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購房補貼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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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三亞購房補貼辦理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三亞購房補貼辦理指南

一、辦理依據

《三亞市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三府辦〔2019〕105號)、《三亞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申請發放規程》(三府辦〔2019〕19號)。

二、申請物件

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發放物件為2018年5月13日後新引進的以下人才:

1、50歲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類高層次人才;

2、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畢業生;

3、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4、35歲以下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

5、招商引資落地企業引進的高階經營管理人才;

6、經省、市政府認定的其他人才。

三、補貼標準

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為:

1、拔尖人才住房租賃補貼5000元/月,購房補貼6萬元/年;

2、其他類高層次人才住房租賃補貼3000元/月,購房補貼3、6萬元/年;

3、碩士畢業生以及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住房租賃補貼2000元/月,購房補貼2、4萬元/年;

4、本科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1500元/月,購房補貼1、8萬元/年。

四、補貼資金承擔比例

1、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引進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由財政全額承擔;

2、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補貼資金,由財政和用人單位按照1:1的比例承擔;

3、企業補貼資金,由財政和用人單位按照1:1的比例承擔。

五、受理時間與方式

我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由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向市級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申請,申報時間如遇節假日衝突的,時間順延並將及時告知。

1.人才住房租賃補貼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實行滾動申報,分別為4月15日至25日、7月15日至25日,10月15日至25日以及次年2月13日至23日工作日時間,2019年11月份開始常態化受理。

2.人才購房補貼一般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為11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時間,12月份補貼順延至下一年度申報。

六、申報材料

申請人應向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提供以下資料:

1、身份證(護照)影印件;

2、三亞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申請表;

3、高層次人才認定材料(影印件);

4、職稱證書(以考代評取得的職稱證書需附上考試合格成績單)影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學籍驗證報告(學信網列印)或教育部留學中心認證書(影印件);

6、房屋租賃合同(影印件)或經市住建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影印件);

7、申請時間段對應的.個人社會保險(養老、醫療)繳納清單(社保局視窗列印蓋章)和個人繳稅清單(稅務局列印蓋章);

8、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務)合同(影印件);

9、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個體工商戶提供,加蓋公章);

10、其他所需要補充說明情況的材料。

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應向市級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提供以下資料:

1、三亞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單位資訊表;

2、三亞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申請明細表;

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

4、單位公示證明和公示結果報告(公示期5個工作日);

5、申報單位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影印件加蓋公章);

6、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二類人員,提供編辦檔案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影印件加蓋公章);

7、其他所需要補充說明情況的材料。

七、辦理流程

(一)申請。

登入三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下載《三亞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申請表》,《三亞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單位資訊表》,《三亞市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申請明細表》,表格需電子版並列印(簽名和日期手籤),與相關申報材料一併提交向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申請。

(二)初核。

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受理申請材料後進行初步核查,經核查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出具“公示結果報告”,由用人單位將相關申報材料統一向三亞市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申報;自主創業的人才直接向三亞市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申報。

(三)稽核。

三亞市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收到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申報資料後,核查資料是否齊全,對資料不齊全、不符合條件的,限受理材料結束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補正。

(四)複核。

市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負責申報材料複核,通過內部流轉,由組織人社、住建、教育、稅務等部門協助複核單位提供材料真實性,各相關部門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流轉辦理。

(五)發放。

經複核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後由人力資源開發局向用人單位發放,再由用人單位向申請人發放。