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都市計畫師註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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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都市計畫師並不需要去思考社會利益平衡之類的問題,只需要落實計劃部門的專案安排即可。這樣的職業角色自然導致都市計畫教育的重點是技能教育,突出的是都市計畫的工程技術特性。這一時期,規劃師的職業道德理想帶有古典理想主義的烏托邦色彩,它與西方國家在都市計畫誕生之初的精神頗為相似,雖然在事實上並沒有被現實的社會機制整合。

隨著中國的不斷髮展,註冊都市計畫師越來越被廣泛應用,需求量也進一步加大,註冊都市計畫工程師掛靠價格也是不斷往上漲,現在註冊都市計畫師掛靠主要是初始和轉註2種,初始是通過統一考試獲取的證書未註冊,掛靠價格會稍微比轉註便宜一點;轉註的是已經註冊再單位,價格相對高一點。不管是初始還是轉註價格已經再上漲之中。

上面說了註冊都市計畫初始和中級,那麼現在說說有職稱和無職稱,註冊都市計畫師具有中級或者高階職稱掛靠相對來說更容易價格更高,大概價格每年中級價格4-4.5萬,高階每年價格4.5-5萬;無職稱掛靠相對來說就稍微處於劣勢,掛靠價格也會更低點,每年價格3.5-4萬,這些價格都是目前市場的價格,掛靠價格不是固定而是隨市場變動的!

註冊都市計畫師註冊週期為3年,一般都是3年一簽的,但也有少數單位選擇一年一年的籤,付款方式也是多樣化,總體來說可分為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以上說了那麼多相信大家對註冊都市計畫師也大概有了解了!

註冊都市計畫師註冊具備條件:

申請註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恪守註冊都市計畫師職業道德;

(二)取得註冊都市計畫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在註冊都市計畫師崗位上工作。再次註冊者,應經單位考核合格並有參加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的證明。

註冊類別:

初始註冊登記

1、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國家註冊機構統一制定的“註冊都市計畫師註冊登記申請表”;

(2)註冊都市計畫師執業資格證書;

(3)工作證或聘用合同;

2、申請初始註冊登記,按以下程式辦理:

(1)申請人向其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註冊都市計畫師註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意並加蓋公章,連同其他申請材料一併報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機構;

(3)省級註冊管理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條件人員的註冊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後報國家註冊機構;

(4)國家註冊機構對省級註冊機構報送的初審意見進行稽核,並將稽核後的申請材料加蓋公章後返回省級註冊機構1份存檔。

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核准註冊登記,頒發《登記證》或《註冊證》。對不予註冊登記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續期註冊登記

1、應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填寫的由國家註冊機構統一制定的.註冊都市計畫師續期註冊申請表;

(2)申請人在註冊登記期內接受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都市計畫繼續教育證明;

(3)工作證或聘用合同;

2、申請續期註冊登記按下列程式辦理:

(1)申請人向其所在單位提出續期註冊登記申請並填寫續期註冊申請表;

(2)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意並加蓋公章後,連同其他續期註冊申請材料一併上報所屬省級註冊機構;

(3)省級註冊機構對有關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將符合續期註冊登記條件人員的申請表(一式二份)加蓋公章後報國家註冊機構稽核,核發新的《登記證》或《註冊證》。

(4)國家註冊機構稽核同意並加蓋公章後,將續期註冊申請表返回省級註冊機構1份存檔。

續期註冊登記的有效期限為三年,自准予續期註冊登記之日起計算。

變更註冊登記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註冊登記按下列程式辦理:

(1)申請人填寫由國家註冊機構統一制定的註冊都市計畫師變更註冊登記申請表(一式二份);

(2)調出單位同意並在變更註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機構;

(3)調出單位的省級註冊機構在變更註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交還申請人;

(4)申請人向調入單位提交變更註冊登記申請表;

(5)調入單位同意並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機構;

(6)調入單位的省級註冊機構在變更註冊登記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國家註冊機構核准,並換髮《登記證》或《註冊證》。

(7)國家註冊機構將加蓋公章後的變更註冊申請表返回省級註冊機構1份存檔。

2、本地區變更註冊按下列程式辦理:

(1)申請人填寫註冊都市計畫師變更註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2)調出單位和調入單位均表示同意,並在變更註冊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機構;

(3)省級註冊機構在變更註冊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報送國家註冊機構核准,並換髮《登記證》或《註冊證》。

證書註冊有效期

註冊都市計畫師每次註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應當重新辦理註冊登記。

撤銷註冊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到刑事處罰的;

(三)脫離註冊都市計畫師崗位連續2年以上;

(四)因在都市計畫工作中的失誤造成損失,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