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出版資格考試計算簡答題練習(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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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2017出版資格考試計算簡答題練習(含答案)

2012年2月,作者Z與甲出版社簽訂了作品《周恩來一直與我們同在》的圖書出版合同。合同第一條規定,Z授予甲出版社以中文簡體字版形式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發行《周恩來一直與我們同在》的5年專有使用權;第三條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Z書面許可,甲出版社不得行使合同第一條授權範圍以外的權利;第八條規定,稿酬的計算方式為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基本稿酬標準為40元/千字,印數稿酬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交稿後1個月內按首印數結算總報酬的30%,作為給Z的預付款;出版後6個月內結清全部稿酬。

2013年4月,Z將書稿交給甲出版社。到2013年6月,甲出版社三審結束後,直接完成了申領書號、編輯加工、校對、印製等規定程式,出版發行了《周恩來一直與我們同在》。

該書版權頁上的總字數為190 000字,而甲出版社跟作者核對的正文總字數為179 100字,定價20元。首印數為6 000冊,到2014年3月全部售完。甲出版社於2014年4月加印了9 500冊,到當年底賣出了8 000冊。發行折扣均為六折。

2014年2月18日,Z應乙雜誌社的要求出具一份授權書,其中寫明:“本人同意乙雜誌社在其出版的《文化週刊》摘編《周恩來一直與我們同在》一書的部分內容,稿酬按每千字100元支付。”《文化週刊》2014年第8期刊登了一篇題為《周恩來關心家鄉親人》的文章,所在欄目的版式是每面排30行,雙欄,欄寬20字,欄間空2字;該文共佔2面又17行。甲出版社得知《文化週刊》的轉載行為之後,對此表示不滿,認為侵犯了該社的專有權利。

問題:

1. Z所得的第一次稿酬(預付款)是多少元?應該扣除多少稿酬個人所得稅?

2. Z所得的第二次稿酬是多少元?稅後稿酬是多少元?

3. Z所得的第三次稿酬是多少元?稅後稿酬是多少元?

4. 甲出版社能否干涉Z向《文化週刊》的授權?為什麼?

5. 《文化週刊》應付的稿酬是多少元?

6. 甲出版社應繳納銷項增值稅多少元?

7. 甲出版社在本書的.出版方面存在什麼問題,應該受到什麼行政處罰?

參考答案:

1.Z 所得的第一次稿酬(預付款)是 2289.6 元,應該扣除稿酬個人所得稅 208 元。

正文總字數為 179 100 字,按 180 個千字算;6 000 冊計算印數稿酬時按 6 個整千冊算。

公式如下:基本稿酬:40×180=7200(元)

印數稿酬:7200×1%×6=432(元)

總稿酬:7200+432=7632(元)

第一次稿酬(預付款):7632×30%=2289.6(元)

應該扣除的稿酬個人所得稅:(2289.6-800)×20%×(1-30%)=208.544≈208 (元)

2. Z 所得的第二次稿酬是 5342.4 元,稅後稿酬是 4696.4 元。

計算如下:第二次稿酬:7632×(1-30%)=5342.4(元)

第二次應該扣除的稿酬個人所得稅:7632×(1-20%)×20%×(1-30%)-208.544 =646.24≈646(元)

稅後稿酬:5342.4-646=4696.4(元)

3. Z 所得的第三次稿酬是 720 元,稅後稿酬是 640 元。

9 500 冊計算印數稿酬時按 10 個整千冊算。

公式如下:第三次稿酬:7200×1%×10=720(元)

應扣個人所得稅:720×(1-20%)×20%×(1-30%)=80.64≈80(元)

稅後稿酬:720-80=640(元)

4. 甲出版社不能干涉 Z 向《文化週刊》授權。因為 Z 只向甲出版社授予了圖書出版專有使用權,並不包括期刊出版權,期刊出版權還在 Z 的手中。

5. 《文化週刊》應付的稿酬是 350 元。

計算如下:版面字數:20×2×(30×2+17)=40×77=3 080(字)

因為期刊字數是不足 500 字按千字作半計,因此 3 080 字按 3.5 千字計。

稿酬:100×3.5=350(元)

6. 甲出版社應繳納的銷項增值稅為 19 327 元。

計算如下:含稅銷售額=20×0.60×(6 000+8 000)=168 000(元)

銷項增值稅=168 000÷(1+13%)×13%=19 327.43≈19 327(元)

7. 甲出版社在本書出版方面存在的問題是未對涉及國家領導人的重大選題進行備案,應該受到的處罰如下:(1)無論內容有無問題,一律先停止出版發行;(2)由出版行政部門責令該出版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申報備案手續,待查實問題後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3)責成出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出版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