這是每個行業的必然規律,保險行業也是如此。在行業發展的初期,供給方佔據壟斷地位,消費者處於被動地位,沒有更多的選擇餘地;隨著行業的發展和競爭的加劇,主動權逐漸從保險公司過渡到消費者手中,因此,也只有真正從客戶需求出發的諮詢服務模式才是真正長遠有效的銷售方式。
而在這種銷售方式的變革過程中,保險經紀人是體現客戶需求導向的最佳人選。和保險代理人相比,保險經紀人在價值定位上存在根本的優勢。代理人是代表保險公司推銷產品,而經紀人則是代表客戶、從眾多保險公司的產品中挑選最滿足客戶需求的保險方案,同時協助客戶向保險公司獲取服務。國際保險市場的經驗表明,保險經紀人是成熟保險市場中舉足輕重的主導銷售渠道,而受到監管機構的大力支援,這一新興渠道在中國保險市場上飛速發展的時代已經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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